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实施标准化战略的实施意见.docx
关于加快实施标准化战略的实施意见为加强标准制定和实施,发挥标准在提升政府治理能力、规范社会管理与服务、推动科技创新、加快转型升级、促进节能环保、保证质量安全、塑造经济社会发展新形象等方面的引领作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家、省对实施标准化战略的要求,现就实施标准化战略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到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主题主线,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决定、标准先行、合力推进的原则,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加强和推进“标准化+”工程,使标准化与社会经济发展深度融合,大力推进以“州标准”为核心内容的标准化建设,逐步形成州特色标准体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提供有力支撑。(二)基本原则-坚持创新驱动。发挥市场作用,激发企业、科研院所和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建立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与标准研制同步机制,实现创新与标准化的良性循环,促进科技研发、标准研制和产业发展一体化。坚持绿色转型。用标准体系来综合、集成、创新现有各类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相关标准,建立综合性的生态文明标准体系,以绿色标准引领思想观念、产业结构和生产生活方式转变。坚持改革开放。积极推进国际标准化活动,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倡议,围绕辉春国际合作示范区、跨境经济合作区和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以州标准“走出去”带动我州产品、技术、装备、服务“走出去”。坚持服务发展。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规划建设全州标准化体系,协调推进农业、工业、服务业、生态环境及社会事业各个领域标准化工作,为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标准保障。(三)发展目标构建州地方标准更优、团体标准更活、企业标准更高的各领域标准体系。依托州地域优势和民族特色,发挥标准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推动州标准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实现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可持续的全面发展。形成覆盖全面、重点突出、绿色发展的新时代农业农村标准体系。特色农产品、美丽乡村、精准扶贫等相关标准走在省内前列。-形成以特色农产品绿色精深加工为核心的新型绿色工业标准体系,中(朝)医药、生物制药、朝鲜族民族特色食品等标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特色农产品质量走在全国前列。形成绿色、健康、安全、民族特色的服务业标准体系。旅游、民族文化、商贸等标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服务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旅游城市行列。形成绿色低碳宜居宜业的生态发展标准体系,资源节约、低碳循环、生态环境标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形成改善民生、提高公共服务效能、转变政府职能的社会管理及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形成“州标准”走出去标准化工作机制。企业积极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大幅度提高,若干重点领域标准力争达到国际先进标准水平。形成标准实施、监督和保障有效机制。各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全面开展,成果得到广泛应用,标准实施成效显著。标准化技术机构合理布局,复合型标准化人才有效引进和培养。二、实施标准化战略的主要任务(一)加快农业农村标准化进程,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构建现代农业和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标准体系,促进农业创新成果标准化融合、产业化发展。开展现代农业农村重点领域标准研制,引领提升现代农业农村发展水平。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基层组织的引领作用,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示范项目,完善农业标准实施、信息服务、品牌创建、市场开拓等全过程标准化链条,推动农业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规模化、产业化,提高农业生产经营和农产品质量水平,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二)着力发展绿色工业标准化,推动工业转型升级构建新型绿色工业标准体系,以高新化、集约化和绿色化为方向,强化标准引领作用,支撑工业转型升级。推动新技术向标准转化,以标准引领新型绿色工业发展壮大。加大信息化和工业化相融合的标准研制力度,全面提高我州制造业标准水平,为培育高端市场、促进结构优化、化解过剩产能提供技术支撑。积极开展工业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推进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鼓励企业对标达标,做标准领跑者,提升产业整体质量水平,提高市场竞争力。(三)拓展服务业标准化领域,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壮大构建现代服务业标准体系,加快服务业标准化步伐,着眼生产性服务业提速升级和生活性服务业提质增效,培育壮大服务业主体,带动服务业质量水平上升。重点构建州现代特色旅游服务标准体系,做大做强旅游产业,打响“美丽中国鲜到”品牌,推动旅游业高质量、规范化发展,为建设经济强州作出贡献。加快服务业重点领域标准的研制力度,扩大服务业标准化覆盖范围,创建服务品牌,引导带动产业发展。在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等领域,组织开展国家级、省级和州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以服务标准的实施带动服务业品牌建设,逐步形成一批有市场影响力、消费者认同的服务品牌,扩大试点的示范带动和辐射效应。(四)加快推进生态文明标准化,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建立健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标准体系,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与节能管理,土地与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资源节约利用与保护,资源合作开发利用,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构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合理控制开发,推动开展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动态监测、生态环境安全预警、生态环境整治等,提高生态环境保障能力。