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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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实施方案.docx
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以健全的信用机制服务高质量发展(一)强化科研诚信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全面推行科研诚信承诺制,加强对科研活动全过程诚信审核,提升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诚信意识。依法查处抄袭、剽窃、伪造、篡改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惩治学术不端,加强科研从业人员管理和学风建设,做到科研诚信监督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健全知识产权保护运用体制,推进知识产权保护自律机制,加大对商标侵权抢注,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违法失信行为的宣传及惩戒力度。(二)推进质量和品牌信用建设。实施质量强县和标准化战略。强化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方面诚信要求,开展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培育创建,围绕产业链供应链强链补链延链强化信用管理,支持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地理标志保护,推动企业将守法诚信要求落实到生产经营各环节,培育一大批诚信经营、守信践诺的标杆企业,通过各类展会活动加强品牌宣传推介,提升社会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三)完善流通分配等环节信用制度。围绕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有重大影响的产品,加快建设覆盖线上线下的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实行纳税申报信用承诺制,对税收领域严重失信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提升纳税人诚信意识。落实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制度,依法打击骗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社会保险待遇、保障性住房等行为。推进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建立慈善组织活动异常名录,防治诈捐、骗捐,提升慈善组织公信力。依法惩戒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失信行为,增强用工单位自觉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意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四)打造诚信消费投资环境。加大对虚假宣传、仿冒混淆、制假售假、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全面加强跨地区、跨部门、全流程协同监管,压实生产、流通、销售等各环节监管责任。加强预付费消费监管,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失信联合惩戒。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推行消费争议先行赔付,广泛引导实体店积极开展无理由退货承诺。持续优化12315平台,进一步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完善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五)完善生态环保信用制度。全面实施环保、水土保持等领域信用评价,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共享运用。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推动相关企事业单位依法披露环境信息。积极运用信用手段,促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发挥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作用,建立健全对排放单位弄虚作假、中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有效管理和约束机制。二、以良好的信用环境支持优化营商环境(六)加强政务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加强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商引资等领域,建立政府承诺合法性审查制度,归集各类政府合同履约信息,将政府履约情况纳入信用监管,对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判决等失信行为,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对因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违反政策承诺造成合同协议无法兑现执行的政务失信行为,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建立政务诚信、“新官不理旧账”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加强司法公信建设,加大推动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力度,依法惩治虚假诉讼。(七)加强各类主体信用建设。围绕市场经济运行各领域各环节,对参与市场活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机关事业单位以及自然人等各类主体,依法加强信用建设。在办理注册登记、资质审核、日常监管、公共服务等工作过程中,及时准确全面记录市场主体信用行为,特别是将失信记录建档留痕,上传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做到可查可核可溯。建立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强化信用约束,健全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想失信长效机制。(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围绕告知承诺制、容缺受理、行业监管等领域,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信用承诺和履约情况记入信用记录。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和行业信用评价体系,以信用风险为导向优化配置监管资源,在食品药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医疗卫生、生态环保、价格、统计、财政性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诚信缺失问题。(九)加强对外合作信用建设。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引导外贸企业深耕国际市场。落实信用管理制度,实施差别化监管,增强认证企业“获得感”。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实施条例,依法平等对待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提升外商投资的吸引力。强化对外合作信用管理,落实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外商投资等领域各项制度。三、以坚实的信用基础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十)健全信用基础设施。依托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规范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构建形成覆盖全部信用主体、所有信用信息类别、全县所有区域和部门的信用信息网络。完善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全面归集各乡镇、各部门在行政履职过程中产生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各类信用信息,建立标准统一、权威准确的信用档案。充分利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站、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县政府网站作用,强化信息公开。(十一)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企业融资。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同金融信息共享应用,推广基于信息共享和大数据开发利用的“信易贷”模式,深化“银税互动”“银商合作”机制建设。依托市“信易贷”基础平台和各类融资服务平台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全县企业、个体工商户入驻“信易贷”平台,构建全县融资服务体系。鼓励银行创新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专精特新”“三农”等专项领域信贷产品,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扩大信用贷款规模。(十二)强化金融市场信用约束。依托各类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对获贷企业信用状况动态监测,充分发挥信用在金融风险识别、监测、管理、处置等环节的作用,建立健全“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的风险防范化解机制。鼓励建立政府牵头,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和其他市场主体共同参与、共担风险的市场化风险分担、缓释、补偿机制。(十三)培育信用服务市场。参照市级和先进县(市、区)先进经验,探索建立公共信用服务和市场化信用服务相互补充、信用信息基础服务与增值服务相辅相成的信用服务体系。在确保安全前提下,有关部门以及公共信用管理部门依法共享信息,支持征信、评级、担保、保理、信用管理咨询等市场化信用服务机构发展。在建立、规范信用服务市场基础上,加强信用服务市场监管和行业自律,开展信用服务市场专项治理,净化信用服务市场发展环境,提升行业诚信水平。四、以有效的信用应用和信用服务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十四)推进信用惠民便企。按照市级安排部署,加强自然人诚信建设,依法依规采集、共享、应用自然人信用信息,全面推动自然人“诚信积分”建设和应用,在公共服务、医疗、养老、家政、旅游、购物等领域实施“信用+”工程,为守信主体提供优惠和便利。配合推动城市“诚信积分”互认互通,进一步释放守信激励红利。(十五)深化企业信用服务。依托市级探索建立的企业信用管理状况评价指标,引导企业建立信用管理标准体系,推进企业信用管理工作,以信用制度、信用档案、授信管理、合同管理、商账管理、社会责任等为重点,增强信用观念,加强信用管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和市场竞争水平。(十六)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形成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良好风尚。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加强诚信自律,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诚信宣传和舆论监督,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诚信建设活动。大力选树宣传诚信典型,引导全社会树立诚实守信的理念。深化互联网诚信建设,营造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用网的良好氛围。支持鼓励相关学校、社会组织和信用服务机构开展信用管理职业培训教育,提升信用行业从业人员、信用管理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夯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人力资源基础。五、以坚强的组织保障凝聚强大工作合力(十七)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做好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有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发挥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履行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十八)健全制度保障。配合市级推动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地方性法规。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对标国家、省、市信用建设要求,主动和先进县(市、区)沟通联系,建立健全信用承诺、信用评价、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信用激励惩戒、信用修复等制度。鼓励和支持各部门、社会组织和企业建立健全信用标准。严格落实信息安全保护责任,加强信用领域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管理。依法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贯彻实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维护个人信息合法权益。(十九)开展试点示范。积极争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点,重点在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信用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信用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等方面开展实践探索,及时总结推广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二十)强化考核问效。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要加强督促落实和跟踪问效,定期对各乡镇和各部门工作完成质效进行评价并通报评价结果。对于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加强跟踪督办,限期整改落实;对于不履行工作职责、不落实有关要求的,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