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 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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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 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docx
新时代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目录第一章总则1.1 规划背景1.2 规划定位1.3 与其他规划的衔接1.4 编制依据1.5 规划范围与期限1.6 规划内容1.7 规划思路第二章规划总论2.1应急能力建设面临的形势2.2指导思想2.3基本原则2.4建设目标第三章应急能力建设规划方案3.1 应急组织指挥能力建设3.2 应急监视监测能力建设3.3 应急防备能力建设3.4 应急队伍建设第四章资金匡算第五章规划目标可行性与效益分析5.1 可行性分析5.2 规划效益分析第六章保障措施6.1健全管理体制6.2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6.3 加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6.4 筹措专项经费6.5 加强项目组织管理6.6 重视培训、宣传教育、演练6.7 规划实施的监督评估第七章规划结论第一章总则1.1 规划背景国家对生态文明建设空前重视。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明确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十九大”报告中再次强调,“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所造成的污染事故不仅会给水域环境和生态系统带来灾难性破坏,还会对水产、旅游、航运等海洋相关产业造成巨大冲击,因此船舶防污染能力建设是保护海洋环境、推动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践行生态文明理念的具体举措。我国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旨在提升船舶污染事故的应对能力。2009年国务院颁布的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要求“沿海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批准的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并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制相应的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2010年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牵头部门和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0)203号),要求沿海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并“负责本地区海上溢油应急处置相关工作”。2016年国务院发布了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能力建设规划(2015-2020),是我国首部应对重大海上溢油事故的国家级专项规划,对我国重大海上溢油应急能力进行了系统科学的顶层设计。随着市经济的发展,往来水域的船舶大型化趋势日益明显。同时由于港港口建设需求,水域作业船舶、渔船等大量船舶交织,使得该水域成为海上交通事故和船舶污染事故的风险区。编制市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既是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满足公众和城市发展对海洋环境的需要,也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践行科学发展观,保障市海洋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具体要求。1.2 规划定位本规划是市船舶及其作业活动污染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经批准后是“十三五”、“十四五”时期市发展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船舶及其作业活动污染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指导市船舶及其作业活动污染事故应急能力建设的重要依据。1.3 与其他规划的衔接专项规划的制定,必须考虑与相关其它规划的衔接和协调。