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工业园区开展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专项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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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工业园区开展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专项实施方案.docx
2023年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实施方案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XX号)、XX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XX政字(2023)XX号)和XX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青政字(2023)XX号)精神,切实做好XX市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方案如下:一、提高站位,充分认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重大意义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首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通过普查,全面摸清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家底”,为助力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统计信息支持。做好莱西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了解经济运行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新变化新特征,对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XX、对XX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奋力谱写莱西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生态城市、提高全市居民幸福指数的宏伟篇章,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二、深入研究,准确把握普查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做到查实情、报真数,确保普查数据客观准确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二)普查目的。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全面调查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结构和质量,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通过普查,客观反映全市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实现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三)普查对象和范围。本次普查的对象,是在莱西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四)普查内容和时间。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XX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三、注重质效,切实提升普查工作质量(一)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要求,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奖惩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要加大对普查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可信。对因工作落实不力影响全市普查工作进度和质量的,追究有关领导责任。(二)确保数据质量。牢固树立数据质量生命线意识,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各级普查机构要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和岗位责任制,完善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严肃普查纪律,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对本领域数据质量的审核,确保普查结果符合实际、真实可靠。(三)创新手段方式。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电子证照信息等在普查中的应用,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普查数据处理效能。组织开展线上线下业务培训,支持普查对象通过网络自主报送普查数据,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鼓励探索利用第三方等社会资源提高普查工作质效。四、压实责任,扎实做好普查组织实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特别是与第四次经济普查相比,将首次与投入产出调查统筹开展,调查内容增多、技术要求提高、工作难度加大。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市镇街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统筹协调、优化方式,突出重点、创新手段,完善机制、强化保障,扎实做好普查组织实施工作。(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将成立莱西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与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普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领导担任,成员单位由各有关部门组成(组成人员名单另发)。莱西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组织好本镇街的普查实施工作,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充分发挥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认真配合、积极参与普查工作。各级政府要把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列入(2023年度和2024年度)年度重点项目进行监督。(二)形成部门联动合力。经济普查面广量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树立系统观念,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合力做好普查工作。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市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数据处理能力建设方面的事项,由市发展改革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市统计局、市委宣传部负责和协调;涉及内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外资企业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市委编办负责和协调;涉及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基层自治组织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市民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共享方面的事项,由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数据处理环境所需政务云资源方面的事项,由市电子政务和大数据服务中心负责和协调;涉及工业企业调查方面的事项,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和协调;涉及建筑企业和房地产企业调查方面的事项,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和协调;涉及商贸相关企业调查方面的事项,由市商务局配合和协调;涉及交通运输业市场主体调查方面的事项,由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和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明确普查工作机构和人员,按照XX省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XX市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中“部门应当根据行业管理职能,开展全行业统计”的要求,参与本系统(行业)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数据质量审核、普查宣传等工作。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部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银行、证券、保险、铁路等部门和单位及有关方面,要按照普查方案统一要求,负责组织开展本系统的普查工作。(三)充分做好支撑保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结合本地区普查工作实际,对普查所需要的经费支出作出预算安排,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其中,普查手持数据采集终端(PDA)等专用设备购置经费和基层“两员”调查补助费由市普查办负担。