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金富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碳酸锂生产线建设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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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金富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碳酸锂生产线建设项目.docx
湖南金富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碳酸锂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湖南金富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深圳市清秀生态环境有限公司二。二三年八月1概述11.1 项目由来11.2 建设项目的特点21.3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2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41.5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111.6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111总则131.1 编制依据131.2 评价原则1613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选择171.4 评价执行标准171.5 评价工作等级与评价范围211.6 评价内容、评价重点和评价时段251.7 环境保护目标251.8 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262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82.1现有项目基本情况283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483.1 区域自然环境概况483.2 常德经开区德山产业园现有情况563.3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和评价57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664.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及评价664.2 运行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665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965.1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分析965.2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分析995.3 噪声防治措施分析995.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分析1005.5 土壤污染防治措施1025.6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1046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076.1 经济效益分析1076.2 社会效益分析1076.3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077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087.1 环境管理1087.2 环境监测1128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138.1 建设项目概况结论1138.2 环境质量现状结论1138.3 污染物排放结论1138.4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1148.5 污染防治措施结论1168.6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结论1168.7 公参结论1168.8 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结论1178.9 建议1171概述1.I项目由来湖南金富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德路以东、桃林路以北地块,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2012年9月,湖南金富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原公司名称为为“湖南金富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德路以东、桃林路以北地块投资8000万元建设“锂电池材料生产项目”,项目于2012年9月由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完成了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2年12月4日通过了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的审批(湘环评2012335号),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锦基材料生产线3条、磷酸铁锂材料生产线2条、钛酸锂生产线1条及配套办公、生活设施。该项目于2016年1月11日通过了常德市环境保护局的竣工环保验收(常环建20166号),验收时,场内有五条生产线,均用于生产锌基正极材料,暂未生产磷酸铁锂、钛酸锂,生产能力达1800吨/年。原有环评中,项目主要生产高能锂离子用正极材料系列产品、负极材料系列产品两大类。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时(常环建20166号),现有项目锌基材料产品规模1800吨/年o2017年8月委托湖南志远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镒基材料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7年9月4日通过了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的审批(经环建201734号);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企业已有车间内,建设内容包括新增锌基材料生产线9条,及其配套环保、办公、生活设施。建成后年锌基材料生产规模达到5000吨/年。该项目已经建成并进行验收。该项目使用碳酸锂作为原材料。2017年9月委托湖南志远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三元前驱体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7年10月通过的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的审批(经环建201738号),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企业现有车间内,建设内容包括三元前驱体生产线1条,及其配套环保、办公、生活设施。建成后年三元前驱体材料生产规模达到5000吨/年。该项目已经验收。2017年11月委托湖南志远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年产6000吨银钻镒三元正极材料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8年1月18日通过的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的审批(经环建20186号),该项目已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该项目使用碳酸锂作为原材料。企业现有镒基正极材料生产能力5000吨/年、三元前驱体材料5000吨/年、银钻锦三元正极材料6000吨/年。碳酸锂作为银钻镭三元正极材料的原材料,外购成本较高,考虑到企业发展需要减少原材料购买成本,企业拟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一条年产6000吨碳酸锂生产线。1.2建设项目的特点项目主要采用物理、化学除杂工艺对购买的原材料进行除杂、提纯。酸浸过程将产生酸雾,压滤过程会产生滤渣;纯水制备会产生废水。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硫酸雾,经处理达标后外排,外排废水主要为纯水制备废水;各类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固体废物均得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生产、储存区采取防腐防渗等措施后,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经分析,项目环境风险属于可接受水平。本项目位于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山镇枫树岗社区海德路以东、桃林东路以北湖南金富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符合园区规划。项目属于符合国家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要求,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高企业产业链并减少原料成本,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提高灵活性,对节能降耗,缓解区域环境保护压力,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1.3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本项目为扩建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6号)等的相关规定,项目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属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含化学分离、提纯);国民经济分类代码为:C2613无机盐制造,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阐明项目环境影响情况和环境影响控制措施,并对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做出结论。