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关于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的学习体会(十一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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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关于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的学习体会(十一篇).docx
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体会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正式施行体会了浙江省深入践行“作示范、勇争先”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有利于进一步夯实平安浙江建设的良法善治根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浙江和平安中国示范区建设。作为一名乡镇街道副书记,负责综治网格工作,我将结合网格工作实际,抓好条例贯彻落实,积极构建共谋共建共管共享新格局。一是党建强则治理优,治理优则基层安。把学习领悟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把推进平安建设作为践行初心使用的具体行动,着力破解基层治理难题。二是做实社区治理从“末梢”向“前哨”转变。聚焦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推动网格资源内部优化,激发基层党员的身份意识、参与意识、奉献意识,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强大的治理效能和深厚的群众基础。三是推动社区治理从“独奏”向“合唱”转变。联动服务,共促网格治理。发挥“党建引领,网格智治”优势,联合党员、微网格长、楼栋长、志愿者等力量,化身“千里眼”“顺风耳”,及时有效的传递群众需求。联动服务搭建起民心相通的“铁索桥”,加强前置防线、前瞻治理、前端控制、前期处置,从源头入手,把握关键点,让“我为群众办实事”落脚于常态化,做到“塑性”和“铸魂”协同并进,共促社区网格治理。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体会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的正式施行,标志着我省平安建设法治水平迈向新台阶。作为基层政法委员,我将认真结合莲花镇实际,对标对表,务实担当,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当好学习“宣传员”。充分认识到学习条例的重要性,坚持把学习条例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不断提升业务水平,提高履职能力。同时,积极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主动学习,持续营造学习条例的浓厚氛围。二是紧盯目标要求,当好落实“实践员”。以贯彻落实条例为抓手,紧扣工作要求,细分工作责任,与各行政村签订责任状,全面压实平安建设工作责任。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四平台实体化运行、重点人员服务管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反邪教、常态化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落地见效。三是提高治理水平,当好创新“先行员”。将学习成果与全镇平安建设工作相结合,持续创新“日清日结”、“民情直通车”等工作思想理念、方式方法,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不断补齐社会治理工作短板,提高依法开展平安建设工作的意识水平,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体会5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条例明确将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出台,正是对19年来平安浙江建设实践经验、做法的固化总结,在解决平安建设领域普遍性、综合性问题,作出不少具有浙江特色的规定。如条例将传承和践行“浦江经验”上升为法规内容,在立法层面予以确认,并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等一并列为平安建设的基本原则。同时在法律法规规定基础上,明晰了各方责任,推动各方形成合力、构筑全社会共同做好平安建设新格局。我认真学习了条例在突出数字化改革赋能平安建设方面的相关要求,如条例指出要强化应用贯通和业务协同,推进平安建设跨场景重大应用建设;完善平安建设数据汇集共享机制,推动数据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有序流动;强化平安监测预警防控、社会治理一体化应用,推进省平安监测预警防控平台建设;推动公共视频监控与平安建设场景应用协同建设;发挥大数据在平安建设中的作用等等。这说明平安浙江建设将越来越重视数字化智能化手段的应用,也对基层平安治理工作人员如何紧跟时代要求提出了更高标准。下一步我会认真学习平安浙江相关工作要求,尤其是重视做好141体系、警务融治等基础工作和数字化技能的学习和应用。条例明确规定将每年5月的第二周定为平安浙江文化周。对基层平安工作人员来说,如何发挥群众、自发性群团组织在平安治理工作中的作用,让平安浙江工作根植于广大百姓心中,是接下来工作需要突破创新的方向。接下来我将认真思考学习条例精神内涵,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以法治手段解决平安建设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利用司法调解、法律顾问、红高粱调解队伍、乡贤治理等力量,发挥群众和群体性自发组织在基层治理建设工作当中的作用,尤其是在重大项目实施、重大决策制定之前发挥群众和群团组织的作用,在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平安稳定方面探索经验,固化举措,切实推动全民参与基层平安建设,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工作落地落实。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体会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的实施,标志着平安浙江建设进入规范化、法治化新阶段。贯彻条例精神,需要我们守正创新,更加主动、自觉、科学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平安浙江建设,实现平安建设领域各方面工作的法治化。一是以法治方式加强源头治理,夯实平安之基。平安建设的源头治理涉及方方面面,需要运用法治方式统筹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护和社会秩序稳定和谐两大目标。传承好践行好发展好“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发力,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将信访工作纳入法治轨道,提升以法治化方式预防和化解信访问题的能力与水平;推进重大决策程序法治化,完善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制定完善社会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推进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以监管执法加强重点防治,守牢关键领域。平安建设和监管执法工作紧密相连、相辅相成,重点行业、关键领域防治目标的实现,离不开规范有力的执法和监管支撑。这要求各级政府和部门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平安建设领域尤其是重点领域中着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比如,既要严格执法,防止执法“松”“软”滋生风险隐患温床,又要防范“一刀切”“运动式”执法,坚决杜绝暴力执法、过度执法;在政治安全、涉国计民生物资的安全保障、治安安全、校园安全、安全生产、网络综合治理、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物流寄递、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要加强执法监管力度,确保各领域安全,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获得感。