各级普查机构要加强管理,厉行节约,专款专用,将资金拨付与工作质量一并考虑,确保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杜绝浪费和违规使用。根据工作需要,各级普查机构可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有条件的镇街可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两员”不足问题。(四)强化普查宣传引导。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以及有关部门服务平台等宣传渠道作用,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深入解读统计法律法规,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宣传在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人物和事迹,强化激励作用,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会积极参与普查,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2023年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XX号)和XX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XX政(2023)XX号)精神,高质量做好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站位,深刻领会重要意义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之际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首次开展的大型普查。本次普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全面调查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普查是夯实统计基础,落实统计现代化改革,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有效手段,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传承弘扬“晋江经验”,加快建设海丝名城、智造强市、品质XX,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泉州实践,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二、明确重点,科学安排普查进度本次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普查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普查分为三个阶段工作。(一)普查准备阶段(2023年1月一2023年12月):重点做好各级普查机构组建,普查工作试点,普查方案完善,普查经费和物资落实,普查宣传,普查区划分及绘图,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及培训,编制清查底册,实施单位清查,登记准备,组织部分调查单位填报投入产出电子台账等工作。(一)普查登记阶段(2024年1月一2024年4月):主要是各地组织普查员入户登记,登记查疑补漏,形成普查数据库等工作。(三)数据汇总和发布阶段(2024年5月一2025年12月):主要是开展普查数据检查、审核与验收,事后质量抽查,数据处理、评估、汇总、结果发布和普查资料开发利用等工作。三、统筹协调,分级分类组织实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调查内容增多、技术要求提高、工作难度加大,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优化方式,突出重点,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组织实施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成立泉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开展普查工作,建立联合工作会商机制并共同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同时负责督促下属的单位配合做好普查登记、报送普查报表等工作。其中,市财政局负责落实普查所需的市级经费,督促各县(市、区)落实普查经费;市发改委、市数字办负责协调涉及数据处理能力建设、共享运用方面的事项;市统计局、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开展普查宣传动员;市委编办、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等部门负责及时准确提供涉及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录、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名录、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等相关行政记录,共同参与单位清查和数据评估等工作;市资源规划局负责提供普查所需的最新规划信息和相关地图资料;市委政法委负责协调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事项;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共享方面的事项;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民族宗教局、市司法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国资委等主要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普查方案统一要求和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部署,牵头做好本系统的普查工作;市政府其他相关部门也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合力做好普查工作。银行、证券、保险、铁路等部门和单位及有关方面,要按照普查方案统一要求,负责组织开展本系统的普查工作;泉州海关负责组织开展普查工作中的进口货物使用去向调查任务。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各级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部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XX开发区、泉XX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好本地区的普查实施工作,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充分利用楼宇物业和园区管理机构力量,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各级普查机构要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四、落实保障,足额到位普查经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要结合经济普查工作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物价、单位数量和普查项目增加、调查手段改变等因素,对属于本级负担的普查经费支出做出预算安排,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足额拨付到位,不得因普查经费短缺或拨付不到位而影响普查工作的正常开展。各级普查机构要厉行节约、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杜绝浪费和违规使用。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要求,为了保障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待遇水平,各级普查机构应当参照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做法,加强与财政、人社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统筹出台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聘用费用补助方案。五、严明纪律,严格执行普查方案(一)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奖惩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对在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二)确保数据质量。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各级普查机构要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和岗位责任制,完善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严肃普查纪律,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采用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普查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使用的安全。国家将适时把普查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统计督察范围,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切实维护普查工作的科学性、严肃性、权威性。(三)创新工作方式。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电子证照信息等在普查中的应用,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普查数据处理效能。