因此,湖南金富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委托深圳市清秀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我司接受委托后,认真研究该项目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初步的工程分析,并进行实地考察,调研,收集核实有关资料后,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之后在环评工作期间对项目进行污染源分析,并进行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和评价,在资料调研、环保措施论证等工作的基础上分析预测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根据建设项目可能引起的环境问题,按照“总量控制”、“循环经济”等要求,提出控制污染的对策措施,最后,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湖南金富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碳酸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次评价技术路线见图1-1。第二阶段第;阶段图1-1本项目评价工作程序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一)政策法规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相符性本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为C2613无机盐制造,项目单线产能6000吨,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碳酸锂单线产能5000吨以下”,为允许类。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2)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按照“非禁止即可行”原则,经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不属于该通知负面清单中禁止准入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表1.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节选序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本项目合况符情1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本项目位于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属于工业用地,符合国家的相关政策符合2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本项目位于大气环境质量不达标区,PM”年均值超标,其余监测因子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根据常德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20-2027),常德市实施分阶段规划达标时限、目标。2021年环境质量指标PM25年均值(37ugm3)低于2020年规划目标值(44ugm3),满足常德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要求。符合3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可以确保污染物排放达标符合4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本项目属于扩建项目,原有项目未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符合5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本项目基础资料数据为业主提供,内容不存在重大缺陷、遗漏,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明确、合理。符合本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3、环境政策相符性分析与湖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暨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根据湖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暨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位于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为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为:优化空间布局,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解决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表1.4-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管控维度管控要求本项目落实情况空间布局约束(Ll)进一步优化规划布局,重点发展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医药食品健康产业、新能源及材料产业、烟草产业、互联网文创产业等,化工片区重点发展医药化工产业、新能源及材料产业,并确保引进项目具备成熟的污染防治技术;严格化工项目进区入园审批,禁止引入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炼焦、煤制品制造、合成橡胶制造、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目录中明确的限制类和淘汰类化工项目;化工片区靠近园区边界的区域应避免布局以气型污染为主或环境风险大的项目;(1.(2) 产业园枫树岗和茶叶岗安置保持现有安置规模不扩大,枫树岗安置区东侧紧挨的三类工业用地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与工业用地之间环境防护距离根据具体项目环评确定设置,防止相互功能干扰;(1.(3) 企业应符合规划用地性质。居住用地四周不得引进存在重大风险源的企业,禁止恶臭及重大危险源企业紧邻居住用地布设;(1.(4) 在沅江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对保留类化工生产企业要采取更加严格的安全环保措施,严格监管,确保江河湖水安全,对鼓励搬迁企业2025年底前完成沿江化工企业搬迁改造任务;(1.(5) 化工片区周边环境控制,化工片区南面500米范围内不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或生态敏感区。本项目位于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山产业园化工片区,项目用地属于三类工业用地。项目属于高科技、高附加值、技术密集型的新材料工业企业,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均能合理处理。项目未紧邻枫树岗安置小区。项目不属于沅江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染排管控污物放r(2.(1) :(2.1.(1) 区内排水实施雨污分流,德山产业园废水排入德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东风河最终汇入沅江;烟草科技产业园废水排入依托的常德市污水净化中心,处理达标后排入穿紫河最终汇入沅江;武陵移动互联网产业园废水排入依托的常德市皇木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沅江。建议园区进一步改善区域雨污管网建设,加快完成德山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及时启动德山产业园东部片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避免后期发展企业废水量增大对污水厂造成冲击。德山产业园雨水沿地势分区排入东风河、枉水、中心渠、三岗渠,其中化工片区雨水排入中心渠,烟草科技产业园雨水沿地势分区排入穿紫河,武陵移动互联网产业园雨水沿地势分区排入马家吉河,最后均进入沅江。(2.1.(2) 园区应采用专用密闭管道输送废水,逐步实现“一企一管”和可视可监测要求,并设置化工片区公共应急事故池。(2.(2) :(2.2.(1) 能源结构调整,积极推进园区集中供热规划。做好规划区大气污染控制措施,加强企业管理,对各企业有工艺废气产出的生产节点配置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做到达标排放;加强生产工艺研究与技术改进,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工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2.2.(2) 源头管控和末端治理,提高VOCS含量低本项目雨污水并入金富力现有雨污管网,排水实施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桃林路排入德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东风河,最终进入沅江;厂区雨水经厂区南侧三港渠排入沅江;项目硫酸雾收集后分别经4套酸雾吸收塔处理,处理达标后经4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硫酸雾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外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最终送到开发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基地进行统一处理;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无)的绿色原辅材料替代比例,推广先进工艺、设备,加强VOCS污染治理,确保达标排放,基本建成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的VOCS污染防治管理体系。