加强固体废物的规范化管理,健全固体废物处置标准体系,重点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强化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理,把打造成为生态环境优良、产业绿色低碳、资源高效利用、人民生活富裕、人居环境优雅的美丽中国标志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五)加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力度,提升政府工作效能落实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系列标准,提升公共服务整体水平,深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分步实施政府管理和服务系列标准,加强公共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推进城市建设及管理标准化,扎实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运用标准化手段创新政府管理方式,促进职能转变,规范权力运行。加快重要标准研制,引导公共资源合理配置,促进社会管理先进技术的转化应用,满足群众最迫切、最直接、最现实的需求。开展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培育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品牌,提高社会化管理科学化水平。(六)努力推进国际标准化工作,助力开放型经济发展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倡议,增强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能力,支撑州产业、产品、技术和服务“走出去”。鼓励具有技术优势或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事业单位主导和参与国际标准研制。拓展与主要贸易国和地区的标准互认,开展标准比对分析研究,积极推动国家间标准合作,推动我州优势产业技术标准的国际应用。积极探索开展与韩国在影视、动漫、创意设计、会展等文化领域标准的研制,推进中韩人文交流。通过“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把州打造成全省开放发展的桥头堡和“一带一路”的倡议支点,为全国沿边开放提供标准化经验和示范。三、推进标准化体制机制建设(一)建立完善州标准化管理体系依法实施标准化管理,形成统一管理、分工负责、高效运行、协同推进的州标准化管理体系。州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统一管理全州标准化工作,贯彻标准化法律法规,指导行业主管部门的标准化工作,在全州范围内组织标准制定和实施,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州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依法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承担州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组织起草州级地方标准的任务并组织实施标准,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加强标准化制度建设配套制订州地方标准管理的相关政策性文件,依法规范州级地方标准管理,出台州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制订标准化专项资金管理、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团体标准管理、企业标准管理等有关政策。(三)构建新型标准体系优化标准供给结构,构建政府与市场共同发挥作用的标准供给体系。严格州地方标准制定,形成省、州两级协调配套的地方标准体系。鼓励具有相应能力的社团组织制订先进适用的团体标准,支持企业自行制订高水平的企业标准,全面推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加快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四)建立标准培育机制立足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推进标准体制机制创新,按照标准的统一性和协调性属性,加强各领域标准体系的研究和设计,形成标准定位准确、引领方向明确、部门协调推进、社会广泛参与的标准化工作新格局。政府应加强统筹规划、政策支持,广泛动员全社会实施标准化战略。推动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企业对标达标、采标制度等,积极推动创新成果转化为产品、技术、管理和服务标准,不断提升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的质量水平。(五)创新标准的实施机制及监督机制探索开展标准制订的监督机制。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制度,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重要标准实施情况评估。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模式,依法对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制订进行监督,保障标准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与信用约束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方式,加强对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支持新闻媒体、社会组织和消费者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四、强化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州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由州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二)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加大对各类专项开展标准研制的政策支持力度。将实施标准化战略所需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支持企业、行业开展标准化工作。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全社会加大投入,逐步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三)加强队伍建设。建设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培养专家、骨干,建立人才库,引领标准化产业发展。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建立多层次的标准化人才队伍。(四)加大宣传力度。建立重要标准新闻发布制度,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重大政策、重点工作的宣传,及时发布与人民生活和社会管理等密切相关的标准信息,扩大标准化社会影响力,增强全社会的标准化意识。积极借助“世界标准日”“质量月”和“375”“科技周”等载体和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普及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努力营造“学标准、建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氛围,提高全社会标准意识。附件: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附件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王秋菊同志兼任。新时代实施标准化战略行动纲要(20202022)为促进州经济社会全面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覆盖各领域的多层次、高水平的标准体系,根据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制定本纲要。