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学习感悟十篇.docx
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体会今年是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浦江经验”诞生20周年,在这个特殊的时间节点,制定出台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有利于进一步夯实平安浙江建设的良法善治根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浙江和平安中国示范区建设。作为一名基层乡镇的政法委员,我将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工作最高标准,秉持“法治挺在前,规矩立在先”的宗旨,确保将条例落细落实落到位。一是坚持人民至上。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应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人民、一切为了人民。条例强调要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航埠镇建立“乡镇吹哨、部门协同、法律支撑、调解协助”的联动会商化解机制,凝聚法庭、公安、执法、资规、律师等多方合力,形成大平安月度例会机制,综合分析研判全镇各领域矛盾纠纷及风险隐患,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解决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问题是推进和改进工作的动力,是干事创业的抓手。推动基层治理的关键就是找准问题的症结,抓住矛盾的切入点。条例强调要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制度,干部要主动和群众谈心沟通,深入矛盾“窝”里开展调查研究,用真情打开群众心结,真正摸清群众愿望和诉求,找准问题症结所在,不断提升执政能力,主动推进平安建设。航埠镇坚持常态化开门接访专项行动,为解决群众诉求提供一站式服务,打通群众反映诉求“最后一公里”,充分传承、践行“浦江经验”。三是坚持数字赋能。数据是基层治理与服务坚实的数字底座,对基层数字化建设起着关键支撑作用,也是推进基层治理的重要抓手。条例强调要整合相关数字化应用和资源,完善平安建设数据汇集共享机制,推进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平安建设的深度融合,统筹推进公共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和联网应用,推进智慧平安社区建设,持续完善基层治理数字化,不断提高治理效能,创新推进平安建设。作为基层乡镇,积极探索基层数字化治理新模式,用数字化、智慧化手段推进乡村治理中的“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赋能乡村治理,让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基层治理,社会文明和谐氛围更加浓厚,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显著提升。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体会作为一名基层政法干部,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具有十分的重要性,学懂弄通法规条文,才能更能够做深做实平安建设工作,尽到工作责任。近期,我仔细阅读了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这一重要法规,并从中深刻领会到平安建设的内涵和意义,也深刻体会到自身的责职和使命。根据工作实际谈谈三点体会:一、扛起平安建设工作的使命担当。平安建设是我们的工作责职和使命,始终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平安建设思想。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济”,守护一方平安是我们的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平安建设的宗旨服务群众,保护群众,群众安全才能够让平安建设工作更加顺利、更加成功。作为政法干部我们应该带头遵守法律法规,扛起职责担当,牢固树立平安意识,大局意识积极做好社会平安建设的各项工作,让人民群众安全感不断增强。二、强化平安建设工作的联动治理。平安建设必须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防治结合,宣传教育和引导群众的治理模式,才能有效推进平安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通过宣传,让人们形成正确的安全观、安全意识和掌握常规的安全技能。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平安意识和素质,让每个人都能够真正参与到平安建设之中,有效预防不安全因素的事件发生,确保群众安全。针对动态的社会环境,平安建设要结合党建统领,乡村治理,网格管理,群众参与的的全局联动,不断创新,不断总结经验,才能提升平安建设社会治理能力。三、加强平安建设工作的救援保障。在面临突发事件的时候,我们要负起责任担当,能够及时、快速处理事故,保障群众安全,是平安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建立一支科学、专业、高效的应急救援队伍是我们的职责使命。当紧急情况发生时能够迅速展开应急处置,减少安全事故和灾害所带来的损失。共同建设新时代更加安全、稳定、和美的社会。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体会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条例把“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写进了表达立法目的和宗旨的总则第一条之中,充分体现了平安建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广大人民群众一同努力,共同构建平安浙江。坚持平安浙江、法治浙江一体推进,是浙江在“八八战略”指引下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的一条重要经验,并取得了显著成效。这一经验也在条例中予以固化,为了贯彻条例精神,在日常工作中,需要我们守正创新,用更加主动、自觉、科学的方式推进平安浙江建设。一是加强源头治理。平安建设的源头治理涉及方方面面,需要统筹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护和社会秩序稳定和谐两大目标。因此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大矛盾纠纷隐患摸排,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避免事态扩大甚至引起上访等事件;推进重大决策程序法治化,完善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制定完善社会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推进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二是加强重点防治。切实做好辖区安全隐患摸排工作,及时整改安全隐患。作为乡镇单位,要多协调执法部门,对辖区所属单位进行日常检查和执法,将隐患根治在基层。同时充分利用网格力量,在森林防火、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电信网络诈骗、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加强宣传引导,及时确保各领域安全,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获得感。三是加强保障措施。平安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以强有力的制度集成推进各类保障性“基础设施”建设。建立“警务融治”“警情联动”“纠纷多元化解”等网格警务工作运行机制,提升工作效率。建立共享法庭,各村均配备一名法律顾问,为村民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和咨询,指导村民依法维权,提高村民法治意识。