(2.(3) 园内化工企业应加强对废气尤其是有毒及恶臭气体的收集和处理,严格控制挥发性有机物(VoCs)、有毒及恶臭气体的排放,配备相应的应急处置设施。(2.(4) 内电镀、无机化工、杂环类农药、纺织染整等行业及涉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一批)的公告中的要求。(2.(5) :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建立危险废物收集体系,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过程监控和信息追溯,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度。园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中心建成后,应进一步加强各企业固废集中收集处置要求。加强粉煤灰等固体废物的资源化进程,提高综合利用率。加快开发区固废处置(含危废暂存)场地的建设,对工业企业产生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固废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严防二次污染。生活垃圾集中后送到开发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基地进行统一处理。环境风险防控(3.(1) 区应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落实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园区在排渍站应储备泵和消防带,用于泵送事故废水和消防废水入德山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的事故池,防止事故和消防废水未处理外排造成沅江污染。(3.(2) 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等应当编制和实施环境应急预案;鼓励其他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3.(3) 用地土壤风险防控:加强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活动的监管。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锲电池材料场地土壤污染地块、原顺隆制革有限公司污染地块风险管控项目地块修复完成前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4) 地风险防控: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防控企业污染。禁止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电镀、制革、危险废物经营等行业企业。(3.(5) 园区企业在建设中做好水环境风险的三级防控体系建设;做好主要涉重、涉化企业以及园区污水处理厂的风险防控,化工片区应建设公共的事故水池、应急截流沟。建设单位通过加强风险防范措施,基本能够满足当前风险防范的要求,可以有效防范风险事故的发生和处置,项目的事故风险值处于可接受水平。建设单位需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源发率求资开效要(4.(1) :除经过批准的火力发电企业外,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炉窑、工业及经营用炉灶等燃烧设施。调整开发区现有能源结构,加快推进园区集中供热工程,集中供热范围外企业推行天然气等清洁能源。鼓励入园单位采用节能工艺,增加可利用资源的回收量,降低能耗。到2025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控制在235.17万吨标煤,单位GDP能耗达到0.267标煤/万兀O(4.(2) 源:严格按照用水定额核定取用水量,进一步加强计划用水管理,强化行业和产品用水强度控制。本项目能源为电及蒸汽,属于清洁能源(4.3)土地资源:推进开发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控制开发园区新增用地规模。以国家产业发展政策为导向,科学合理安排各行各业用地。优先保障区域主导产业发展用地。入园项目投资强度原则上不低于200万元/亩。综上所述,本项目与湖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暨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4、与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产业园区生态环境管理的通知(湘环发202027号)符合性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产业园区生态环境管理的通知(湘环发(2020)27号):“积极引导园区外工业项目向园区集聚发展,除矿产资源、能源开发等对选址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新上工业项目应当安排在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本项目位于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属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产业园区生态环境管理的通知(湘环发(2020)27号)的要求。(二)规划相符性分析1、与规划的符合性本项目选址于常德市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山产业园化工片区,在现有厂房内进行扩建。根据常德市德山经济开发区概念性总体规划(2008-2030),德山产业园化工片区范围以工业用地为主,形成德山东部新的工业新城。本项目选址属工业园内的三类工业用地上,选址符合园区用地规划要求。2、与地区产业发展规划的合理性分析根据常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其具体指标中产业发展为:“以工程机械、烟草、生物医药、大健康四大支柱产业为重点,统筹推进新材料、新能源与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与人工智能、航空航天与军民融合四大新兴产业,围绕21条优势产业链,分链做好方案设计,到2025年培育形成四大千亿产业集群。”本项目产品为碳酸锂,为锂电池三元正极材料的原材料,是新能源和新材料行业产业链上游,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常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相关规划要求。3、与地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合理性分析根据常德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探索构建以“三线一单''为环境空间管控基础,以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为环境准入关口,以排污许可为企业运行守法依据,以执法、督察为环境监管闭环的全过程环境管理框架。建立生态环境分区引导机制。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作为硬约束落实到环境管控单元,根据生态环境功能、自然资源禀赋、经济与社会发展实际,对环境管控单元实施差异化生态环境准入管理。加强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管理。严格落实湖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及常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暨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区域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应以“三线一单”确定的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作为重要依据。推进“三线一单”与排污许可、环评审批、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等相关数据系统共享,不断充实和细化“三线一单”数据支撑体系及分区管控要求。本项目满足“三线一单”确定的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常德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4、与园区规划符合性分析产业定位符合性根据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调扩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其批复,项目位于德山产业园化工片区,该该片区以精细化工为主导产业,重点发展医药化工产业、新能源及材料产业。本项目产品为锂电池企业配套的上游原材料,属于新材料相关行业,与园区的产业定位相符。与准入条件符合性分析根据规划环评及其批复,经开区企业准入条件判定情况见下表:表1.4-3准入条件符合性分析类别环境准入条件本项目判定情况产业导向1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包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2、符合所属行业有关发展规划。3、符合常德经开区总体规划产业导向。4、符合规划环评提出的准入清单要求。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允许类,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符合行业发展规划,符合经开区总体规划产业导向,符合规划环评提出的准入清单要求规划选址选址符合常德市国土空间规划、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项目位于常德经开区德山产业园,满足空间规划中的规划新材料行业,选址符合常德市国土空间规划、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入区项目生产工艺、装备技术水平、水耗、能耗、污染物排放等应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项目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环境保护1、符合行业环境准入要求;2、项目建设拟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3、建设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符合总量控制和污染物减排要求;4、废水集中纳管排放,化工园区内实行集中供热,项目属于精细化工中的无机盐制造,属于经开区德山产业园化工片区主导产业;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均可做到达标排放与园区规划环评及其批复符合性分析表1.43项目建设与规划环评及其批复符合性分析序号规划环评要求本项目实际情况是否符合1入园项目选址必须符合园区总体发展规划、环保规划及工业园主导产本项目属于无机盐制造,不属于国家命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符合业定位要求;园区应优先引进以化学工业、纺织和印染工业、新材料工业为主导的三类工业。