一、加快农业农村标准化进程,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积极发展特色农业为重点,坚持数量质量效益并重,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着力构建农业现代化标准体系,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工作,构建新时代美丽乡村标准体系,推进村容村貌质量、农村厕所建设和改造,提升农民生活质量。(一)加强农业现代化标准体系建设围绕养殖、种植农业现代化建设,重点开展黄牛、林蛙、梅花鹿、蜂产品等特色养殖标准体系,人参、食用菌产品、苹果梨、大米等特色种植标准体系,农技推广服务、动植物疫病防控服务、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农村科技创业服务、农产品流通服务、农业信息化服务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专项标准体系研究。(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林草局、州商务局、州科技局、州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二)开展新时代美丽乡村标准体系建设总结美丽乡村建设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公共管理服务、生态环境治理和人居环境改善等标准的研究工作并组织实施,全面提升新农村和城乡一体化建设水平。(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民政局、州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三)探索构建精准扶贫标准体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导考核,注重宣传引导。以助力产业扶贫为重点,围绕贫困识别、精准帮扶和脱贫保障等环节开展标准化工作,确保精准扶贫的精准性及有效性。(责任单位:州扶贫办、州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四)加强重要农业标准研制健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加快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产品质量分等分级及仓储等标准研制。重点研制高标准农田建设、中低产田改造、农业信息化、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农产品流通及追溯等关键保障技术标准,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鼓励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制订实施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提升农产品标准竞争力。(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林草局、州水利局、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五)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加快标准推广应用步伐,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开展国家级、省级及州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促进农业规模化生产经营,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加强示范项目的后续跟踪监管工作,切实发挥项目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当地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林草局、州水利局、州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六)推进农畜产品品牌培育工作引导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者树立品牌意识,大力推动无公害、绿色、有机农畜产品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标准化基地建设。把推行农业标准化与开展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创建农畜产品品牌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对农畜产品的生产、加工、流通等全过程进行标准化管理和监测,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林草局、州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二、推动绿色工业标准化工作,加速工业转型升级按照“集约开发、深度转化、循环利用”发展思路,优先发展生态健康型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构建绿色工业标准体系及新一代信息技术标准体系,努力实现工业经济高效低碳绿色发展。(一)构建新型绿色工业标准体系围绕生态食品和朝鲜族民族特色食品、中(朝)医药、生物制药、冶金矿产资源、长白山水资源矿泉水、新能源、新型建筑环保材料、高附加值金属和合金材料、木制品加工等产业,鼓励并引导重点企业完善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化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州工信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二)加快完善新一代信息技术标准体系加快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物联网、大数据、网络安全、智慧城市等专项标准体系建设,加强工业互联网、两化融合管理等标准体系建设和应用,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州政务数字局、州工信局、州发改委、州科技局、州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三)加大优势产业的工业标准研制力度充分发挥地理环境及民族优势,开展朝鲜族特色食品的工艺标准研制,促进系列化的民族特色食品开发,培育知名的朝鲜族民族特色食品品牌。研制人参食品深加工标准,打响人参食品知名度。研制黄牛产品深加工标准,推进形成优质、多样、方便的畜产品生产和供应网络。依托知名药业企业,研制一批高质量的生化(化学药)、朝医药、人参系列药品团体标准,推动医药产业提速发展。(责任单位:州工信局、州发改委、州科技局、州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四)积极开展工业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以特色工业园区和产业园区为依托,以园区的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为主,开展技术标准提升工程、产业集群标准化、循环经济标准化等示范试点工作,推动标准实施。(责任单位:州工信局、州发改委、州科技局、州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五)推进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引导工业领域中的大中型企业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创建活动,建立健全符合自身发展需要的标准体系,提高产品质量,提升企业整体水平,推动技术进步。(责任单位:州工信局、州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三、拓展服务业标准化领域,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壮大拓展服务业新领域,发展新业态,培育新热点,通过标准化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和高品质转变。