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金牌旅游村、最美乡愁旅游地创建办法、创建标准及评分细则(试行).docx
附件1云南省金牌旅游村创建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2年云南省政府工作报告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发展乡村旅游助推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相关要求,开展云南省金牌旅游村创建工作,创建一批云南金牌旅游村,推动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促进农村居民、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助推乡村全面振兴。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云南省范围内的行政村(涉农社区)o第三条云南省金牌旅游村创建工作,由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组织成立创建工作组,负责创建工作。第四条云南省金牌旅游村创建工作,遵循客观公正、竞争评选、量化评定、动态管理、持续发展的原则,按照单位申报、县(市、区)推荐、州(市)初评、省级评定、公示公告、财政奖补的流程组织实施,确保创建质量和效益。第五条云南省金牌旅游村创建依据云南省金牌旅游村创建标准(试行)云南省金牌旅游村创建评分细则(试行)。云南省金牌旅游村评分细则总分100分,评分达到90分(含)以上的评定为云南省金牌旅游村。第六条云南省金牌旅游村创建对象为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符合有关条件的行政村(涉农社区)。第二章申报与评定第七条单位申报。申报单位根据云南省金牌旅游村创建示范活动工作方案,按自愿原则,通过"阳光云财一网通"平台申报创建云南省金牌旅游村,提交申报材料。第八条县(市、区)推荐。县(市、区)文俗口旅游局对云南省金牌旅游村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打分,提出推荐意见报至州(市)文化和旅游局。上报材料是云南省金牌旅游村创建的重要依据,项目推荐条件等上报材料的质量和真实完整性由申报单位和申报地文化和旅游局自行负责。第九条州(市)初评。')''(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推荐的云南省金牌旅游村创建申报材料组织初评,出具初评意见,报至省文化和旅游厅。第十条省级评定。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专家组,对州、市推荐的云南省金牌旅游村开展材料审查和量化评定,按照每年云南省金牌旅游村计划创建数量,依据云南省金牌旅游村创建标准(试行)云南省金牌旅游村创建评分细则(试行),评定出云南省金牌旅游村,提出专家评审推荐意见。第十一条公示公告。在经厅领导批准同意后,省文依口旅游厅对专家评审推荐的云南省金牌旅游村名单,在省文化和旅游厅政务网和“阳光云财一网通"向社会公示不低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云南省金牌旅游村按有关程序审定后,由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创建公告并颁发标志牌。第十二条财政奖补。被认定为云南省金牌旅游村的行政村(涉农社区),遵循补齐短板、完善要素的原则,按有关审批程序给予奖补支持,主要用于云南省金牌旅游村后续文旅功能完善,提升文俗口旅游服务设施,开展乡村旅游节庆及宣传活动,提高乡村旅游从业人员服务技能等,推动金牌旅游村进一步完善提升。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要督促指导云南省金牌旅游村制定"一村一方案",细化具体实施项目内容,加强奖补资金绩效管理,确保奖补资金专款专用。第三章管理与复核第十三条对评定的云南省金牌旅游村,实行“重点指导、示范推广、定期复核”的管理方式。并纳入云南省乡村旅游品牌目的地经济运行监测管理系统进行动态监测管理。第十四条重点指导。省文化和旅游厅在文旅品牌创建、重点项目建设、业态产品创新、旅游宣传推广、要素协调保障等方面,对评定的云南省金牌旅游村给予重点指导支持。第十五条示范推广。省文化和旅游厅及时总结和推广云南省金牌旅游村的特色亮点、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适时公布发展主要指标,督促提升发展,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第十六条定期复核。省文化和旅游厅每三年组织一次云南省金牌旅游村复核。对达到复核要求的继续保留云南省金牌旅游村称号;对复核达不到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云南省金牌旅游村称号并全省通报。