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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尔多斯市“暖城阳光餐饮”工程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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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尔多斯市“暖城阳光餐饮”工程实施方案.docx

    鄂尔多斯市“暖城阳光餐饮”工程实施方案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7月一、指导思想1二、项目依据2三、目标任务2四、运营管理办法及项目工程经费概算7五、系统功能及监管数据需求9六、实施步骤11七、工作要求13附件错误!未定义书签。鄂尔多斯市“暖城阳光餐饮”工程实施方案食品安全事关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随着广大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和网络餐饮等新业态的快速兴起,餐饮食品安全已经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为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有效保障全市餐饮食品安全,竭力解除人民群众的餐饮安全忧虑,切实增进民生福祉,做到“民有所盼,政有所为”,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决定实施“暖城阳光餐饮”工程,并将该工程列为2023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国家、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和餐饮行业运营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立足“政府有为、监管有效、群众有感、市场有序”,对标先进,追赶超越全面实施“暖城阳光餐饮”工程。依托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化技术,实现“阳光厨房”和“智慧监管”全覆盖,推动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包保责任有效落实,强化社会公众监督,形成餐饮食品安全社会共管共治格局,进一步提升餐饮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和现代化治理水平,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二'项目依据鄂尔多斯市“暖城阳光餐饮”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作指导意见以及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发2023156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3年为民办实事清单的通知(鄂府发20234号)数字鄂尔多斯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实施。三'目标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法治、协同、公开、安全”原则,通过实施“暖城阳光餐饮”工程,建设“暖城食安”平台,开发“暖城食安”APP,提升为人民服务水平,将“暖城阳光餐饮”建成鄂尔多斯亮丽名片,建成承载鄂尔多斯餐饮文化的重要载体,建成了解鄂尔多斯、宣传鄂尔多斯、向往鄂尔多斯的重要窗口。让人民群众餐饮消费选择更加便利,消费安全感、监督参与感和餐饮满意度明显提高,“舌尖上的安全”更有保障。全市餐饮食品安全重点环节信息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高,餐饮服务单位全量食品安全数据信息和食品加工过程面向社会公众实时公开,基本实现餐饮食品安全“一网通管”和“不见面、非现场、可视化”精准监管,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更具保障,餐饮执法监管更为有效,促进餐饮服务单位安全经营、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暖城阳光餐饮”工程突出“为民办实事”和“餐饮食品安全”主题,围绕“建设一个中心、落实三个责任、实施四大工程”(一个中心: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数字监管中心;三个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社会共治责任;四大工程:食品安全守护工程、幸福生活暖心工程、餐饮业健康发展培育工程、全国可复制可推广创新引领示范工程)的任务目标,高标准建成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数字监管中心,并以此为依托构建“市级层面决策部署、基层局所操作执行、企业自查自纠、社会监督共治”的多元同频联动数字监管平台,本着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原则,坚持“市级建、全市用”,通过基层用(旗区市场监管局和基层市场监管所),强化行业监管能力,实现全市餐饮食品安全的统一指挥调度,压实监管责任、强化监管措施、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基层负担;通过企业用,实现企业自治管理,压实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通过人民群众用,提升人民群众参与度,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放心、幸福生活体验感,构建全社会共管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新格局。