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高速公路旅游区标志设置指南(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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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高速公路旅游区标志设置指南(试行)》.docx
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技术指南JTT52/17-2023贵州省高速公路旅游区标志设置指南(试行)2023-08-31发布2023-12-01实施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发布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技术指南贵州省高速公路旅游区标志设置指南(试行)JTT52/17-2023编制单位: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批准部门: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实施日期:2023-12-01刖百规范设置高速公路旅游区标志是提升地方旅游整体形象、构筑无障碍旅游体系和提升旅游服务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方便游客预知旅游地方向和距离、了解旅游项目类别的重要途径,是地方旅游自助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贵州山地旅游资源优势突出,红色文化资源丰富,历史文化厚重深远,民族文化多姿多彩。随着综合立体交通网络的加快构建,贵州已实现从“千山万壑”到“通江达海”,大交通带动了大旅游加速发展,“山地公园省多彩贵州风”品牌不断凸显。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旅游产业化的决策部署,规范设置高速公路旅游区标志,促进“交通+旅游”融合发展,助推贵州旅游产业化,结合贵州省高速公路和旅游业发展实际,对全省高速公路现有旅游标志内容、位置及合规性等进行全面梳理和分析,基于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JTGD82)等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借鉴国内公路旅游标志设置经验,制定木指南。本指南按照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L12O2O)和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技术指南管理办法给出的规则编制,分为九个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规范性引用文件 第3部分:术语和定义 第4部分:旅游区分类 第5部分:标志设置第6部分:标志版面设计第7部分:标志结构第8部分:实施管理要求第9部分:附录高速公路旅游区标志版面制作图例本指南主要用于指导贵州省高速公路旅游区标志设置,各单位在执行本指南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发现的问题函告编制单位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关大道100号1楼107办公室,邮编:550000,电话:0851-85871536),以供今后修订与完善。编制单位: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编写人员:黄志勇、李振华、杜镇、张世娟、孙会仁、朱欢、郑锐、吕凡、周志俊、陈禹戈、陈子彦、吴明亮、肖尧、张瑞林、肖维、马生涛、王德铭、陈勇、罗琳、韩顺财。主要审查人员:胡书玲、王晓、王鸿、鲍扬、付义书、蒋永生、王招贤、明静、王建国、徐进、杨圻、黄万龙。1总则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24旅游区分类35标志设置35.1 一般规定35.2 设置要求46标志版面设计116.1 一般规定116.2 图案设计127标志结构127.1 一般规定127.2 支撑方式及结构设计138实施管理要求15附录高速公路旅游区标志制作图例151总则1.1 本指南适用于贵州省新建、改扩建以及在役高速公路旅游区标志的设置、调整。1.2 高速公路旅游区标志的设置除应符合本指南的相关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指南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指南;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指南。GB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T100Ol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GB/T18833道路交通反光膜GB/T23827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JTGD81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TD81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D82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50017钢结构设计标准3术语和定义3.1 高速公路旅游区标志Expresswaytourismareasigns用以吸引和指导人们从高速公路前往邻近的旅游区,使旅游者能方便地识别通往旅游景区的方向和距离,了解旅游区类别的标志。