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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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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预案.docx

    *县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预案*县水利局二。二三年三月目录*县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1工1作1预1案1*县水利局11总则51.1 编制目的51.2 编制依据51.3 编制原则6(一)指导思想6(二)基本原则61.4 适用范围72组织体系及职责82.1 组织机构及体系82.2 领导小组职责82.3 防御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职责92.4 防御办职责92.5 应急工作组职责9(一)综合协调组9(二)技术指导组10(三)灾情统计组11(四)信息网络组112.6 专家组和水利防汛抢险分队职责112.7 应急联络员职责123应急响应123.1 启动标准123.2 应急响应总体工作要求123.3 分级响应工作要求13(一)W级应急响应13(二)III级应急响应14(三)11级应急响应15(四)I级应急响应163.4 干旱灾害应急响应173.5 极端天气灾害(台风洪涝)“五停”工作响应.183.6 响应结束193.7 分析评估194值班值守204.1 值班时间及值班力量204.2 值班方式及值班管理204.3 信息对接204.4 值班职责215水旱灾害防御检查225.1 检查类别和时间安排225.2 检查方式和检查内容225.3 检查责任235.4 隐患整改236重要水工程洪水调度236.1 重要水工程调度管理236.2 水库安全度汛管理246.3 洪水调度246.4 洪水调度实施247抢险物资调用257.1 县级水利防汛抗旱物资257.2 物资调用257.3 物资返还258信息管理268.1 信息类别268.2 信息编报主体及程序268.3 应急信息编报要求268.4 信息报送与发布278.5 舆情监控处理279宣传与演练279.1 宣传教育279.2 预案和演练2810附则2810.1 预案管理与更新2810.2 预案解释2810.3 预案生效28附表1:防御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成员名单29附表2:各应急工作组成员名单30附表3:2023年*县水利防汛抢险咨询专家名单.32附件42023年*县水利防汛抢险技术分队名单.34附件5*县水利局水旱灾害应急响应分级标准35一、水旱灾害(防汛)应急响应启动标准35二、水旱灾害(抗旱)应急响应启动标准372.全县近30日累计降水量距多年同期平均偏少40%60%o37(二)水旱灾害HI级应急响应372.全县近30日累计降水量距多年同期平均偏少60%80%o38(三)水旱灾害11级应急响应382.全县近30日累计降水量距多年同期平均偏少80%95%o38(四)水旱灾害I级应急响应382.全县近30日累计降水量距多年同期平均偏少超过95%o39附件6*县水利局极端天气灾害39停工工作指引39一、适用范围39二、停工标准及应急措施39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个目标,三个不怕”防台抗灾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的重要论述精神,加强*县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完善相关工作机制,规范水旱灾害防御水旱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行动,明确各处室和直属单位的工作职责,保证水旱灾害应对与处置及时、有序、高效进行。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因暴雨、洪水、台风、干旱等造成的各种自然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保证保证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及时、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工作预案。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省水文管理条例、*省防御洪涝台灾害人员避险转移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省洪水预警发布管理办法(试行)、*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规则(试行)*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省应对极端天气灾害(台风洪涝)“五停”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县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县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县水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1.3 编制原则(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入贯彻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着眼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提高防控能力,以持续加强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为基础,以完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体系为保障,以高效发挥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作用为重点,全力防范化解山洪灾害风险,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二)基本原则(1)坚持生命至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坚决守住山洪灾害防御安全底线。