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共8篇).docx
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共8篇)目录篇一、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2篇二、工贸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H篇三、2023年矿山企业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19篇四、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25篇五、住建局关于贯彻落实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30篇六、2023年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动员部署会议致辞33篇七、2023年乡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34篇八、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37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根据国务院安委会、集团组织开展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要求,结合公司部署的安全管理强化年工作,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守“双零”目标,坚持从零开始、向零奋斗,以安全生产“五个到位”和“1247”工作内容为指引,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充分结合安全管理强化年行动各项任务安排,切实深刻认识当前复杂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严防出现生产安全事故导致处罚、降级的情况发生。切实提高行动质效,以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为目标,采取实而又实的举措,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到位,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全力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以高水平安全管理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做强做优做大公司、全面打响公司品牌保驾护航。二、全面推动安全责任落实当前,公司安全生产形势虽然总体可控,但个别单位、个别业务领域形势依然严峻,安全风险辨识不全面、安全隐患排查不彻底,施工方案编写不实际、培训交底不到位,方案执行打折扣、防护设置不达标等问题依然时有发生。各单位要深刻领会“三个决不能过高估计”,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意识与当前安全形势有差距、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与落实有差距,特别是一些单位负责人和业务部门在责任落实上有差距。要深刻认识当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把落实安全责任作为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重要前提,作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的有力抓手,作为防止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以问题为导向,对“最不放心、最不托底”的项目“开小灶”,对反复出现的问题隐患、重大隐患“把脉开方、对症下药”,推动本次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一)压实各级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各单位要严肃认真对待本次专项行动,特别是要强化各单位临时党委书记、董事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总经理要履行安全生产直接主要责任。要突出“重大隐患”开展排查,紧盯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隐患开展针对性排查整治,不搞“大而全”,避免眉毛胡子一把抓。要突出“关键少数”狠抓全员责任落实,牢牢把握企业作为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充分发挥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主导作用,带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始终牢记和坚决贯彻“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在部署工作中,切实做到统筹发展和安全。要带头学习研究应急管理部、国务院国资委、交通运输部、住建部等部委发布的相关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亲自上手抓好重点工作,真正发挥领导作用,一级推一级,确保排查整治工作要求落实到位。(二)压实分级责任。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压实自身主体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推动对本层级工作职责进行系统梳理。要大力推动监督机制落实落地,压实主责对下履行本业务领域安全的监督和管理责任。要全面参与本次专项行动,发挥专业优势,深挖诱发重大事故隐患的根源性问题。公司总部要进一步夯实各部门“后台”支撑作用,持续推进各业务条线打通安全生产“最后一公里”落实,加强各业务条线专项行动“条”上的统筹。公司要进一步强化统筹,细化检查计划安排,一方面要突出重点领域监管,杜绝管理盲区;要将现场检查与视频检查相结合,线上发现的问题,作为线下督查重点。另一方面要重点把各单位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纳入督查内容。同时,要强化对各单位安全管理,组织各单位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形成可借鉴的通用办法,进一步完善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建立起长效运行机制,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各单位作为打通安全生产“最后一公里”的中间关键环节,首先要确保各项管理要求第一时间传递到基层。服务、指导和监督项目完成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确保整治到位。针对重大隐患、重点问题要“一对一”下沉帮扶指导,持续开展集中整治,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实施闭环管理,做到全覆盖安全排查、全方位防范风险、全链条落实责任。(三)压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公司各级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考核机制,落实奖惩措施。各级领导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压实领导责任和各业务部门“三管三必须”责任,形成管理合力,认真落实“不能就安全论安全”的要求。各级业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分兵把守、齐抓共管,向下抓实自身业务领域内的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形成“安全监管+业务检查”的隐患排查治理模式。要组织对检查人员进行专题培训,重点学习相关领域法律法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公司安全管理要求,提高检查人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水平。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检查工作,以对员工和对公司高度负责的责任感,狠抓问题整改。针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按分级属地原则向地方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三、强化重点领域专项排查整治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汇编(2023年5月)、应急管理部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等要求(各单位应及时更新各部委相关规定,未出台相关规定的,参照相近行业规定执行),认真对标对表,细化工作部署。专项行动期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要大力宣传、广泛引导,结合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各单位要组织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进行重点整治,既要解决当前隐患的表象问题,也要挖掘出深层次根源问题,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紧盯不放,制定专项攻坚方案,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逐项核销,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要及时吸取专项行动期间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I,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单位同类事故隐患。消防安全方面,公司各级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按照国务院安委会要求,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增强全体人员防火安全意识和火灾应急处置的能力,提升消防安全技能。要进一步健全消防责任体系,完善消防管理制度,消除管理盲区。要严格做好动火设备和消防设备管理,严格按要求进行检验。