引导消费朝着智能、绿色、健康、安全方向转变,以扩大服务消费为重点带动结构优化升级。(一)构建服务业标准体系根据州服务业发展的业态、技术和管理创新要求,围绕物流、金融、信息、科技、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旅游、养老、家政、商贸、文化等生活性服务业,开展专项服务标准体系研究,扩大服务业标准化覆盖范围,创建服务品牌,引导带动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商务局、州工信局、银保监分局、州金融办、州科技局、州文广旅局、州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二)构建特色旅游服务标准体系围绕旅游资源特点和地方特色,大力推动旅游标准化工作,推动“美丽中国鲜到”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责任单位:州文广旅局、州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三)加快服务业重点领域地方标准的研制力度重点研制现代旅游、现代智慧物流、会展服务、商务服务、商贸流通、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物业服务、医疗服务、文化服务标准。(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文广旅局、州民政局、州卫健委、州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四)充分发挥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的示范带动和辐射效应在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等领域,组织开展国家级、省级和州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以服务标准的实施带动服务业品牌建设,逐步形成一批有市场影响力、消费者认同的服务品牌,扩大试点的示范带动和辐射效应。(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商务局、州工信局、州金融办、州文广旅局、州市场监管局、银保监分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四、加快推进生态文明标准化,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实施东部绿色转型发展战略,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着力点,加快推进生态文明标准化工作,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资源合理开发,注重节能减排,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全力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一)建立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标准体系围绕能源结构调整与节能管理,土地与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资源节约利用与保护,资源合作开发利用等重点工作开展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标准体系专项研究,加强土地、矿产、水资源的保障能力。开展绿色低碳发展标准化,推进节能环保型产品应用,全面推进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绿色办公和绿色生活。(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水利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二)加快构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标准体系重点围绕产业集聚重要区域,生态产品供给安全保障区域,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重要水源地的建设和保护需求,从合理控制开发、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动态监测、生态环境安全预警等方面构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标准体系,提高生态环境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州发改委、州自然资源局、州林草局、州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三)加强生态环境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围绕环境整治要求,大力推进清洁水、清洁空气、清洁土壤及环境整治标准化工作,构建生态环境安全标准体系,严守生态红线,加强重点生态区块保护,努力构筑绿色生态屏障。(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州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四)加快推进资源节约利用标准研制积极研究、利用清洁能源相关标准,推进太阳能光伏发电等新能源技术转化,在节能减排管理、统计、监测、检测,节能减排能源消耗计量检测方面,以及节能减排投融资、能源审计、清洁生产审核、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节能评估等节能环保服务方面加强标准研制及实施。(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生态环境局、州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五、加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力度,提升政府工作效能不断健全社会管理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注重改善民生、富民惠民,牢固树立绿色发展、安全发展观念,分步构建政府管理和服务标准体系,加强公共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推进城市建设及管理标准化,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大力推进标准制定及实施,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一)构建政府管理和服务标准体系,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建立行政审批实施、监督和评价标准体系,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创建一批示范窗口。围绕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简政放权、清单管理、投资审批、行政许可权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证照分离改革等开展标准研制及实施工作,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研制政府绩效评价考核标准,强化对民生改善、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综合评价考核。研制规划监测评估标准,对规划实施情况动态分析,跟踪评估及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州政务数字局、州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二)加强公共安全标准体系建设,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围绕主动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建立公共安全标准体系。