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街道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实施方案.docx
XX街道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工作会议暨省委平安贵州建设大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常委会的工作要求和安排部署,根据XX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XX县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凤未保发(20xx)1号)文件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扎实开展街道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着力完善政策、健全机制、提升服务,为闯新路开新局抢新机出新绩,开创“生态美产业优百姓富”的美好XX新未来提供坚强保障。二、工作目标根据省、市、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及街道党工委的工作要求,街道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以“党政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体系”,切实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做细做实,使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件事项、每一个案件都得到妥善处置,努力达到党政主导、社会治理、学校教育、家庭防范的有效联动和管护效果,实现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20xx年6月30日之前的目标任务是建立健全街道统一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组织领导体系、统筹协调体系、工作制度体系、考核评价体系,初步建立街道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机制。摸清街道未成年人基数及分布情况,为开展专项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20xx年6月至年底的目标任务是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为契机,根据修改的配套法规,聚焦街道未成年人重点群体,在街道建立未成年人全面保护工作体系,未成年人保护各项工作措施全面铺开,重点难点问题得到初步解决。20xx年的目标任务是系统梳理总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各项制度机制成效,进一步完善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中的职责分工,探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长效机制,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三、工作原则加强统筹、协同高效。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家庭尽责、部门协同、全民关爱的总体工作思路,压紧压实党委政府的主导责任、家庭的主体责任、职能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切实发挥业务条线优势,做到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联动配合,共同发力,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协同联动的工作局面,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效。依法依规、尊重规律。尊重未成年人成长规律特点,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开展工作。在法律框架内,探索形式多样、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规律的方式方法开展工作。聚焦重点、分类施策。严格按照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分类施策的工作思路,因地制宜、因事而定、分门别类,不搞“一刀切”“齐步走”,积极稳妥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宣传引导、全员参与。积极宣传广泛动员,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和全社会的知晓率,切实提高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四、主要任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推进平安街道建设的重要任务,是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政策性、专业性都很强,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推动工作落实。(一)建立“1+1+5+6”组织领导机制,全面建成未成年人保护“大网络”体系。各村社及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责任,破解未成年人保护瓶颈问题,积极稳妥解决未成年人保护短板与不足。要对标对表国内先进、西部一流,着力构建系统配套、远期和近期相衔接、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找准工作发力点和努力方向,推动工作持续上升。当前的重点任务是加快构建“1+1+5+6”工作体系。第一个“1”即一套高效权威便捷的统筹协调组织体系;第二个“1”即一体化监测预警工作机制;“5”即五项重点任务,分别是聚焦四类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关爱保护、预防未成年犯罪、未成年受害人保护、早婚早育专项治理、未成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6”即筑牢六道保护防线,分别是筑牢立法、家庭、学校、社会综合、网络、司法六道保护防线,全面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1.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按照省委政法工作会议暨省委平安贵州建设会议精神,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成立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由街道领导担任双主任,在公共服务办设立办公室,承担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具体业务指导、督办、调度等工作。2 .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联络员会议制度。由公共服务办牵头,组织街道相关部门,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联络员会议制度,主要任务是在街道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组指导下,围绕街道党工委决策部署,沟通掌握各村社及部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展情况、存在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提出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责任单、时间表、路线图和相关保障措施报街道未保委。办公室及成员单位原则上每二月召开一次例会,至少每3个月召开一次,听取工作进度报告,分析堵点难点问题,研究解决重大事项,组织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分析研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总体情况,作出整体安排部署,对街道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专项工作进行督导考核评估。3 .制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责任清单制度。由公共服务办牵头,组织村(社)、相关部门,制定街道党委、各职能部门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具体职责,聚焦“应用成果、制度成果、机制成果”,细化提出年度目标任务和进度安排,按照“迭代升级”要求分类列出重点工作内容,并加快组织实施。4 .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对口帮扶制度。由公共服务办牵头,组织街道相关部门对口联系指导重点村社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时了解对口村社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基本情况、共同研判工作态势、探索专项工作措施。5 .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督导考核制度。