第四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由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解释。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云南省金牌旅游村创建标准(试行)1总则1.1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2年云南省政府工作报告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发展乡村旅游助推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相关要求,开展云南省金牌旅游村创建工作,创建一批云南省金牌旅游村,推动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促进农村居民、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助推乡村全面振兴。制定本标准。1.2 本标准规定了云南省金牌旅游村的创建指标体系及分值。2术语及定义云南省金牌旅游村是指具有独特的文化旅游资源、完善的基础配套设施、成熟的业态产品体系、优质的管理服务规范、显著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良好的联农带农效果的行政村(涉农社区)o该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创建指标体系3.1 旅游发展基础与支撑能力3.1.1 发展基础较好、支撑能力强劲。本行政村(涉农社区)必须拥有1个(含)以上被评定为云南省最美乡愁旅游地的自然村,拥有1个(含)以上乡村休闲旅游联农带农专业合作社或行业协会、1家(含)以上年营收(上年度)超过100O万元乡村休闲旅游企业、30户(含)以上乡村休闲旅游经营个体户、100人(含)以上乡村休闲旅游直接从业人员。本行政村(涉农社区)乡村休闲旅游组织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健全,职责分工明确、工作任务细化。本行政村(涉农社区)已纳入云南省乡村旅游目的地经济运行监测管理系统,并按要求常态化填报相关信息和数据,适时开展乡村旅游抽样调查统计工作。3.1.2 根据发展基础评分,最高不得超过10分。3.1.3 根据支撑能力评分,最高不得超过8分。3.2 旅游规划与发展思路3.2.1 乡村规划合理、发展思路清晰。本行政村(涉农社区)已制定旅游发展规划月虽化规划引领加强规划管控,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增强规划设计审美韵味和文化品位,杜绝破坏性建设和"野蛮生长",并纳入经县级(含)以上行政审批部门批复实施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制定的旅游发展规划落实生态保护红线、严守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底线,符合本村村情,尊重村民发展意愿,统筹生产、生活、生态布局。具有可供乡村旅游建设发展的用地,预留乡村旅游发展空间。3.2.2 根据乡村规划评分,最高不得超过6分。3.2.3 根据发展思路评分,最高不得超过5分。3.3 旅游文化底蕴与生态环境3.3.1 文化底蕴深厚、生态环境优美。本行政村(涉农社区)内拥有1个(含)以上传统村落、1个(含)以上文物保护单位、1个(含)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项目等文化资源,有当地特色民风民俗的乡土文化,开发利用合理,具有展示当地乡土文化特色的文化场所。整体绿化覆盖率较高、田园风光优美、村容村貌整洁。景观开发具有原真性、特色性、地方性。3.3.2 根据乡土文化评分,最高不得超过16分。3.3.3 根据生态环境评分,最高不得超过8分。3.4 旅游要素产品与产业集聚3.4.1 产品业态富集、产业集聚融合。本行政村(涉农社区)内"食住行游购娱"乡村旅游产业链完整,有规范经营的旅游餐饮、住宿、游览、体验、休闲、购物等场所。乡村休闲旅游产品业态类型丰富、特色鲜明、品质优良,能够满足游客多样化、个性化、品质化需求。乡村休闲旅游与当地特色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特色文化等农文旅融合发展。3.4.2 根据旅游要素产品评分,最高不得超过18分。3.4.3 根据产业集聚评分,最高不得超过4分。3.5 旅游品牌效应与设施服务3.5.1 品牌效应显著、设施服务完善。本行政村(涉农社区)拥有多项全省及以上文旅部门认定的乡村旅游品牌,在省内外具有较高的美誉度和市场吸引力。交通基础设施布局合理,与外部交通干道联通较好,内部交通循环畅通。旅游服务中心、停车场、旅游厕所、标识标牌、垃圾污水集中处理等规范化驾里的公共基础设施全覆盖。