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体会十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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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体会十篇.docx
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体会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的正式施行,为基层平安建设工作提供了有效指导,作为一名乡镇政法综治干部,更要严格对照条例要求,以平安护航周家为己任,扎实推进周家平安建设各项工作,推动条例精神在基层落地落实。一是立足岗位深入学习,抓好条例学习宣传。坚持班子成员领学,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充分利用班子会、周例会、党员主题日活动开展学习条例专题讲座,将条例精神作为乡村干部学习及培训的主要内容,进一步深化乡村干部对条例的认识和了解。利用文化讲堂,法制宣传日等多种形式发动群众广泛学,提高群众参与率,营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法治环境。二是紧扣重点抓落实,推进网格建设提升防控能力。依条例指导要求,紧扣我乡平安建设工作的短板弱项,深化11个行政村网格服务管理,落实网格巡查、事件采集、重点人员走访、居民信息采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加强与辖区派出所重点人,重点事联防工作,筑牢乡村治安防控网,形成平安联创、矛盾联调、问题联治的工作格局。三是做好源头管控,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积极推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依托“6070”调解队伍,实现矛盾就地化解不升级。发动村民群防群治,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工作,严格落实对重点人员的教育稳控责任和措施,重视初信初访,落实包案化解机制,稳固基层基础,提升平安系数。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体会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我省出台平安建设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地方性法规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标志着平安浙江建设进入规范化、法治化新阶段。以下是本人学习该条例的几点体会:法治思维是关键。条例明确提出,平安建设工作要“坚持与法治浙江建设一体推进“,深刻领悟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在平安建设中引领保障作用的重要批示,彰显了浙江省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平安建设的坚定立场。法治是平安建设的基础和保障,要切实做到依法治理、依法执法、依法行政,加强对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和预防,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机制,提高平安建设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基层治理是重点。条例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传承和践行“浦江经验”作为平安浙江建设的基本原则。做好乡镇平安建设工作,要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提升化解信访问题的能力与水平,构建闭环管理、常态长效的信访工作格局,坚持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护航亚运筑牢基础。同时结合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坚持边探索、边完善、边创新的工作方式,不断完善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的社会治理体系,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高质量推进平安建设。监管执法是保障。“大平安”是政法机关适应新时期、新形势的需要,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做好重点行业、关键领域的的监管执法是实现“大平安”的重要举措,条例对平安建设的重点防治也作了专章规定。作为乡镇街道,既要做好省、市、县级政府制定的相关机制落实工作,组织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教育,落实专项治理和检查,也要积极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严格执法,守牢关键领域。数字建设是动力。条例对数字平安建设的相关工作要求作了专章规定,要求完善数字化应用,打造数字平安系统。我们要充分利用好数字平安系统,加强数据分析研判、风险预警处置的能力,做好数字赋能平安建设工作。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是深化政法工作、推进平安建设的重要举措,我们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法治思维,严格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平安建设工作,为推进乡镇社会稳定和谐做出积极贡献。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体会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正式施行体会了浙江省深入践行“作示范、勇争先”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有利于进一步夯实平安浙江建设的良法善治根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浙江和平安中国示范区建设。作为一名乡镇街道副书记,负责综治网格工作,我将结合网格工作实际,抓好条例贯彻落实,积极构建共谋共建共管共享新格局。一是党建强则治理优,治理优则基层安。把学习领悟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把推进平安建设作为践行初心使用的具体行动,着力破解基层治理难题。二是做实社区治理从“末梢”向“前哨”转变。聚焦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推动网格资源内部优化,激发基层党员的身份意识、参与意识、奉献意识,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强大的治理效能和深厚的群众基础。三是推动社区治理从“独奏”向“合唱”转变。联动服务,共促网格治理。发挥“党建引领,网格智治”优势,联合党员、微网格长、楼栋长、志愿者等力量,化身“千里眼”“顺风耳”,及时有效的传递群众需求。联动服务搭建起民心相通的“铁索桥”,加强前置防线、前瞻治理、前端控制、前期处置,从源头入手,把握关键点,让“我为群众办实事”落脚于常态化,做到“塑性”和“铸魂”协同并进,共促社区网格治理。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体会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的施行,进一步夯实平安浙江建设的良法善治根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浙江建设。作为乡镇(街道)政法委员我就条例结合基层政法工作谈三点看法。一是规范体系,完善律法。2002年出台的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已有20余年,难以适应新时期平安浙江建设需要,存在领导责任制落实难、数据共享和平安建设工作协同不到位等问题,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是省平安建设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法规,标志着平安浙江建设迈入规范化、法治化阶段,让我们在工作中有法可依有制可循。