(一)将“暖城阳光餐饮”项目建设成食品安全的守护工程。以“讲政治”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和上级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加强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和社会共治、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健康安全为根本目的,以数字化、智慧化赋能推动食品安全有关指示批示精神、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标准规范的有效落实。通过“暖城阳光餐饮”工程,落实包保政策,压实“两个责任”,落实“风险管控+精准监管”,系统应用功能满足餐饮服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监管部门落实属地监管责任、领导干部落实包保责任的实际工作需要,通过可视化远程监控、自动化信息采集、标准化检查表单、便捷化操作流程、智能化数据分析、实时化预警提示,实现风险隐患全面智控、餐饮后厨全域阳光、食材质量全城追溯、食安信息全量公开、监管执法全程网办,对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酒店、网络外卖订餐、流动餐馆等餐饮食品安全领域进行全方位守护。同时,系统数据端口横向与市直有关部门接通,纵向与自治区局、旗区局相关系统接通,提高监管效率、形成监管合力,实现“系统代人管、数据替人跑”,最大程度缓解基层监管任务繁重与队伍力量不足的矛盾困难。(二)将“暖城阳光餐饮”项目建设成为老百姓幸福生活的暖心工程。以“解除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忧虑、满足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诉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为立足点和出发点,通过实施“暖城阳光餐饮”工程,建立集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后厨加工过程公开、外卖订餐配送封签、餐饮食品安全评价、负面评价推送处置、消费维权投诉举报、线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功能于一体的“暖城食安”平台,并配套开发“暖城食安”APP,丰富“便企惠民应用场景”,体现开放、包容、审慎、贴心的监管服务,真正做到“民有所盼,政有所为”。着眼于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需求,基于“智慧食安地图”、食品消费预警、食品安全普法、投诉举报奖励、票选抽检品类、检测结果线上发布等功能,提升食品安全智治的群众参与度。着眼于餐饮服务单位的生存发展需求,基于违法违规行为分级分类推送处置、语音交互提示和线上咨询指导培训考核等功能,帮助餐饮服务单位提升管理水平。在餐饮食品安全领域形成群众、企业、部门、社会多维度之间的良好互动,让部门监管平台同时成为企业内控平台、群众互动平台,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和餐饮服务单位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暖城阳光餐饮”工程温暖人心、惠及企业。(三)将“暖城阳光餐饮”项目建设成为餐饮业健康发展的培育工程。坚持“发展是硬道理”,产业兴、事业新,通过“暖城阳光餐饮”工程支持和促进餐饮业健康发展。通过数据信息归集,自动生成、定期发布餐饮服务单位“红黑榜”,扶优治劣,引导市场主体守法自律、诚信经营。打造“暖城阳光餐饮示范街区”,发挥示范聚集效应,持续释放消费潜力、推动餐饮消费升级。依托项目软件系统实施网络餐饮平台经营行为线上动态监测和靶向监管,及时发现涉及食品安全和不正当竞争的违法风险,为餐饮服务单位营造良好的生存空间和发展环境。“暖城食安”系统平台和鄂尔多斯市市域社会综合治理平台对接连通,助力平安鄂尔多斯建设,促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提升。系统设置监管端、企业端、消费者端以及“暖城阳光餐饮示范街区”展示端4个应用端,有针对性地定制特色应用场景,在餐饮业质量控制、品牌创建、食材检测、贯标制标等方面加强线上指导、宣传推广、精准帮扶,帮助特色产品、优势企业发展壮大。项目建设成为全国可复 围绕创建全国食品安全 立足“高端功能定位、 高速运转效率”的原则(四)将“暖城阳光餐饮”制可推广的创新示范引领工程。示范城市和创建人民满意城市,高标建设要求、高新技术应用、实施“暖城阳光餐饮”工程,项目建设学习参鉴发达地区先进成果经验,探索提出加强餐饮食安智治的新思路、新办法,突出Al智能分析、物联智能监测等实用技术和区块链等新技术的综合应用,突出固有监管模式向数字化监管模式转变的根本性变革,力争打造全国一流的餐饮食品安全智治系统平台,形成一整套符合鄂尔多斯市情、满足监管服务需要、有利民生有利发展、可复制可推广的项目建设经验,为推动市场监管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探索新路径。四'运营管理办法及项目工程经费概算鄂尔多斯市“暖城阳光餐饮”工程按照“全市一个项目,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分步实施”的原则,市、旗区、乡镇街道三级总体规划布局,在城市核心区选取一个条件比较好的旗区实施示范,根据示范实际效果进一步完善提升后在全市推开。