(2)坚持以防为主。坚持日常防治和应急处置相结合、非工程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加强山洪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强化监测预警,完善工作体系,夯实防御基础,提升山洪灾害防御能力。(3)坚持风险防控。围绕山洪灾害防御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坚持关口前移,加强风险源头管控,实现从减少山洪灾害损失向减轻山洪灾害风险转变,全力防范化解山洪灾害风险。(4)坚持协调联动。坚持基层地方政府为山洪灾害防御主体,强化部门之间协同配合,充分发挥各部门专业指导和基层组织作用,形成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合力。(5)以基层防汛防台体系为基础,提高“乡自为战、村自为战”的能力,全面普及山洪灾害防御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的防御意识和互助自救能力。1.4 适用范围县水利局和直属单位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期间水旱灾害的防范与应急处置,组织水情旱情监测、水旱灾害防御安全检查,指导水利抗灾救灾、实施县域重要水利工程防汛防台抗旱调度、水利抢险技术支撑工作。2组织体系及职责为更好地组织、协调*县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县水利局设领导小组和应急工作组,组织局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水旱灾害防御工作。2.1 组织机构及体系县水利局成立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防御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成员为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防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防御办”),防御办设在局水文与水旱灾害防御管理中心,分管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局领导兼任防御办主任,水旱灾害防御管理中心主任兼任防御办副主任。应急期间,设立综合协调组、技术指导组、灾情统计组、信息网络组4个工作组(以下简称“应急工作组”),并组建水利防汛抢险技术咨询专家和水利防汛抢险技术分队。防御领导小组成员、应急工作组成员、水利防汛抢险技术咨询专家和水利防汛抢险技术分队人员名单在每年汛期前更新,详见附表1、附表2。2.2 领导小组职责防御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省水利厅、市水利局和县委县政府、县防指有关防汛防台抗旱工作部署,组织开展水利防汛安全检查、预警预报、应急督导工作,监督汛期值班值守、重特大信息报告工作落实,决定并组织、指挥、协调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工作。2.3 防御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职责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全面领导和指挥,决定水旱灾害防御重要事项。副组长负责指导做好各自分管领域的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应急期间,视督导、抢险、联防等工作需要,受组长指派组织做好相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能,根据防御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做好监测预警、水利工程安全防护和调度、安全监管、物资调配、抢险技术支撑等工作,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全力保障各项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有序高效开展。防御办负责组织防汛安全检查、应急响应、汛情总结等,指导各应急工作组在汛期开展工作。2.4 防御办职责防御办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水旱灾害安全检查、应急响应、汛情总结等,指导各应急工作组在汛期开展工作。分管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副局长担任防御办主任,水旱灾害防御科负责人担任防御办副主任,负责处理水旱灾害防御日常事务。2.5 应急工作组职责(一)综合协调组负责应急响应期间会议组织,安排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值班人员;负责文件(传真)收发、传递,上级检查工作联系协调以及后勤生活、接待服务、车辆调度、供电和通信等保障;负责水情、旱情动态监测(包括应急测报和水文资料分析)工作,负责水雨情测报系统的维护管理;负责发布暴雨、洪水、山洪灾害等预警信息,对台风、洪水、暴雨可能带来的危害等作出情势分析,提出防御建议;负责拟订超标准洪水或重大汛情的洪水调度和应急处置方案,非遇到超标准洪水或重大汛情时,根据已批准的水库控制运行计划,做好英川水库、白鹤水库、白鹤二级水库、温头口水库的水库防洪调度。