由街道政法委牵头,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平安街道建设重要考核内容,组织各责任部门量化核心考核指标,明确考核方式,开展调度检查、年度考核,建立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考核体系。(二)建立一体化监测预警工作机制,完善未成年人基础信息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建立健全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的未成年人信息监测报告制度,探索多元融合、多点触发的预警工作机制,摸清底数、掌握情况,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1.建立“四级联动”摸排工作机制。由公共服务办牵头,建立覆盖街道、村社、组、网格四级联动的监测报告机制,由街道统筹,以村(社)为单元,全面开展未成年人排查,摸排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残儿童、闲散未成年人、服刑在戒人员未成年子女、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等特殊未成年人底数和生存现状,逐级分类建立动态管理信息电子台账,建立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个人档案。对辖区未成年人进行分类分级风险研判,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散居孤儿、离婚家庭未成年人、未成年刑事案件受害人等特殊服务对象实行重点关注,上下互动、同级共享,实现未成年人信息收集、研判、调度、运用一体化,为街道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切实增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建立“多元融合”监测工作机制。由公共服务办牵头,充分发挥教育行政(学校)、派出所、民政、卫生院、司法所、团委、妇联等业务条线优势,发现未成年人敏感信息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理。广泛发动社会参与,增强邻里及群众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事件的报告意识,强化教师、医生、社区工作者等特殊职责人员及亲友的发现报告义务,建立多渠道发现报告机制,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不法侵害、面临无人监护以及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派出所、公共服务办、中心校等有关部门报告。充分发挥“12345”遵义市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平台作用,及时受理、转介处置公众有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信息报告和举报。3,建立“多点触发”预警工作机制。由街道政法委牵头,在学校、家庭、社区、社会组织、政法单位等5类重点场所建立监测哨点,在每个哨点设置未成年人健康监测管理员作为第一报告人,提高早期监测的时效性、敏感性、精准性。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未成年人保护信息实时通报制度,及时通报未成年人监护失职案件,共享未成年人相关信息,协同做好生活、医疗、教育等救助和司法援助。4.完善未成年人统计分析报告制度。由公共服务办牵头,参照全市统一规范的未成年人统计指标体系,依托全省未成年人保护信息系统和其他部门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信息数据系统,发挥线上线下摸排融合优势,综合分析研判街道未年人基本情况。对未成年人实行红、橙、黄、蓝四个等级分级保护。对红色等级未成年人立即依法采取行政和司法手段,实施必要的心理干预、生活救助、法律援助、转学安置等救助保护措施;对橙色等级未成年人安排人员“一对一”结对帮扶,按周开展走访;对黄色等级未成年人每月进行走访、了解其生活、健康状况;对于蓝色等级未成年人平时进行随访、关注。(三)聚焦五项重点任务,全力破解未成年人保护难点问题。始终坚持以未成年人保护关键环节和核心领域为重点,着力聚焦四类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关爱保护、早婚早育专项治理、预防未成年犯罪、未成年受害人保护、未成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五项重点工作任务,瞄准工作薄弱领域和问题突出环节,全力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1 .建立健全四类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关爱保护工作机制。由村(社)分管领导牵头,组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四类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关爱保护机制,着力抓好四类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关爱救助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四类特殊未成人群体监测预防、风险评估、强制报告、监护保护、救助保障、关爱服务工作机制。引导街道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在公共服务办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四类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关爱保护相关工作。要积极协调机构编制,整合现有资源或新建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确保村(社)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体机构。在没有儿童服务设施的村(社区)新建“儿童之家”,实现城乡社区儿童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加大四类特殊未成年人群体保护购买服务力度,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引导社会力量参与。2 .建立健全预防未成年犯罪工作机制。针对街道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形势,由政法委、团委牵头,建立健全预防未成年犯罪工作机制,以村(社)为单位,压实主体责任,逐年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努力降低未成年人犯罪比例。督促学校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的贯彻落实,参与促进校园安全建设。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建立完善线上线下法治教育平台,推广“守未联盟”APP,搭建法治宣讲直播平台,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传递法治正能量,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深入推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基地”建设,深化基地的载体和抓手作用,组织学生开展“法治实训”教学实践活动,积极开展临界预防和超前预防。积极尝试开展“家长课堂”,强化家长监护责任和能力,对其不利于未成年人的行为给予事前干预,将专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将专门教育发展和专门学校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大力支持专门学校的帮扶支持力度,提升专门学校办学质量和教育转化机制。3 .建立健全未成年受害人特殊保护工作机制。由司法所牵头,组建未成年受害人特殊保护工作专班,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尤其注重打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校园暴力、拐卖儿童等犯罪案件,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犯罪黑手,严厉打击倚强凌弱未成年人的罪恶行径,为未成年人营造安全的成长环境。积极推动“一站式”询问救助办案区使用,着力解决因询问方式不当或反复询问造成未成年被害人“二次伤害”问题。司法、公共服务办、教育、团委、妇联等部门要主动作为,形成合力,积极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综合救助,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身心康复、生活安置、复学就业、法律支持等多元综合救助,帮助被害人及其家庭摆脱困境。积极开展校园性侵害防治工作,建立校园性侵害未成年人预防、发现、报告、处置、惩治机制,采取进一步压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和日常排查,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知识和自护能力教育等措施,在街道开展校园性侵害问题的集中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完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严格执行强制报告制度,并开展入职审查。4建立健全早婚早育专项治理工作机制。