综合考虑固定资产管理、云环境和基础资源配置、总投资费用等因素,“暖城阳光餐饮”工程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以3年为一个服务周期,投资经费主要包括软件系统开发服务、监管数据服务、系统运维服务和其他费用4项,通过公开招标引进项目总集成方一体化推进项目实施,项目总投入初步匡算为4390万元其中系统软件建设服务费530万元、监管数据服务费2924万元、系统运维服务费675万元、项目其他费用261万元(详见附件:项目概算经费管理方案)。为保障项目的连续性,节约投资、提高效率,项目涉及的软件系统和数据库(包括源代码数据信息等)产权归属于市市场监管局,并与全市大数据连通共享在采购服务期内由项目总集成方负责管理维护并拓展升级相应系统功能;数据采集用摄像头及相关物联设备由项目总集方负责采购安装运维;项目总任务总投资实行总包干制,在总投入不变的前提下,要“应接尽接”,除政策原因外,建设服务期内餐饮服务单位数量增减幅度在10%以内,项目总任务总投入不变,并保障项目达到预期效果;三年服务期满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市场化运行”的方式,由项目总集方继续有偿服务三年,相关费用届时根据有关政策和市场行情另行商定。五、系统功能及监管数据需求(一)系统功能需求“暖城阳光餐饮”工程软件系统建设服务应满足人民群众对餐饮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和消费维权功能需求,满足对餐饮服务单位食材溯源管理、环境设施管理、员工健康管理、外卖配送管理、后厨加工管理、示范街区管理、流动餐车管理、线上监督巡查、食安指数评价、投诉举报处理、违法案件查办以及数据智能处理、集中展示等功能需求,符合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具备双向语音交互广播、短信提醒、录音电话、线上培训考核等功能,满足百姓扫码电子支付、增加社零额(通过系统数据接入“市域社会综合治理”等相关平台实现),有力辅助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社会共治责任和领导干部包保责任落实,有效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系统平台具备市、旗、所三级应用评价线上交流反馈功能,以便根据各级监管应用实际情况及时改进完善系统功能。(二)数据信息需求“暖城阳光餐饮”工程数据信息采集应符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包含但不限于满足餐饮服务单位监控点位要求的视频数据,满足餐饮服务单位环境监测点位要求的物联设备数据,满足监管执法要求的智能分析和违法违规取证数据,满足行业发展形势和监管预警需求的统计分析数据等,数据信息应同时满足可视化、集成化、播放即时性(视频直播秒开)、数据可存储等要求,信息及视频数据的归集、公开和管理可控。要充分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自治区市场局联通,留足未来发展空间,打通各旗区各相关部门管辖壁垒,协调推进各部门数据共事(三)安全与技术需求“暖城阳光餐饮”工程系统软硬件及数据安全保密等方面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技术规范,符合国家、自治区和鄂尔多斯市对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相关要求。项目系统体系构架应充分体现实用技术和创新技术的结合、并满足后续应用的可扩展性和可升级性。设计施工过程通过签订安全协议严格规定各方安全责任,程序严格规范化。(四)项目绩效评价需求在总投入不变的前提下,具备接入条件的餐饮服务单位厨房监控监测数据要做到“应接尽接,力争实现全覆盖同时开发“物联在线巡查"程序或功能模块,对数据采集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数据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等情况进行线上巡查,并对数据采集情况进行定点信息梳理和分类分析统计,数据采集设备上线率不低于90%,并持续保持高位稳定。系统具备基层应用满意度线上测评功能,定期自动回访并统计分析相关数据信息,以保障系统功能得到有效应用。六、实施步骤通过对全市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暖城阳光餐饮工程”拟覆盖全市11266家存续许可获证餐饮服务单位(特大型餐饮服务28家、大型餐饮服务单位232家、中型餐饮服务单位1589家、小型餐饮服务单位8059家、饮品店115家、学校(幼儿园)食堂463家、养老机构食堂54家、医疗机构食堂10家、机关事业单位食堂597家、托育机构食堂17家、大型聚餐流动餐馆经营单位102家),备案餐饮服务单位原则上暂不实施。工程建设周期为2023年7月一12月,具体任务措施和进度安排如下:(一)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和立项招标工作(8月底前完成)。按照鄂尔多斯市“暖城阳光餐饮”工程实施方案相关目标要求和功能需求,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方案和概算报告并完成论证评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公开招标采购“暖城阳光餐饮”工程信息化系统建设和数据及运维服务。(二)开发建设餐饮服务单位数据库和“暖城食安”系统,并将所购买监管数据接入系统(10月底前完成)。打通市场监管、公安、卫健、商务、教育、民政等部门数据端口,将餐饮服务单位智能监控监测数据通过网络运营商统一接入数据库,同步归集包保信息、注册登记、经营许可、风险评定、信用等级、从业人员、食材餐具、日常检查等数据信息。开发建设“暖城食安”系统,按照“一户一码”的原则为餐饮服务单位赋“食安码”,集成落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包保责任相关系统功能,并将所购买的数据信息接入系统,通过“暖城食安”系统和APP、小程序,实时公开全市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全量食品安全数据信息。