与本规划有关的规划在国家层面上有: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能力建设规划(2015-2020年);在省政府层面上有:省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2016-2025年);以及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和市港口总体规划(2010-2030年)o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要求,“根据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和本地实际情况”,本规划进行市防止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1.4 编制依据本规划编制过程中主要参考以下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系统布局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能力建设规划(2015-2020年)国家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设备配置管理规定(试行)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省海洋功能区划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省海洋环境保护办法省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省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2016-2025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市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市海区水域船舶污染应急预案市海洋功能区划1.5 规划范围与期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本规划范围为市海上搜救责任区范围的海区。具体范围为下列A、B两点连线并自B点沿38o5(To0,'N纬度线向正东延伸与海岸之间江海分界线以下的我国管辖海域。A、39o47,00,'N123o30,00,'B、38o50,00,'N123o30,00,'规划实施期为2018年-2025年。近期:2018-2020年;远期:2021-2025年。1.6 规划内容本规划主要针对市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所造成的船舶污染事故,提出对策措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既包括船舶本身的活动,也包括船舶有关作业活动。船舶本身的活动,包括船舶因航行、勘探、开发、生产、旅游、科研、竞技等方面的需要而进行的各种活动;船舶有关作业活动是指与船舶相关联的作业活动,包括船舶货物装卸、过驳、污染物接收和处理、清舱、洗舱、供受油及检测、修造、打捞、拆解、污染危害性货物集装箱装箱、充罐以及利用船舶进行水上水下施工等作业活动。船舶污染是指船舶海损事故造成油类泄漏,以及有关作业活动发生油类、油性混合物泄漏造成的海洋和内河水域环境污染事故,在相关内容上兼顾危险化学品泄漏应急。主要规划内容包括应急组织指挥能力建设、应急监视监测能力建设、应急防备能力建设和应急队伍建设四个方面。1.7 规划思路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市航运业和港口规划布局为基础,以提高船舶及其作业活动污染应急能力为目标。首先,深入调研市船舶及其作业活动污染应急能力建设情况、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未来港区建设发展规划,分析船舶及其作业活动污染风险特征、应急能力建设现状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其次,明确市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的需求,提出规划编制思路,确定规划原则和总体目标。第三,应急预案体系、应急体制机制、应急信息系统、应急设备设施、应急人员队伍提出具体的规划方案,制定分期实施方案和建设重点以及资金匡算。最后,对规划的可行性和不确定性作出分析,并提出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和保障措施。第二章规划总论2.1应急能力建设面临的形势近年来港发展迅速,货物吞吐量一直保持着高速稳定的增长。吞吐量由1991年的123万吨增长到2016年的15788万吨,其中20102014年间的年增长率为23.5%。根据港总体规划及修编版,结合调研情况,港拟于2025年前投入运营5万吨级成品油和液体散化船泊位,拟建设5万吨级原油油船泊位,大东港区将发展成为腹地经济发展和后方临港工业服务的综合性国际深水港区,主要以大宗干散货、石油及液体化学品、集装箱运输为主,兼顾粮食、钢铁、木材等散杂货运输。未来大量的石油及化学品通过水上运输和岸边储运,必将大大增加周边水域的污染事故风险,也对市的应急能力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从市现有的船舶污染应急能力来看,虽然市以港集团有限公司溢油应急反应中心为主体的溢油应急力量,基本能够应对目前港生产现状的溢油风险,但应急预案亟待更新,应急资源配套不足、缺乏先进的技术和性能优良的设备等问题,使己有的应急资源无法发挥更大的作用,另外,应急力量分布不均,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不够。在发生重大溢油事故时,现有力量与机制较难应对。