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要举一反三,按照安全管理强化年工作部署,持续开展燃气、危化品等重点高风险领域的排查整治,重点检查“1247”工作内容在现场的落实,特别是强化“7个两”的刚性执行,务必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四、强化公司重点部署方面的排查专项行动期间,要结合集团各项要求和公司安全管理强化年工作部署,突出“查各级履职、查隐患排查质量、查技术交底、查安全培训、查方案执行等管理行为: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照以下管理行为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1.传达部署集团、公司有关工作要求不到位,工作部署针对性不强,存在“上下一般粗”“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的情况,特别是部署安全生产“五个到位”、打通安全生产“最后一公里”、安全管理强化年工作虚化的问题。2 .对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在基层一线的未穿透,存在“走过场、一阵风”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业务部门职责缺失,安全考核流于形式的问题。.监督检查治标不治本,存在“走马观花”“敷衍了事”“宽松软虚”情况的问题。未建立常态化隐患排查机制,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3 .3人及以上、10人以上现场作业场所未履行报备、报批程序,关键敏感时期未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要求的。4技术方案审批和变更审批程序不合规,未及时进行分级技术交底和班前教育,交底无指导性、针对性、可操作性。5.安全评价中有关否决项指标落实不到位的:未实施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制。6,未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未按照集团、公司标准化建设要求,对工地建设标准化、现场作业标准化、安全设施标准化等进行全要素梳理;或因管理不到位、资金不到位,造成标准化执行不到位的。要通过对以上“7个方面”管理体系要求的梳理,进一步推动相关制度体系建设和完善,进一步压减现场作业面人数,强化现场盯控各项要求,推进“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智慧化助人”进程。五、组织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开展具有针对性的、有效管用的应急演练是公司全员提升应急能力的关键手段,能够促进突发事件高效处置,避免或降低突发事件带来的伤亡和损失。公司各级要全面加强应急演练,让演练进机关、进班组、到个人,切实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班组、操作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使全体人员时刻牢记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做到“人人会应急“。公司总部今年将结合现有业务特点和风险,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工程,组织开展两次局层级综合应急演练活动;各单位要按照“四位一体”责任,充分认识和把握主责主业突发事件的规律特点,根据生产经营过程安全风险,梳理完善本级应急预案体系,开展应急预案培训,并组织开展多场景、多环节、多情境的应急演练,确保应急响应衔接顺畅,相关人员熟悉应急处置职责及措施;各工程要根据实际情况,全面辨识生产过程安全风险及驻地火灾、自然灾害等安全风险,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做到有风险就要有预案;开展应急预案培训,并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综合预案应急演练及各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应急演练。公司各级单位都要聚焦重大风险,全面开展演练、培训工作,杜绝避重就轻、敷衍了事的情况,切实做到“有重大风险、就要有全方位预案、全覆盖培训、全要素演练J确保相关人员“知风险、懂防范、会避险”,熟悉应急处置职责,掌握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及逃生技能,能够科学、及时开展先期处置。六、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各单位、各工程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亲自组织,制定详细活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做好动员部署,落实专门力量,保障经费投入,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好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要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演练作为活动重要内容,加强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开展隐患“吹哨人”等系列活动,建立有奖举报机制,发动群众力量,及时解决现场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七、阶段安排(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6月)。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制定印发专项行动方案,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要重点突出、简洁管用,细化明确重大事故隐患检查事项,加强各业务条线统筹推动,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并于6月10日前将专项行动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安监部。(二)全面整治(2023年6月11月)。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与安全管理强化年工作紧密结合,全面开展整治行动,强化专项整治效能。要全面联动、协同发力,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安全检查与业务检查深度融合,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大整治力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一级推一级”、强化过程督导,要细化工作安排,全面组织本单位、各工程开展自查自纠。要及时介入,强化帮扶指导,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开展精准检查、强化责任倒逼,着重整治深层次问题,坚决消除重大事故隐患。要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的情况,按照制度进行严肃问责,推动排查整治取得实效。(三)总结提升(2023年12月)。各单位要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每月25日前,随安全管理强化年工作开展情况一并报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统计表,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安监部。篇二工贸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按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根据城区党委、政府工作安排,从即日起在辖区开展工贸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一)工作思路。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自治区20条具体措施和40条具体措施,突出工贸行业领域,聚焦新业态新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为谱写城区高质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环境。(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辖区工贸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底数,全面管控并彻底完成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全面完善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机制;推动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显著提高,部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带动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领导责任落实到位,实现风险有效防控、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的总体目标。二、专项排查整治范围辖区所有工贸行业领域,重点排查建材、轻工、造纸、机械、工贸行业领域电气焊割作业和劳动密集型工业企业。三、专项行动主要内容(一)共性排查整治重点1.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和实际控制人是否亲自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是否组织企业职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是否掌握企业重大安全风险“底数”,是否掌握企业隐患整改情况,是否落实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措施;是否按许可资质生产经营、是否无资质生产经营,是否存在未批先建、非法建设、非法转包等行为。2 .