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课桌文档! | 帮助中心 课桌文档-建筑工程资料库
课桌文档
全部分类
  • 党建之窗>
  • 感悟体会>
  • 百家争鸣>
  • 教育整顿>
  • 文笔提升>
  • 热门分类>
  • 计划总结>
  • 致辞演讲>
  • 在线阅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课桌文档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许昌市建安区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docx

    • 资源ID:628818       资源大小:30.79KB        全文页数:19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许昌市建安区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docx

    许昌市建安区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为更好满足农民群众农业生产购机需求,提高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根据河南省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三农”工作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要求,以满足农民对机械化生产的需要为目标,以稳定实施政策、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益为主线,落实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破除制约要素合理流动的堵点,进一步畅通农业机械化发展各个环节,支持引导农民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引领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加快提升农业机械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二、实施重点(一)在支持重点方面着力突出稳产保供。将粮食、生猪等重要农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全部列入补贴范围,应补尽补。将育秧、烘干、标准化猪舍、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方面成套设施装备纳入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范围,加快推广应用步伐。(二)在补贴资质方面着力突出农机科技自主创新。推广使用智能终端和应用智能作业模式,深化北斗系统在农业生产中的推广应用,确保农业生产数据安全;通过大力开展农机专项鉴定,重点加快农机创新产品取得补贴资质条件步伐,尽快列入补贴范围;对暂时无法开展农机鉴定的高端智能创新农机产品开辟绿色通道,通过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予以支持。(三)在补贴标准方面着力做到“有升有降”。一是提升部分重点补贴机具补贴额,测算比例从30%提高到35%,包括水稻插(抛)秧机、重型免耕播种机、玉米籽粒收获机等粮食生产薄弱环节所需机具以及智能、复式、高端产品。二是逐步降低区域内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的轮式拖拉机等机具品目的补贴额,到2023年将其补贴额测算比例降低至15%及以下,并将部分低价值的机具退出补贴范围。(四)在政策实施方面着力提升监督服务效能。一是提升信息化水平,推广应用手机App、人脸识别、补贴机具二维码管理和物联网监控等技术,加快推进补贴全流程线上办理。二是加快补贴资金兑付,保障农民和企业合法权益,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优化办理流程,缩短机具核验办理时限。三是充分发挥专业机构技术优势和大数据信息优势,提升违规行为排查和监控能力。对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的产销企业实行罚款处理,从严整治违规行为。三、补贴范围和补贴机具围绕省委省政府三农工作部署,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在省定补贴范围内选择15大类44个小类171个品目机具列入我区补贴范围(详见附件2)。结合我区实际和补贴资金规模,实行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优先保障粮食、生猪等重要农畜产品生产以及支持农业绿色发展和数字化发展所需机具的补贴需要。地方特色农业发展所需和小区域适用性强的机具,可列入区财政安排资金的补贴范围,补贴机具品目和补贴标准由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省定补贴标准研究决定,不占用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资金。手扶拖拉机仅限在丘陵山区县补贴。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农机专项鉴定产品、农机新产品除外),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包括尚在有效期内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铭牌。四、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原则上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具体补贴标准按河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补贴额的调整工作一般按年度进行。鉴于市场价格具有波动性,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具体产品或具体档次的中央财政资金实际补贴比例在30%上下一定范围内浮动符合政策规定。补贴额将保持总体稳定,要全面公开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加强宣传,引导购机者根据各档次的补贴定额自主议价。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发现具体产品或档次的中央资金实际补贴比例超过50%的,应及时组织调查,对有违规情节的,按相关规定处理;对无违规情节的补贴申请,可按原规定兑付补贴资金,并组织对相关产品及其所属档次补贴额进行评估,视情况及时上报调整。五、资金分配与使用农机购置补贴支出主要用于支持购置先进适用农业机械,以及开展有关试点和农机报废更新等方面。