因此,加强市船舶污染应急能力建设,使之适应港的风险水平,为油品及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提供资源储备和技术支持已成市当务之急。2.2指导思想以海洋环境保护法和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五位一体”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保护海洋环境、为市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为主线,以国家针对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新的要求为导向,参照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能力建设规划(2015-2020年)中提出的溢油应急能力建设目标,依据国家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设备配备管理规定(试行),立足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特点,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的长远需求,更新观念,注重规划的可操作性和连续性,整合中央、地方、企业等多方资源,各负其责,全面提升市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完善监视监测系统布局,加强关键装备设施配备,注重专业化应急队伍培养,构建全方位覆盖、全天候值守、快速反应、保障有力的现代化船舶污染应急体系,开创市船舶污染应急能力发展建设的新局面。2.3基本原则1.立足当前、着眼未来。今后一段时期,是市海洋经济的黄金发展期。以港立市和建设发展定位对海洋环境质量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作为社会经济、公众利益与海洋生态环境的重要保障,市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的发展水平应与当地海洋经济和港口发展水平相协调,与水域污染风险水平相适应,并充分考虑海洋经济发展的长远需求,随着市现代化进程的加快而适度超前发展。2,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以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系统布局规划、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能力建设规划(2015-2020年)、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港总体规划等有效衔接,整合不同部门、层级的应急资源,统筹规划市船舶污染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内容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以中央的新要求为指引,在规划方案中集中力量优先解决事关全局、社会关注和矛盾突出的重点问题,加强薄弱环节建设,着重针对市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散装化学品种类繁多,性质各异,应对船载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一直是世界性难题。鉴于目前我国没有相关应急标准,因此重点规划在人员防护和监视检测上配备一些必要的技术手段。但随着化学品应急技术发展和应急方法的成熟,应与技术同步考虑做出适当的安排。3.健全制度、科学管理。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船舶污染事故应急法制与体制建设,发挥优势,整合资源,建立一套统一指挥、协调有序、运转高效、分工明确、监管有力的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工作机制。构建统一的事故应急管理和服务平台,以信息共享为纽带,形成资源整合、协同合作的应急信息化网络,优化各种应急资源配置,对应急队伍与设备物资进行合理调配,实现应急的科学化管理,提高辅助决策智能化水平。4.合理布局、优化配置。按照全面覆盖、合理布局、优化配置、重点加强的原则分阶段分层次规划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监视监测网络与应急设备物资,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应急队伍整体素质,实现关键性设备的优化和整体性能的提高。强化事故多发区和船舶交通密集区的应急力量配备,加强对敏感资源水域的防护。2.4建设目标2.4.1总体目标综合考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建设资金与人才队伍等外部条件,在深入分析市船舶污染应急能力现状及水域船舶污染风险形势的基础上,提出市船舶污染应急能力建设应达到的总目标为:逐步建成与市海洋经济发展水平和海洋环境保护目标相统一,与区域污染风险水平相适应的应急能力体系。形成完善的船舶污染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污染事故应急科学化管理;逐步建设陆海空一体化的船舶污染监视监测网络,对高风险水域实施全程立体化监控;加强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提高有效应对污染事故的能力;逐步建立起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应急队伍,为应急能力的提高奠定坚实的基础。