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及时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是否符合企业实际情况,是否有照抄照搬行为;是否在各生产经营单元设立专(兼)职安全员;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作业人员是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是否存在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是否配齐并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3 .安全风险辨识及管控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建立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全员参与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风险进行辨识并分级管理;是否建立风险警示制度,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是否逐一制定风险防控措施,防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是否采用信息化技术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现场动态监控,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测、检验。4 .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排查年度培训计划是否分层次、分类别、分岗位制定并组织实施;作业人员是否经培训合格上岗,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在岗人员是否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操作技能,是否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后,是否及时进行岗前教育和培训。5,组织职工全员参加隐患自查自纠情况。重点排查是否针对同行业领域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是否建立隐患线索搜集、职工查隐患奖励制度并有效执行;对于排查出的隐患问题是否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解决;存在的重大隐患是否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6.建立安全生产投入机制,按照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重点检查企业是否编制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是否足额提取并使用到位、是否为员工提供安全生产防护用品、是否依法投保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有无继续使用应淘汰落后的工艺技术和设施设备等问题。7应急准备情况。是否编制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是否依法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实战化演练并及时评估演练效果、改进应急措施、修订应急预案;是否配齐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相关岗位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佩戴和熟练使用特殊防护装备。(二)严打非法违法行为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履行不严格;2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或者照抄照搬,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未依法依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3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其他作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4 .未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或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不全面,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合理、落实不到位;5 .不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建设、生产;6 .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检验;7全面排查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坚决整治安全责任悬空等违法行为。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要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8 .应急预案体系不完善,缺少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9 .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规定的重大事故隐患。四、阶段安排从2023年5月至2023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安排部署(2023年5月上旬前)。按照安委会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城区安委会办公室研究制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专题动员部署专项行动。各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工贸企业要对标城区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措施和要求,细化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全面组织实施。各单位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通过微信、微博等媒体广泛宣传专项行动,营造浓厚氛围。(二)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2023年5月中旬至8月底)。各单位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业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查找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实行挂账销号。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通过驻点帮扶及监督检查等形式,指导企业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水平,鼓励企业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三)部门精准执法(2023年9月份)。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制定执法工作方案,成立专项督导检查组,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通过差异化的执法处罚措施强化政企互信,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要加大问题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强化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四)总结提高(2023年10月上旬至12月底)。各单位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业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通过制作专栏、召开现场会等方式,在更大范围内宣传典型、实践典型、用好典型。对已经建立起的工作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形成长效机制,并抓好落实。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分阶段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于5月19日前将专项行动方案及动员部署落实情况报送城区安委办。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分别于2023年8月20日、2023年9月20日、2023年12月15日前报送城区安委会办公室。城区安委办汇总梳理,上报城区党委、政府和安委会。从5月18日起,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2日、16日前上报截至上月末、本月18日的累计情况。五、工作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开展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重大行动,是应对当前严峻安全形势的有力举措,也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单位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业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立即行动起来,紧紧围绕“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下功夫,精心组织实施,以最严格措施、最严谨作风、最严肃问责狠抓落实,务求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二)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行动。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推动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点环节、亲自督办重要任务。