指挥和协调各应急工作组工作。(二)技术指导组了解掌握和监督管理全县水库、山塘、堤防和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状况及应急度汛,研究分析险情发展趋势和水利工程防御能力,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当工程出现险情时,进行会商并提出抢险应急方案,同时与专家和防汛抢险分队组成技术力量赴现场提供技术支撑并指导协助乡镇、村及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抢险救灾;指导全县水利工程调度,当遇到超标准洪水或重大汛情时,拟定水库(重要山塘)等水利工程洪水调度方案,供领导决策参考。对各水利工程巡查员、乡镇水利员、村级责任人等进岗到位情况进行抽查,不定期和常态化进行现场检查水库、山塘、堤防等工程的水旱灾害防御措施落实情况,包括水位控制、水库预排、启闭设备试运行、险工地段的抢险加固等。(三)灾情统计组负责收集、汇总全县水利工程损毁和水旱灾害导致的损失情况;统计、核实和上报灾情。(四)信息网络组负责应急响应期间会议组织,会议文字材料、相关汇报材料起草,会议记录及整理;负责舆情监测分析与引导,联系新闻媒体,组织安排采访与新闻发布;保障会商系统、工程监视系统、计算机网络及通讯设施正常运行。2.6 专家组和水利防汛抢险分队职责水利防汛抢险专家组主要职责是:提出水利工程抢险的技术方案,现场指导水利工程抢险、山洪灾害应急处置。分管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副局长为水利工程抢险专家召集人。水利防汛抢险技术分队职责是配合专家组工作,为水利工程抢险、山洪灾害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撑。2.7 应急联络员职责县防指启动应急响应期间,县水利局需向县防指派驻应急联络员时,应急联络员根据响应级别由不同岗位的人员担任。主要职责是:掌握全县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情况、重要水库调度、水利工程抢险、受灾救灾工作动态;及时传达县委县政府、县防指指令和信息。3应急响应3.1 启动标准当预报有可能发生洪涝灾害影响时,根据*县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分级标准启动相应级别的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发生重大水旱灾害时,报请分管的县领导组织、指挥应急防御工作。3.2 应急响应总体工作要求(一)防御领导小组成员、应急工作组按要求立即上岗,根据规定的职责分工迅速展开工作。专家组成员根据需要上冈。(二)防御领导小组组织会商,水文与水旱灾害防御管理中心及时监测水情、雨情、旱情,实时提出重要水工程防洪抗旱调度建议。(三)启动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并做好与县防指工作衔接,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情况。(四)督促受影响区域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迅速组织水利工程排查,及时发现隐患,采取紧急防护措施,及时跟进工程险情查勘和险情处置进展情况,并加强监视、巡查、控制,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展。(五)负责实施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编制防洪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六)根据水利工程设施水毁及洪水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防御领导小组立即组织专家组进行会商,监督指导有关单位制订防御洪水应急抢险方案,视情派出技术指导组进行现场指导。(七)监控重要江河、水库、大坝、堤防设施以及河道行洪泄洪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八)组织协调水利防汛抢险队伍,准备或提供水利防汛抢险技术支撑。(九)落实上级水利、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县防指指令。3.3 分级响应工作要求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启动后,按照IVI级响应级别渐次推进的要求,统筹安排应急工作力量,做好分级应急响应工作,必要时可跨级启动响应。(一)IV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带班领导24小时值班负责组织指挥协调;4个应急工作组启动运作,参与人员由各组长指定并报综合工作组;局机关其他人员待命,按应急响应要求1小时内到岗。主要做好以下工作:水文与水旱灾害防御管理中心及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安排人员做好24小时值班,其他科室、单位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另行调配;做好水雨情监测预警工作。报告每日8时、12时、18时的雨情、水情,期间当监测分析雨情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报告;根据降雨预报,做好调度水库防洪能力分析,做好预泄预排和水库调度;做好山洪灾害监测预警,每日14时报告工作动态。(综合协调组)组织做好水库、山塘、水电站、堤防、农村供水站、水文设施、在建涉水工程的防洪安全检查;按工作要求向各镇(街道)和局属单位收集相关数据;汇总、核实、上报水利工程水毁灾害数据,参与评估;每天1次上报信息网络组所需数据,每日14时报告工作动态。