实现市船舶污染应急能力的全面提升,营造安全、清洁、友好的海洋环境。2.4.2分期目标根据港口总体规划及经济发展现状,结合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能力建设规划(2015-2020年)中提出的国家溢油设备库建设目标和省规划提出的市溢油应急能力建设目标,针对目前船舶污染应急能力现状中存在的问题,类比国内同等规模沿海港口城市的应急能力建设目标,提出市近期和远期的船舶污染应急防备能力建设目标为:(1)近期目标近期目标是:到2020年,初步建成政府水域污染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建立与水域船舶污染风险水平相适应的污染应急能力。监视监测系统覆盖港区主要大型散货码头,以及重要的环境敏感资源。全市船舶溢油应急防备能力达到500吨,并具备初步的化学品检测、防护与清除能力(在液体化学品码头投入营运时满足相关的要求)。(2)远期目标远期目标是:到2025年,初步建成船舶污染应急防备能力达到1000吨(其中中央政府200吨、地方政府800吨),岸线溢油清除能力1000吨,具备较为完善的化学品检测、应急防护与清除能力。初步实现管理决策智能化,监视监测全面化,应急设备精良化,应急队伍专业化,污染应急能力总体上与港口发展水平相适应,初步满足当前市船舶污染应急能力建设中最迫切的需求。第三章应急能力建设规划方案3.1应急组织指挥能力建设1 .市海区水域船舶污染应急预案编制为保护市水域环境安全,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造成的海洋环境损害,结合市船舶污染风险识别和应急工作的特点和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总体要求下,编制市海区水域船舶污染应急预案,并注重与省海上污染应急预案等上层次预案内容上的协调与衔接。在预案中进一步明确船舶污染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响应流程、预案的适用范围和区域应急联防机制、市政府关于船舶污染事故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以及应急响应过程中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成员单位应根据职责编制应急工作程序。对应急人员、技术、装备、物资、救援行动、指挥协调以及综合保障等方面进行具体安排。在港口散装液体化学品泊位投入使用前应编制市海区水域船载化学品污染应急预案,并由市政府发布。2 .应急决策指挥体系建设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海事、环保、海洋与渔业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整合各方资源,完善市船舶污染应急指挥部的功能。其作为市船舶污染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同时承担市海上溢油应急中心职能,实现在船舶污染事故应急时快速收集处理事故信息,能够与上级指挥机构进行应急处理视频会议、信息共享,确保应急行动的及时、快速、准确、有效,负责定期组织海上溢油应急演习、训练及业务培训等工作。同时,加强各级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明确和细化各溢油应急联动单位职责,不断健全完善溢油应急联动机制,实现溢油应急联动体系全覆盖。市船舶污染应急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海事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海事局,承担船舶污染应急指挥日常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任务。现场指挥机构在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全面负责船舶污染事故的现场指挥,根据应急行动的各自职责分别由海事局、海洋与渔业局和环保局等相关单位派员至应急现场担任现场不同职责的负责人。建立应急专家组,由海事、法律、环保、海洋与渔业、公安、消防、气象、医疗、安全等领域的专家组成,并与其他相关的专家机构建立联系。专家咨询组负责在船舶污染事故的防治对策、应急反应、清除作业、污染损害评估、索赔和赔偿方面提供建议,并为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提供专家意见。3 .应急机制体系建设应急机制体系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应急联动机制、资金保障和奖励机制、评估机制、培训演练机制、考核评估机制等方面。(1)应急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明确和细化各成员单位职责,不断健全完善污染应急机制;健全污染应急联动机制,加强与周边大连、营口等市港口污染应急方面的协调沟通,提高应对重大船舶污染事故的协同作战能力;加强与北海救助局的沟通联系,建立合作机制。