按所显示的信息内容和功能的不同分为指引型标志、服务型标识、符号型标志。3.2 旅游区指引型标志Tourismareaguidesigns设置于高速公路互通式立体交叉出口前一定位置,标示旅游图案或符号、方向、距离等信息的标志。3.3 旅游区服务型标识Tourismareaserviceidentification设置于旅游区周边高速公路主线、服务区、停车区、高速公路互通连接线与普通公路交叉处,标示旅游区名称、位置、类别等信息,用以对旅游区进行宣传和知名度提升的标识。3.4 高速公路旅游区主路径Mainpathofexpresswaytourismarea通往旅游区的高速公路网中所承载的交通流占有优势比例,且安全、短捷的路径。3.5 旅游集聚区Tourismclusterarea以地方旅游发展规划为指导,重点以AAAAA级、AAAA级景区为核心,辐射到其周边,形成的具有一定规模、协同发展的区域性旅游集聚地。4旅游区分类根据资源吸引力、市场影响力,结合地方发展战略,将全省旅游区划分为一类、二类。具体见下表:表1旅游区分类一类二类世界自然遗产世界文化遗产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注:当同一旅游区兼具两类时,按一类旅游区设置标志。5标志设置5.1 一般规定5.1.1 高速公路旅游区标志(以下简称“旅游区标志“)应结合路网及旅游服务需求等情况设置。5.1.2 旅游区标志遵循“路权清晰、合理设置、导向明确、安全有序”的原则,标志信息量适中,且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5768.2)的规定。5.1.3 旅游区标志的设置应充分考虑道路使用者的行为特征,如在动态条件下发现、判读标志及采取行动的时间和前置距离,不应遮挡主要标志,不得对主要标志的信息产生误导。5.1.4 高速公路上新增、改造的旅游区标志,应按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D81)的要求对标志立柱进行安全防护。5.2 设置要求5.2.1 旅游区指引型标志设置5.2.1.1 区指引型标志用以引导道路使用者前往邻近的旅游区,识别通往的方向和距离,分为方向指引标志、地点距离标志、方向与地点距离组合标志三类。5.2.1.2 旅游区指引型标志的版面信息应保证系统性和连续性。5.2.1.3 高速公路旅游区主路径上可直接到达或通过一次路径转换后能直接到达的一类、二类旅游区应设置旅游区指引型标志。5.2.1.4 高速公路通过旅游区但无直接到达旅游区的互通式立体交叉出口,不应设置旅游区指引型标志。5.2.1.5 高速公路旅游区主路径上主要为一类、二类旅游区服务的互通式立体交叉,可将旅游区名称作为指路标志信息使用。5.2.1.6 不同分类的旅游区指引型标志设置可按下表实施。表2高速公路旅游区指引型标志分级设置一栏表类别设置位置标志类型一类二类一高速公路互通式立体交叉前基准点处方向指引标志二高速公路互通式立体交叉前基准点前500m方向指引标志O三高速公路互通式立体交叉前基准点前Ikm方向指引标志*四高速公路互通式立体交叉前基准点前2km方向指引标志*O五高速公路互通连接线与普通公路交叉处方向指引和地点距离组合标志OO六高速公路主线段地点距离标志OO注:及中为应设置此类标志,。为可设置此类标志。5.2.1.7 方向指引标志的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1)方向指引标志设置于互通式立体交叉出口前方,宜按嵌入式设置,当合并设置引起单块标志版面信息超载时,可设置独立式方向指引标志,如下图所示:(a)嵌入式(b)独立式图1方向指引标志示例(2)两个及以上方向指引标志设置在同一位置时,可合并设置,如下图示例所示:图2方向指引标志合并设置版面示例(3)方向指引标志设置示例如下图所示:G69惠水百色普岩古镇景区嵇*tt图3互通式立体交叉方向指引标志设置示例(一类)图4互通式立体交叉方向指引标志设置示例(二类)5.2.1.8 地点距离标志的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1)高速公路旅游区主路径上可直接到达或通过一次路径转换后能直接到达的旅游区应设置地点距离标志。(2)地点距离标志可连续预告下两个或三个旅游区,宜设置在最近的旅游区前530km处,一类旅游区可在高速公路旅游区主路径上重复设置地点距离标志。(3) 一块标志版面中地名信息的数目不应超过3个,应按照从近到远的顺序由上至下排列,一类、二类旅游区可将旅游区名称作为标志信息使用,设置示例如下:青岩古镇景区5 km黄果树景区73km龙宫景区79km万峰林12 km敬南 24kmg78 43km(b)嵌入式(a)独立设置式图5地点距离标志示例521.9地点距离与方向指引组合标志应满足下列要求:(1)地点距离与方向指引组合标志可设置于高速公路互通连接线与普通公路交叉处,设置示例如下:青岩古镇景区20km 神青岩古镇景区 20-W图6地点距离与方向指引组合标志设置示例(2)高速公路互通连接线与普通公路交叉处位置受限时,旅游区信息宜按嵌入方式与指标标志合并设置。5.2.2 旅游区服务型标识设置5.2.2.1 旅游区服务型标识分为旅游区推介标识和旅游集聚区标识。5.2.2.2 旅游区服务型标识可设置于旅游区周边高速公路路网150km范围内的高速公路主线、服务区、停车区、高速公路互通连接线与普通公路交叉处。522.3对纳入省级、市州级旅游发展规划的旅游聚集区可设置旅游区服务型标识。5.2.2.4旅游区服务型标识可根据推广内容对版面内容进行专项设计。5.2.2.5推介标识所示旅游区数量宜为13个,不标注方向及距离,可将旅游区按名称、类别、等级等内容进行分行排布。旅游集聚区标识版面宜体现周边路网旅游区位置及分布,显示沿线及周边高速公路可达到的旅游区的主要路径、方位及距离等信息。