不得引进国家命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以及食品加工等不符合园区主导产业定位的项目;严重的项目,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企业外排废水必须经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1和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德山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无废水排放,现有外排废水经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德山污水处理厂处理符合3加强企业管理,对各企业有工艺废气产出的生产节点配置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做到达标排放项目硫酸雾收集后分别经4套酸雾吸收塔处理,处理达标后经4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硫酸雾排放参照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符合4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对工业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严防二次污染。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统一处置项目一般固废均可得到合理处置或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符合5枫树岗安置小区周围100o米范围内不得引进气型污染项目本项目属于新材料行业,工艺主要为化学、物理分离、提纯工艺,不属于气型污染项目符合5、与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2019修订)相符性项目与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2019修订)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4.4与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2019修订)对照分析表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2019修订)本项目情况相符性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人和环境保护岗位等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保证生产经营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档案;建立健全环境应急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机制,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依法公开环境信息企业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人和环境保护岗位等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保证生产经营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档案;建立健全环境应急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机制,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依法公开环境信息符合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设置排污口,并在排污口设置标志牌;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环境管理台账,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排放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和本省污染物排放标准,不得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项目建成后企业需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设置排污口,并在排污口设置标志牌;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环境管理台账,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排放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和湖南省污染物排放标准,不得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优先使用清洁能源,采用先进工艺设备、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产生。企业使用清洁能源电、蒸汽符合涉重金属企业应当对含有重金属的尾矿、废渣、废水等进行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对已造成污染的,承担环境修复责任本项目无涉重废水排放符合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遵守有关危险废物管理规定,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企业严格遵守有关危险废物管理规定,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符合除在安全或者产业布局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新本项目选址位于工业园区内符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应当按照规定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合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存在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可能受到环境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区域进行公布,并定期组织演练。项目建成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可能受到环境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区域进行公布,并定期组织演练。符合8、与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固体(2022)17号)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固体(2022)17号)要求,加强涉重金属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加强重点行业企业废渣场环境管理,完善防渗漏、防流失、防扬散等措施。严格废铅蓄电池、冶炼灰渣、钢厂烟灰等含重金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过程的环境管理,防止二次污染。企业含重金属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利用处置。一般固废暂存场及危废暂存间均采取相应的防渗漏等措施。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固体(2022)17号)。(三)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金富力现有厂区(经开区东扩区桃林路以北、海德路以东),使用司现有1#、7#厂房部分厂区。项目用地属于三类工业用地。1、环境相容性分析现状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域地表水、声、土壤环境质量均能达到功能区要求;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能满足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因此,从环境现状来看,项目所在地具有一定的环境容量,选址与区域的环境质量相容。2、环境可接受性分析根据工程分析确定的污染物源强,通过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声环境、地下水环境、土壤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表明项目建成后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现有规划功能要求。项目位于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德山产业园化工片区,占地属三类工业用地,厂区东面为空地,南面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西面为湖南智见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北面为湖南宏旺有限公司厂区。厂址所在区域尚有一定的环境容量,项目投产后,不会改变项目所处区域的环境质量功能级别,其环境影响相对较小,风险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之内。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合理。