(2)应急资金保障和奖励机制设立船舶污染应急专项资金,为应急设备库的管养维护、船舶污染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和无法查清源头的污染事故应急提供经费支持;建立污染应急政府奖励机制,奖励船舶污染事故应急中有特殊贡献的相关部门及人员。(3)评估机制加强船舶污染应急能力评估,制定评价指标,建立评估标准体系,规范评估程序、内容和方法,把应急能力评估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加快研究构建船舶污染损失和事后恢复重建评估机制,制定有关评估标准和恢复重建规划的编制要求。(4)培训演练机制建立健全从事船舶污染应急工作相关人员的培训制度,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各类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船舶污染应急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建立船舶污染应急演练制度,定期开展溢油、散装液体化学品泄漏等应急演练,不断增强应对突发船舶污染事故的能力。(5)考核评估机制将船舶污染应急处置工作的执行情况列入政府和成员单位年度考核目标中,每年定期对船舶污染应急处置工作各项任务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4 .船舶污染应急决策指挥平台建设在海事局现有的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基于电子海图的船舶污染应急决策支持平台,包括信息管理和响应指挥两个主要功能。信息管理功能主要是基于应急预案的内容,建立风险防控平台。建立应急所需的基础数据库,在船舶污染应急响应时,第一时间调用相关信息并进行综合分析,便于应急指挥人员进行科学决策,迅速调集应急资源进行应急响应。应急响应指挥功能主要是通过调用应急数据库及其他日常管理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和判定,实现对船舶污染事故的全时接报、对污染物扩散的动态预测、对敏感资源的及时预警、对应急资源的有效调集、对应急指令的及时传达以及对污染损害的正确评价。根据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能力建设规划(2015-2020)的布置,2018-2020年建设“海事局监管指挥系统工程”,该工程建成后,可为溢油应急指挥部提供多种方式的通讯与信息服务,大数据信息共享,监测并分析预测事故进展,为决策提供依据和支持。为市溢油应急决策指挥平台的建设奠定基础。应急决策平台依托政府各部门信息化建设,共享港口、渔业、海洋、环保、港航、海事、医疗、公安等应急所需基础信息,并实现数据交换和共享。确保在溢油应急响应中发挥巨大的支撑作用。5 .2应急监视监测能力建设针对水域特点,构建港区、水域两级溢油监视系统。结合卫星监视、雷达监视、化学分析监视、视频监视等多项技术,完善溢油常规性监视和事故性监视。以信息支持系统为依托,实现对水域船舶污染事故的全方位、立体化监视,为执法监督和应急反应提供科学手段和决策依据。进一步加强航天航空、船载、机载雷达监视平台的建设,在溢油事故发生频率较高,环境敏感目标分布密集的水域增设油污探测浮标,并在浮标上增设紫外荧光探测器,对海面溢油进行实时监视。要求港口按港口码头水上污染事故应急防备能力要求JT/T451-2017的要求配备溢油监视报警设备,提升码头企业的船舶污染监视监测能力。通过升级和改造重点码头现有视频监控设施,如:利用现有的VTS、AIS.CCTV,以及增配溢油浮标系统、红外等夜间可视系统,加强航行水域、重点码头前沿水域视频监控能力。依据市辖区海域特点,规划建设多层次、全方位的监视监测系统。1 .利用油品码头现有监视监测设备,加强对油品码头的监控。码头、装卸站应按JTS149-1要求设置水上油品货物泄漏监视监测报警装置。港大东港区已安装溢油检测报警装置。2 .规划在5万吨级油码头建设可移动的溢油浮标系统,提升溢油应急响应过程中的监视和预警能力。3 .在散装液体化学品码头配备固定或便携式检测,提升化学品泄漏监测预警能力。4 .通过升级和改造重点码头现有视频监控设施,如:现有的VTS、AIS、CCTV,以及增配红外等夜间可视系统,加强航行水域、重点码头前沿水域视频监控能力。5 .海事局所做的溢油漂移预测系统包含海事局辖区,逐步完善升级后能在溢油应急中发挥作用。建设完成后,通过各种监视监测、信息传输和处理等技术手段,能及时发现溢油,判读溢油位置、范围和特性等信息的溢油监视监测能力,以及根据溢油特性和水流、风浪等条件,通过计算预测溢油移动路径、扩散范围、水中浓度分布等信息的溢油预警能力。6 .3应急防备能力建设1 .近期溢油应急防备目标的建设规划港经过风险评估,目前的油船数量少、吨位小,但矿石船等吨位大,最大的溢油风险来自30万吨矿石船,按JT/T1143-2017的方法评估港大东港区可能最大水上溢油事故溢油量为2400to港集团有限公司溢油应急反应中心具有的应急资源能够应对48Ot溢油事故,能够在4小时内、距岸20海里以内我国管辖海域为船舶提供溢油应急服务。2018-2020年,以港有限公司溢油应急反应中心为依托,由政府负责,建设市溢油应急防备能力。针对500吨溢油应急防备能力,港溢油应急中心现有的溢油应急库、溢油应急船、围油栏(海上部分)、收油机、吸收吸附材料、溢油分散剂及喷洒装置应急储存能力,在适当地补充完善后,可以基本符合要求。在其现有设备的基础上,增加一些配置即可达到500吨溢油应急防备能力目标。目前溢油卸载泵数量不足,尤其是大中型卸载泵,因此应增配1台大型或2台中型卸载泵;溢油分散剂和吸油材料稍有欠缺,应增配约1吨溢油分散剂,另外,应对过期溢油分散剂进行无害化处理;船舶破损情况下的应急堵漏能力应做出安排;还有船舶污染物和溢油应急回收的污油处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有关部门应一方面为港危废处理资质的年度审核提供帮助、另一方面加快市危废处理能力建设,该能力既是城市应该有的综合功能、也是在溢油应急时处理所产生的污油和油污水无害化处置所应具有的能力。