(技术指导组、灾害统计组、信息网络组)局属各单位对管辖工程和领域的防汛防台安全进行检查、落实,加强巡查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有闸门的调度水库按照调度指令做好预泄预排工作。(二)In级应急响应启动后,防御领导小组分管副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协调;4个应急工作组组长到位并增派人员到局机关大楼值守,人员名单报综合协调组;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到位,其他人员待命,按应急响应要求1小时内到岗。主要做好以下工作:水文与水旱灾害防御管理中心全体到岗,水电开发管理站、农村水利管理站、河道所中层及以上干部到岗到位,其他科室、单位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另行调配;每3小时报告雨情、水情,期间监测分析雨情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报告;根据降雨预报,做好调度水库防洪能力分析,做好预泄预排和水库调度;做好山洪灾害监测预警。每日8时、14时报告工作动态,发生突发险情时及时报告。(综合协调组)做好水库、山塘、水电站、堤防、农村供水站、水文设施、在建涉水工程的防洪安全检查工作,按工作要求向各镇(街道)和局属单位收集相关数据;汇总、核实、上报水利工程水毁灾害数据和水利受灾数据,参与评估;技术指导组视水情、雨情、工情、灾情赴相关镇(街道)和单位做好抢险指导服务;每天2次上报信息网络组所需数据,每日8时、14时报告工作动态。(技术指导组、灾害统计组)落实文字材料、宣传报道、会议管理、后勤保障、纪律督查等工作。(综合协调组、信息网络组)(三)II级应急响应启动后,防御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协调,防御领导小组副组长及成员全部进岗到位;4个应急工作组全员到位;局机关各科室全员到位。主要做好以下工作:防御领导小组分管副组长与带班领导互为AB岗进驻县防指。防御领导小组组长视情进驻县防指。水文与水旱灾害防御管理中心全体到岗,水电开发管理站、农村水利管理站、河道所中层及以上干部到岗到位,其他科室、单位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另行调配;每3小时报告雨情、水情,期间当监测分析雨情、水情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报告;根据降雨预报,做好调度水库防洪能力分析,做好预泄预排和水库调度同时做好山洪灾害监测预警;每日8时、14时、18时报告工作动态,根据需要随时上报工作动态,发生突发险情及时报告(综合协调组)做好水库、山塘、水电站、堤防、农村供水站、水文设施、在建涉水工程的防洪安全检查工作,按工作要求向各镇(街道)和局属单位收集相关数据;汇总、核实、上报水利工程水毁灾害数据和水利受灾数据,参与评估;技术指导组视水情、雨情、工情、灾情赴相关镇(街道)和单位做好抢险指导服务;每天2次上报信息网络组所需数据。(技术指导组、灾害统计组)落实文字材料、宣传报道、会议管理、后勤保障、纪律督查等工作。(综合协调组、信息网络组)(四)I级应急响应启动后,防御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必要时提请县分管领导组织指挥协调;防御领导小组副组长及成员全部进岗到位;4个应急工作组全员到位;局机关各科室全员到位。主要做好以下工作:防御领导小组组长进驻县防汛指挥中心。局机关全体人员24小时进岗到位,按职责开展工作。局属单位参照执行;每3小时报告雨情、水情,期间当监测分析雨情、水情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报告;根据降雨预报,做好调度水库防洪能力分析,做好预泄预排和水库调度同时做好山洪灾害监测预警;每日8时、12时、18时报告工作动态,根据需要随时上报工作动态,发生突发险情及时报告。(综合协调组)做好水库、山塘、水电站、堤防、农村供水站、水文设施、在建涉水工程的防洪安全检查工作,按工作要求向各镇(街道)和局属单位收集相关数据;汇总、核实、上报水利工程水毁灾害数据和水利受灾数据,参与评估;技术指导组视水情、雨情、工情、灾情赴相关镇(街道)和单位做好抢险指导服务;每天随时上报信息网络组所需数据,每日8时、14时、18时报告工作动态,根据需要随时上报工作动态,突发险情及时报告。(技术指导组、灾害统计组)落实文字材料、宣传报道、会议管理、后勤保障、纪律督查等工作。(综合工作组、信息网络组)3.4 干旱灾害应急响应做好水资源的调度和管理工作,制定具体抗旱对策和要求。(综合协调组)做好农村饮用水旱情分析,指导农村供水抗旱工作,按工作要求向各镇(街道)和局属单位收集相关数据;汇总、核实、上报水利受灾数据,参与评估;技术指导组视水情、雨情、旱情、灾情赴相关乡镇(街道)和单位做好技术指导服务。干旱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提出下一步保供水等防御旱情措施。(技术指导组、灾害统计组)3.5 极端天气灾害(台风洪涝)“五停”工作响应县防指启动防汛防合m级应急响应时,水利在建工地做好停工准备,必要时停止在建工地户外施工作业。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停工准备”的通知,及时将预警信息传达给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水域周边(临近河道、山区溪沟、山塘、水库等)、山洪灾害危险区、病险山塘水库下游、深基坑、高边坡、水上作业点、引水隧道等危险区域作业人员应停止施工作业人员应停止施工,视情况提前转移或加固相关机械、船舶及临时设施;视情提前转移水上作业平台、低洼地带等易受风暴、地质灾害侵袭的施工场所相关人员至安置点优先安排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县防指启动防汛防台II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时,影响范围内水利在建工地一律停工。