通过Al智能分析抓拍、后厨实时视频等数据服务,实现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线上巡查、及时预警、案件取证、问题整改全程闭环和无纸化办公,满足市民参与社会共治、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政府加强智慧监管的具体需求。(三)对接网络餐饮平台实现外卖餐饮服务单位后厨视频等数据信息实时公开(10月底前同步完成)。连通网络餐饮平台数据端口,将数据库归集的智能监控监测数据信息、视频流统一推送到网络餐饮平台,实现网络餐饮平台手机APP信息公示和视频直播,消费者可以通过订餐平台实时查看餐饮服务单位后厨食品加工制作全过程。督促网络餐饮平台落实管理责任,加强入网餐饮服务单位餐饮具质量卫生验明巴关和外卖骑手管理,全面推行外卖食品安全封签,实施餐饮具等食品相关产品质量追溯和封签使用情况定期线上核查,实现包材封签“全受控”。推动餐饮服务单位在平台上“晒环境、晒管理、晒食材、晒后厨”,阳光经营、亮标展示。(四)在城市核心区或条件较好、积极性较高的旗区打造“暖城阳光餐饮示范街区”(12月底前完成)。突出线上综合应用,丰富社会监督应用场景,通过购买街区管理服务数据,在城市核心区餐饮服务单位集中的街区或商业综合体,打造“暖城阳光餐饮示范街区”,依托配套可视化设备,形成市场主体、街区或商业综合体管理方、包保干部、街道社区、监管部门等多方共同推进项目实施的合力,集中展示餐饮食品安全信息化成果,给消费者更直观的食品安全感受,以点带面提高区域餐饮食品安全总体水平。(五)查验提升运行质量,在全市推进实施(12月底前完成)。对“暖城阳光餐饮”工程示范地区的系统应用功能和运维服务质量进行全面查验,及时查漏补缺、总结经验、改进提升后在全市实施。七、工作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位。实施“暖城阳光餐饮”工程是市人民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重要指示要求的具体抓手,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路径举措,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各旗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站在事关民生福祉、事关民心向背的高度,扎实做好“暖城阳光餐饮”工程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二)强化协同配合。“暖城阳光餐饮”工程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实施,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立足各自职能职责,配合做好基础调查前期准备、评审论证、招标采购、系统建设、数据对接、绩效考评等工作,合力推进项目落地见效,特别是要做好配合建设和系统应用两项重点工作。项目相关系统软件、数据信息接口等要充分考虑国家、自治区、市本级和旗区四级原有系统的连接协同,并按照“智慧市场监管”综合平台总体功能要求规划设计,便于后期融合应用。(三)建立长效机制。完善“暖城阳光餐饮”工程配套政策措施,依法建立健全以“智慧监管、阳光经营”为先决条件的餐饮服务单位准入准营、餐饮食材质量追溯、流动餐车管理等制度体系,逐步形成餐饮食品安全全环节、全流程“阳光化”共管共治长效机制。项目概算经费管理方案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建设“暖城阳光餐饮”项目,购买内容具体包括:视频采集、物联数据采集、视频直播、视频点播、信息展示、应用平台建设等服务,以及应用平台中间件、应用平台基础资源、系统集成、软件运维、网络运维、安全保障等。一、经费总概算“暖城阳光餐饮”项目初步总概算为4390万元,其中包括:系统软件建设服务费530万元、监管数据服务费2924万元、系统运维服务费675万元、项目其他费用261万元(详见下表)。最终投入经费以实际中标金额为准。经费总概算表序号购买服务项目具体包含内容金额匡算小计1软件系统开发服务“暖城阳光餐饮”平台服务2005302消费者投诉共治平台服务303食材溯源平台服务304智慧监管数字化平台服务405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平台服务406网络点餐及外卖平台服务407餐饮食安指数平台服务308网络订餐平台对接服务309示范街区管理系统服务3010重点餐饮“智能厨房”管理系统服务3011大型聚餐流动餐馆管理系统服务3012监管数据服务视频数据采集接入服务1207292413物联数据采集接入服务23914视频直播网络带宽服务63015视频点播网络带宽服务916示范街区及餐企信息展示互动服务30017应用平台基础资源服务35918系统集成服务8019人工智能识别服务10020运维服务系统平台运维服务3067521硬件运维服务10022网络运维服务5023安全保障服务4824应用平台中间件服务26225自然增长数据接入及自然损耗运维服务18526其他费用建设管理服务4526127前期咨询服务1428可研及初步设计服务4029工程监理服务4330培训服务4531密评服务1832审计服务1033等保测评服务1634第三方软件测评服务30匡算总计4390二、项目经费支出计划项目设计咨询、审计管理等261万元其他费用由市场监管部门在项目总预算内分别支付。第一周期内(三年为一周期)购买三年服务按照4129万元标的进行公开招标,其中包括系统软件建设服务费530万元、监管数据服务费2924万元、系统运维服务费675万元。第一年,为保障基础应用功能和系统数据采集服务投入成本,按照系统软件建设服务费与监管数据服务费(3454万元)的90%比例支付,共需支付3108.6万元。第二年,支付5%的系统建设服务费和监管数据服务费172.7万元,系统运维服务费337.5万元,共需支付510.2万元。第三年,支付5%的系统建设服务费和监管数据服务费172.7万元,系统运维服务费337.5万元,共需支付51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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