1.5、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1)项目周围大气、地表水、声环境、土壤环境现状情况;(2)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硫酸雾等大气污染物,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是否可以达标排放;(3)现有项目是否存在环保问题并针对提出整改措施;(4)项目产生的固废及危废的产生环节、种类、数量,能否有效做到减量化,厂内暂存设施是否符合相应标准要求,固废处置是否符合资源化和无害化要求;项目在运行过程中突发环境事故的风险程度、环境可接受性以及防范、应急措施的有效性;(5)项目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可行性以及对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程度;(6)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1.6、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项目以粗制碳酸锂、主要成分为硫酸锂的混合溶液为原材料生产碳酸锂,属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政策;项目位于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山产业园化工片区,符合常德市经济开区调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要求;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等经处理均能够做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土壤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采取了相应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因此,在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全面贯彻清洁生产的原则,并切实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管理等各项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上看,项目建设是可行的。1总则1.1 编制依据1.1.1 国家法律条文(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正,2015.01.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修正),2018.12.29;(3)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6.5);(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正),2018.01.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正),2018.10.26;(6)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01.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三号),实施日期2020-09-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修正),2018.10.26;(9)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修正),2012.07.01;1.1.2 国务院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1)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令第682号),2017.10.01;(2)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发201引37号),2011.12.01;(3)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2013.09.10;(4)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2015.04.02;(5)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2016.05.28O1.1.3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1)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2012.07.03;(2)环境保护部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2012.08.08;(3)环保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部令第34号),2015.04.16;(4)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6号);(5)环保部等3部委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5号);(6)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修订)(发改委令第49号)2021.12.30;(7)环保部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公告2017年第43号),2017.10.1;(8)生态环境部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2019修订)生态环境部部令第7号(6),2019.8.22;(9)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1.1);(10)生态环境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部令第11号),2019.12.20;(1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591号,2011.12.1);(1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部令第5号,2009.3.1);(13)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环环评2018ll号);(14)关于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2017.9.20);(15)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2016.11.29);(1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17)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号,2001.12.17);1.1.4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法规、政策及规范性文件(1)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2020.1.1);(2)湖南省主要水系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DB43/023-2005);(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湖南省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湖南省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通知(湘政函2002172号);(4)湖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07.10.1);(5)关于湖南省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定公告(湖南省水利厅,2017.1.22);(6)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产业园区生态环境管理的通知(湘环发(2020)27号);(7)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00.3.1);(8)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水土保持法办法(2018.7.19);(9)湖南省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湘政办发201引77号);(10)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湘政发20174号);(11)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7.6.1);(12)湘政办发202161号关于引发湖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2021.9.30;(14)湖南省主体功能区划(湘政发201239号);(15)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湘环发201443号,2014.11.26);(16)湖南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7年本)(湘环发201719号);(17)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湘政发201820号,2018.7.25);(18)常政办发(2021)26号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19)湖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湘环发201320号);(20)(21)湖南省水功能区划(修编)(湘政函2014183号);(22)常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23)常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6.7);(24)湘环发(2021)52号湖南省"十四五''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规划2022;(25)常德市大气污染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