财政部门要会同农业农村(农机)部门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监测,定期调度和发布资金使用进度,优先使用结转资金,避免出现资金大量结转。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继续覆盖全区所有乡镇(办),农场纳入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范围,农场职工与本区其他农民享有同等申请补贴的权利。农机购置补贴属约束性任务,资金必须足额保障,不得用于其他任务支出。区财政部门要保障补贴工作实施必要的组织管理经费。六、操作流程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购机行为完成后,购机者自主向区农业农村(农机)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按相关规定申办、补贴。(一)发布实施规定。区农业农村(农机)、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和有关规定发布本地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操作程序、补贴额一览表、补贴机具信息表、咨询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二)受理补贴申请。区农业农村(农机)部门全面实行办理服务系统常年连续开放,推广使用带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手机APP等信息化技术,方便购机者随时在线提交补贴申请、应录尽录,实行购机者线下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数量达到当年可用资金(含结转资金和调剂资金)总量110%的,应及时发布公告,停止受理补贴申请。(三)审验公示信息。区农业农村(农机)部门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等要求,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补贴机具进行核验,其中牌证管理机具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农业农村(农机)部门在收到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应于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并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鼓励在乡村或补贴申请点公示栏中同时公开公示信息。(四)兑付补贴资金。区财政部门审核农业农村(农机)部门提交的资金兑付申请与有关材料,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严禁挤占挪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因资金不足或加强监管等原因需要延期兑付的,应告知购机者,并及时与同级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向上报告资金供需情况。补贴申领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兑付。补贴政策全面实行跨年度连续实施,除发生违规行为或补贴资金超录外,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且补贴机具资质、补贴标准和办理程序等均按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并录入办理服务系统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受政策调整影响,切实稳定购机者补贴申领预期。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自主使用,可依法处置。若存在争议,由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七、实施要求(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农业农村(农机)、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政府领导下的联合实施和监管机制,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密切沟通配合,健全完善风险防控工作制度和内部控制规程,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廉政警示教育,提高补贴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风险防控能力。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深入落实农业农村(农机)部门组织实施、审核和监管责任和财政部门资金兑付、资金监管责任。要加强绩效管理,形成管理闭环,切实提升政策实施管理工作能力水平。(二)优化服务,提升效能。要依托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办理服务系统”),动态分析基层农业农村(农机)和财政部门办理补贴申请具体时限,及时预警和定期通报超时办理行为,督促各地切实加快补贴申请受理、资格审核、机具核验、资金兑付等工作。畅通产业链供应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对经司法机关认定为恶意拖欠农机生产经销企业购机款的购机者,取消其享受补贴资格。提高补贴机具核验信息化水平,推动补贴机具由人工核验向信息化核验转变。积极探索补贴申请、核验、兑付全流程线上办理新模式,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实施与监管信息化技术集成应用。(三)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农业农村(农机)部门要因地制宜、综合运用宣传挂图、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方式,以及村务公开等渠道,全方位开展补贴政策与实施工作宣传解读,着力提升政策知晓率,切实保障购机者、生产经销企业和广大农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要健全完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按年度公告近三年县域内补贴受益信息,公开违规查处结果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四)加强监管,严惩违规。全面贯彻河南省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和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财2017)26号)要求,认真落实风险防控责任和异常情形主动报告制度,严格信用管理和农机产销企业承诺制,充分发挥专业机构的技术优势和大数据的信息优势,有效开展违规行为全流程分析排查,强化农财两部门联合查处和省际联动处理,从严整治突出违规行为,有效维护政策实施良好秩序。