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右中旗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涉牧资金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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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右中旗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涉牧资金工作实施方案.docx
科右中旗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涉牧资金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相关部署,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乡村全面振兴,根据财政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实施方案(财办(202U16号)、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财政部等11部委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自治区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农规20218号)、财政厅等12厅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脱贫旗县统筹整合使用涉农涉牧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内财农202181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旗实际需求,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和盟委、行署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进一步完善优化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充分发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聚合效应,有效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二、实施目标通过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集中优势资源,聚力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进乡村振兴衔接重点工作。不断完善涉农涉牧资金管理机制,有力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农牧民收入稳定增长,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和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农村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提高财政涉农涉牧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巩固提升脱贫摘帽成效。三、基本原则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涉牧资金的使用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规划,编制统筹整合使用涉农涉牧资金年度项目计划,将整合资金用于农业生产、畜牧生产、水利发展、林业改革发展、农田建设、农村综合改革、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农村环境整治、农村道路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乡村旅游等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将支持产业发展摆在优先位置,发展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含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带动脱贫人口就业增收。建立健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协调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统筹整合职责,夯实工作责任,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强有力的协调配合良性互动工作机制。完善优化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及绩效考核机制,高标准、高配置、高效率管理使用好统筹整合的涉农涉牧资金。四、整合范围及额度根据自治区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脱贫旗县统筹整合使用涉农涉牧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内财农2021812号)文件精神,整合财政涉农涉牧资金范围,结合我旗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在2023年度统筹整合资金范围内,共整合财政涉农涉牧资金24946.74万元。(一)乡村振兴局、农科局、水利局管理项目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312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4080万元、自治区资金9048万元。(二)民委管理项目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916.74万元,均为中央资金。(三)林草局管理项目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资金100万元,均为中央资金。