设置示例如下:梵净山世界自然遗产雷公山国家森林公园(a)推介标识(b)旅游集聚区标识图7服务型标识示例522.5推介标识可将旅游区按名称、类别、等级等内容进行分行排布。旅游聚集区标识宜显示沿线及周边高速公路可达到的旅游区的主要路径、方位及距离等信息。5.2.3旅游区符号型标志旅游区符号型标志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5768.2)规定执行。6标志版面设计6.1 一般规定6.1.1 旅游区标志板面的形状、颜色、尺寸、字符等,都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5768.2)的相关规定。6.1.2 旅游区中文名称应以评定部门发布的名称为准,文字信息以46个字为宜。名称超过8个字时应缩略简写,简写名称以评定部门发布为准。6.1.3 旅游区标志除有特殊规定和要求之外,应仅标注汉字。6.1.4 旅游区标志的版面内容不得附带商业性质的文字、数字及图案等。6.1.5 标志版面中的“距离值”应为标志设置地点和互通式立体交叉前基准点之间的行驶距离。6.1.6 标志版面制作可参照附录执行。6.2 图案设计6.2.1 旅游区标志图案应简洁、清晰、醒目、直观,宜使用抽象式图案,同一旅游区抽象式标志图案应造型一致,风格统一。6.2.2 对已有旅游区标志图案的景区,可仍沿用原有旅游区图案。7标志结构7.1 一般规定7.1.1 标志板宜采用铝制、铝合金制材料,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5768.2)的规定。7.1.2 旅游区标志的支撑方式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5768.2)的规定。7.1.3 标志杆件颜色应与高速公路沿线其他标志保持统一。7.1.4 标志板的反光膜应采用视认性较好的V类反光膜,且符合道路交通反光膜(GB/T18833)的规定。标志改造中采取更换版面字膜时,所选反光膜不低于原标志反光膜等级。7.1.5 标志底板及支撑结构宜采用经济、适用的材料和结构。标志板和立柱的连接可根据板面大小,连接方式选用多种方法。连接部件应保证安装方便,连接牢固,板面平整。7.2 支撑方式及结构设计7.2.1 单柱式标志适用于1个信息的旅游区标志,标志版面尺寸不宜大于3m2o722双柱式标志适用于3个以下(含3个)信息的旅游区标志。图8双柱式标志结构示例7.2.3 悬臂式标志适用于1个或2个信息的旅游区标志。图9悬臂式标志结构示例7.2.4 附着式标志宜安装在既有标志立柱上,适用于1个信息的旅游区标志。7.2.5 既有门架增设标志适用于13个信息的旅游区标志,可单独设置或与指路标志合并使用。新增的方向指引标志设置于互通式立体交叉出口处时,应与出口预告标志合并设置。若现场条件受限无法合并设置时,可采用附着式或独立设置方式设置于互通式立体交叉出口前基准点处适当位置。图10门架式标志结构示例7.2.6 标志支撑结构宜采用钢结构作为承载结构,基础应采用钢筋混凝土基础。7.2.7 标志结构应进行设计计算,标志结构或构件的刚度、强度、稳定性等应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且应符合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D81)、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手册(JTGD82)、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的相关规定。7.2.8 标志结构的任何部位不得侵入公路建筑界限。8实施管理要求8.1 新建、改扩建高速公路旅游区标志的设置应充分征求沿线地方政府意见,其建设养护相关工作由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相关费用纳入项目建设及运营管理费。8.2 在役高速公路新增旅游区标志应按“谁提出谁负责”的原则,相关建设工作由申请单位负责,后期养护工作宜委托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实施。8.3 旅游区指引型标志和旅游区符号型标志按公路标志进行管理,旅游区服务型标识按非公路标志进行管理。8.4 在役高速公路新增旅游区标志施工相关手续按照高速公路涉路施工管理相关要求办理。8.5 旅游区标志设计、施工需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附录高速公路旅游区标志版面制作图例附图1独立设置指引标志制作图例(一)Qme三E3WS:HEO.h2A,AQl_Uh_血述A附图2独立设置指引标志制作图例(二)Lr-LALr4>附图3独立设置指引标志制作图例(三)附图5独立式地点距离标志制作图例量区XXlOfl景区XXIoS量区Ora附图6独立式地点距离标志制作图例附图7嵌入式地点距离标志制作图例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技术指南贵州省高速公路旅游区标志设置指南(试行)编制说明贵州省高速公路旅游区标志设置指南(试行编制组2023年8月一、制定(修订)技术指南的必要性和意义2021年11月,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和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了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文旅交通标识牌设置完善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黔文旅发(2021)37号),提出大力推进旅游交通服务业及旅游出行辅助服务业发展,利用好我省四通八达的高速公路网络,为游客出行提供便捷,加大贵州旅游形象、重要资源的对外宣传力度,应设置、完善相关文旅交通标识牌,全省旅游标志应遵循“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合理布局、科学连线、形成网络”的原则,并从旅游标志设置、制作、版面内容等方面提出了要求。