认种认养协议书样本.docx
认种认养协议书(样本)编号:HZGY-KXNC-2021-乙方在2021年5月日认种认养现场抽签会上获得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1861号海珠儿童公园的开心农场第一号农田的认种认养权。乙方在充分了解该场地的具体情况下,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下列事项订立本协议,以期共同遵守:一、认种认养活动的意义:通过亲子体验农耕生活,体会农耕之快乐与辛苦,感受华夏农耕文化之悠久,培养孩子们淳朴的生活作风,在增进科普知识的同时,提高保护、爱护生态环境的意识。二、认种认养期及耕种范围乙方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20日止。耕种农作物仅限于蔬菜、瓜果。乙方要做好耕种计划,提前处理农作物,认种认养期满,甲方自动收回场地,乙方无条件退场。三、认种认养管理费及收缴办法乙方在现场摇珠会上一次性向甲方缴交管理费¥1000元,如乙方中途退出或因违反本协议“四、(二)、3”约定作自动退出处理的,管理费均不予退还。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规划、整理农场、维护维修篱笆,根据现场摇珠结果向乙方收取管理费并按时将场地交付乙方进行耕种。2、免费提供简单农具及耕作水源,在乙方没有时间的情况下辅助浇水,但并不保证农作物收成的数量、质量。负责农场公共环境卫生。3、对乙方耕作活动、耕种地的卫生进行必要的指导和监督。4、做好活动宣传,制作农耕科普宣传专栏供游客阅览。5、做好乙方的耕种记录,协调各认种认养人之间的矛盾。(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现场抽签结果一次性向甲方缴交管理费。负责耕种安全,负责耕种的投入和农产品的收割。2、自觉遵守开心农场的管理规定,接受甲方的管理和指导。不得利用场地进行违法活动,不得擅自违章搭建。洁身自爱,不得偷取别人农作物。3、要持之以恒,认真对待认种活动,对耕作农地要定期进行养护,养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播种、施肥、人工除虫、除杂草、收割农作物等,每月至少有1人到农地耕作1次。如有特殊情况,要及时与甲方联系,否则连续45天不到农地进行耕作(以进场耕种记录簿登记为准),将视为自动放弃认种认养权,甲方收回场地并不予退回场地管理费。4、自备适时耕种的种子、肥料。农田耕作要有环保意识和生态观念,施放的肥料应为农家肥或有机肥(应经过堆泌发酵处理,无臭味),不得使用无机化肥,不得投放对环境及人体健康产生影响的材料。对病虫害的防治应采用生物防治为主,人工除虫,严禁喷洒农药,否则因使用农药造成本人或他人伤害的,由实施人(或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如造成受伤害人向甲方提出赔偿、补偿的,该责任全部由过失方承担,即使法院、仲裁机构判决、裁定或行政部门要求甲方承担责任的,甲方亦可在承担上述责任后向该认种认养人全额追偿,该追偿的范围包括并不仅限于:赔偿金、补偿金、诉讼费、律师费等。5、凭证(一人一证)到农场管理处登记耕种、借用农具等,每次使用农具后应马上交还管理处,如有损坏或丢失须照价赔偿。6、农场每日耕作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o五、本协议末尽事项双方可另行协商,达成的补充协议构成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如因履行本协议产生争议,双方因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向海珠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六、本协议一式三份,效力等同,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持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广州市海珠区公园管理中心(盖章)有效通信地址:广州市工业大道220号庄头公园内联系电话:84126253,农场管理处34037419乙方:(小孩及小孩法定监护人签名)有效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签约时间:2021年5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