(四)发改委管理项目资金:以工代赈资金594万元,均为中央资金。(五)住建局管理项目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08万元均为中央资金。五、整合后资金投向(一)产业发展1、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项目:投入整合资金1896万元。项目覆盖全旗12个苏木镇173个嘎查,覆盖脱贫人口18057人,项目实施牵头管理责任单位:旗乡村振兴局、相关苏木镇人民政府。建设内容及期限:结合我旗主导产业基础和乡土特色,引导农牧民探索发展多种类型庭院经济,并进行差异化补贴,项目覆盖脱贫户及监测户7259户。实施期限:2023年1月-2023年12月。效益分析及利益联结机制情况:庭院经济能充分合理利用、保护和增殖自然资源,还可以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种养加综合发展,带动农村各行各业兴起,从而改变农牧户收入渠道单一的局面,投入少、产出多、提高劳动生产率,土地生产力和资源利用率,经济效益明显,户均直接、间接增收实现2000元以上。资金来源及名称: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896万元。2、农畜产品加工点建设项目:投入整合资金2513万元。项目覆盖全旗3个嘎查,覆盖脱贫人190人,项目实施牵头管理责任单位:旗乡村振兴局、巴彦茫哈苏木人民政府、新佳木苏木人民政府。建设内容及期限:在百利舸产业园区建设饲草产业加工物流交易园区1处,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整合资金2400万元;巴彦茫哈苏木葛根敖日都嘎查脱水蔬菜基地加工设备购置投入资金78.2万元;新佳木苏木新佳木嘎查更新秸秆转化基础设施设备35万元。实施期限:2023年1月-2023年12月。效益分析及利益联结机制情况:一是饲草产业加工物流交易园区有效调整我旗产业结构调整,利用工业化手段将其转化为饲料,投资少、见效快,将牧草变废为宝,提高肉、奶产量,提高农业产值,增加农民收入,减少焚烧羊草带来的环境污染,将牧草“过腹还田”,促进农业生产良性循环;二是蔬菜加工基地运营投产后增加嘎查集体经济收入,同时嘎查居民庭院经济,种植豆角、茄子等可以烘干类蔬菜,统一收购并加工,年户均增收100O元以上;三是优化秸秆转化厂工作环境,提高秸秆转化厂效率资金来源及名称: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62万元,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5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草产业任务)1416万元。3、市场主体带动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投入整合资金444万元。项目覆盖全旗12个苏木镇154个嘎查,覆盖脱贫人口5192人,项目实施牵头管理责任单位:旗乡村振兴局、旗委组织部。建设内容及期限:依托晓景计划带头人,激励合作社、企业带动农牧户,根据带动户数、任务进行奖补,投入资金200万元;对全旗1937户整户无劳动能力的脱贫户、监测户实施代耕代种补贴,覆盖亩数4.4效益分析及利益联结机制情况:一是通过“晓景计划”选定优秀的带头人进行联农带农机制的建立与完善,主要以奖补形式激励带头人发挥带动作用,户均增收500元以上;二是无劳动能力户代耕代种服务项目的实施直接改变无劳动能力脱贫户与监测户土地经营方式由财产性收入转变为经营性收入,大大提高农牧户的经济收入,亩产增收200元以上。资金来源及名称: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44万元。4、林草基地建设项目:投入整合资金1260万元。项目覆盖全旗4个苏木镇4个嘎查,覆盖脱贫人口200人,项目实施牵头管理责任单位:旗乡村振兴局、额木庭高勒苏木、义和塔拉林场、代钦塔拉林场。建设内容及期限:额木庭高勒苏木布拉格台嘎查鸡心果树、龙凤果350亩,并完善低水高调储水设施1处,投入资金280万元;义和塔拉林场欧李基地扩建380亩,投入资金380万元;万亩羊草种子田建设,投入资金100O万元,其中整合资金500万元;代钦塔拉林场种子库改扩建1处,投入资金100万元。实施期限:2023年1月-2023年12月。效益分析及利益联结机制情况:一是通过项目的实施,推动我旗林果产业发展,采取种植果树,出售水果,采摘旅游、产品加工等形式增加嘎查与农牧民的收入,同时以以工代赈方式实施项目带动农牧户务工就业增收人均2000元以上。该项目建设完成后,壮大嘎查主导产业,促进结构调整,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带动农牧民收益。二是调整科右中旗产业结构,促进畜牧业发展,为肉牛羊养殖提供饲草保障,有效利润羊草、秸秆,变废为宝,保护生态环境。资金来源及名称: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60万元,中央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资金100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草产业任务)500万元。5、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项目:投入整合资金3150万元。项目覆盖全旗3个苏木镇3个嘎查,覆盖脱贫人口290人,项目实施牵头管理责任单位:巴彦呼舒镇人民政府、代钦塔拉苏木人民政府、额木庭高勒苏木人民政府。建设内容及期限:巴彦呼舒镇2023年西日道卜乡村振兴示范项目(二期),投入资金1500万元;兴安盟科右中旗代钦塔拉乡村旅游项目(二期),投入资金1500万元、巴彦敖包嘎查旅游村扩建,投入资金150万元。实施期限:2023年1月-2023年12月。效益分析及利益联结机制情况:增加旅游区基础设施,更好的接纳游客。可以拉动当地的旅游业,提高当地村民的收入水平,增加嘎查集体经济收入。通过建设旅游项目,辐射带动嘎查周边餐饮住宿等产业发展,提高农牧民经营性收入,同时,增加的嘎查集体经济收入部分用于解决脱贫户和监测户的日常生活困难资金来源及名称: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00万元,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50万元。6、牲畜品种改良与养殖小区建设项目:投入整合资金1095.74万元。项目覆盖全旗12个苏木镇173个嘎查,覆盖脱贫人口1100人,项目实施牵头管理责任单位:旗乡村振兴局、相关苏木镇人民政府。