2 .远期溢油应急防备目标的建设规划2021年-2025年,规划中靠泊的5万吨原油码头投入营运后,可能最大水上事故溢油量为5100to根据相关标准和省溢油应急能力规划,考虑到省附近港口的溢油应急资源配置以及其他可用联动应急力量,建议市配置1000吨海上溢油应急防备能力,1000吨岸线清污能力。其中,中央政府负责投资建设200吨(海上和岸线)、地方政府和企业投资建设800吨(海上和岸线)溢油应急能力。具体建议:(1)溢油应急设备库按照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能力建设规划(20152020年),国家将在建立国家溢油应急库。届时,可形成国家库、地方和企业库共同组成的溢油应急力量。按规划方案布置,2019-2020年由海事局负责编制“国家级溢油设备库工程”的工程可行性报告。国家溢油应急设备库的功能主要是针对港口水域以外,我国领海或公海上发生的对我国水域具有威胁的大规模溢油污染事故。因此,国家设备库的设备配备在技术水平和作业条件上应高于地方和企业应急设备库。当港口水域或海上发生重大溢油污染事故,地方和企业溢油应急能力不足时,调用国家设备库的大型设备投入溢油应急工作。地址选择上,国家应急设备库和港企业的应急设备库,在大东港区附近;政府建设的溢油应急能力,除了以大东港区现有的溢油应急库为依托升级建设外,还应在鸭绿江大桥附近有一个溢油设备点或小型设备库,这样基本能覆盖整个沿江和海区的水上码头、陆域储罐、沿海港口等区域的溢油风险。(2)溢油应急船港目前拥有的两艘溢油应急船,以及应急辅助船若干,在此基础上建议市增配或签订协议调用溢油应急船1艘,应急辅助船若干艘,以满足2021年-2025年需求。(3)溢油应急设备中央政府溢油应急设备库配备200吨溢油应急能力,同时应具有岸线清污能力200吨。地方政府完善应急设备,确保800吨海上溢油应急能力基础上,配备800吨岸线溢油清污能力。应配备包括:应急卸载设备、围油栏(海上围油栏和岸滩围油栏)、收油机、吸收吸附材料、分散剂喷洒装置和分散剂、临时储存能力、回收污染物转运和无害化处理能力,以及应急人员防护装备等,以满足国家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设备配备管理规定(试行)中对大型设备库要求。设备配置以海洋型和港湾型溢油围控、回收设备为主,同时兼顾开阔水域溢油应急、港口水域清污和岸线清污的需要从整体上提高地区应对海上溢油事故和保护海洋滩涂资源的能力。按目前的制度设计,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能力建设应由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中央企业、地方企业等多方共同投资完成。3 .4应急队伍建设3. 4.1应急队伍(1)政府综合应急队伍政府在事故应急中急需一支综合素质较高、专业技术精湛的应急队伍。这支队伍除负责开展具体的海上污染物清除工作外,还需要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应急现场指挥、污染物监视监测、预测预警、损害评估、生态修复、事故调查等技术要求较高,专业性较强的工作,是应急队伍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2)应急专家队伍应急专家队伍主要由法律、环保、水产、污染物清除、化学品处理、航运、保险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并与其他相关的专家机构建立联系。负责在船舶污染事故的防治对策、应急反应、清除作业、污染损害评估、索赔和赔偿方面提供建议,并为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提供专家意见。(3)企业应急队伍企业应急队伍是事故应急处置的基层力量,具有距离现场近、熟悉现场情况、应急反应迅速、行动速度快的优势。在事故先期控制、后期处置和应急救援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4)社会专业应急队伍专业清污单位由于长期从事清污工作,熟悉污染物清除处理流程,可熟练操作应急设备,专业技术精湛。因此在海上污染物清除、应急队伍培训、应急设备维护保养等方面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社会专业清污力量参与事故应急是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的良好途径。(5)应急志愿者队伍志愿者队伍是应急队伍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专业应急队伍的有益补充,能够有效弥补污染事故发生时应急队伍人员短缺的状况。在应急知识宣传普及、事故隐患排查等方面也具有积极作用。4. 4.2建设方案政府综合应急队伍建设。以海事、海洋、环保、农业、安全、能源部门为依托,组建一支高素质政府应急专业队伍。依托当地应急设备库资源,有计划、有目的、有重点地组织政府应急专业队伍进行业务学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到2020年,政府及专业船舶污染应急人员总数不少于30人;2025年,政府及专业船舶污染应急人员总数不少于80人。应急专家队伍建设。加强应急专家队伍建设,充分利用各相关部门的专家库,尤其是针对船舶污染事故的多样性,挑选出各个领域的专家建成复合型的专家队伍系统,建立专家资源信息库和专家资源共享机制。