由卫生院牵头,依托原有早婚早育专项治理工作机制,全面梳理总结前期开展早婚早育专项治理工作的成效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聚焦未成年人早婚早育问题,进一步完善“四位一体”监测报告制度,第一时间发现早婚苗头迹象、第一时间报告开展综合研判、第一时间稳妥联动处置,杜绝未成年人早婚早育现象。进一步完善“三个一批”存量消化处理办法,做到动态跟踪、适时了解、稳妥消化,大幅减少早婚早育存量。积极推动“6+1”源头治理工程,从根本上铲除早婚早育土壤。5.建立健全未成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由中心校牵头,组建未成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专班,建立健全由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政法单位、街道团委和有关部门、组织等共同参与的未成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将未成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十四五”期间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把未成年学生作为“八五”普法重点对象,督促各相关部门(系统)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并抓好部署落实。进一步规范法治副校长普法工作机制,实现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配备全覆盖,定期有针对性地向中小学生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教育和引导中小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及被害案件发生。深入贯彻落实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进学校落实法治教育经费、师资、课时和教材,指导、监督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加强多学科协同实施法治教育的应用和推广,指导各学校加强工作管理和推进,督促学校和教师切实将“学科渗透”法治教育方法用起来,切实加强“学科渗透”法治教育在街道全覆盖。发挥部门和社会组织参与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积极性,结合各自职能实际编印发放相关法治教育资料。结合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规定,对法律条文进行通俗化解读,编制涉及未成年人安全防范、未成年人犯罪危害等动漫作品,在主流媒体、自媒体广泛宣传,帮助广大未成年人、家长、基层干部强化法治意识,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四)筑牢六道保护防线,全面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按照街道、家庭、学校、社会“四位一体”保护工作体系的思路,结合各自工作职责,筑牢人大监督、家庭、学校、社会综合、网络、司法“六道保护防线”,全面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1.全面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监督工作。由街道人大办牵头,根据新出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相关条例,常态化的听取和审议年度工作开展情况的专项报告,采取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质询等措施,增强监督质效。2 .全面构筑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由街道妇联牵头,全面完善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工作。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儿童“十四五”发展规划、街道家庭教育“十四五”规划,借助儿童“十四五”发展规划年度目标考核杠杆,促进街道妇联工委成员单位发挥职能优势,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合力。开展“五好家庭”评选表彰、“最美家庭”寻找揭晓、“幸福家”家庭家教家风宣传教育、家庭教育“七进”等未成年人保护系列主题活动,传递家庭教育科学方法,增强监护人保护未成年人能力,促进发挥家庭主体作用。将预防性侵未成年人列入家庭保护的重要内容,加强受侵害未成年人的家庭关爱。加大受侵害未成年人的家庭辅导、心理干预关爱服务及针对性家庭教育指导等服务,传授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技能,提高未成年人家庭面对意外事故的心理承受能力和紧急应变能力。3 .全面构筑未成年人学校保护防线。由中心校牵头,全面完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针对影响学校安全的源头性问题和突出问题、难点问题,进一步整合各方面力量,积极发挥街道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作用,加大与成员单位等部门的协调联动,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坚持教育与管理、治理与建设相结合,深入改革创新,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和科学系统、全面规范、职责明确的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体系,督促各地各部门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强化协作配合,有效开展联防、联控,切实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努力实现学校发案少、周边秩序好、校园和谐稳定、师生家长满意的工作目标。深入开展“护校安园”等系列专项行动,针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交通环境、文化环境和经营秩序等开展专项整治,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按照“年中检查、年度考核”原则,根据需要每年适时组织对小学、幼儿园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考核。加强少先队员法治教育,发挥少先队实践育人作用,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检查督查,及时研究影响师生安全、学校稳定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回应百姓关注、师生关切的热点问题,及时解决影响校园稳定、师生安全的问题。加强以案说法,及时纠正未成年学生不良学习生活习惯,预防在校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行为。对未成年学生进行经常、必要的安全知识教育,防止意外事件、被侵害事件的发生。坚决制止校园内的商业化行为,努力减少校园欺凌、霸凌事件的发生,健全舆情监测报告和问题矛盾化解机制。4 .全面构筑未成年人社会综合保护防线。由街道团委牵头,全面完善未成年人社会综合保护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全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工作体系。支持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多渠道培育专业社会力量,将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社会工作经费保障渠道,强化社会组织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深化未成年人禁毒防艾教育工作,积极动员社会组织参与防艾服务。继续实施希望工程等品牌项目,开展“青春建功乡村振兴战略”行动,关注弱势未成年人群体、关爱重点未成年人群体。加大财政经费保障,大力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平台,加强对12355热线派单的承接和跟踪落实。5 .全面构筑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防线。由街道宣传办(网信办)牵头,全面完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坚持党管互联网,提升全方位多维度综合治网能力。网信、派出所、教育、卫生健康、文化和旅游、融媒体、综合执法、团委、妇联等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的协同配合,完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监管体制,以营造文明健康的良好网络生态为目标,鼓励和支持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内容的创作与传播,加大适合未成年人的优质内容供给力度,倡导实名上网,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进一步推动网络直播和视频平台开发使用青少年网络防沉迷模式,开展预防网络沉迷等专题教育活动,引导家长加强对孩子网络行为监管,及时发现、制止和矫正孩子网络沉迷和不当消费行为。治理低俗有害信息,清理网站平台少儿、动画、动漫等频道涉低俗色情、校园霸凌、拜金主义、封建迷信等导向不良内容,严厉打击即时通讯工具群圈、社交平台诱导未成年人自残自杀和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信息和行为。