诚实守信、公平交易,无欺客宰客现象。3.5.2 根据品牌效应评分,最高不得超过8分。3.5.3 根据设施服务评分,最高不得超过4分。3.6 旅游带动效益与反哺机制3.6.1 带动效益显著、反哺机制健全。本行政村(涉农社区)发展乡村旅游带动效益显著,持续带动农村人口收入增长,有效带动本地农副产品及特色商品销售,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乡村生态宜居、宜业、宜游,村民幸福指数明显提升。建立健全旅游反哺农业、"联农带农"帮扶机制,形成"资源共有、利益共享、人人参与、户户受益”的发展模式。3.6.2 根据旅游带动效益评分,最高不得超过8分。3.6.3 根据反哺机制评分,最高不得超过5分。4总分及达标云南省金牌旅游村评定总分100分,评分达到90分(含)以上的评定为云南省金牌旅游村。5指标类别及分值表序号指标类别分值I发展基础10分2支撑能力8分3乡村规划6分4发展思路5分5乡土文化16分6生态环境8分7要素产品18分8产业培育4分9品牌效应8分10设施服务4分11带动效益8分12反哺机制5分合计100分云南省金牌旅游村创建评分细则(试行)县(市)乡(镇)村(行政村)名称:序号重点内容评分指标分值评分说明得分1发展基础与支撑能力(18分)发展基础101 .必须拥有1个(含)以上被认定为玄南省最美乡愁旅游地的自然村(2分)2 .拥有1个(含)以上乡村休闲旅游联农带农专业合作社或行业协会(2分)3 .拥有1家(含)以上年营收(上年度)超过1000万兀乡村休闲旅游企业(2分)4 .拥有30户(含)以上乡村休闲旅游经营个体户(2分)5 .拥有100人(含)以上乡村休闲旅游直接从业人员(2分)2支撑能力86 .具有乡村旅游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健全,分工职责明确(2分)7 .重视乡村旅游人才的引入和培育,有全国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2分)8 .每年面向省内外开展乡村旅游宣传推广活动不低于5次(2分)9 .纳入云南省乡村旅游目的地经济运行监测管理系统,且常态运行(2分)3乡村规划与发展思乡村规划610 .具有符合本村发展的旅游发展规划(2分)11 .具有纳入经县级(含)以上行政审批部门批复实施的多规合一路(11分)的实用性村庄规划(2分)12.具有一定数量的建设用地指标,预留乡村旅游发展空间(2分)4发展思路513 .坚持生态优先,推动绿色发展。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保护底线和资源利用上限。(2分)14 .发展符合本村村情,尊重村民发展意愿(2分)15 .能够发挥行政村的行政与自治功能(1分)5文化底蕴与生态环境(24分)乡土文化1616 .拥有1个(含)以上中国传统村洛或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2分)17拥有1个(含)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国家级5分、省级3分、州市级2分、县区级1分,最高分5分)18 .拥有1个(含)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国家级3分、省级2分、州市级1分、县区级0.5分,最高分3分)19 .具有代表性传说故事、名人传记、村规民约、村志村史、家训族谱等相关方面的乡土文化(3项(含)以上2分、2项1分,最高分2分)20 .具有展示当地乡土文化特色的村史馆、村博物馆、名人纪念馆、名人故居、文化(文艺)展示馆、农耕体验馆、农家书屋、非遗工坊等文化场所。(4项(含)以上2分、3项1分,最高分2分)21.定期组织开展民俗文化活动、民族文艺演出、民族体育比赛、乡村市集等群众性文化活动(3项(含)以上2分、2项1分,最高分2分)6生态环境822 .已评定为玄南省美郎乡村(2分)23 .已评定为中国美丽休闲乡村(3分)24 .已评定为国家森林乡村(3分)7要素产品与产业集聚(22分)三1825.有3家(含)以上具有当地特色风味的餐饮经营户(2分);5家(含)以上提供餐饮服务的经营户(2分)(最高分4分)26有1家(含)以上云南半山酒店、星级民宿、精品酒店(2分);5家(含)以上普通民宿客栈(2分)(最高分4分)27 .外部路况良好、可进入性强且内部游线设置合理(1分);有规范的交通指示标牌(1分)(最高分2分)28 .有依托乡村文化、名胜古迹、风土人情、田园风光等规范管理的观光游览点(3项(含)以上2分、2项1分,最高分2分)29 .有3种(含)以上面向游客销售的有当地代表性的农特产品或手_L艺品(1分);有1家(含)以上规范经营的旅游购物场所(1分)(最高分2分)30 .具有特色竹床活动体验、农事活动体验、文化(非遗、歌舞等)活动体验等(2项(含)以上2分、1项1分,最高分2分)31 .具有1条(含)以上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有1条1分,最高分2分)芟系J口口8产业培育432 .