该通知明确工作内容如下:针对贵州省高速公路旅游标志现状,开展全省高速公路旅游标志现状调研工作,编制贵州省高速公路旅游区标志设置指南,制定适用于提升高速公路旅游区标志设置的统一标准,规范全省高速公路旅游标志的改造、提升工作,为新建高速公路旅游标志专项设计提供指导和参考,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提供安全、高效的高速公路旅游出行服务。贵州山地旅游资源优势突出,红色文化资源丰富,历史文化厚重深远,民族文化多姿多彩。随着综合立体交通网络的加快构建,贵州已实现从“千山万壑”到“通江达海”,大交通带动大旅游加速发展,“山地公园省,多彩贵州风”品牌不断凸显。本项工作是为了规范贵州省高速公路旅游区标志的设置,提升地方旅游整体形象、构筑无障碍旅游体系和旅游服务能力,方便游客预知旅游地方向和距离、了解旅游项目类别,结合贵州省高速公路和旅游业发展实际,借鉴国内公路旅游标志设置经验,对全省高速公路现有旅游标志内容、位置及合规性等进行全面梳理和分析,根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JTGD82)等相关标准规范规定,特编制贵州省高速公路旅游区标志设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按照公路工程标准编写导则(JTGA04-2013)和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技术指南管理办法给出的规则编制,分为九个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规范性引用文件 第3部分:术语和定义 第4部分:旅游区分类 第5部分:标志设置 第6部分:标志版面设计 第7部分:标志结构 第8部分:实施管理要求第9部分:附录高速公路旅游标志制作图例二、任务来源、编制单位、主要起草人(一)任务来源指南由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按招投标程序委托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会同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指导,编制经费由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支付。(一)指导单位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三)编制单位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四)主要起草人黄志勇、李振华、杜镇、张世娟、孙会仁、朱欢、郑锐、吕凡、周志俊、陈禹戈、陈子彦、吴明亮、肖尧、张瑞林、肖维、马生涛、王德铭、陈勇、罗琳、韩顺财。三、主要起草过程指南的起草包括组建编写组、拟定编写大纲及框架、初稿编写和资料调研、条文修改等工作。1)组建编写组2022年6月,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召开指南编制工作会议,明确了指南编制结构、原则、分工和进度,并组建了编写组。2)拟定编写大纲及框架2022年7月,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召开指南编制工作推进会,对编制组拟定的编写大纲及框架提出修改意见,确定了编写框架及内容,并组织公司交通工程专家和多名工程师,成立外业调查组和走访调研组。3)开展高速公路旅游标志现场调研2022年8月9月,外业调查组开展对全省高速公路主线及枢纽匝道的旅游区标志现状情况调查,通过视频录像、电子地图信息等方式进行记录,对外业调查结果进行整理、分类及评估,同步撰写贵州省旅游标志调研报告。4)召开调研座谈会2022年8月JO月,走访调研组先后走访黔东南州、贵阳市、安顺市、黔西南州等市(州)文旅局、部分景区营运公司,参加了调研座谈会进行了讨论并收集各方意见,同步建立全省旅游标志意见收集联系群,采用线上咨询和“问卷调查”方式广泛收集意见。5)召开第一次指南评审会编制组多次讨论修改指南框架,初稿于2022年10月底完成。根据条文的编写需要,为了指南更具操作性,于2022年11月邀请行业内知名专家进行评审把关,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于11月29日邀请了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相关业务处(室)及下属相关单位、省直高校及规划单位相关专家召开第一次专家评审会,编制组根据专家意见,对指南内容进行调整后在全省内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情况进行修改完善。6)召开第二次指南评审会2022年12月12日,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邀请了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相关业务处(室)及下属相关单位、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省直高校及规划单位相关专家召开第二次专家评审会,会上对指南和调研报告进行了充分讨论、质询和修改,根据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7)召开第三次指南评审会2023年7月14日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共同组织了第3次专家审查会,邀请了交通管理局高速支队、高速公路运营单位、高校教授及规划单位等专家进行审查,会上经充分讨论、质询和修改,会后编制组吸收评审会专家意见,进一步集中修改完善指南内容,于2023年8月15日形成指南送审报批稿。