从严整治青少年常用工具类应用程序恶意弹窗,诱导点击跳转至淫秽色情、低俗庸俗等有害页面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行为,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投诉举报机制,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宣传教育,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6 .全面构筑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防线。由司法所牵头,全面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坚持预防为主、提前干预,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及时进行分级预防、干预和矫治。压实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直接责任,中心校、学校要将预防犯罪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大力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警示教育工作,依托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加强未成年人法治警示教育。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刑事司法保护,细化办理未成年罪犯减刑、假释的实施细则,统一办案理念、统一办案机制、统一办案尺度。探索对未成年人案件实行专业化办理的新机制。在办理针对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时,严厉打击故意杀人、强奸、抢劫、拐卖、故意伤害等犯罪行为,重点打击在校园内破坏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各种刑事犯罪和勾结、胁迫、教唆、诱骗未成年人犯罪的犯罪分子,坚持快捕、快诉、快审、快判方针,通过强有力的震慑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注重依法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大力建设“一站式”办案区,避免对其造成“二次伤害”。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涉及未成年人受害的命案、性侵等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特别是把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关心关爱纳入治安防控中。加强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保护其合法权利。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刑满释放和接受社区矫正的未成年人。依法惩戒、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加强对专门学校的管理和投入。组织开展涉未成年人案件公益诉讼。五、保障措施(一)强化党政同责。街道党工委将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作为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全力推进平安建设的重要举措,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保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与党委和政府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落实。街道党工委主要领导同志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靠前指挥,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各村(社)要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挂牌于公共服务办,及时增设专人从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动形成党政同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二)强化责任分工。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主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街道党工委的有关决策部署,统筹协调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对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村(社)强化督办问责,牵头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条线指导责任,根据总体方案围绕各自牵头内容,研究制定“四位一体”监测预警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五项工作机制,筑牢六道保护防线,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村社及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街道党工委决策部署,各司其职,认真完成有关牵头部门分解的工作任务,积极投身专项工作,帮助基层查找问题和工作短板,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推动专项工作深入开展。人大要加强工作监督,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尽责,同时,要强化法律监督,确保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在区域内得到有效的贯彻实施。(三)强化资金保障。采取多种方式不断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财政投入,逐步提高地方政府用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费投入比例,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稳定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费增长机制。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统筹使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协调卫健、教育、残联、人社、司法、妇联等各部门项目资金,根据上级部门对支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形成财政资金、慈善捐赠、慈善基金等多元结合的投入机制。(四)强化宣传发动。一要深入开展综合宣传。宣传办组织指导融媒体中心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协调指导县媒体统一开设专栏专题,投放公益广告,进行深度宣传报道。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并入12345热线的宣传使用。二要深入开展现场宣传。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等系列活动。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打造文化墙、设置“文化小景”等方式,精心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文化场景,结合未成年人保护典型案例,联系群众生活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切实增强影响力、感染力和说服力。三要深入开展行业宣传。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通过新媒体平台置顶持续推送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内容,宣传办、派出所、公共管理办、安全服务办等结合各自行业职责和特点,统筹安排并指导各村(社)在重点场所刊播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标语、视频短片。四要深入开展全覆盖宣传。各村(社)统筹组织在社区、村组张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通过基层群众工作APP、社区居民微信群、农村村民微信群定期发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内容,做到宣传全覆盖、无死角。(五)强化监督考核。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平安街道建设重要考核内容,组织各责任部门量化核心考核指标,明确考核方式,开展调度检查、年度考核,结合本地实际,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和举措,开展工作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强化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制定督查考核办法,明确督查指标,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