形成民宿、手H艺品、特色农产品、餐饮美食等聚集发展的产业群落(有1项2分,最高分2分)33 .推出康养旅居、户外露营、运动康体、科普研学等新型旅游业态(有1项1分,最高分2分)9品牌效应与设施服务(12分)品牌效应834 .入选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2分)35 .入选省级旅游特色村、民族特色旅游村寨、旅游扶贫示范村或旅游名村(1分)36拥有1家1个(含)以上国家3A级(含)以上旅游景区或省级(含)以上旅游度假区(5A级或国家级4分,4A级或省级3分,3A级2分,最高分4分)37拥有1项(含)以上获得Z南名牌农产品绿色女品或南省十大名品等称号旅游商品(1分)10设施服务438.旅游服务中心、停车场、旅游厕所、标识标牌等规范化管理的公共基础设施全覆盖。行政村宽带网络、4G信号实现全覆盖,能够有效运用互联网提供信息资讯、宣传推广、预订交易等服务(2分)39.遵守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诚实守信、公平交易,尊重游客的宗教信仰、民族风俗和个人习惯,对游客热情、友好、礼貌真诚,一视同仁(2分)11带动效益与反哺机制(13分)带动效益840.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叁15000兀(2分)41 .旅游收入(上年度)贡献度三50%(3分)42 .旅游就业贡献度将40%(3分)12反哺机制543.有健全完善的旅游反哺农业、联农带农帮扶机制(5分)总分(100分)附件2云南省最美乡愁旅游地创建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2年云南省政府工作报告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发展乡村旅游助推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相关要求,开展云南省最美乡愁旅游地创建工作,创建一批最美乡愁旅游地,打造中国最美乡愁旅游带,推动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促进农村居民、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助推乡村全面振兴。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云南省范围内的自然村。第三条云南省最美乡愁旅游地创建工作,由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组织成立创建工作组,负责创建工作。第四条云南省最美乡愁旅游地创建工作,遵循客观公正、竞争评选、量化评定、动态管理、持续发展的原则,按照单位申报、县(市、区)推荐、州(市)初评、省级评定、公示公告的流程组织实施,确保创建质量和效益。第五条云南省最美乡愁旅游地创建依据云南省最美乡愁旅游地创建标准(试行)云南省最美乡愁旅游地创建评分细则(试行)。云南省最美乡愁旅游地评分细则总分100分,评分达到85分以上的评定为云南省最美乡愁旅游地。第六条云南省最美乡愁旅游地创建对象为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符合有关条件的自然村。第二章申报与评定第七条单位申报。申报云南省最美乡愁旅游地的自然村开展自评,向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提交申报材料。第八条县(市、区)推荐。县(市、区)文化W旅游局对云南省最美乡愁旅游地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打分,提出推荐意见报至州(市)文化和旅游局。上报材料是云南省最美乡愁旅游地创建的重要依据,项目推荐条件等上报材料的质量和真实完整性由申报单位和申报地文化和旅游局自行负责。第九条州(市)初评。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推荐的云南省最美乡愁旅游地创建申报材料组织初评,出具初评意见,报至省文化和旅游厅。第十条省级评定。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专家组,对州、市推荐的云南省最美乡愁旅游地开展材料审查和量化评定,按照每年云南省最美乡愁旅游地计划创建数量,依据云南省最美乡愁旅游地创建标准(试行)云南省最美乡愁旅游地创建评分细则(试行),评定出云南省最美乡愁旅游地,提出专家评审推荐意见。第十一条公示公告。在经厅领导批准同意后,省文化口旅游厅对专家评审推荐的云南省最美乡愁旅游地名单,在省文化和旅游厅政务网向社会公示不低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云南省最美乡愁旅游地按有关程序审定后,由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创建公告并颁发标志牌。