三是制度集成加强保障措施,充实支撑体系。平安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以强有力的制度集成推进各类保障性“基础设施”建设。要充分发挥平安建设外部法律资源的作用,按照条例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调解、仲裁、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加快推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平安建设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体会平安建设事关发展大局、民生所向,是全民关心关注的基石工程。今年7月1日,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平安浙江建设进入规范化、法制化新阶段。作为一名乡镇政法委员,理应带头学深悟透,把条例作为作遵循和指南,高质量推进基层平安建设。一要树牢“100-1=0”的风险意识。平安是易碎品,需要倍加呵护,绝不能麻痹大意。条例中指出,平安建设应当建立和完善社会风险防控工作体系,明确风险防控责任,建立防控管控机制,实现精准、高效防范和处置社会风险。我们要切实增强“没有发现问题就是最大问题”的风险意识,用好“七张问题清单”主抓手,聚焦重点人、重点事、重点物、重点区域,主动摸排苗头性风险隐患,以“等不及、坐不住、慢不得”的状态抓好隐患消除,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切实筑牢平安建设基石。二要健全系统多元专业的处置体系。平安建设是系统工程,绝不是零敲碎打就行。要建立健全全量信息收集、突发问题预警、综合指挥研判、县乡一体联动、问题跟踪反馈“五位一体”扁平高效处置机制,做到问题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早解决。如信访工作,就要用好“浦江经验”,落实领导下访接访,抓好初信初访问题化解,用好矛调中心、联勤警务室、共享法庭、民生议事堂等社会各界资源力量,扎实推进信访积案化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三要善用数字化赋能的创新打法。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扎实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年轻干部,我将主动拥抱数字化时代,强化数字化思维,勤用数据分析、会用数据管理、善用数据决策,切实补齐“观念短板”“技术短板”“能力短板”。要迭代“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体系,用好“民呼我为”“掌上指挥”等重大应用,切实提升治理效能,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环环可追溯”。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体会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让我深受启发。这部条例是浙江省政府为了确保社会的安全稳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法规。我从中获得了以下几点体会:一是综合治理:条例强调了综合治理的重要性,要求各个部门和机构之间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这种综合治理的理念,可以更好地发挥各方的优势,从根本上解决平安建设中的各种问题。二是预防为主:条例提出了预防为主的原则,强调要采取积极措施,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等方式,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件的发生。三是制度保障:条例规定了平安建设的管理体制和责任制度,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措施的贯彻执行。这种制度保障为平安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增强了条例的可操作性和执行力。四是社会参与:条例强调社会参与的重要性,鼓励广大公民积极参与平安建设,提供有力支持。同时,条例还规定了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平安建设中的义务和责任,使全社会形成共同关心平安的良好氛围。总而言之,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让我深刻认识到平安建设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只有通过综合治理、预防为主、制度保障和社会参与等多方面的努力,才能实现社会的安全稳定,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体会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条例把“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写进了表达立法目的和宗旨的总则第一条之中,充分体现了平安建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广大人民群众一同努力,共同构建平安浙江。坚持平安浙江、法治浙江一体推进,是浙江在“八八战略”指引下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的一条重要经验,并取得了显著成效。这一经验也在条例中予以固化,为了贯彻条例精神,在日常工作中,需要我们守正创新,用更加主动、自觉、科学的方式推进平安浙江建设。一是加强源头治理。平安建设的源头治理涉及方方面面,需要统筹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护和社会秩序稳定和谐两大目标。因此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大矛盾纠纷隐患摸排,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避免事态扩大甚至引起上访等事件;推进重大决策程序法治化,完善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制定完善社会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推进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二是加强重点防治。切实做好辖区安全隐患摸排工作,及时整改安全隐患。作为乡镇单位,要多协调执法部门,对辖区所属单位进行日常检查和执法,将隐患根治在基层。同时充分利用网格力量,在森林防火、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电信网络诈骗、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加强宣传引导,及时确保各领域安全,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获得感。三是加强保障措施。平安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以强有力的制度集成推进各类保障性“基础设施”建设。建立“警务融治”“警情联动”“纠纷多元化解”等网格警务工作运行机制,提升工作效率。建立共享法庭,各村均配备一名法律顾问,为村民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和咨询,指导村民依法维权,提高村民法治意识。建立矛盾调解工作室,培养一批专职调解员,为平安建设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体会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是改革开放的基本前提。