二是理顺机制,高效推进。平安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关联部门众多,需要整体谋划、系统推进。因此各部门(单位)职责分工、合作机制尤为重要,本条例中明确了各级政府、部门(单位)的职责清单以及建立健全平安建设合作机,避免在专项任务中推诿扯皮、互相影响,方便属地政府统筹牵头处置综合性事件。三是总结经验,固化成果。本次条例系统总结了我省平安建设的经验做法,从“枫桥经验”、“浦江经验”、数字平安建设到“一中心、四平台和一网格”建设等多方面作出了具有浙江辨识度的创新规定,让我们基层能够更好的理解吃透新条例,并结合实际工作进行创新深化。作为基层政法委员我将继续学透悟懂条例,抓实基层治理任务,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把矛盾纠纷、各类隐患问题发现在源头、化解在萌芽。围绕护航亚运会、亚残运会这个主题,聚焦安全生产、交通安全和防汛抗旱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完善除险保安晾晒、专题会商研判、风险动态清零、快响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全力守住安全稳定底线。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体会今年是“八八战略”实施二十周年,新起点上,为更高水平推进平安浙江建设,5月26日,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并自7月1日起施行,作为一名基层政法委员通过学习条例中的内容更加明确了今后工作的方向与目标。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以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为指导,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有关平安建设的决策部署进行平安建设的相关工作。二是推进和规范“一中心、四平台和一网格”建设,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条例规定,县(市、区)通过设立社会治理综合机构,整合有关资源、人员、设施,为解决群众诉求提供一站式服务;推进乡镇、街道基层社会治理平台的建设,明确平台管理责任主体及其职责和运行、维护要求;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制度和网格员招聘、管理制度,明确网格事务准入清单。三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传承和践行“浦江经验”。“浦江经验”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亲自倡导并带头下访接访群众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将“枫桥经验”与“浦江经验”相结合,互相补充、相辅相成,做到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体会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出台意义重大,在总结优化我省平安建设成功经验的同时,结合新形势新要求作了许多创新规定,进一步理顺了平安建设工作体制,有利于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浙江和平安中国示范区建设。一是推动目标任务落地。条例明确了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平安建设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为我镇健全完善平安建设落实机制、进一步夯实平安建设基层基础指明了方向。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全域安全目标,将“小切口”微网格作为推动“大平安”建设的关键一招,明晰各方责任,推动形成合力,确保。二是推动制度机制创新。结合“平安U指数”,灵活整合运用由上而下、重在破难的“浦江经验”与由下而上、重在预防的“枫桥经验”,做到无缝对接、运行顺畅、处理高效。在现有平安建设的基础上,从体制机制、源头治理、风险防控、监管执法、基层治理、责任追究等方面全面深化贯彻法治思维,推进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三是推动平安责任落实。条例作为平安护航亚运会和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抓手,不断强化政治责任,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纳入平安建设考评,作为2023年度常态化考评和督导的重要内容,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各行政村(社)学习。强化督导检查,对条例学习活动进行全程跟踪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组织不到位、学习走过场等问题及时予以纠正,确保条例学习效果,进一步压实平安建设工作责任。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体会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是改革开放的基本前提。今年是“八八战略”实施二十周年,也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在这新起点上,制定出台平安建设条例,并将与2023年7月1日正式施行,有利于通过法治手段更好地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委有关决策部署,有利于更好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法治手段解决平安建设中存在的难点问题,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进一步夯实平安浙江建设的良法善治根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浙江和平安中国示范区建设。一是目标更明确,任务更具体。条例共9章66条,通过概括表述与具体列举相结合的方式,明确了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平安建设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为做好平安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让我们在实际抓平安建设中目标任务更明确,更有实操性。二是职责更清晰,制度更完善。条例对平安建设组织协调机构,作了明确规定,明晰了各方责任。条例并对平安建设的重点防治作了专章规定,对政治安全、涉及国计民生物资的安全保障体系、治安安全、校园安全、安全生产、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网络综合治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食品药品安全、物流寄递监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生态环境安全、海域安全、常态化扫黑除恶等专项治理和重点监管作出相应规定。让我们在工作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以制度规范,扎实做好平安建设工作。三是理念更成熟,措施更有力。平安建设涉及面广、涉及部门和单位多,各方面的工作互相联系、互相影响,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坚持和贯彻“大平安理念”,整体谋划、系统推进。条例总结固化19年来平安浙江建设的实践经验,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平安浙江建设实际,在有关单行法律法规规定基础上,作出许多具有浙江特色的规定,提高法规可操作性。是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维护群众权益的重要重要途径和有效方法。