健全应急专家队伍管理制度,定期组织专家开展业务培训及高级研修工作,建立调用专家参与应急工作机制,完善市区各级、各专业应急管理机构的应急管理专家组和相关决策咨询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在预防和处置船舶污染事故中的参谋和智库作用。企业应急队伍建设。依据港和航运企业实际情况,采用专职和兼职相结合的方式组建企业应急队伍,主要负责处置本企业船舶污染应急事故。每个企业配置至少一名专职污染应急负责人,并通过培训逐步建立企业兼职应急队伍,适时开展专项应急演练,保障队伍的应急能力。到2020年,企业的应急人员总数达到100人;到2025年,企业的应急人员总数达到200人,其中经过专业培训的专职船舶污染应急人员数量达到总数的20%以上。社会力量应急队伍建设。扶持和引导专业清污企业等其他社会力量,将其纳入市船舶污染应急体系。政府可根据需要,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购买专业清污企业的公共服务。同时建立严格的监督评价机制,全面公开购买服务的信息,建立由政府、港航企业、航运企业及公众组成的监督评审机制,并定期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此外,可依托专业清污企业定期组织开展应急人员的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市应急队伍的整体专业化水平。到2020年,社会应急队伍的总人数不低于30人;到2025年,社会应急队伍的总人数不低于80人。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探索建立应急反应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各级溢油应急设备库社会效益,以设备库为平台,通过与学校、清污企业开展深入合作,建立实习基地,提供熟悉设备操作与使用的实践场所。逐步探索建立一支了解设备物资性能、掌握设备操作的海上清污应急志愿者队伍,到2025年拥有1-2个应急志愿者协会。政府应加强对应急志愿者队伍的培训演练、调用登记,加强应急志愿者队伍与专业应急队伍之间的协调配合与密切协作,充分发挥志愿者在船舶污染应急中的作用。第四章资金匡算根据上述的规划方案和建设内容,为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本规划编制了资金匡算表,并对近期和远期市船舶污染水域环境应急能力建设项目的实施时间进行规划。依据规划方案,2018年至2020年,市船舶污染水域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共需资金人民币1810万元,以新建、扩建项目为主。其中应急组织指挥能力建设需资金250万元,监视监测系统建设需资金160万元,应急设备建设需资金320万元,化学品应急检测、清理设备建设需资金50万元,危废处理设施改扩建800万元,设备物资的日常维护费用需资金80万,应急队伍建设需资金150万元(详见附件1)。2021年至2025年,市船舶污染应急能力建设共需资金人民币8110万元,以新建、扩建相结合的方式为主。其中应急组织指挥能力建设需资金200万元,溢油应急库建设3240万元、监视监测系统需资金800万元,溢油应急设备物资建设需资金1760万元,化学品应急检测、人员防护与清理物资费用60万元,危废处理设施扩建费用IlOO万元,设备物资与系统的日常维护费用需资金560万元,应急队伍建设需资金390万元(详见附件2)o第五章规划目标可行性与效益分析5.1可行性分析5.1.1政策支持近年来,国家和省相继出台了有关指导“十三五”防治船舶及其作业活动污染的宏观政策,为本规划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系统布局规划(2005-2020)»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能力建设规划(2015-2020年)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中国海事工作发展纲要(2006-2020)省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2016-2025年)市海洋功能区划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市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市海区水域船舶污染应急预案等文件为制定和实施本规划提供依据。本规划在综合考虑国家、省和市相关规划和文件的基础上,全面分析了市船舶及其作业活动污染应急能力现状和发展前景,提出了规划目标、任务和对策,切实有效地配合市环境总体规划、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提出的发展战略,与国家、省相关规划达到较好的衔接。综上所述,本规划无论是在指导思想上,还是在编制思路、目标设定、支撑措施上,都充分考虑与相关政策和规划的衔接。因此,在政策上,本规划目标是可行的。1 .1.2投资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沿海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建立专业应急队伍和应急设备库,配备专用的设施、设备和器材”。市政府已将船舶及其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防治工作纳入政府统筹工作范围。