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元学”陷阱现象引发对当下在线教育的思考与建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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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元学”陷阱现象引发对当下在线教育的思考与建议.docx
“0元学”陷阱现象引发的思考与建议近年来,中国在线教育规模迅速扩张,随之而来的负面新闻也接连不断。机构为快速扩大用户数量,不择手段、花样百出的促销,“0元学”即是其中之一。据报道,一些培训班以“免费培训”“帮联系高收入兼职”等承诺招揽学员,通过各种方式诱惑消费者高价购买课程,不仅没能实现实现广告所称“轻松月入过万”“培训完保障就业“,更有甚者一些消费者因此背上巨额网贷。这样的市场乱象已严重影响我国线上教育行业有序发展。因此,如何明晰线上教育在法律法规上的模糊之处,加强机构监管,保障消费者权益已是当务之急。一、“o元学”现象反应的问题及分析1.法律法规不完善。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下,在线教育逆势而上迎来爆发式增长。但一些线上教育机构趁此机会大肆营销,通过推出吸引眼球的“0元学”活动,分阶段性、循序渐进的投放虚假广告或许以动人承诺,如安排兼职岗位等来诱导消费者消费。同时在资本推波助润之下,层出不穷夸大虚假的广告告充斥各大社交平台、电视综艺、地铁公交等公共场所,让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深受其害,对行业健康发展造成严重冲击。但由于当前对于线上教育尚未形成专门的、体系化的法律规范。互联网广告发布者、经营者为了谋利,较少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互联网广告进行认真、审慎审查。工商管理部门也缺乏明确的执法依据,执法工作受限,难以从根源上肃清“0元学”此类乱象。为此,当下迫切需要一部专门法律来监管、规范,避免“0元学”现象大行其道,保证优质在线教育市场主体的发展空间,遏制“0元学”等套路学带来的冲击,营造良好的教学市场,保障消费者的权益。2 .监管存在缺失。线上教育突破了传统教育模式对于时间、地点、空间的限制,推动教育精准化个性化发展,实现教学资源的共享。但由于线上教育发展不久处于野蛮发展期是,机构为了获得更多用户,打的多是吸引先入自家“鱼塘”的算盘,再通过类似“0元学的手段”一一筛选、再逐步盘削,为此手段可谓是层出不穷。但由于在线教育属于新兴业态,审批监管机构不是没建立就是职责未划入,且由于在线教育的虚拟特征,无法单单依靠依靠某地某个单一职权部门监管,导致规范机构在线宣传、在线产品和在线服务的难度较大,在线教监管困难。因此,解决在线教育乱象频发现象,需要有关部门进一步强化行政监管,联合消协等相关社会组织制定在线教育服务标准,完善在线教育领域准入、监管、约束及退出机制,规范在线教育市场发展。3 .消费者维权难。目前在线机构、平台繁多,也没有相对专业的维权平台,同时大多数消费者维权常识欠缺,是否权益受到侵害也不知界定。不仅维权意识淡薄。不懂运用法律保护自己,什么都怕麻烦,相关证据凭证不收集,一旦权益受到侵害,只知道抱怨,或是忍气吞声,四处抱怨“维权难”。而且此类纠纷多少消费者不理性消费产生。许多消费者在参与“0元学”过程,对自己的消费需求没有认真考虑,对商家规则没有充分了解,冲动之下盲目下了定单,导致冷静下来被规定或者自己“套路”了。面临着维权成本高、维权无门等问题。线上教育作为新兴行业,没有专门的部门负责,发生纠纷矛盾,往往调节处置涉及多个部门,部门间推诿扯皮屡见不鲜。且消费者维权过程中,经常会面临举证的问题,特别是线上教育提供的虚拟服务,体验过后再维权难免让人怀疑“擒羊毛”的嫌疑,维权往往处于不利的位置,也多是消费者商家各持一词,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检测、鉴定等费用首先应由消费者垫付,多数消费者迫于经济、时间、取证成本等问题,而不得不放弃维权,不了了之。二、相关对策建议1 .完善法律法规。面对当下行业乱象最重要的就是出台并完善专门针对在线教育的法律法规,确保在线教育行业的发展和治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建议教育主管部门明确在线教育准入条件与资质认证流程,建立健全在线教育资源的备案审查制度,明确在线教育平台在资质审查、收费退费、等方面的责任与义务。由市场监管、教育、互联网管理等多部门联合成立专门的在线教育培训平台审查管理机构,加强对在线教育平台的资格审定与内容管理,细化监管标准、程序,统一标准,在开办资质、运营、服务质量、内部管理、收费标准各个方面,用法律规范在线教育机构提高自律水平,在法律允许范围开展线上教育事业,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前提下保障消费者应有权益,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2 .加强监管。在目前乱象频发的严峻形势下,规范在线教育监管,不能久拖不决,必须予以重点突破。一方面,建立在线教育行业规范,积极推动在线教育行业自律。依据在线教育特征,引导建立在线教育行业准入标准和注册备案制度,只有符合标准的在线教育机构才可获得合法经营权。充分发挥在线教育行业协会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发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在线教育监管力度。相关部门应尽快制定更有效的监督管理办法,解决在线教育营销乱象,明确在线教育机构在收费、广告宣传的红线。另外,还要采取扶植、合并、取缔等方式,对在线教育机构进行分流。对于那些影响较大、条件较好、师资较强的在线教育机构,教育主管部门应批准其成立,给予合法地位。对于一些规模小、条件差的在线教育机构,引导合并,在一定期限内若没有改善,则要予以关停。对于一些招摇撞骗、继续开展类似“0元学”活动坑害消费者的在线教育机构,则应必须联合网警、工商等部门坚决取缔。3 .降低消费者维权难度。一是加大宣传,通过公益性广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渠道向消费者宣传维权知识、维权方法,了解维权流程,提升维权能力、维权意识。二是培养一支专业的在线教育纠纷调解队伍,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帮助每一个受到“0元学”侵害权益的消费者切实解决问题。三是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违反市场秩序的失信者和违法者的惩处力度,对屡禁不止、屡教不改的机构加大处罚力度,特别是加大对消费者侵权之后的损失赔偿力度,让不诚信和违法经营者“承受付不起的代价”,真正让失信者、违法者感觉到痛。四是充分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制度作用。面对线上教育欺诈涉及多部门纠纷,应及时启动消费者联席会议制度,让多部门参与,真真做到“消费者权益无小事”,对不认真作为、推诿的部门进行责任追究。积极帮助消费者理清关系,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将消费者“维权难”、单位部门处理难的问题,化解在内部,让消费者维权不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