建设内容及期限:完善种公牛站基础设施建设,用于棚舍建设6处,投入资金200万元;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牲畜品种改良补贴,投入资金300万元;高力板镇国光嘎查新型集中养殖示范小区建设项目(二期),投入资金390万元;新佳木苏木界仁达坝嘎查养鸡场配套设备建设1处,投入资金30万元;新佳木苏木新佳木嘎查养殖育肥牛25头,投入资金45万元;巴彦忙哈苏木呼木吉乐吐嘎查养殖育肥牛25头,投入资金45万元;代钦塔拉苏木布日很忙哈嘎查养殖育肥牛15头,投入资金45万元;巴彦呼舒镇窑艾勒嘎查养殖奶牛25头,投入资金45万元;巴仁哲里木镇德日苏布拉格合嘎查养羊100只,投入资金95.74万元。实施期限:2023年1月-2023年12月。效益分析及利益联结机制情况:牲畜的品种改良不仅能提高牲畜的生长速度,而且还能降低患病的几率,提高养殖业的经济收益,提高养殖户的生产经营效益。大幅减少疾病的相互传染,又可得到品质优良的体型大、肉质好,生长迅速的肉牛肉羊。养殖户由散养放牧量的投入向舍饲提高质的提升转变,实现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养殖更加精准、更加科学,极大减小了对生态环境的压力,对可持续牧业、绿色牛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嘎查集体合作社进行改扩建,保护集体经济财产,合作社收益作为嘎查集体经济收入,用于对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嘎查公共服务、应急处理、小型公益事业等。资金来源及名称: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90万元,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05.74万元。7、科右中旗2023年农机具购置项目:投入整合资金490万元。项目覆盖全旗12个苏木镇173个嘎查,覆盖脱贫人口280人,项目实施牵头管理责任单位:旗乡村振兴局、相关苏木镇人民政府。建设内容及期限:依托乌根大坝种养殖合作社、绿草地种养殖合作社、中阳农业等企业合作社购置大型农机具3台套,落实有意愿实施代耕代种农牧户社会化服务,优先覆盖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受益户600户以上。实施期限:2023年1月-2023年12月。效益分析及利益联结机制情况:有效发挥新型经营主体规模大、市场竞争力强、化解市场风险手段多等优势,灵活多变的多种措施带动农牧户积极发展生产,提高农牧民经济收入,为产业振兴提供坚强保障。通过市场主体带动,有效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更多农牧民主动参与,采取吸纳就业、订单生产、托养托管、产品代销、保护价收购、培训等多种方式与市场主体建立互惠双赢的利益联结机制,企业得到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利于市场主体长期发展,更多的农牧户也在合作中享受企业带来的便利与收益。资金来源及名称: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90万元。8、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入整合资金6000万元。项目覆盖全旗12个苏木镇14个嘎查,覆盖脱贫人口50人,项目实施牵头管理责任单位:旗农科局。建设内容及期限:科右中旗实施24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自治区配套部分。实施期限:2023年1月-2023年12月。效益分析及利益联结机制情况:项目的实施提高单位产量,增强嘎查耕地抗旱防涝能力,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步伐,增加农牧民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可实现亩产增收200元以上。资金来源及名称: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6000万元。(二)乡村建设行动9、屯内街巷硬化项目:投入整合资金254L5万元。项目覆盖全旗9个苏木镇19个嘎查,覆盖脱贫人口1377人,项目实施牵头管理责任单位:相关苏木镇人民政府。建设内容及期限:新建屯内水泥路45.95公里,每公里建设成本50万元。实施期限:2023年1月-2023年12月。效益分析及利益联结机制情况:通过项目的实施,将有效地改善项目区的出行条件,方便农牧民生产生活,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建设可美化社区,加快乡村振兴步伐,改善人们生存和发展的环境质量,真正实现资源、环境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资金来源及名称: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92万元,以工代赈资金594万元,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65万元。10、小型桥梁建设项目:投入整合资金785万元。项目覆盖全旗3个苏木镇8个嘎查,覆盖脱贫人口681人,项目实施牵头管理责任单位:相关苏木镇人民政府。建设内容及期限:8个嘎查内新建小型桥梁、涵管桥等17座。实施期限:2023年1月-2023年12月。效益分析及利益联结机制情况:为群众解决汛期雨水较大,减少农作物受灾的机率,解决出行不便的困扰,保障农牧户人身财产安全。资金来源及名称: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85万元。11、农村供水保障设施建设项目:投入整合资金1590.08万元。项目覆盖全旗5个苏木镇7个嘎查,覆盖脱贫人口221人,项目实施牵头管理责任单位:相关苏木镇人民政府。建设内容及期限:巴彦呼舒镇2023年给排水一体化(续建)项目投入资金350万元;额木庭高勒苏木2023年兴隆屯嘎查饮水工程建设项目投入资金244.08万元;科右中旗巴彦茫哈苏木所在地农村牧区饮水改造工程投入资金249万元;科右中旗新佳木苏木哈日巴达嘎查集中供水项目投入资金180万元;科右中旗巴彦茫哈苏木敖力佰嘎查农村牧区饮水改造工程供水项目投入资金200万元;科右中旗高力板镇额稻田艾里农村牧区饮水改造项目投入资金76.3万元;科右中旗高力板镇额尔顿础鲁社区农村牧区饮水改造项目投入资金290.7万元。实施期限:2023年1月-2023年12月。效益分析及利益联结机制情况:通过建设供水保障工程项目,完善嘎查给排水系统,提升农牧户饮水水平,改善农牧民人居环境。