今年是“八八战略”实施二十周年,也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在这新起点上,制定出台平安建设条例,并将与2023年7月1日正式施行,有利于通过法治手段更好地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委有关决策部署,有利于更好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法治手段解决平安建设中存在的难点问题,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进一步夯实平安浙江建设的良法善治根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浙江和平安中国示范区建设。一是目标更明确,任务更具体。条例共9章66条,通过概括表述与具体列举相结合的方式,明确了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平安建设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为做好平安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让我们在实际抓平安建设中目标任务更明确,更有实操性。二是职责更清晰,制度更完善。条例对平安建设组织协调机构,作了明确规定,明晰了各方责任。条例并对平安建设的重点防治作了专章规定,对政治安全、涉及国计民生物资的安全保障体系、治安安全、校园安全、安全生产、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网络综合治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食品药品安全、物流寄递监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生态环境安全、海域安全、常态化扫黑除恶等专项治理和重点监管作出相应规定。让我们在工作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以制度规范,扎实做好平安建设工作。三是理念更成熟,措施更有力。平安建设涉及面广、涉及部门和单位多,各方面的工作互相联系、互相影响,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坚持和贯彻“大平安理念”,整体谋划、系统推进。条例总结固化19年来平安浙江建设的实践经验,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平安浙江建设实际,在有关单行法律法规规定基础上,作出许多具有浙江特色的规定,提高法规可操作性。是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维护群众权益的重要重要途径和有效方法。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体会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是改革发展的基本前提。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全票通过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并于7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我省平安建设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法规,标志着平安浙江建设迈入规范化、法治化新阶段。作为基层干部,主要有三点学习体会:一是条例出台恰逢其时。当前,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国际国内形势错综复杂,社会矛盾风险复杂多元,各类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平安建设也面临一些堵点、难点问题,需要在立法层面作出回应、提供依据,而条例的出台,宣告了以法治手段破解难点问题,是时代所需、亦正当其时。二是条例出台指明方向。条例的出台正是对19年来平安浙江建设经验、做法的一次全面总结和系统集成,也在解决平安建设领域普遍性、综合性问题方面作出不少具有浙江特色的规定,为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除险保安工作指明了方向和路径。三是条例出台凸显保障。建设平安浙江,非一地一域之事,也绝非一日之功,需要各方面形成合力、共同保障。条例明确了保障措施,为刚性的法律法规转化为真真切切的行动,为制度转化为平安建设实际效能,提供了坚实的保障,有利于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体会作为一名基层政法委员,我将抓好条例贯彻落实,积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格局,为平安柯城建设贡献万田力量。一是明确下访接访,将初信初访化解在基层。领导干部下访接访推动问题解决的“浦江经验”与依靠和发动群众、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的“枫桥经验”相结合,互相补充、相辅相成,是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维护群众权益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方法,万田乡将继续把“三一个”接访制度落实好。二是规范机构建设,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条例规定,通过设立社会治理综合机构,整合有关资源、人员、设施,为解决群众诉求提供一站式服务;推进乡镇、街道基层社会治理平台的建设,明确平台管理责任主体及其职责和运行、维护要求;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制度和网格员招聘、管理制度,明确网格事务准入清单。三是数字化建设,提升平安建设的现代化程度。条例对数字平安建设作了专章规定,整合相关数字化应用和资源,打造具有监测、预警、防控、处置等功能的全省统一的数字平安系统,完善平安建设数据汇集共享机制,推进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平安建设的深度融合,统筹推进公共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和联网应用,推进智慧平安社区建设,为平安建设的数字化指明了方向,明确了具体内容,促进平安建设的现代水平的提升。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体会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的出台,为我们基层平安建设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工作遵循和法治保障。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我将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将制度的学习成果转化为平安建设的实际效能。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把条例内容学习好、贯彻好。作为街道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更要以上率下,发挥好领学、促学、督学作用,利用“周一夜学”“周二无会日”和网格员工作例会,开展好条例内容的集中学习,提高街道干部和网格员对条例的知晓度和自觉贯彻意识,并在广泛宣传上做好贯彻落实的文章,确保条例的规定能够落地见效。二是聚焦工作重点,增强平安建设责任感、紧迫感。条例把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摆在突出位置,分别设立“风险防控”和“重点防治”专章,从源头防范和专项治理两个维度,为深化除险保安工作指明了方向和路径。当下,要把平安护航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开展大走访大排查活动中对矛盾纠纷隐患全面起底。充分利用重点事“日清日结”、IlO警情联动、村社矛盾隐患排查上报等机制,做到小问题就地解决、不出村,大矛盾领导下访、不出街道”。加大化解稳控力度,努力交出平安护航的高分答卷。三是积极主动作为,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牢牢把握建设“大平安”的要求,对群众反映的事项认真梳理、逐件交办、及时调处,把每个问题解剖至最小细节,在解决难题中全力以赴、不遗余力,把“问题清单”变为“满意清单”,着力提升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和化解信访问题的能力水平,树牢“防为主、防为上”的工作理念,进一步推动化解疑难复杂的信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