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停工通知,及时将预警信息传达给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迅速收拢人员,组织转移到当地指定的避灾场所。施工工人转移工作应落实相应责任制,建设单位为首要责任单位,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做好服务配合,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督促指导。被转移工人应当按照指令转移,在可能发生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洪水、台风等紧急情况时,对经劝导仍拒绝转移的工人,组织转移的有关单位或部门在当地指令下可以实施强制转移,在转移指令解除前,被转移工人不得擅自返岗。当属地气象部门发布极端天气气象灾害橙色预警信号时,水利在建工地做好停工准备,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时下达“停工准备”的通知,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根据生产安全条例,视情停工。当县气象部门发布极端天气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时,水利行业高空作业、室外作业、危险区域作业人员应全部停工,其中雷雨大风期间,在建水利工地全面停止作业。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时下达停工的通知,建设管理单位和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应急避险和人员撤离工作,如危及人身安全的果断组织人员转移撤离。3.6 响应结束根据气象信息和汛情、工情及抢险救灾工作实际情况,由防御领导小组组长或委托分管副组长决定应急响应降级或结束,防御办负责具体发布,并通报各防御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应急工作组和专家组组长。尽快将工作的重心转到指导、帮助受灾地生产自救、善后处理和尽快恢复生产的相关工作上视,情况组织专家指导水毁水利工程修复。3.7 分析评估应急响应结束后,防御办组织分析评估水旱灾害特征、成因、规律及影响;水文与水旱灾害防御管理中心视情况开展洪水调查;专家组会同技术指导组总结评估水利工程抢险成效和水利设施应急救灾成效,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建议。4值班值守4.1 值班时间及值班力量水旱灾害防御值班(以下简称防御值班)实行汛期全天24小时驻守值班,地点在*县水利局。值班起止时间原则上为每年4月15日至10月15日,遇特殊情况按照上级水利部门有关要求执行。值班力量由局机关各科室人员组成,值班名单由综合协调组统一安排。局属各单位根据各自实际拟定值班表。4.2 值班方式及值班管理防御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相结合的防汛值班制度。带班领导原则上由防御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担任。应急期间要求带班领导全天在岗,并视情增加应急人员。防御办负责防御值班管理,主要包括值班培训、值班信息对接与处理等工作;综合协调组负责值班安排、值班用品等值班后勤保障,负责值班人员到岗到位情况检查,保证值班工作规范有序。4.3 信息对接防御值班室和水文与水旱灾害防御管理中心应建立电话(传真)、浙政钉、微信等信息对接机制。水文与水旱灾害防御管理中心水情值班负责提供实时监测预报预警信息,负责水情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发送工作,遇重大气象预报强降雨过程、突发性的局地强降雨等异常天气或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应急要求等情况,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加密滚动发送并电话通知。4.4 值班职责带班领导主要职责: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带班值班工作,全面掌握汛情动态,重要事项应及时向水旱灾害防御领导小组组长汇报,并组织部署相关工作。应急期间,与分管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局领导互为AB岗,负责县防指指挥中心驻守,应答值班室重要电话,批阅处理值班室传真、批示、调度单等应急事宜。值班人员主要职责:及时了解全县实时雨情、水情,掌握全县水利工程运行和调度情况;认真做好各类值班信息的接收、登记和处理工作。重要信息要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做好电话记录,重要电话要复述、核对通话内容;礼貌接听电话,文明接待来访人员,遇到不明确事情等情况,应及时向水文与水旱灾害防御管理中心负责人反映后再予处理。认真填写值班日志,逐项注明办理情况,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好水旱灾害防御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5水旱灾害防御检查5.1 检查类别和时间安排水旱灾害防御检查分为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是指备汛情况检查,一般安排在每年3月底前,由局领导带队,对全县水利工程、涉水工程、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影响水利防洪安全的各类设施等进行汛前防汛备汛安全检查。不定期检查指应急督导检查,依据国家和省、市、县的部署要求(由防御办牵头)或应急响应期间防御情势(由综合协调组牵头)而定。5.2 检查方式和检查内容水旱灾害防御检查一般采取抽查的形式。防御办拟订汛前备汛检查方案、上级部门部署的督导检查方案,技术指导组负责应急响应期间的督导检查方案,其他相关业务科室负责提出现场检查的建议。