有利于提高农民生活、卫生水平,缩小城乡差距。对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乡村振兴有着深远的意义。资金来源及名称: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94.08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全饮水任务)996万元。12、水渠治理项目:投入整合资金1434万元。项目覆盖全旗6个苏木镇9个嘎查,覆盖脱贫人口722人,项目实施牵头管理责任单位:相关苏木镇人民政府。建设内容及期限:水渠治理19675延长米。实施期限:2023年1月-2023年12月。效益分析及利益联结机制情况:本项目能够有效防止大雨造成的自然灾害,更好保护村民人身和财产安全。资金来源及名称: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34万元。13、科右中旗2023年垃圾回收点建设项目:投入整合资金115万元。项目覆盖全旗3个苏木镇5个嘎查,覆盖脱贫人口62人,项目实施牵头管理责任单位:相关苏木镇人民政府。建设内容及期限:巴彦温都热嘎查、浩力宝嘎查、沿路沿线嘎查新建垃圾处理点22处。实施期限:2023年1月-2023年12月。效益分析及利益联结机制情况:加强嘎查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嘎查处理农村垃圾处理能力。资金来源及名称: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2万元,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3万元。14、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投入整合资金1168.42万元。项目覆盖全旗3个苏木镇5个嘎查,覆盖脱贫人口59人,项目实施牵头管理责任单位:旗乡村振兴局、巴彦呼舒镇人民政府、额木庭高勒苏木人民政府。建设内容及期限:莫力黑哈达嘎查生活污水治理投入350万元;兴隆屯嘎查生活污水管网投入资金305.42万元;巴彦淖尔苏木-贵力斯台本屯嘎查50Td污水处理厂、巴彦淖尔苏木-双榆树嘎查50Td污水处理厂、巴彦淖尔苏木-巴彦淖尔嘎查100Td污水处理厂共投入513万元。实施期限:2023年1月-2023年12月。效益分析及利益联结机制情况:加强嘎查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嘎查农村污水处理能力。资金来源及名称: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68.42万元。15、厕所改造项目:投入整合资金196万元。项目覆盖全旗5个苏木镇10个嘎查,覆盖脱贫人口55人,项目实施牵头管理责任单位:旗乡村振兴局、相关苏木镇人民政府。建设内容及期限:改造户厕500户,其中水厕270户,旱厕230户,投入资金136万元;巴彦哈拉嘎查新建卫生厕所2个,投入资金12万元;巴彦哈拉嘎查新建卫生厕所2个,投入资金12万元;新佳木苏木白音套海嘎查新建卫生厕所6处,投入资金24万元;杜尔基镇雅玛图嘎查新建卫生厕所6处,投入资金24万元。实施期限:2023年1月-2023年12月。效益分析及利益联结机制情况:通过建设该项目可以改善农牧民的人居环境,改善日常卫生,美化村屯环境,提升村容村貌,着力打造美丽宜居乡村,提高农牧民生活的幸福感。资金来源及名称: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万元,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3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厕所革命任务)136万元。16、科右中旗危房改造项目:投入整合资金208万元。项目覆盖全旗12个苏木镇40个嘎查,覆盖脱贫人口66人,项目实施牵头管理责任单位:旗住建局、相关苏木镇人民政府。建设内容及期限:C级维修加固36户,D级拆除新建43户。实施期限:2023年1月-2023年12月。效益分析及利益联结机制情况:项目建成后,农村居民住上安全、实用的房子,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了保障,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打造住房安全。资金来源及名称:住建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208万元。(三)培训17、2023年刺绣培训项目:投入整合资金60万元。项目覆盖全旗12个苏木镇173个嘎查,覆盖脱贫人口50人次,项目实施牵头管理责任单位:旗民委。建设内容及期限:蒙古族刺绣培训300人次。实施期限:2023年4月-2023年12月o效益分析及利益联结机制情况:提升脱贫劳动力产业发展经营能力和生产技术水平。资金来源及名称: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资金60万元。六、职责要求(一)本方案确定的项目实施牵头管理责任单位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负全责。各牵头管理责任单位根据方案要求制定旗级专项实施方案,报请旗政府批准执行。同时,确定一名班子成员和1-2名工作人员负责项目管理推进工作和与相关单位业务衔接工作。(二)各牵头管理责任单位要协助苏木镇制定苏木镇级项目实施方案,并报旗乡村振兴局备案,同时组织苏木镇、嘎查按要求实施项目。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工作步骤,时间节点、资金流程要求,及时、有序、高效开展整合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确保按时、按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三)各牵头管理责任单位要积极主动与财政部门协调,做好项目安排、资金拨付申请及监督管理下达资金使用情况和报账管理等工作,确保资金安全和资金使用效益。旗财政局按照方案要求和牵头管理责任单位意见做好资金整合及资金申请、拨付和监督等管理工作。(四)各牵头单位每月15日、30日向旗乡村振兴局报送项目进展及落实情况说明报告及各类报表。旗乡村振兴局及时汇总情况反馈给领导小组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理部门。七、整合措施(一)政策依据。