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课桌文档! | 帮助中心 课桌文档-建筑工程资料库
课桌文档
全部分类
  • 党建之窗>
  • 感悟体会>
  • 百家争鸣>
  • 教育整顿>
  • 文笔提升>
  • 热门分类>
  • 计划总结>
  • 致辞演讲>
  • 在线阅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课桌文档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广西非主要农作物品种鉴定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 资源ID:627013       资源大小:19.54KB        全文页数:8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广西非主要农作物品种鉴定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广西非主要农作物品种鉴定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管理,科学、公正开展非主要农作物品种鉴定(以下简称品种鉴定),促进广西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的选育、推广,发挥优良品种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非主要农作物,是指除农业农村部确定列入审定和登记之外的农作物。第三条广西行政区域内的非主要农作物品种鉴定,适用本办法。第四条品种鉴定实行自愿原则,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提出申请。第二章鉴定机构第五条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设立自治区非主要农作物品种鉴定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区品种鉴定委员会),负责我区品种鉴定工作。第六条自治区品种鉴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品种鉴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种子管理站。自治区品种鉴定委员会下设蔬菜、果树、食用菌、药用植物、杂粮、绿肥等六个专业组,负责品种鉴定的现场考察鉴定工作;同时设立品种鉴定专家库,专家库由我区从事相应作物科研、教学、生产、推广、管理工作,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现场考察鉴定时由自治区品种鉴定委员会办公室从专家库中抽取相关专家59人组成专业组,专业组设组长、副组长各1名,由参加现场考察鉴定的专家推举产生。自治区品种鉴定委员会设立主任委员会,负责品种鉴定的审核工作;主任委员会由自治区品种鉴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各专业组组长组成。鉴定委员会主任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和自治区种子管理站负责人担任。第三章申请与受理第七条申请品种鉴定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申请者)于每年2月1日前向自治区品种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申请者是单位的,其注册地应在广西行政区域内;申请者是个人的,其经常居所应在广西行政区域内。第八条申请鉴定的品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人工选育或发现并经过改良;(二)具备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三)具备先进性和推广应用价值;(四)具有符合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的品种名称;(五)无知识产权纠纷,申请鉴定具有植物新品种权的品种,还应当经过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第九条申请品种鉴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品种鉴定申请表。包括申请者、育种者和品种权人信息及意见,品种信息,适宜种植区域及季节等内容;(二)品种选育报告。包括亲本来源、选育方法及过程,品种特征特性和栽培技术要点,品种主要缺陷及应当注意的问题;(三)连续两个生产周期的多点品比试验总结报告;工厂化栽培的作物连续两个生产周期的品比试验总结报告;(四)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报告;(五)抗逆性鉴定报告;(六)品质检测报告;(七)转基因成分检测报告或无转基因成分承诺书;(八)种子、花、果实或植株等实物典型彩色照片;(九)品种和申请材料合法性、真实性承诺书。第十条自治区品种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在收到申请材料45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者。对符合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者可以在接到通知30日内陈述意见并对申请材料补充修正,逾期未陈述意见或补充修正的,视为撤回申请;修正后仍然不符合规定的,驳回申请。第四章品种试验与测试鉴定第H"一条申请鉴定的品种应当进行品种试验,对品种丰产性、稳产性、适应性、抗逆性及品质等进行鉴定。品种试验方案须在每年1月份报自治区品种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品种试验应当建立原始数据档案,保证可追溯。第十二条第九条中第四项至六项相关鉴定和检测,申请者须委托第三方具备相应能力的单位进行。第五章现场考察鉴定第十三条受理的申报品种,申请者应提供品种种植现场,由自治区品种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业组进行现场考察鉴定。专业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现场种植品种的特征特性进行鉴定,并根据鉴定标准进行无记名投票,赞成票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通过现场考察鉴定。第十四条通过现场考察鉴定的品种,专业组应当出具现场考察鉴定意见。第六章品种鉴定与公告第十五条自治区品种鉴定委员会办公室于每年12月中旬将通过现场考察鉴定的品种名称、申请者等信息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15日。公示结束后,若无异议或异议排除后,由自治区品种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提交主任委员会审核。第十六条自治区品种鉴定委员会主任委员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到会委员须达到委员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对自治区品种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提交鉴定的品种进行审核,采取无记名投票进行表决,赞成票超过委员总数二分之一以上的,通过鉴定。第十七条鉴定通过的品种,由自治区品种鉴定委员会编号、颁发证书,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公告品种信息。鉴定编号格式为:桂鉴+作物种类简称+年号+3位数字顺序号。鉴定证书内容包括:鉴定编号、作物种类、品种名称、申请者、育种者、品种来源等。第十八条鉴定未通过的品种,申请者如有异议,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自治区品种鉴定委员会申请复审。复审未通过的,不得再次提出复审。第十九条通过鉴定的以籽粒为繁殖材料的农作物品种及食用菌品种应在公告发布之后30日内向自治区品种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指定机构提交品种标准样品。第二十条品种鉴定标准,由自治区品种鉴定委员会制定。第七章撤销鉴定第二H一条鉴定通过的品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鉴定:(一)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不可克服严重缺陷的;(二)种性严重退化或者失去生产利用价值的;(三)未按要求提供品种标准样品或者标准样品不真实的;(四)以欺骗、伪造试验数据等不正当方式通过鉴定的。第二十二条拟撤销鉴定的品种,由自治区品种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在书面征求申请者意见后提出建议,经专业组初审后,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15日。公示结束后,若无异议或异议排除后,由自治区品种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提交主任委员会审核。自治区品种鉴定委员会主任委员会采取无记名投票进行表决,赞成票超过委员总数二分之一以上的,同意撤销鉴定,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发布公告。第八章监督管理第二十三条自治区品种鉴定委员会不定期组织委员或专业组专家对申请鉴定品种的田间试验现场、测试、鉴定的原始数据进行监督检查。第二十四条自治区品种鉴定委员会委员、专业组专家及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公正廉洁,对在鉴定过程中获知的申请者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对外提供鉴定品种的种子样品或者谋取非法利益。不依法履行职责,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自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品种鉴定工作。第二十五条申请者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保证可追溯,接受监督检查。申请者在申请品种鉴定过程中有欺骗、贿赂等不正当行为的,撤销该品种鉴定,三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第二十六条品种试验、测试、鉴定承担单位和个人应当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品种试验、测试、鉴定机构伪造试验数据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第九章附则第二十七条广西非主要农作物品种鉴定申请表(格式)广西非主要农作物品种鉴定专业组田间现场考察鉴定报告(格式)由自治区品种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制定。第二十八条非主要农作物品种鉴定所需工作经费,列入同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专项经费预算。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广西非主要农作物品种鉴定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表单位(盖章):联系人:电话:序号章节编号内容修改意见1第*条(*)*23456注:意见、建议内容请详细说明,可加页。

    注意事项

    本文(广西非主要农作物品种鉴定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为本站会员(夺命阿水)主动上传,课桌文档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课桌文档(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

    课桌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