城区安委办将适时组织开展抽查检查。(三)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强化协调配合,完善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合力推动专项行动工作深入开展。专项行动要奔着“重大事故隐患”去,针对长期存在、反复产生的事故隐患和风险,建立重点风险联合管控和难点隐患联合治理机制,实现排查一批,治理一批,管控一批的目标。要坚持严格执法和指导服务相结合,组织行业专家等力量参与,采取暗查暗访、交叉互检等方式,开展执法与服务,积极帮助企业查隐患、解难题。城区安委办将建立“月调度、定期通报、重点督办约谈”等工作机制,动态掌握各单位各有关部门排查整治进展情况,确保专项行动如期有效开展。(四)严格问效问责,推动隐患整改落实。城区安委办将对辖区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的督促督导,并把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推动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落实。要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对重大隐患该发现而未发现、该盯住整改而未盯住,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真正做到“四不放过”,推动真查问题、查真问题,确保整改到位、隐患消除。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篇三、2023年矿山企业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国务院安委会近日印发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为深刻吸取内蒙古阿拉善“222”特别重大煤矿坍塌以及去年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湖南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等事故。为了全面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促进和改善现场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生产。结合具体情况,经研究特制定如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具体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决策部署,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立即行动起来,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目标为导向,深入排查全县生产、建设及停产矿山企业,坚决堵漏洞、补短板、扫死角、全覆盖、零容忍,全面治理安全隐患,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全县安全生产稳定环境。二、排查范围全县生产、建设及停产停建矿山企业。三、重点排查整治内容(一)共性排查整治重点1.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覆盖各岗位、各工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健全覆盖生产经营全过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做好安全生产“十个一次”工作;企业是否深入开展“五个一”活动;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是否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规范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I。2 .安全生产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否到位;是否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等非法违法行为。3 .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是否落实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并及时向相关监管部门报送风险清单;是否对安全风险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并建立管控责任清单;是否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是否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求,实现隐患闭环管理。4 .企业生产建设合法化情况。检查企业是否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手续,是否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非法违法从事生产。5 .特殊作业管理情况。重点查处动火作业前未进行动火审批的;检维修作业未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的;高处作业未正确使用防坠落设施和登高器具设备,未正确系用安全带。6 .试生产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制定试产专项方案,是否进行全面风险辨识,隐患排查是否落实,应急措施是否部署到位,应急物资是否充分。(二)排查整治重点(1)地下矿山1.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7 .防范采空区坍塌事故措施落实情况;8 .防范火灾事故措施落实情况;9 .防范透水事故措施落实情况;10 防范中毒窒息事故措施落实情况;11 防范坠罐跑车事故措施落实情况;12 淘汰落后设备与工艺情况;13 安全监管风险分级复评情况。(2)露天矿山1.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14 防范边坡垮塌事故措施落实情况;15 淘汰落后设备与工艺情况;16 安全监管风险分级复评情况。(3)基建矿山1.外包施工队伍资质、安全许可等情况;2.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4)生产矿山采掘施工单位1.“九统一”安全管理落实情况;2,队伍资质、安全许可等情况。(5)停产停建矿山是否落实停产停建安全保障“五到位”(值班值守落实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到位、安全风险管控到位、巡查检查实施到位、应急处置措施到位)措施。四、检查方式开展隐患自查和聘请专家检查的方式五、工作安排通过1个月的集中排查整治,真正整改一批长期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对事故隐患安全立查立改,不能及时消除的隐患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前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责令停产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要挂牌督办,对涉及非法违法行为的企业实行“零容忍”上限处罚,坚决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曝光一批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关停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问责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5日前)。专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个必须”要求,按照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动员部署。并立即对企业主要负责责人开展一次安全生产警示约谈,督促企业及时行动。(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底前)。专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立即根据单位职责部署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对照大整治重点内容不留盲点死角。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时限,逐一整改落实到位、对账销号,实现安全隐患整治闭环管理。(三)大排查大整治阶段(7月26日至10月12日)。专委会要组织各单位业务骨干,聘请行业专家,组成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检查组,对本行业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并督促企业按照“五到位”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四)隐患整改闭环阶段(2023年12月20前)。此次排查出的问题隐患12月25前必须全部整改到位,对搞拖延整改的企业要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搞变通整改打折扣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停产整顿,请专委会成员单位于12月20日前将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报县矿山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X,电话:X,邮箱:Xo六、工作要求(一)精心组织,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专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业要根据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安排,周密部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使各项工作措施更符合实际、更具有可操作性。