指南编制的技术路线如下图所示。图1技术路线四、制定(修订)原则和依据及与现行法律、法规、标准的关系(一)编制原则指南按照本指南按照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ZT1.1-2020)和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技术指南管理办法的要求,确定技术指南的组成要素。编制过程中主要遵循以下原则:1.科学性和规范性;2 .保证指南的先进性和实用性;3 .与国家质量管理政策等相符合;4 .与相关的标准、法规接轨。(二)编制依据指南主要依据以下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政府部门发文进行编制:1.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 .标准规范: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JTGD82)、国家公路网交通标志调整工作技术指南(2017)、道路交通反光膜(GB/T18833)、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T23827)、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D81)、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D81)3 .政府部门发文: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旅游产业化奋力实现旅游大提质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21)22号)、关于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旅游产业化建设多彩贵州旅游强省的意见的实施方案、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文旅交通标识牌设置完善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黔文旅发(2021)37号)。(三)与现行法律、法规、标准的关系本文件与现阶段颁布实施的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GB/T10001)道路交通反光膜(GB/T18833)、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T23827)、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D81)、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D81)国家公路网交通标志调整工作技术指南(2017)等行业标准规范紧密相关,是对上述规范中一些相关条文的细化和补充,并与贵州省内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增强现场实用性与可操作性。五、主要内容(技术指标、参数、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的论述,以及试验验证情况的说明指南共8章,分别为总则、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旅游区分类、标志设置、标志版面设计、标志结构。(一)总则本章节主要阐明指南编制的目的和适用范围。(一)规范性引用文件本章节主要对指南引用的一些标准、规范和管理办法进行总体说明。(三)术语和定义本章节主要对指南中涉及的高速公路旅游区标志、旅游区指引型标志、旅游区服务型标志、旅游区符号型标志、高速公路旅游区主路径、旅游集聚区等术语作出定义。(四)旅游区分类本章节根据旅游区资源吸引力、市场影响力,结合地方发展战略和贵州省实际情况,对旅游区进行分类,旨在明确各类旅游区的类别,确定旅游区标志设置的选取标准。(五)标志设置本章节主要对高速公路旅游区标志的设置要求进行规定,统一设置标准,明确旅游区标志设置原则等内容。(六)标志版面设计本章节明确了旅游区标志版面设计要求,规范全省游高速公路旅标志区标志的版面图案、版面信息等内容,为旅游区标志版面设计提供参考。(七)标志结构设计本章节对高速公路旅游区标志的标志结构、版面材料、基础形式等多项内容作出明确规定,通过质量控制手段,以保证标志结构使用和耐久性。(八)实施管理要求本章节对高速公路旅游区标志建设及实施管理作了相应的要求和规定。六、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依据和结果编制过程中未发生重大的意见分歧。七、贯彻措施和建议本文件的贯彻实施,建议采取以下方式:建议本文件发布后,行业管理单位、旅游区管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加强学习,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贵州省交通运输厅适时安排本文件的主编人员进行详细解读,增强一线人员的质量意识,为贵州省高速公路旅游区标志专项设计提供指导,规范高速公路旅游标志的改造、提升工作。八、其他应说明的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