根据财政厅等12厅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脱贫旗县统筹整合使用涉农涉牧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内财农2021812号)要求,旗县人民政府是整合资金统筹使用的责任主体,负责旗县资金的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并赋予整合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对各有关部门下达的统筹整合范围内资金,可以根据具体项目的实施需要自主确定牵头管理责任单位或部门,不要求完全与原有的归口管理部门一一对应。(二)管理办法。旗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全旗年度规划,负责协调资金管理部门修订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涉牧资金的管理办法或细则,明确部门分工、整合规模、操作程序、资金用途、监管措施等,由旗政府常务会批准执行。(三)管理方式。旗政府要对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在农牧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即统筹整合使用的财政涉农涉牧资金用途)内,提出包括主要目标和具体建设任务在内的使用方案,由旗委常委会或政府常务会研究审批后组织实施。(四)编制规划。旗政府要紧紧围绕脱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工作任务,编制全旗年度实施方案。各苏木镇、嘎查、旗直相关部门要依据全旗方案调整完善本苏木镇、嘎查项目规划和本部门专项规划,实现全旗项目规划与苏木镇、嘎查和旗直部门专项规划的有效衔接。各苏木镇、嘎查规划及部门专项规划与全旗规划不一致的,原则上优先实施全旗脱贫攻坚规划。(五)建立项目库。旗政府建立并完善项目库。各苏木镇、嘎查(驻村工作队)和旗直相关部门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筛选规划项目报送旗项目库备存,加强项目储备,为整合资金提供有效平台。针对当前突出问题,以规划为引领,围绕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改善等方面的需求,以突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为重点,做到资金跟着项目走,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统筹整合、集中投入、配套建设、整体推进,使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现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通过项目储备,加快相关涉农涉牧资金安排进度,项目成熟一个资金到位一个,年度计划的建设项目应在接到上级转移支付后一年内完成,确保不出现资金滞留问题。(六)加大争取项目资金力度。按照政府投入力度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相适应的要求,旗直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争取项目资金力度,为全旗统筹整合资金创造条件,确保完成乡村振兴目标任务。八、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涉牧资金是自治区党委、政府集中财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也是我旗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资金保障,旗委、政府负责协调旗直相关部门确定整合资金规模、内容和项目安排,明确整合资金项目牵头管理责任单位,牵头管理责任单位对牵头管理项目工作负全责,确保资金整合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同时要加强与上级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推进统筹整合工作。(二)建立健全公开公示制度。在旗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全旗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涉牧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并实施项目公示制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三)设立专户专账。旗财政局和各苏木镇财政所根据旗统筹整合涉农涉牧资金管理办法,设立整合资金专户专账管理,确保整合资金、项目顺利规范运行。(四)严格资金监管。旗政府要把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涉牧资金作为监管重点,并负首要责任。各苏木镇党委、政府、嘎查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嘎查“两委”要深度参与涉农涉牧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旗纪检、乡村振兴局、审计、财政等有关部门要加大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并对监管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探索实践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给予大力支持。探索引入第三方独立监督,引导农户主动参与监督,构建多元化资金监管机制。(五)开展绩效评价。旗政府组织旗乡村振兴局、财政、发改等部门加强对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情况进行总结评估,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对实施项目进行绩效评估,开展动态监控,实行全周期跟踪问效并进行重点评价,最大限度的提升统筹整合资金效益。对资金整合管理使用中积极配合部门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不配合、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