督促指导矿山企业以本次隐患排查整治为契机,建立健全制度,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常态化,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二)落实责任,严防排查整治走过场。一是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担任总指挥,靠前指挥,具体抓、抓落实,加强统筹协调,全面力员部署,确保大排查大整治落到实处,抓出实效。二是按“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行业监管责任,组织落实本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项工作,三是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落实到每一个管理者、每一个员工、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三)严格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执行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严厉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四)抓好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成员单位、各企业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加强政策解读和安全教育,形成强大声势,营造良好氛围。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线索也可以通过举报电话X进行举报,对举报的问题核实确认,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篇四、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为深刻汲取盐城市响水陈家港“3.21”事故教训,强化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关于立即在全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文件的精神要求,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从严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决定立即在全街道组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组织领导街道成立以*主任为组长,分管安全*副主任为副组长,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监所,*为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二、排查整治范围各村居、部门、各专业委员会、企业及相关单位即日起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并对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排查整治。排查整治的范围:建筑施工、商贸、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消防、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以及供水、供电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领域。三、排查整治内容(一)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排查在生产工艺中使用化学品,及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物理及化学反应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相关企业。对危化品使用及存储存在的各类风险隐患的排查要全面彻底、不留死角。与学校、医院、居民区等重点目标的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凡检查发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立即停产。(二)交通运输领域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校车等重点车辆,严禁超载、超量、超速,严禁无证驾驶。景区道路、乡村公路,内河通航水城等重点水域、重点码头。凡存在违规违章运输的企业,责令其停产停业整改整顿。(三)建筑施工领域1.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依法督促建设、施工、设计、监理等建设工程各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对现场作业人员特别是架子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监督管理。2.建设工程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各建设工程有关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执法力度,及时发现消除问题和隐患。对专项检查工作不力、流于形式、走过场,特别是隐患严重并引发事故的,要进行通报并依法严厉查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加强城市供水、燃气、污水处理等公用事业行业安全监管,强化城镇地下管线安全管理、地下管线开挖等安全监管。(四)消防领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依法依规加强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防安全检查。以中小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建筑、农贸市场等单位为重点,强化“三合一多合一”及群租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严落实“五个一律”要求;加强对车站、板店、市场、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严肃查处未经消防设计、开业未经消防竣工验收、堵塞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采用易燃材料装修以及擅自关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五)非煤矿山、冶金等工贸领域重点检查粉尘企业,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空调系统和快速冻结装置未按要求单独设置的涉氨制冷企业,及有限空间企业。上一轮排查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执法检查。(六)特种设备领域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加强涉及危化品企业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督促使用单位依法落实定期检验制度,加强现场巡查,强化职工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联合工商部门全面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特别年审记录及特种设备员工证件相关问题。各条线、各行业领域要结合实际,紧盯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全面开展隐患排查,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四、时间安排即日起至4月底,本次大排查大整治分三个阶段:(一)自查自纠阶段。各村居、部门、各专业委员会、各企业及相关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督促企业立即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企业自查自纠问题隐患清单要于4月1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210室)。(二)集中整治阶段。各村居、部门、各专业委员会及相关单位要细化检查事项和检查标准,深入企业开展专项检查。(三)督查检查阶段。街道安委会将同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及安监所工作人员对辖区内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开展督导检查。五、工作要求(一)落实责任,加强领导。强化领导,细化目标,明确责任,加强督导。要把本次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作为贯彻省、市、区领导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实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重点措施,尤其是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出成效。(二)严格检查。各村居、部门及相关单位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采取“四不两直”、“专家会诊”等多种方式开展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限期整改,确保大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请各村居、部门、各专业委员会、各企业及相关单位将专项行动方案于4月2日前、专项行动总结和重大事故隐患报告表、检查问题隐患和整改清单于4月21日前报至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电话:篇五、住建局关于贯彻落实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五个一”要求,请做好贯彻落实。一、召开一次培训会我局将在5月12日召集本辖区本系统企业,召开企业动员及警示教育培训会。对近期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学习培训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以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