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课桌文档! | 帮助中心 课桌文档-建筑工程资料库
课桌文档
全部分类
  • 党建之窗>
  • 感悟体会>
  • 百家争鸣>
  • 教育整顿>
  • 文笔提升>
  • 热门分类>
  • 计划总结>
  • 致辞演讲>
  • 在线阅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课桌文档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公证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docx

    • 资源ID:624007       资源大小:16.64KB        全文页数:5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公证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docx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公证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规(2023)6号)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司法局、市场监管局: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公证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21)1081号)有关要求,为规范我省公证服务价格,促进公证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证服务价格的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8月28日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证服务价格的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公证服务价格行为,保障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以下简称“当事人”)和公证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公证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公证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经省级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持有公证机构执业证书,并在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执业的公证机构向当事人提供公证服务、收取费用的行为,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或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公证服务价格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办理公证事项、公证事务和提供其他服务时,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第四条公证服务价格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合理有偿的原则。公证服务价格按照项目的不同性质,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管理。第五条基本公证服务项目实行目录清单管理,由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公证服务事业发展和行业市场化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公布。第六条基本公证服务项目清单内的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按照有利于公证事业可持续发展,统筹考虑公证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赔付风险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基本公证服务项目清单以外的服务项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双方协商确定,并根据双方签订的公证服务合同、收费协议或者当事人签署的收费确认书收取。第七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公证服务项目计价方式根据公证事项和公证事务的不同服务内容,采取按件计价、按标的额比例计价等方式。第八条因提供公证服务,需委托专业机构或者专业人员提供鉴定、检验检测、勘察勘测、评估估损、翻译等服务的,应当告知当事人由其委托办理,或者征得当事人的同意,由公证机构委托办理。委托鉴定、检验检测、勘察勘测、评估估损、翻译等所需费用,由当事人支付,或经当事人确认后由公证机构垫付后再向当事人收取。第九条公证机构在办理公证事项时,不得另行向当事人收取咨询费用。第十条公证机构在办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公证事项时,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予以减免公证服务费用: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减免相应的公证服务费用。对于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首次办理遗嘱公证,免收遗嘱公证费用。对于与公益活动有关的公证事项,证明赡养、抚养、扶养协议的公证事项,或与领取抚恤金、劳工赔偿金、救济金、劳动保险等有关的公证事项,公证服务费用减免比例不低于50%o低保户、重度残疾人,烈士以及因公牺牲的军人、警察和消防员的遗属办理公证事项的,减免比例不低于50%或免费办理。第十一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公证服务事项,不能出具公证书或撤销公证书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所收的公证服务费用:因公证机构的责任不能出具公证书或撤销公证书的,收取的公证服务费应全额退还当事人。因公证机构和当事人双方责任不能出具公证书或撤销公证书的,应当按照责任的大小相应退还部分费用。因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举证不实而不能出具公证书或因当事人责任撤销公证书的,收取的公证服务费用不予退还。因公证书出具前当事人撤回公证申请而不能出具公证书时,未经审查的,所收取的公证服务费用全额退还当事人;已经审查的,按照该公证事项服务价格的50%收取公证服务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公证服务事项,不能出具公证书或撤销公证书的,按照双方依法依规签订的协议约定退还公证服务费用。第十二条公证机构应当按照政府指导价或就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项目与当事人协商确定的价格向当事人收取公证服务费用,并出具合法票据。需要公证机构委托第三方开展服务,并由当事人另行支付费用的,公证机构应当向当事人提供费用清单及合法票据。第十三条公证机构向当事人收取公证服务费用,可在受理公证事项时预收,也可以与当事人约定在办理公证事项期间分期收取。第十四条公证机构应当严格落实收入情况报告和公示制度,健全收支情况年度报告制度。执行明码标价,在服务场所的显著位置或门户网站公示政府定价的基本公证服务项目清单服务项目和价格标准,以及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服务项目和价格标准,减免对象、减免标准、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第十五条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加强对公证机构和公证服务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对公证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第十六条任何公民和组织发现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或其他工作人员有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或者其他价格违法行为的,可以向司法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第十七条因公证服务费用产生争议的,公证机构与当事人可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可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八条广州、深圳市行政辖区范围内公证基本服务项目的公证服务价格委托广州、深圳市人民政府制定。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司法厅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执行期间国家有新的政策规定的从其规定。

    注意事项

    本文(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公证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docx)为本站会员(夺命阿水)主动上传,课桌文档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课桌文档(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

    课桌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