建立矛盾调解工作室,培养一批专职调解员,为平安建设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体会此次实施的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作为我省平安建设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法规,标志着平安浙江建设迈入规范化、法治化的新阶段,更为基层深化推进平安建设指明了方向和路径。社会稳定和安全,是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条例把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摆在突出位置,从源头防范和专项治理两个维度,为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提升平安建设现代化水平。通过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夯实长治久安。强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积极鼓励村居、企业等参与平安建设,同时进一步发挥“一中心、四平台和一网格,作用,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坚持系统治理、总额和智力、源头治理和转向给治理相结合,紧扣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的关切和感受,在共建共治共享中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条例坚持传承和践行“浦江经验”原则,推行领导干部特别是市县领导干部下基层接访制度,各级领导干部直奔基层、直面群众、直击矛盾、直接解决问题,面对面听民声、心连心解民忧、实打实惠民生,能够更好地促进信访问题的源头治理、积案化解以及基层治理能力的提升。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体会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是浙江省平安建设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法规,标志着平安浙江建设迈入规范化、法治化新阶段。一是条例的出台彰显了平安浙江建设的丰硕成果。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并不是横空出世、凭空而来,早在2004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作出建设平安浙江这个高瞻远瞩的重大战略决策,19年来,浙江沿着习近平同志开创的平安浙江建设道路砥砺前行,取得了丰硕充盈的实践成果、有效管用的制度成果和与时俱进的理论成果,为平安中国建设贡献了浙江力量,条例的出台正是对19年来平安浙江建设经验、做法的一次全面总结和系统集成。二是条例的出台为除险保安提供了法治保障。条例不仅对浙江过去19年来平安建设经验进行了总结提升,也在解决平安建设领域普遍性、综合性问题方面作出不少具有浙江特色的规定,为深入推进平安建设提供了行动指南和法治保障。特别是当前浙江正全力以赴筹备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平安护航任务尤为艰巨。条例把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摆在突出位置,分别设立“风险防控”和“重点防治”专章,从源头防范和专项治理两个维度,为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除险保安工作指明了方向和路径。三是条例的出台为平安建设落地生效提供了制度依据。条例从“抓住关键少数,落实领导责任”“健全问题发现和整改制度”“加强监督”“建立健全平安建设考核和奖惩制度,等四个方面强化刚性约束,让平安建设工作有了实实在在的抓手,为确保平安建设有关规定切实得到实施,为高水平建设平安浙江、平安中国示范区保驾护航。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体会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对2019年来平安浙江建设实践经验的固化总结,将“枫桥经验”“浦江经验”等极具浙江特色的社会治理做法上升为法规内容,为基层推进平安建设提供了有力的行动指南、法治保障。经过对条例9个章节66条细则的逐句研读,深学深悟,个人几点心得体会汇报如下:一、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是平安建设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条例中多次提及平安建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且在各章节中均明确了党委政府、社会组织、群众自治组织等多元主体的平安建设职能,这为我们基层平安法治工作指明了方向,必须依托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推动平安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才能适应快速发展的现代社会,破解层出不穷的社会治理难题。从基层实践来看,离退休干部、龙游大妈等群体,法学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在平安建设当中都发挥了不可或缺的积极作用,维护了社会大局平安有序。二、社会治理法治化是平安建设现代化的根本保障。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整部条例,在条例第七章保障措施中更是直接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和司法,这就表明,平安建设必须走法治化的道路,才能保证其规范性、科学性、稳定性。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应当融入基层组织、基层干部的日常办事服务中去,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来处理各类平安问题,治理难题更应通过法治手段转化为执法司法问题加以解决,才能不断增强平安建设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三、数字赋能社会治理是平安建设现代化的重要方式。大数据是破解平安建设难题的革命性力量,条例第六章专门阐述了数字平安系统建设内容,明确以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为底座,整合资源搭建全省统一的数字平安系统。县乡层级作为平安建设的底层触角,还需进一步找准数字技术服务平安建设的切入点,开发诸如“综合飞一次”“吹哨人”等特色应用场景,让平安建设更精准、处置更有效。目前数字平安系统建设过程中,仍有数据孤岛、条块割裂的情况,后续也应统筹平安建设数字资源,打破数据壁垒,特别是推动部门数据为属地赋能,发挥大数据在社会风险防控、基层社会治理以及平安建设决策、管理和服务方面的作用。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体会平安中国建设是关乎国家安全、民生大计的大事。建设的内涵在不断拓展,此次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也指出了十大建设主要任务,致力于高水平推进平安浙江、平安中国进入规范化、法治化新阶段。平安建设需全民参与。条例强调了全民参与的重要性,顽疾问题不是靠单一的部门或者人员能解决的,创新群众自治方式,凝聚社会合力,才能高效保质维护社会稳定。白石镇利用“民情茶馆”、民生议事堂(协商驿站)等自治新形式,以喝茶聊天等轻松形式聚集村民和两代表一委员进行协商议事,收集民情,就地化解,为发挥群众主观能动性提供了很好的借鉴与经验。平安建设需防范化解。条例在第三章中明确了切实可行的综合风险防控制度与措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加强源头预防,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人群持续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提升行动,落实责任清单,强化风险研判,切实把化解的工作抓早、抓小、抓细、抓实。平安建设需数字赋能。数字平安建设强调依托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整合平安建设相关数字化应用和资源,提升治理水平。作为基层乡镇,围绕群众端上传与指挥端下达,搭建掌上指挥、基层治理一件事等线上治理与服务平台,推动基层治理智慧化转型,对提高智治水平意义深远。“枫桥经验”、“浦江经验”熠熠生辉,闪耀着治理智慧,唯有深刻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和要求,主动作为,积极践行,推进平安建设工作向着更加深入和广阔方向发展,才能建设起更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体会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23年7月1日开始施行。