第三章管理与复核第十二条对评定的云南省最美乡愁旅游地,实行"重点指导、示范推广、定期复核”的管理方式。并纳入云南省乡村旅游品牌目的地经济运行监测管理系统进行动态监测管理。第十三条重点指导。省文化和旅游厅在文旅品牌创建、重点项目建设、业态产品创新、旅游宣传推广、要素协调保障等方面,对评定的云南省最美乡愁旅游地给予重点指导支持。第十四条示范推广。省文化口旅游厅及时总结和推广云南省最美乡愁旅游地的特色亮点、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适时公布发展主要指标,督促提升发展,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第十五条定期复核。省文化和旅游厅每三年组织一次云南省最美乡愁旅游地复核。对达到复核要求的继续保留云南省最美乡愁旅游地称号;对复核达不到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云南省最美乡愁旅游地称号并全省通报。第四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办法由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解释。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云南省最美乡愁旅游地创建标准(试行)1总则1.1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2年云南省政府工作报告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发展乡村旅游助推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相关要求,开展云南省最美乡愁旅游地创建工作,创建一批云南省最美乡愁旅游地,打造中国最美乡愁旅游带,推动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促进农村居民、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助推乡村全面振兴。制定本标准。1.2 本标准规定了云南省最美乡愁旅游地的创建指标体系及分值。2术语和定义2.1 云南省最美乡愁旅游地云南省最美乡愁旅游地是指具有独特的文化旅游资源、完善的基础配套设施、成熟的业态产品体系、优质的管理服务规范、显著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良好的联农带农效果的自然村。该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创建指标体系3.1 乡村文化自信与创新3.1.1 坚持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智慧力量,激发人民群众的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坚持多元一体、相互依存,以地域文化为落脚点,树立家国一体观念,通过乡愁地域文化与意识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增强国家认同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认同。3.1.2 根据乡村文化自信评分,最高不得超过4分。3L3根据乡村文化传播与创新评分,最高不得超过4分。3.2 传统村落景观保护3.2.1 以乡村空间环境为载体以乡村独特的恬淡生活意境、自然环境、田园风光、民俗风情、农耕文化等为依托,规划设计富有浓郁地域特色的旅游线路和旅游景观。3.2.2 根据自然景观映像评分,最高不得超过6分。3.2.3 根据建筑风貌格局评分,最高不得超过8分。3.3 乡村文化记忆传承3.3.1 注重保护地方民俗、民间艺术、传说故事、传统手工艺等乡愁记忆重要载体的非物质性文化资源,打造保持乡土风貌、体现文化传承、融入自然生态的美丽乡村。村容村貌整洁卫生,形成独特的"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乡村意境。合理保护修缮传统民居、村落、街巷,通过有形建福口生活生产方式展示呈现“乡愁二保持原生态景观及原汁原味的乡土文化。3.3.2 根据乡土文化氛围评分,最高不得超过9分。3.3.3 根据非遗文化传承评分,最高不得超过12分。3.4 乡村文化旅游融合3.4.1 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深入挖掘、传承提升乡村优秀传统文化,推进农文旅深度融合发展,开发特色乡村观光、乡村美食、休闲度假、深度体验等产品,展示乡村的优美自然风光和优秀传统文化推出满足当代人精神需求的地域休闲文旅融合产品业态。3.4.2 根据产品特色灵点评分,最IW)不得超过16分。3.4.3 根据业态集聚发展评分,最高不得超过12分。