备汛情况检查主要包括水旱灾害防御责任落实、组织管理、物资准备、预案方案、工程状况、河道行洪状况、通信与预警、山洪灾害预警系统和水情预报等内容。针对应急响应期间开展的应急督导检查,其重点还包括收集和掌握水情、雨情、旱情、工情、险情和水利工程水毁受灾等信息,现场指导水利工程应急抢险、防洪抗旱调度,救灾、向防御领导小组提出县级防汛物资调拨和抢险队伍调派建议,初步核查水利设施损毁、水利行业灾害损失情况等。应急督导检查可就某一重点防御工作事项、重点水利设施开展专项督导。5.3 检查责任水旱灾害防御检查组负责督导所抽查区域防汛安全工作落实,现场反馈抽查意见和整改建议,并在整个抽查(督导)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至防御办。防御办负责整理汇总发现的风险隐患和问题清单,起草全县水旱灾害防御检查报告,并按要求上报。5.4 隐患整改防御办负责汇总各责任主体上报以及抽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和问题清单,并反馈给相关镇(街道)和单位。相关科室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督促指导水旱灾害风险隐患和问题整改工作,并将具体整改落实情况报送至防御办。需要县防指协调解决的,由防御办组织提出建议意见。6重要水工程洪水调度6.1 重要水工程调度管理水文与水旱灾害防御管理中心负责有闸门的调度水库的调度管理。6.2 水库安全度汛管理水文与水旱灾害防御管理中心负责提供已有遥测设施监测的水库超汛限水位信息;技术指导组负责督促擅自超汛限水位运行的水库管理单位落实整改措施。6.3 洪水调度水电开发管理站组织中小型水库管理单位在汛前完成控制运用计划、应急预案、监测预报方案的编制和报批。水文与水旱灾害防御管理中心根据水库控运计划对重要水库进行洪水调度,根据需要编制洪水调度方案并按程序报批。应急响应期间,由综合工作组根据水库控运计划或根据会商研判,进行洪水调度,技术指导组在会商研判时提出调度意见建议。安全办督促在建水利工程按规定在汛前完成度汛方案的编制和报批工作;规划建设科负责在建水利工程度汛方案审核。6.4 洪水调度实施洪水调度期间,水文与水旱灾害防御管理中心负责重要水工程洪水调度水文监测工作和洪水调度信息汇总工作、调度指令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7抢险物资调用7县级水利防汛抗旱物资县水利局储备的县级水利防汛抗旱物资主要用于全县洪涝台旱灾害防御、水利工程险情抢护、县管水利工程安全运行、严重干旱地区抗旱、抢险队伍训练及防汛演练等应急抢险工作。抢险物资应视使用情况及时补库,水文与水旱灾害防御管理中心协调落实补库物资经费年度预算。7.2 物资调用应急期间,抢险物资调用需经防御领导小组同意,方可调用县级水利防汛抗旱物资,由水文与水旱灾害防御管理中心负责办理调用抢险物资手续和出库登记,综合工作组具体负责物资运送、装卸、交接,所产生的费用由综合工作组协调解决。在日常工作期间,抢险物资一般不允许调用,因实际情况确需调用的应由分管领导签批,由水文与水旱灾害防御管理中心负责办理调用抢险物资手续和出库登记,物资运送、装卸和所产生的费用由申请单位负责。7.3 物资返还抢险救灾结束后,物资返还工作由申请单位负责,未动用物资原物返还,可回收的物资维护保养后返还,已消耗或没有回收价值的物资重新购置后返还或按规定申请核销。防御科负责物资入库登记和核销,所产生的费用由申请单位解决。8信息管理8.1 信息类别水旱灾害防御信息包括各种日常动态信息和应急信息。日常动态信息指非应急防御期间的一般水、雨、工情,领导指示批示、重要活动,工作会议以及值班信息。应急信息是指应急响应期间水、雨、工情,预警会商,重要水工程洪水调度,抢险物资调用,水利工程突发险情及工程抢险情况,水利设施受灾及救灾情况,因水利工程损毁直接造成的突发灾情,上级水利部门和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指要求报送的信息。8.2 信息编报主体及程序日常动态信息由水文与水旱灾害防御管理中心负责汇编,日常值班人员具体收集与整理每天信息。应急信息由信息网络组负责办理,各应急工作组及时提供应急工作信息。突发险情、水利工程损毁灾情、水旱灾害损失等信息由灾情统计组汇总,需经技术指导组核实,专家组论证后,由防御领导小组组长或委托分管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副组长签发,信息网络组应及时按照有关要求编发。8.3 应急信息编报要求突发险情、水利工程损毁灾情、水利设施受灾信息等应急信息分为首次报告和续报。各业务科室、单位和技术指导组首次收到险情后报告后应立即核实,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灾情统计组汇总,经防御领导小组组长或委托分管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副组长签发后,由信息网络组在应急事件发生后1小时内报送,对重大突发险情必须在事件发生后半小时内报送。首次报告后,要继续根据险情、灾情发展变化情况,及时补充报告,并延续至险情排除、灾情稳定或结束。应急防御期水、雨、工情、洪水预报、洪水调度等应急信息,按有关规定、预案要求编报;上级水利部门和县委、县政府、县应急指挥机构要求报送的信息,按规定要求编报。8.4 信息报送与发布信息网络组通过*县政务服务网站、新媒体、纸媒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布经批准的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动态信息。8.5 舆情监控处理县水利局局相关科室、局属单位协同做好舆情监控处理工作。9宣传与演练9.1 宣传教育每年汛前,县水利局举办山洪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培训,使危险区居民了解和掌握在发生险情时的转移路线、预警信号等内容,提高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的防御意识和专业技能。9.2 预案和演练县级抗旱应急预案每年汛前由县水利局负责修编,报县防指备案。