许昌市建安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15大类44个小类171个品目)1.耕整地机械1.1耕地机械1.Ll等式犁1.1.2圆盘犁1.L3旋耕机1.1.4深松机1.L5开沟机1.L6耕整机1.L7微耕机1.L8机滚船1.L9机耕船1.2整地机械1.2.1圆盘耙1.2.2起垄机1.2.3灭茬机1.2.4筑度机1.2.5铺膜机1.2.6联合整地机1.2.7埋茬起浆机2.种植施肥机械2.1播种机械2.1.1条播机2.L2穴播机2.1.3小粒种子播种机2.L4根茎作物播种机2.L5免耕播种机2.1.6铺膜播种机2.L7水稻直播机2.L8精量播种机2.L9整地施肥播种机2.2育苗机械设备2.2.1种子播前处理设备2.2.2营养钵压制机2.2.3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士处理)2.3栽植机械2.3.1水稻插秧机2.3.2秧苗移栽机2.3.3甘蔗种植机2.4施肥机械2.4.1施肥机2.4.2撒肥机2.4.3追肥机3.田间管理机械3.1中耕机械3.1.1中耕机3.L2培土机3.1.3埋藤机3.1.4田园管理机3.2植保机械3.2.1动力喷雾机3.2.2喷杆喷雾机3.2.3风送喷雾机3.2.4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3.3修剪机械3. 3.1茶树修剪机4. 3.2果树修剪机5. 3.3枝条切碎机4.收获机械4. 1谷物收获机械4. 1.1割晒机4 .1.2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4. .1.3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5. 1.4半喂入联合收割机4. 2玉米收获机械4. 2.1自走式玉米收获机4. 2.2自走式玉米籽粒联合收获机4. 2.3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4. 2.4玉米收获专用割台4. 3棉麻作物收获机械4. 3.1棉花收获机4. 4果实收获机械4. 4.1果实捡拾机4. 4.2番茄收获机4. 4.3辣椒收获机4. 5蔬菜收获机械6. 5.1果类蔬菜收获机4.6花卉(茶叶)采收机械4.6.1采茶机4.7籽粒作物收获机械4.7.1油菜籽收获机4.7.2葵花籽收获机4.8根茎作物收获机械4.8.1薯类收获机4.8.2甜菜收获机4.8.3甘蔗收获机4. 8.4甘蔗割铺机5. 8.5花生收获机6. 9饲料作物收获机械7. 9.1割草机(含果园无人割草机)8. 9.2搂草机9. 9.3打(压)捆机10. 9.4圆草捆包膜机11. 9.5青饲料收获机12. 10茎秆收集处理机械13. 10.1秸秆粉碎还田机14. 10.2高秆作物割晒机5.收获后处理机械5. 1脱粒机械5. 1.1稻麦脱粒机15. 1.2玉米脱粒机16. 1.3花生摘果机16.2 选机械5. 2.1风筛清选机6. 2.2重力清选机7. 2.3窝眼清选机8. 2.4复式清选机16.3 燥机械5.3.1谷物烘干机5.3.2果蔬烘干机5.3.3油菜籽烘干机5.4种子加工机械5.4.1种子清选机6.农产品初加工机械6.1碾米机械6.1.1碾米机6.L2组合米机6.2磨粉(浆)机械6.2.1磨粉机6.2.2磨浆机6.3果蔬加工机械6.3.1水果分级机6.3.2水果清洗机6.3.3水果打蜡机6.3.4蔬菜清洗机6.4茶叶加工机械6.4.1茶叶杀青机6.4.2茶叶揉捻机6.4.3茶叶炒(烘)干机6.4.4茶叶筛选机6.4.5茶叶理条机6.5剥壳(去皮)机械6.5.1玉米剥皮机6.5.2花生脱壳机6.5.3干坚果脱壳机6.5.4剥(刮)麻机7.农用搬运机械7.1装卸机械7.1.1抓草机8.排灌机械8.1水泵8.1.1离心泵8.L2潜水电泵8.2喷灌机械设备8.2.1喷灌机8.2.2微灌设备8.2.3灌溉首部(含灌溉水增压设备、过滤设备、水质软化设备、灌溉施肥一体化设备以及营养液消毒设备等)9.畜牧机械9.1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9.1.1锄草机9.L2青贮切碎机9.1.3揉丝机9.1.4压块机9.1.5饲料(草)粉碎机9.L6饲料混合机9.L7颗粒饲料压制机9.L8饲料制备(搅拌)机9.2饲养机械9.2.1孵化机9.2.2喂料机9.2.3送料机9.2.4清粪机9.2.5粪污固液分离机9.3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设备9.3.1挤奶机9.3.2剪羊毛机9.3.3贮奶(冷藏)罐10. 水产机械11. 1水产养殖机械12. 1.1增氧机13. 1.2投饲机(含投饲无人船)14. 1.3网箱养殖设备15. 2水产捕捞机械16. 2.1绞纲机17. 2.2船用油污水分离装置11.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11. 1废弃物处理设备II .1.1废弃物料烘干机11. 2残膜回收机12. 1.3沼液沼渣抽排设备13. 1.4秸秆压块(粒、棒)机18. 1.5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11.1.6有机废弃物好氧发酵翻堆机11.1.7有机废弃物干式厌氧发酵装置12.农田基本建设机械12. 1挖掘机械12. 1.1挖坑机19. 2平地机械19.2. 1平地机13.设施农业设备13.1温室大棚设备13. 1.1电动卷帘机13.1.2热风炉20. 2食用菌生产设备20.2. 1蒸汽灭菌设备1 3.2.2食用菌料装瓶(袋)机14 .动力机械14.1拖拉机14.1.1轮式拖拉机14. 1.2手扶拖拉机21. 1.3履带式拖拉机15.其他机械15.1养蜂设备15. 1.1养蜂平台15. 2其他机械16. 2.1驱动耙17. 2.2籽棉清理机22. 2.3水帘降温设备22.2. 4热水加温系统22.3. 5简易保鲜储藏设备22.4. 6水井钻机15.2.7旋耕播种机15.2.8大米色选机15.2.9杂粮色选机15.2.10甘蔗田间收集搬运机15.2.11秸秆膨化机15.2.12畜禽粪便发酵处理机152.13农业用北斗终端及辅助驾驶系统(含渔船用)15.2.14沼气发电机组15.2.15有机肥加工设备15.2.16茶叶输送机15.2.17茶叶压扁机15.2.18茶叶色选机15.2.19根(块)茎作物收获机15.2.20果园作业平台15.2.21果园轨道运输机15.2.22秸秆收集机15.2.23瓜果取籽机15.2.24脱蓬(脯)机15.2.25莲子剥壳去皮机15.2.26水产养殖水质监控设备

    注意事项

    本文(许昌市建安区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docx)为本站会员(夺命阿水)主动上传,课桌文档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课桌文档(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

    课桌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