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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梯保险(重)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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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梯保险(重)招标文件.docx

    磋商文件项目名称:电梯保险(重)目 录目 录1磋商邀请函2第一部分 供应商须知3一、说明3二、磋商文件4三、响应文件5四、响应文件的递交9五、磋商和评审10六、授予合同13第二部分合同主要条款15附加恶意破坏、暴力冲突责任保险条款28第三部分附件31附件一磋商函31附件二投标报价一览表32附件三投标分项报价表33附件四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表34附件五证明文件36附件六 项目人员情况表46附件七项目业绩表47第四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48(一)投保人: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温州湾新区分局48(二)保险方案:48第五部分磋商原则及方法50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54磋商邀请函浙江九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温州湾新区分局委托就温州湾新区 电梯保险(重)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我们诚恳地邀请贵公司参加,请按照磋商文 件的要求认真准备准时参加投标。1 .项目编号:ZJJY-202306290012 .项目名称:温州湾新区电梯保险(重)3 .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预算:48万元。4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6月29日起至2023年7月11日止(上午9: 00-11: 30,下 午2: 00-5: 00)(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拒绝参加投标,且对 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磋商文件获取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 czt. zj. gov. cn)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供 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账号注册,后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 获取磋商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磋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磋商 文件)5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简称响应截止时间):2023年7月11日09: 30分整;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 zcygov. cn) ”在线投标。6 .开标时间:2023年7月11日09 :30分整;开标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开标。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 . 本次采购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和实施。2 . 合格供应商: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2.2 投标人必须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取得经营保险业务许可 证;2.3 3 未被“信用中国”(www. creditchina, 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4 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3 .供应商代表3 1指全权代表供应商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人。供应商代表可以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负责人,下同)或其有效授权的本单位人员,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 代表人(负责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见附件统一格式)、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及社保部门近2个月内(按投标当日上溯,下同)出具的授权代表社保证明(如事业单位如还未纳入社,系的,可以提供单位在职证明,下同),否则授权代表身份不予认可,投标无效。4 .磋商费用供应商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统称招标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本项目磋商的,应在获取磋商文件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 面形式(信函、传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通知招标采购单位,如在规定期限内未收到供应商 的书面函件,视为供应商同意参加磋商。磋商响应截止时无故(不可抗力事件影响除外)不 参加磋商的,将被采购单位列入非诚信供应商名单,影响其今后采购单位项目投标的诚信评 价。6 .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宜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购买服务。7 .如无特别说明,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人员 必须为其单位所有。8 .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必须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诚信投标承 诺书(见附件统一格式),不提供该承诺书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9 . 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见附件统一格式),不按要求提供该 承诺书的投标文件视为资格性审查不通过,投标无效,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10 .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0.1 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 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 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 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10.2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 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公告附件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 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10.3 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 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 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 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1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温州市财政局出台了温州 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温财采(2020) 3号), 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可直接登录http:/jinrong. zcygov. cn,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 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也可直接向各银行咨询相关业务。二、磋商文件1 .磋商文件由磋商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相关资料组成。2 .磋商文件的修改2. 1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 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 (公告,下同)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日的,顺延磋商响应截止时 间。该澄清或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代理单位可以视采购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延长响应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具体参照 2. 1条规定。三、响应文件1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 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各个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由 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 .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磋商的。如发现供应 商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 .响应文件组成:3.1 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个部分组成:(一)资格文件序号内容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2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自然人参与政府采购,提供身 份证);3保险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有效公章)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新成立不满三年的组织机构自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8声明函(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供应商“信用中国” (WwW. cred it china. 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 ccgp. gov, cn)信用记录网页截图(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磋商截止时间 前);10诚信投标承诺书(二)商务技术文件序号内容1针对评分细则,编制目录索引,注明评标细则项目所在投标文件页码,格式自拟2磋商函3技术要求应答表、商务条款偏离表4投标人相关业绩5供应商服务水平6投标人偿付能力情况7投标人保险方案8投标人服务方案9项目理赔经验10服务团队风险管控能力11培训服务方案12资信证明文件(本部分为技术资信分评分内容,各投标人参照评分标准根据自身情 况提供)备注: 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 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己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 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 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 投标文件可盖分支机构公章 投标文件中应承诺: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资料的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如若发生第三方侵权 事件,其侵权责任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关,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侵权造成的所有相关费用, 均由投标人支付,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 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等若系复印件,须在免印件上加盖投标人有效的公章。