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体会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条例把“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写进了表达立法目的和宗旨的总则第一条之中,充分体现了平安建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广大人民群众一同努力,共同构建平安浙江。坚持平安浙江、法治浙江一体推进,是浙江在“八八战略”指引下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的一条重要经验,并取得了显著成效。这一经验也在条例中予以固化,为了贯彻条例精神,在日常工作中,需要我们守正创新,用更加主动、自觉、科学的方式推进平安浙江建设。一是加强源头治理。平安建设的源头治理涉及方方面面,需要统筹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护和社会秩序稳定和谐两大目标。因此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大矛盾纠纷隐患摸排,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避免事态扩大甚至引起上访等事件;推进重大决策程序法治化,完善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制定完善社会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推进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二是加强重点防治。切实做好辖区安全隐患摸排工作,及时整改安全隐患。作为乡镇单位,要多协调执法部门,对辖区所属单位进行日常检查和执法,将隐患根治在基层。同时充分利用网格力量,在森林防火、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电信网络诈骗、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加强宣传引导,及时确保各领域安全,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获得感。三是加强保障措施。平安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以强有力的制度集成推进各类保障性“基础设施”建设。建立“警务融治”“警情联动”“纠纷多元化解”等网格警务工作运行机制,提升工作效率。建立共享法庭,各村均配备一名法律顾问,为村民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和咨询,指导村民依法维权,提高村民法治意识。建立矛盾调解工作室,培养一批专职调解员,为平安建设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体会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是为了高水平推进平安浙江、平安中国示范区建设,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宁,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浙江省实际,制定的条例。条例作为浙江省地方性法规,旨在为高水平推进平安浙江、平安中国示范区建设提供法律保障和指导。作为基层政法委员,在认真通读学习条例全文后,对条例的内容和理解谈以下几点看法:一是条例的出台是顺应形势的需要。近年来,社会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特别是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数量增加,城市规模不断扩张,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特别是当前浙江上下正全力以赴筹备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平安护航任务尤为艰巨。条例把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摆在突出位置,分别设立“风险防控”和“重点防治”专章,从源头防范和专项治理两个维度,为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除险保安工作指明了方向和路径。同时,条例的出台也是10多年来平安浙江建设经验、做法的一次全面总结和系统集成,更是传承和践行“浦江经验”上升为法规内容,在立法层面形成体系的重要体现。二是条例的内容切合浙江平安建设实际。社会治理是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需要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推进共建共治共享,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确保社会安定有序;法治是平安建设的基础和保障,需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条例专题提到社会治理和法治建设的内容,贴合实际情况。同时互联网时代,对平安建设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条例抓住数字化改革这个“牛鼻子”,专设了“数字平安建设”章目,强调打造全省统一的数字平安系统,开发运用预警防控等特色应用场景,推进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平安建设的深度融合。三是平安建设是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重要工作。综合治理是平安建设的重要方法,需要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发挥各种手段和措施的作用,形成综合治理的格局。建设平安浙江,非一地一域之事,也绝非一日之功,需要各方面形成合力、共同保障。条例明确,平安建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社会安全的责任。特别要充分发挥人民团体独特作用,支持社会组织、志愿者服务组织、志愿者参与平安建设,每位公民也有义务做好未成年子女法治教育,并保持和谐的家庭和邻里关系。总之,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的出台,为浙江省的平安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指导,标志着平安建设工作走向了规范化、法制化的道路。在实践中,需要各级政府、各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全面落实条例的各项规定,不断提升平安建设的质量和水平,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更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体会浙江省省平安建设条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传承和践行“浦江经验”,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和专项治理相结合,坚持与法治浙江建设一体推进。作为一名基层政法委员,我一定要对照条例要求,细化措施、压实责任,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乡镇。一是以更高站位抓好平安建设。要把学习领悟条例与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把推进平安建设作为践行初心使命的具体行动,切实担负起“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重大责任。二是以更实举措推进平安建设。按照“党建+网格”模式,整合各类力量和资源,做实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做细风险隐患排查,聚焦征地拆迁、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教育卫生等重点领域,强化风险评估,开展专项治理。三要以更强合力保障平安建设。建立健全平安建设沟通协调机制,有效整合综治、信访、公安、司法等各方力量,加强工作谋划,共同履职尽责。积极发挥党组织作为各方联动的纽带作用,带动村居党组织、百姓服务、智慧管理“三张网”,构建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乡镇平安建设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