按国家重大溢油能力规划,国家将在建设国家应急设备库。因此,本规划所列的项目所需资金可重点依靠中央政府、市政府筹措资金投入。5 .1.3技术支撑全面实现规划各项任务、目标与指标,需要通讯、网络、信息、图像处理、溢油和危化品特性及处置、应急设备制造等技术的支持,目前本规划所需通讯、网络、信息、图像处理、应急设备制造等方面的技术相对成熟,能满足规划实施需要;市海区水域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成员单位在应急处置方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可为本规划实施的技术支撑体系提供支持。6 .2规划效益分析5. 2.1经济效益船舶活动发生溢油污染海洋环境对当地海洋渔业、海上交通运输业、滨海旅游等海洋产业产生直接影响,海洋产业是市国民经济的优势产业。一旦发生船舶溢油,会对当地水域水质产生深远影响,从而影响当地渔业养殖长达几年之久,从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可能达到上亿元。随着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的实施完成,会提高船舶污染事故的清除效率,尽可能减少船舶污染事故对海洋水质和养殖业的影响。6. 2.2社会效益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流域和海洋生态文明发展。规划将航运发展与海洋生态系统作为整体统一考虑、统一规划,通过航运与生态环境保护要素在空间上的融合,实现航运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融合,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规划将有效推动传统文化与现代绿色航运发展的结合,促进受教育者包括决策者、管理者和普通市民生态文明程度和人口素质的显著提高,引导市民的价值取向、生产方式和消费行为从消费型向可持续发展型转变。增强航运活力,提高航运综合竞争能力。将经济的发展建立在尊重自然生态规律的基础上,将航运污染控制在环境容量的限度之内,相应地改善社会管理机制,实现航运的可持续发展。建设以人为本,经济、社会、自然环境三者协调均衡发展的航运,增强航运发展的经济活力。维护国家良好形象。市所辖海域紧邻朝鲜、韩国等国家,切实可行的船舶作业污染水域应急能力规划,能够为应急装备配备、应急能力提升提供良好的指导与保障,从而体现我国负责任大国的形象。7. 2.3环境效益有助于海运业与海洋水生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应急能力建设在海洋水生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非常显著的环境效益,有助于航运业与水生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减少航运业对敏感水生生态的不利影响。应急能力建设提高了船舶及其作业活动污染事故的清除效率,缩短了报警时间,从而提高了对重大船舶及其作业活动污染事故的检测预警及清污能力,达到水运事业发展与水生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相互协调发展的目标。有助于对海洋敏感资源保护。市邻近水域海洋敏感资源多,船舶及其作业活动污染事故会对生态敏感目标造成重大威胁。应急能力建设减缓了码头建设、航运发展与敏感资源保护之间的矛盾。应急能力建设有助于提高清污能力、降低船舶及其作业活动污染事故污染危害,及时对生态敏感区做出保护,从而保护水生环境及自然生态、降低船舶及其作业活动污染事故对海洋水生生态系统的影响。第六章保障措施8. 1健全管理体制防治船舶及其作业活动污染应急设备库建成后,设备库和应急船的管理成为亟需解决的问题,但是考虑到应急设备比较昂贵,相对利用率较低,特别是应急船的维护保养需要一定的开支,所以制定应急设备库的运行管理机制是未来保证应急力量良好运行的关键。建议建立设备库管理与维护体系,明确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及企业在设备库维护保养中的职责,由政府与企业共同出资、专业维护团队负责维护。同时,政府在企业相关资质申请审核方面,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框架下给予支持。8.2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地方政府应加强船舶及其作业活动污染应急管理的地方性法制建设,在国家、交通运输部等发布的法律法规体系框架内,结合市的特点,重点解决实际工作中矛盾突出而现行法律法规没有做出规定的问题,建议进一步完善防治船舶及其作业活动污染的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府各部门、企业在防治船舶及其作业活动污染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为全面推进应急能力建设奠定法律基础。8.3 加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船舶及其作业活动污染应急工作能否有效地开展,训练有素、经验丰富、高素质的应急队伍是关键因素之一。在加强防治船舶及其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应急反应的硬件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