()报价文件序号内容1投标报价一览表2分项报价表3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附件五-4、5)3.2 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中所提供的格式,内容按顺序填写并制作响应文件。任何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均可能会导致对其不利的评定,该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 .投标报价4.1 磋商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包括了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人工费 用、利润、税费、其它相关费用、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 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供应商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 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投标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4.2 供应商必须按第三部分附件中的报价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均统一格式)内容填写单 价和合价,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4.3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本项目各项报价一次只允许报一个价格。4.4 投标价报出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将被认为是 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4.5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成交)的保证。5 . 磋商响应有效期5.1 自开标之日起现天内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5.2 特殊情况下,在有效期截止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这种 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 供应商不得修改响应文件。5.3 在有效期内,供应商不能撤销响应文件,强行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按预算金额的2%赔 偿对采购代理代理机构造成的损失。6 .响应文件的编制6.1 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 zcygov. cn) ”实行在线投标响应(即电子投标)。 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 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 收。6.2 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节“响应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 编制响应文件(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各一份),不的响应文件应分别独立 制作。6.3 3响应文件的封面应清楚写明“响应文件(资格文件或商务技术文件或报价文件)字样、投 标项目名称、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或CA电子公章)6.4 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附件”中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进行签章,否则 视为未提供;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附件”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格式, 并加盖单位公章(或CA电子公章)以及供应商代表签章(或CA电子签章),否则视为未 提供。6.5 在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过程中,因响应文件编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未编有目录链接, 或没有做好系统中每一-评分项与响应文件对应内容关联的,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 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后果由供应商负责。6.6 响应文件字迹模糊、潦草或表述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6.7 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资料,内容应该完整、清晰、易于辨识,如因为 响应文件资料存有瑕疵,致使内容不全、模糊、难以辨认,或导致对材料真实性存疑等情 形的,是供应商自己的风险,如因此导致评委作出对其不利的评定,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 行承担。6.8 本磋商文件里“评分内容”中要求提供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资料须原件备查,即供应 商在投标时不需要提供原件,如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在后续环节中需要对相 关资料原件进行真实性核查时,则供应商必须按要求提交相关原件及其他要求提供的辅助 证明材料,如供应商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原件及其他要求提供的辅助证明材料以证明其资 料真实性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出时其不利的认定(包括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 格),后果由供应商负责。7 .响应文件的签章7.1 响应文件封面和内部有要求盖章或签字的地方必须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或CA电子公 章)以及供应商代表签章(或CA电子签章)。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采购公告附件供应 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7.2 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CA电子公章)或者供应商代表 签章(或CA电子签章)。7.3 磋商文件中要求的签章是指签字或盖章(含CA电子章)。8 .响应文件的形式8.1 1响应文件的形式:电子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和“备份响应文件”,在响应 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其中备份响应文件不作为强制要求提供。8.2 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 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8.3 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 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的备份响应文件。9 .响应文件的份数9.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一份,在线上传递交。9.2备份响应文件:一份,以介质(U盘)存储形式通过现场方式或邮寄(EMS、顺丰)方式递 交采购代理代理机构。10.响应文件的效力10. 1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供应商不上传或提供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10.2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与备份响应文件的内容应完全一致。如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异常, 才能启用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一旦启用,则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即为失效。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 .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1. 1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在 响应截止时间后上传提交响应文件的,将被政采云平台拒绝,投标无效。1.2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2 .备份响应文件的密封、递交2.1 备份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包装密封,封口处贴上封条,启封处加盖供应商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 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在封皮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注明“备份响应文件”字样。如果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标 记,招标采购单位对备份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2.2 备份响应文件的递交(1)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同时,还可以在响应截止 时间前以现场方式(评标地点)或邮寄(通过EMS、顺丰寄至邮寄地址)方式递交以介质 (U盘)存储的备份响应文件。(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做好备份响应文件的签收手续,明确备份响应文件的提交时间、 份数、提交人等信息。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指定地点的备份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3)采用EMS、顺丰邮寄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应充分考虑邮寄时间,建议送达时间不迟于响 应截止时间前一天,具体以采购代理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并自行承担邮寄过 程中可能发生的时间延误、密封破损等一切风险和责任。寄出前应对包装的密封情况进行 拍照,寄出后将相关邮寄信息及照片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告知代理机构邮件接收人并做 好邮件密封核对工作。邮寄地址:。2.3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 自动失效。3 .