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消防领域制定并有效实施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风险监控管理标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应急保障和防灾减灾救灾标准,开展标准实施监督。建立城乡治安标准体系,加快制订城乡治安综合治理、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安全防控、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城乡社区警务等标准研究,完善边境安全设施建设要求,保障边境的社会稳定和人口安全。(责任单位:州应急局、州卫健委、州公安局、州交通运输局、州住建局、州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三)加强城市建设及管理标准体系研究围绕城市建设及管理需要,优化城市重大基础设施的规划及建设标准,构建城市建设和管理标准体系。围绕公路、铁路、航空互联互通及绿色出行,开展城市综合交通标准化工作;开展供水、供热、排水、燃气规划及建设标准化工作;为加快实现从供水管理向节水管理转变,开展水利工程标准化工作;为深入实施“宽带”工程,打造“智慧”,开展信息化建设标准化工作。(责任单位: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州工信局、州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四)推进城市建设及管理标准制定及实施重点开展路网规划、步行交通系统、公交线路和站点布局、绿色出行、交通综合管理、城市公交服务、道路应急运输保障、道路客货运服务等相关标准研制。推进地下管网改造、供热扩建改造、天然气管道入户、城镇水源地保护与建设、污水处理厂建设、防洪设施建设、城市排水、城市停车场规划建设、人防工程、公共活动空间建设相关标准的研制及实施。(责任单位: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州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五)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以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为统领,分步构建涵盖公共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社会服务、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优抚安置、残疾人服务等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重点围绕地方和基层服务开展标准研制及实施,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人社局、州医保局、州民政局、州住建局、州体育局、州文广旅局、州退役军人局、州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六)探索开展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按照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实施细则(试行)要求,探索开展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围绕全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或选定重点领域开展综合试点或专项试点,梳理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编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实施机制,开展标准实施监测预警等,推动各地在标准研制、实施、应用、宣传以及标准水平城乡均衡、动态调整、监测评估方面的创新,以标准化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人社局、州医保局、州民政局、州住建局、州体育局、州文广旅局、州退役军人局、州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六、努力推进国际标准化工作,助力开放型经济发展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倡议,在更高层次积极推进国际标准化工作,助力开放型经济发展。(一)积极推进国际标准化工作发挥国家标准化专业技术机构的带动作用,积极推进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在人参、医药、民族食品、农业生物制品、食用菌、旅游、物流、文化体育等领域参与国际标准化合作交流活动,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制订。(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二)融入“一带一路”倡议,积极探索开展国家间标准化合作依托的区位优势,通过与朝鲜、韩国、日本、俄罗斯等周边国家的经济合作,将商贸、物流、金融、旅游、影视、动漫、创意设计、工业设计、技术开发、管理咨询、会展、服务贸易、知识产权保护、天然气工程建设、煤炭、木材、海产品、矿产等重点领域的产品标准、服务标准与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进行比对分析研究,积极推动国家间标准合作方向,进一步支撑经济贸易合作。(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七、推进标准化体制机制建设(一)构建新型标准体系依法实施标准化管理,形成统一管理、分工负责、高效运行、协同推进的州标准化管理体系。1.按需制订州地方标准。优化标准供给结构,制订具有地域特色、风俗习惯、资源禀赋优势的州地方标准。依法规范州级地方标准管理,强化州地方标准的公益性、基础性定位,严格控制制定范围,规范标准立项流程,充分论证评估,建立实施重要地方标准立项和审查听证制度,提高地方标准质量水平,保证标准的适用性及协调性,形成省、州两级协调配套的地方标准体系。(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2 .培育发展团体标准。引导规范团体标准发展。鼓励学会、协会等社会组织协调相关市场主体积极制订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推动全州重点产业集群和优势农产品发展,积极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推动团体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开展团体标准良好行为评价及团体标准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3 .放开搞活企业标准。落实企业的标准化主体责任,强化企业自我约束和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指导企业进行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鼓励企业制订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积极推进企业标准“领跑者”行动,探索培育及精准指导方法,引领质量提升和品牌高端化。开展“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实现与企业标准“领跑者”、采用国际标准等工作的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4 .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省地方标准的制订。支持在重点领域、重大项目、重要产品方面培育国际标准。在优势领域创新先进标准,主导或参与制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地方标准,支持行业协会、技术机构积极承担或参与国家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提升州在国家标准供给方面的贡献度,服务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二)加强标准实施与监督全面落实标准化改革要求,加强州地方标准体系建设、标准宣贯、标准实施监督等工作。