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职工信用管理提示书.docx
XXXX中学教职工信用管理提示书信用教育是社会信用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打造信用教育,对推进荣成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努力打造信用教育,为荣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学校教职工下列行为为教育失信行为:1.在教育教学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政策、传播有损国家主权、参与非法组织和集会的言行;2,通过课堂、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或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的;3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4 .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本人分管安全工作落实不到位,学校或上级安全检查被通报的;5 .教师联系学生制度落实不到位,导致家长投诉到学校或上级被查实的;6 .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的,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毁损学校名誉和教育形象的;7 .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8 .违反教学纪律,无故旷课、提前上课、违规拖课、擅自调课加课、上课期间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的;9 .违规使用教育惩戒手段,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10 .着装与教师身份不符,过于暴露,或穿短裤、拖鞋到校,化浓妆,佩戴过多装饰品的;IL言行举止不端,仪容仪表与教师身份不符,校内吸烟、考试期间看手机、打游戏、看报纸等;12 .无视工作纪律,在工作期间迟到、早退、旷工或不按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工作期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13 .存在瞒报、谎报校园欺凌情况的,或发生校园欺凌后未及时采取措施且造成负面影响的;14 .在教职工中搬弄是非、拉帮结派、推诿拆台、造谣生事,参与打架斗殴、打击报复的;15 .在招生、考试、推优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教研科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16 .不按规定履行值班职责,不按时交接班,找非法教师人员替班,带孩子值班的;17 ,不能严格落实传染病报告制度,不能熟记应急流程、防控防疫应付公事的;18 .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的;19 .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的;20 .利用教师身份,请托家长办私事的,或者让学生或家长支付、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的;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的;违反规定参加学生和家长组织的“谢师宴”“答谢宴”的,每次扣15分,直接降为B级及以下等级。21 .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的;从事传销、微商等经商行为的;22 .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扣520分,直接降为B级及以下等级。23 .参与或支持色情、赌博、酒驾、迷信等活动视情节扣510分,严重者直接降为B等级以下。24 .在社会上违反村规民约、社区管理相关规定、邻里纠纷或参与亲属打架斗殴的;25 .违反规范办学有关规定,被学校或市局巡查或家长举报查实的;26 .在上级工作检查或指定完成的工作中,本人出现失误、失职被点名批评或导致学校扣分的;27 ,参加上级组织的师德、专业等测试不合格的或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不守纪律、不按时完成作业等被通报的;28 .其他违反师德、社会公德、工作纪律以及法律法规的失信行为,扣0.110分,情节严重者直接降为B级及以下。以上失信行为以受到学校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县市级以上政府通报批评、处分的为准。根据法律、法规及荣成市社会法人和自然人信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教育教学中存在的上述行为,将被录入社会信用体系,根据失信情况给予相应的信用惩戒。失信行为将导致失信者在规定时间内的生产生活、投资置业、项目审批、产权变更、金融信贷、评先选优等信用活动受到限制。为此,学校郑重提示,为了本人和他人的合法权益,请您在教育教学工作中遵守法律规定,做诚信教师,树诚信新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