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3.1 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 当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3.2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如按规 定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 操作规范将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 动失效),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3.3 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 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4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4. 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问响 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 如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重新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 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4. 2响应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问、修改响应文件。五、磋商和评审1 .磋商小组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的成员在磋商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 .评审过程的保密性开标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与磋商有关的资料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磋商无关 人员透露。如果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试图向招标采购单位和磋商小组成员施加影响,或扰 乱磋商秩序,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3 .磋商1.1 1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响应文 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1.2 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在采购代理机构发送解密 指令后30分钟内自行对已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 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 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 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响应文件解密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统一开启电子响应文件, 各供应商需确认己方报价,并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声明书已放在磋商 文件最后一页,由供应商打印填写签章),并扫描回传邮箱()。1.3 电子响应文件开启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 的资格文件进行审查,包括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合格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以确定是否具备投标资格。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交上述资料或经审查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 料无法证明其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或具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应被取消投标资格情形的,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其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并不再进入 后续评审。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供应商所 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并追究供应 商的法律责任。1.4 磋商小组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 实质性要求。没有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磋商小组决定投 标响应的实质性要求只根据磋商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供应商不得通过 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1.5 如有必要,磋商小组将与单一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分别进行 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 其他的信息。1.6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 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 采购人代表确认。1.7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或通 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 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承诺),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1.8 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在线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 原则上不得高于一次报价(磋商小组另有决议的除外)。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 效组成部分。3 . 9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审。4 .10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磋商小组认定后按无效标处理(无效标条款):(1)响应文件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响应内容中未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或CA电子公章)、 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或CA电子签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2)投标响应明显不满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需求及技术、服务要求而被认定构成重大偏离 的,或不符合标书中规定的实质性条款的;(3)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4)响应文件的编制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编制要求;(5)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6)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作为供应商代表的除外), 或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没有加盖单位公章(或CA 电子公章)或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签章(或CA电子签章)或有涂改等情形导致 无法确认其有效性的;(7)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投标方案)或者投标报价的;(8)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币种进行报价的,或者投标报价涵盖的内容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9)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的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 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但该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0)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良投标行为的;(11)磋商小组认定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4 .报价文件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报价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价格错 误进行修正,其投标无效。5 .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5.1 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 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要求供应商在30分钟内 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或通 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 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 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除外)。拒不按要求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供应商, 磋商小组可以否决其投标。5.2 经澄清后,若偏差仍存在,且不可接受,供应商则被认为是“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 求”,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6 .磋商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磋商小组遵循公开、公正原则,采取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 多数原则决定。7 .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7. 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审情况,按照评审得分(即商务技术得分与最后报价得分之和)由高 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得分相同最后报价低的排序第一;得 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技术部分得分高的排序第一)。7.2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 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 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 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7. 3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磋 商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当提交履约保函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未能在规定时 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己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的; 或已签合同却拒绝按合同约定履约的;或者经质疑,采购人或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后,确因 排名第一的候选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投诉成立 的,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由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第三名依 次类推),也可重新进行采购。