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组织开展线上线下业务培训,支持普查对象通过网络自主报送普查数据,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六、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普查氛围各级普查机构应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广泛宣传,解除普查对象的思想顾虑,争取普查对象的理解和配合,减少调查阻力,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宣传部门、新闻媒体要根据普查机构的要求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宣传服务平台,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会积极参与普查,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2023年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实施方案根据XX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XX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获取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实施工作经验,探索解决单位清查重点和难点问题,制定本方案。一、试点目的通过模拟单位清查阶段业务流程、主要环节,组织普查对象试填清查表式,积累单位清查组织实施实战经验,培养和锻炼普查队伍,了解和掌握新形势下单位清查工作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为顺利实施全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二、试点范围和对象清查试点地区为鹿城镇曾老庄社区、王庄村委会,由鹿城镇经普办具体负责普查试点各项工作。清查试点对象为试点社区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在试点社区个体经营户清查中,选取部分行业个体经营户组织开展典型调查(行业中类见附件),如试点社区中未发现被抽中的行业个体经营户,需在其他社区抽取个体经营户组织开展典型调查。典型调查个体经营户抽取原则按照经营状况好、中、差或者经营地段好、中、差3种类型分别选取1户进行,以获得涵盖本地主要行业清查经验。三、试点时间2023年XX月底开始,XX月底前完成试点工作。试点中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清查表、个体户清查表的时点指标为2023年XX月31日数据,个体户清查表的时期指标为2023年全年预估指标区间。对抽中行业个体户开展典型调查时,组织填写个体户抽样调查表,时点指标为2023年XX月31日数据,时期指标为2023年全年预估指标区间。四、试点方法采取试点普查小区全面清查和县域范围内个体经营户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式,采取纸质调查表与现代数据采集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同步进行。试点地区按照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综合试点方案要求,根据其工作细则与指标解释,结合我县试点进度安排与实际,对试点范围内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以及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清查,清查采取纸质调查表和手持电子终端逐户进行,填报“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清查表”XX或“个体经营户清查表"XXo五、试点内容从普查机构组建、普查动员、两员选聘、普查小区划分与绘图、清查底册建立、两员培训、单位清查、典型调查、查疑补漏、编码赋码、数据分析、数据验收、试点总结等全流程进行试点。试点地区在试点的具体环节上,要针对这次清查新增加的调查内容和清查重点难点深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尤其要针对以下问题,按照工作分工开展重点研究:1.如何利用互联网平台注册资料,查找直播带货、电商、微商等新经济市场主体的方式方法。加强部门协作,获取相关互联网平台相关信息,通过关联信息查找直播带货、电商、微商等新经济市场主体,评估查找率。2 .较常规制度新增财务指标的填报难度,如何保证数据质量。有的放矢研究较常规制度新增财务指标的指标解释、填报口径、数据采集渠道、计算方法,探索简便、易行的数据质量评估实际操作办法。3 .如何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个体户抽样调查数据质量。围绕个体户抽样调查数据逻辑关系,研究设置审核条件、数据比对和评估办法,探索一条简便易行、快捷可靠、操作规范的个体户数据采集流程和方式、方法。六、试点实施步骤(一)成立清查试点机构。县经普办负责组织协调清查试点工作,成立试点领导小组,XX同志任组长,XX、XX任副组长,成员为县经普办各工作组组长、XX镇经普办全体人员、XX(XX社区党总支书记)、XX(XX村党总支书记)。试点单位要及时成立相应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二)落实试点工作人员。XX社区按照单位数量情况划分6个普查小区,XX村委会划分为2个普查区。根据普查区和普查小区工作任务需要,从试点工作组成员单位中抽调一定数量的试点工作人员。(三)试点经费及物资准备。本次清查试点经费由县经普办拨付,县经普办将适当下拨部分试点所需物资。(四)宣传动员。XX镇经普办组织试点单位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动员,积极组织各方面力量认真搞好普查试点工作。(五)选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试点单位根据清查试点工作需要选调或聘用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原则上,普查指导员可由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干部、乡镇驻村干部担任。普查员由从事过会计、统计或其他普查工作的人员,或者文化水平较高、综合素质较好的人员担任。(六)清查试点业务培训。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由县经普办负责组织业务培训,重点培训内容是单位清查工作流程及经济普查基础知识等。(七)普查区及普查小区地图划分。普查区划分参照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模式开展,在四经普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区界线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试点地区在清查前完成普查小区纸质图绘制工作。(八)部门资料收集整理。县经普办统筹协调收集整理县市场监管、税务、编办、民政、卫生、教育、交通运输、金融办、人行、司法、银保监、邮政、移动、电信、宗教、统计等部门单位名录资料,清理已注销单位,标注经营状态异常的单位;协调以上部门提供各部门管辖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九)编制清查底册。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主要关联字段,将各部门和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单位进行合并;对于没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税务部门单位,以单位名称为次要关联字段进行合并。同指标信息,不同来源按照一定的优先顺序合并,根据合并规则比对生成单位底册,并依据纳税额、营业收入等信息标注活跃单位。(十)地毯式清查。XX镇经普办要根据单位清查底册的相关信息,按照单位清查工作流程对试点区域内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逐一进行地毯式实地清查。在集中清查阶段,召集全县各乡镇、XX经开区管委会、XX农场经济普查业务骨干分成若干组现场参与单位清查工作。(十一)查疑补漏。针对底册中存在、“地毯式”清查未能找到的单位,由试点机构统一组织,通过公告督促、电话联系、部门协查等方式进行查遗补漏登记。(十二)数据处理。清查入户登记开始,至全部调查工作完成期间,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共同参与,通过清查软件及时监控清查登记进度,对上报的信息进行管理、汇总、分析。数据处理工作贯穿清查登记始终。(十三)审核抽查验收。清查基本完成后,组织开展数据集中联审,包括排重审核。行业代码、专业指标由相关专业负责审核;其他指标和表间关联关系由名录专业负责。在单位清查完成后,组织开展清查数据质量抽查验收,抽取3个普查区(小区)。单位清查数据质量抽查验收工作是对抽查地单位清查工作的全面验收,内容包括:听取汇报、审查普查员选聘资料、普查区(小区)划分资料、核查登记资料等各种核查工作原始资料。(十四)试点总结。XX月底前完成全部试点工作,XX镇经普办配合县经普办研究重点难点问题,总结综合试点组织实施中的经验及建议、方案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县经普办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七、试点工作进度安排主要任务职责分工时间印发试点方案XX县经普办XX月25日前成立试点机构,选聘“两员”XX县经普办、试点地区普查机构XX月28日前绘制普查区图试点地区普查机构XX月30日前“两员”培训试点地区普查机构XX月31日前编制清查底册XX县经普办、试点地区普查机构及有关部门XX月5日前开展试点动员培训XX县经普办XX月10日前宣传相关工作试点地区普查机构以及有关部门试点期间开展单位清查工作XX县经普办、试点地区普查机构XX月15日前开展数据审核、验收和汇总XX县经普办、试点地区普查机构XX月21日前上报试点总结试点地区普查机构XX月30日前八、相关要求(一)高度重视。各相关单位和试点地区要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全力以赴,确保试点目标顺利实现。(二)周密部署。试点地区要依据XX县经普办试点方案及相关要求,明确试点任务、细化工作责任、优化工作流程、统筹进度安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项试点工作。(三)落实责任。XX县经普办全面负责试点工作,试点地区相关人员要严格按照区经普试点工作要求,落实好工作责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高效有序推进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