以管理创新、机制创新为抓手,加大政府、企业和社会对标准实施的监督力度,提高标准化效益。1.完善标准实施推进机制。在制订政策措施时,注意采用标准化手段,应用标准开展宏观调控、行业管理、市场准入和质量监管,积极推进各类标准化试点示范,加强标准宣贯,促进标准实施。在重点领域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完善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渠道,强化对反馈信息的分类处理,确保实施信息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州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重要地方标准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制订标准化专项资金扶持政策,在专项资金中加大对标准化成果的考核应用力度。(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2 .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推动企业、机构、学术团体以及相关标准化专业组织等主体建立促进技术进步和适应市场竞争需要的标准化工作机制,深入推动标准应用和实施。鼓励企业建立标准体系,严格执行相关标准,把标准作为生产经营、提供服务和控制质量的依据和手段,提高产品服务质量和生产经营效益,创建知名品牌。(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3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州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制订进行指导和服务,对标准的实施监督和检查。将标准制订监督与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标准实施效果评估、标准复审等工作衔接联动,及时发现、解决标准存在的问题。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模式,依法对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制订进行监督,保障标准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4 .加强社会监督。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社会组织和消费者对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作用,强化标准意识,调动社会公众积极性,畅通标准化投诉举报渠道,建立投诉意见管理流程,及时收集标准需求及反馈意见。(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三)强化标准化基础支撑从标准化服务能力提升、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标准化信息服务几方面形成有效的标准化支撑体系,有效支撑地方标准化工作。1.提升标准化服务能力。建立完善标准化服务体系,加强公益类标准化服务供给,推进市场化标准化服务发展,探索培育标准化服务业。以标准支撑服务和标准实施保障服务为重点,促进标准化服务专业化发展。培育标准验证检验检测机构,加强标准验证能力建设。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第三方标准化服务机构开展标准研制、推广实施、比对评价等工作。营造推进标准化服务专业化发展政策环境,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标准化服务市场建设,促进标准化服务市场快速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2 .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完善标准化人才库和专家库,全面提升标准化队伍素质和水平。打造州标准化智库,发掘一批标准化高层次人才和产业领域标准化专家,培养一批专业优势明显、实践经验丰富的标准化专业从业人员。建立标准化人才培养机制,组织开展标准化人员培训,加强标准化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鼓励企业配备标准化专(兼)职人员,鼓励企业、研究机构和高校利用各类人才计划,引进和培养复合型标准化高端人才。(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州人社局、州工信局、州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3 .开展标准化信息服务。以州政府部门网站为依托开发标准化专栏,提供州级地方标准化政策、法律法规、文件及标准信息发布,推行州地方标准制修订全过程公开、标准全文免费公开,实现地方标准即时可查可用。提供地方标准实施遇到问题的反馈渠道,建设标准实施信息反馈窗口,加快建成便捷的标准实施信息收集渠道。(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州机管局)八、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州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标准化工作重大事项,研究制订推进标准化工作的实施办法和配套措施,健全标准化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加强标准化协同推进力度。各成员单位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联动配合,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各项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定期开展行动纲要实施的效果评估,跟踪分析进展情况,合力推进州标准化体系建设各项工作。(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二)加强政策扶持。将标准化建设经费纳入州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支持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制定及宣贯、标准化科研、公益类标准化服务、标准化示范试点、国际标准化活动,标准制定及实施评估、标准实施监督检查等标准化工作。聚焦标准化创新发展,对在标准化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探索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经费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加大投入,促进标准创新和标准化服务发展。建立标准与科技、产业发展协调推进机制。制订支持自主创新技术标准、重大产业技术标准研发的优惠政策,在州科技计划中进一步强化技术标准的导向作用,把标准列为专项计划项目立项、评价的指标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依据。(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科技局、州发改委、州工信局、州人社局、州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三)加大宣传力度。建立重要标准新闻发布制度,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重大政策、重点工作及标准化先进典型和突出成就的宣传,及时发布与人民生活和社会管理等密切相关的标准信息,扩大标准化社会影响力。深入开展标准化知识进企业、机关、学校、社区、家庭、乡村等活动,宣传标准化理念,增强全社会的标准化意识,引导和鼓励全社会使用标准,营造人人关注标准、重视标准、使用标准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