3.5 乡愁文化旅游品牌建设3.5.1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乡村社会文明程度高,村民精神风貌好,民风淳朴、热情好客。乡村风貌风情浓郁,建设“乡风、乡貌、乡亲、乡音、乡情、乡味”完善的乡愁情感符号系统和体验感知系统。3.5.2 根据品牌效益评分,最高不得超过13分。3.6 乡村旅游发展基础条件3.6.1 乡村通达性较好,村内游览线路布局合理和顺畅,标识标牌系统完善。旅游宣传展示、组织接待、咨询服务、停车、厕所、医疗、救援、饮水等公共旅游服务功能完善。旅游市场秩序良好,无欺客宰客现象。乡村旅游就业带动效果好,能够较好吸纳本地村民就业,主客关系和谐。3.6.2 根据旅游基础设施评分,最高不超过8分。3.6.3 根据旅游服务要素评分,最高不超过8分。4总分及达标云南省最美乡愁旅游地评定总分100分,评分达到85分以上的评定为云南省最美乡愁旅游地。5指标类别及分值表序号指标类别分值1乡村文化自信与创新8分2传统村落景观保护14分3乡村文化记忆传承21分4乡村文化旅游融合28分5乡愁文化旅游品牌建设13分6乡村旅游发展基础条件16分合计100分云南省最美乡愁旅游地创建评分细则(试行)县(FE)乡(镇)村(自然村)名称:序号重点内容评分指标分值评分说明得分1坚定文化自信创新方面(8分)坚守传统文化41 .具有传承中华美德、人文精神的村规民约和家风家训(2分)2 .具有反映崇尚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发展理念和行为(2分)2传播中国声音43 .具有反映振兴中华,坚定乡村振兴的新媒体传播平台(2分)4 .具有讲好中华故事、创新乡村营销方式的网络主播(2分)3传统村落景观保护方面(14分)自然景观映像65 .具有良好的自然景观,有宜居宜业宜游的山水林田湖早等的生态环境(2分)6 .已评定为美丽乡村(省级4分,州市级3分,县区级2分,最高分4分)4建筑风貌格局87 .已评定为中国传统村落或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4分)8 .已评定为文物保护单位(国家级4分、省级3分、州市级2分、县区级1分,最高分4分)5乡村文化记忆传承方面(21分)乡土文化氛围99 .具有代表性传说故事、名人传记、村规民约、村志村史、家训族谱等相关方面的乡土文化(1项1分,最高分5分)10 .定期组织开展民俗文化活动、民族文艺演出、民族体育比赛、乡村市集等群众性文化活动(1项1分,最高分4分)6非遗文化传承1211 .具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国家级4分、省级3分、州市级2分、县区级1分,最高分4分)12 .具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国家级4分、省级3分、州市级2分、县区级1分,最高分4分)13 .具有展示当地乡土文化特色的村史馆、村博物馆、名人纪念馆、名人故居、文化(文艺)展示馆、农耕体验馆、农家书屋、非遗工坊等文化场所。(4项(含)以上4分、3项2分,最高分4分)7乡村文化旅游融合方面(28分)产品特色灵点1614 .有1家(含)以上具有当地特色风味的餐饮经营户(1分);2家(含)以上提供餐饮服务的经营户(2分)(最高分3分)15 .有1家(含)以上云南半山酒店、星级民宿、精品酒店(2分);2家(含)以上普通民宿客栈(2分)(最高分4分)16 .有依托乡村文化、名胜古迹、风土人情、田园风光等规范管理的观光游览点(1项1分,最高分3分)17 .有2种(含)以上面向游客销售的有当地代表性的农特产品或手_L艺品(1分);有1家(含)以上规范经营的旅游购物场所(2分)(最高分3分)18 .具有特色竹床活动体验、农事活动体验、非遗活动体验、歌舞活动体验等(1项1分,最高分3分)8业态集聚发展1219 .具有1条乡村旅游精品线路(4分)20 .形成民宿、手工艺品、特色农产品、美食产品等聚集发展的产业群落(1项1分,最高分4分)21.具有康养旅居、户外露营、运动康体、科普研学等新型旅游业态(有1项1分,最高分4分)9乡愁文化品牌建设方面(13分)品牌效益明显1322.所在地获得过中国传统古村落、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入南省旅游扶贫小范村、入南省美丽乡村、南省特色旅游村、入南省民族特色旅游村寨、省级历史文化名村等称号之一(国家级4分,省级2分,最高分4分)23拥有1个国家A级旅游景区或省级(含)以上旅游度假区(5A级或国家级5分,4A级或省级4分,3A级3分,2A级2分,最高分9分)10乡村旅游发展基础条件方面(16分)旅游基础设施824.旅游服务中心、停车场、旅游厕所、标识标牌等规范化管理的公共基础设施全覆盖。(4分)25启然村宽带网络、4G信号实现全覆盖,能够有效运用互联网提供信息资讯、宣传推广、预订交易等服务(4分)旅游服务要素826.旅游经营户(5家(含)以上4分、3家(含)以上3家,最高分4分)27旅游从业人员(50人(含)以上4分、30人(含)以上3分,最高分4分)总分(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