作为一名基层的政法干部更需要学懂弄通条例中内容,要以条例为标尺,按照具体要求调整“刻度”,奋力书写新时代下的“平安答卷”。一是坚持系统治理,夯实平安之基。高水平推进平安浙江建设、平安中国示范区建设,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需要运用系统治理的思维,需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只有在机制上建立健全社会风险监测、预警、处置和反馈制度,构建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的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才能不断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宁。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守牢关键领域。平安建设和监管执法工作是相辅相成,特别是重点行业、关键领域,更需要规范有力的监管支撑,条例的第四章就政治安全、治安安全、校园安全、安全生产、网络综合治理、电信网络诈骗防范、物流寄递、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防治内容进行细化规定,持续加强执法监管力度,确保各领域安全,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获得感。三是健全治理体系,提升治理实效。只有不断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发挥乡镇(街道)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统筹协调、落实执行的职责任务;发动村(居)民参与群防群治,开展社会治安巡防、安全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社区矫正帮扶、政策宣传等;同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推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依法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才能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体会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我省出台平安建设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地方性法规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标志着平安浙江建设进入规范化、法治化新阶段。以下是本人学习该条例的几点体会:法治思维是关键。条例明确提出,平安建设工作要“坚持与法治浙江建设一体推进“,深刻领悟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在平安建设中引领保障作用的重要批示,彰显了浙江省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平安建设的坚定立场。法治是平安建设的基础和保障,要切实做到依法治理、依法执法、依法行政,加强对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和预防,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机制,提高平安建设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基层治理是重点。条例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传承和践行“浦江经验”作为平安浙江建设的基本原则。做好乡镇平安建设工作,要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提升化解信访问题的能力与水平,构建闭环管理、常态长效的信访工作格局,坚持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护航亚运筑牢基础。同时结合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坚持边探索、边完善、边创新的工作方式,不断完善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的社会治理体系,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高质量推进平安建设。监管执法是保障。“大平安”是政法机关适应新时期、新形势的需要,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做好重点行业、关键领域的的监管执法是实现“大平安”的重要举措,条例对平安建设的重点防治也作了专章规定。作为乡镇街道,既要做好省、市、县级政府制定的相关机制落实工作,组织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教育,落实专项治理和检查,也要积极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严格执法,守牢关键领域。数字建设是动力。条例对数字平安建设的相关工作要求作了专章规定,要求完善数字化应用,打造数字平安系统。我们要充分利用好数字平安系统,加强数据分析研判、风险预警处置的能力,做好数字赋能平安建设工作。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是深化政法工作、推进平安建设的重要举措,我们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法治思维,严格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平安建设工作,为推进乡镇社会稳定和谐做出积极贡献。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体会在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之际,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以法治手段破解难点问题,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时代所需、亦正当其时。作为基层政法委员,要橹起袖子加油干,一步一个脚印把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付诸行动、见之于成效。一要以更高站位护航新征程。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学习条例作为当前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能够透过现象看本质,对潜在的风险有科学预判,不当“马后炮”,不做事后诸葛亮。要注重提高战略思维能力,坚决打赢“护航亚运”这一硬仗,做到既为一域争光、更为全局添彩。在打破平庸、增加特色上用心用力,找出办法“破冰”、拿出措施“破局”,让工作有创新、有特色、有质量。二要以更严标准树立良好形象。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健全城乡基层治理体系,进一步发挥“一中心、四平台和一网格”作用,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紧扣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的关切和感受,在共建共治共享中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坚持眼光向下、脚步下移,以实际行动树立勇于担当尽责的良好形象。三要以更实举措高效推进本职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工作,落实落细“组团联村”工作机制,认真做好重点时段重点人群的日常监督与实时管控;做好日常的基层矛盾大排查工作、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要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举措,紧盯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和重大节点,坚决打好“护航亚运”攻坚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