县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由县水利局牵头制定,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印发实施,每隔35年修订一次,若发生小流域山洪灾害或小流域防御工程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及时修订。县水利局每年应组织一次水旱灾害防御演练,具体开展形式可以组织县级山洪灾害专项演练或参与县防指组织的防汛防台抗旱应急演练。县水利局应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做好预案编制、宣传及演练。10附则10.1 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县水利局组织制定和实施。一般情况下,每34年修订一次,每年更新人员名单。10.2 预案解释本预案由*县水利局负责解释。10.3 预案生效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附表1:防御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成员名单组别Uli冈位姓名联系电话水旱灾害防御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副组长副组长副组长成员成员成员成员成员成员水旱灾害防御领导小组主任副主任成员成员成员成员组别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办公室附表2:各应急工作组成员名单LlU冈姓联系方式备注综合协调组组组组组组技术指导组组组长组组组组组长组组员组组组长组组组灾情统计组组长组组信息网络组组组组组附表3:2023年*县水利防汛抢险咨询专家名单Ulia-fc冈位姓名职称/职务联系电话咨询专家咨询专家咨询专家咨询专家咨询专家咨询专家咨询专家咨询专家咨询专家咨询专家岗位姓名职称/职务联系电话咨询专家咨询专家咨询专家咨询专家运维专家运维专家市水利局外聘专家市水利局外聘专家市水利局外聘专家岗位姓名职称/职务联系电话市水利局外聘专家市水利局外聘专家市水利局外聘专家附件42023年*县水利防汛抢险技术分队名单序姓联系方式主要职备1队长2副队长3成员4成员5成员6成员7成员8成员9成员10成员11成员12成员13成员14成员15成员16成员17成员18成员19驾驶员20驾驶员21驾驶员附件5*县水利局水旱灾害应急响应分级标准根据*县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结合*县水旱灾害防御实际,制定水旱灾害应急响应分级标准。一、水旱灾害(防汛)应急响应启动标准(一)水旱灾害IV级应急响应预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启动IV级应急响应:(1)县气象台预报热带气旋将影响我县部分地区,过程雨量在100毫米以下。(2)较大范围内(一个乡镇以上)24小时降雨量达70-100毫米,并且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较强降雨;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小时达60-90毫米,并出现一般灾害。(3)山塘水库发生一般险情,不危及公共安全。(二)水旱灾害m级应急响应预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启动In级应急响应:(1)县气象台预报热带气旋将影响我县,过程雨量在100-150毫米。(2)较大范围内(一个乡镇以上)24小时降雨量达100-150毫米,并且县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较强降雨;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小时达90-120毫米,并出现较大灾害。(3)山塘发生重大险情或小型水库发生较大险情,暂不危及公共安全。(三)水旱灾害11级应急响应预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启动11级应急响应:(1)县气象台预报热带气旋将严重影响我县,过程雨量在150-250毫米。(2)较大范围内(一个乡镇以上)24小时降雨量达150-200毫米,并且县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较强降雨;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小时达120-150毫米,并出现重大灾害。(3)小型水库或重要山塘发生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中型水库发生较大险情,暂不危及公共安全。(四)水旱灾害I级应急响应预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启动I级应急响应:(1)县气象台预报热带气旋将特别严重影响我县,过程降雨量可达250毫米以上。(2)较大范围内(一个乡镇以上)24小时降雨量超200毫米,并且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较强降雨;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小时超过150毫米,并出现特别重大灾害。(3)中型或重要小(一)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二、水旱灾害(抗旱)应急响应启动标准(一)水旱灾害IV级应急响应出现以下5条中2条及以上的,启动IV级抗旱应急响应:1.全县范围内城镇保供水天数不足90天、农村保供水天数不足60天。2 .全县近30日累计降水量距多年同期平均偏少40%60%o3 .梅汛期降雨偏少20%以上,较大范围内710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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