7.4采购人对磋商结果不做任何解释,也不保证最低价中标。8 .评审细则详见第五部分“磋商原则和方法”。9 .未详尽事宜,遵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10 .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评标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六、授予合同1 .成交结果公告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经采购人确认为成交供应商后,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1个工作日。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 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但须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 .成交通知书2.1 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 . 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 .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服务)数量的权力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采购货物的数量和服务在一定幅度范围内予以增加或减少, 但不得对单价和其他的条款和条件作任何改变。4 .签订合同4.1 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4.2 在签订合同前,采购人有权在成交总价不变的前提下要求成交供应商对报价中的不 平衡报价和缺漏项进行调整,如果成交供应商无合理理由拒绝调整,其成交资格将 被取消,且将导致其它进一步的赔偿和处罚。4.3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修改文件、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成交 供应商和磋商小组双方签字的询标、承诺文件和成交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4.4 拒签合同的违约责任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因自身原因拒绝拒签合同的,或在 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的,按自动弃标处理。如已签合同 却拒绝按合同约定履行,以违约处理,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单方终止合同, 并上报采购监管部门实施进一步处罚。4.5 合同一式伍份,其中采购人二份,成交供应商二份,采购代理机构备案一份。成交 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提交一份合同原件送采购代理机构备案。5 .质疑与投诉5.1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 在知道或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 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否则将不予接受。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包 括公示、预公告、结果变更公告等)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 节的质疑必须一次性提出,否则不予接受。5.2 招标采购单位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 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 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联系方式:。5.3 投诉人投诉时,应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由本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投诉书应说明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人对投诉书的真实性负责,恶意投诉将 承当相应的法律和民事责任。6、采购代理服务费6.1 采购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市OO元整,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 构进行支付。6.2 采购代理服务费可以是现金或转账。6. 3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将由采购人在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合同 款中直接扣除转付给采购代理机构,并上报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非诚信单位名单。第二部分合同主要条款政府采购服务合同项 目 名称:项目地点:合同编号:采购单位:成交供应商:签订日期:甲方:(采购单位):地址:乙方:(成交供应商):地址: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以下简称甲方)经竞争性磋商方式采 购,确定(成交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为温州湾新区电梯保险(重)成交供应商。 为甲方提供因正常业务开展所需要委托的抽检业务,为明确各方责任、权利与义务,甲 乙双方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友好协商,就有关事项达成以下条款。一、保险标的:温州湾新区新建(或新登记)经检验合格投入使用的电梯二、保险时间:为期一年。三、保险方案主险责任限额1、每台电梯年累计赔偿限额500万元;2、每次每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万元;3、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20万元;4、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万元。附加险及责任限额1、电梯责任保险附加恶意破坏、暴力冲突责任保险条款;2、电梯责任保险附加电梯设计、生产保险条款;3、电梯责任保险附加雇员伤害近任保险:(1)、每次事故及累计赔偿限额 500万元;(2)、每人每次事故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万元;(3)、每 人每次事故医疗费用赔偿限额20万元;(4)、每人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 限额IOOO元。4、责任保险附加交叉责任保险条款;5、责任保险附加不受控制条款;6、电梯责任保险附加放弃索赔权保险条款;7、责任保险附加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保险条款;(在保险期限内,保险单载 明的电梯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的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并经有权部 门认定非被保险人责任时,为帮助被保险人解决不必要的纠纷,保险人可补 偿适当的医疗费用、康复器具费、丧葬费(如发生死亡事故),第三者索赔 金额低于5万元时,由被保险人、保险人及第三者协商处理,每人最高赔偿 限额5万元。)免赔情况无免赔四、赔付时效承诺:对于属于保险责任的,且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并签订赔付协议后,乙方承诺3个工作日内 支付。针对疑难案件、特殊意义案件、责任不明案件、无责案件等案件,但具有特殊社 会意义的索赔案件,或者对解决纠纷具有重要作用的索赔案件,乙方会制定专门针对此 类索赔案件的解决方案。五、宣传承诺:乙方配合甲方普及电梯安全知识,宣传电梯安全法律法规,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开展电 梯安全知识宣传系列活动。六、保密协议:(一)双方对彼此间相互提供的信息、资料及协议中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义务,在 为事先取得对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与本项目无关的任何第三方泄漏。(二)双方的保密义务不因为本协议的终止而解除,双方应妥善保管对方所有文件。 七、协议的生效和变更本协议书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同意可进行补充,补充协议也采用书面形式,并视 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八、清廉合作为秉持廉洁、诚信原则进行合作洽谈及签订相关协议,维护廉洁、诚信、共赢的合 作关系,双方同意就此次合作开展廉洁监督。双方郑重承诺:在合作洽谈、合同签订及履行等相关过程中,不会对合作经办人或 相关业务负责人有赠送现金或实物等任何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并自觉接受对方监 督。九、争议处理及司法管辖因签订或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 解、调解不成的,由诉讼途或仲裁途径解决。十、协议份数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公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名章)(签字或名章)年 月日年 月日电梯责任保险条款总则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 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第二条凡依法向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依法取得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 志的电梯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规定的主体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保险责任第三条 在保险期间内及本保险合同列明的承保区域范围内,被保险人所有、使用或管理的电 梯在运行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 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第四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 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 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责任免除第五条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或雇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二)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恐怖活动、罢工、骚乱、暴动、 政变、谋反;(三)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四)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各种非放射性污染;(五)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六)自然灾害;(七)发生火灾时,使用非消防电梯;(八)电梯超载。第六条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被保险人在未依法取得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或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失效 的情况下使用电梯;(二)被保险人在电梯发生损坏或故障的情况下,未经修复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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