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docx
-
资源ID:649645
资源大小:84.80KB
全文页数:48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docx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鲁应急发(2023)6号)各市应急管理局: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工作,省应急厅制定了山东省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山东省应急管理厅2023年6月16日山东省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管理,提升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质量,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全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危险化学品、石油天然气开采、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非煤矿山、石油天然气开采、金属冶炼等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下简称“三项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从事三项岗位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考试机构(考试点)管理运行工作,以及对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考试机构(考试点)的指导监督工作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全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指导监督企业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各乡镇(街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第二章企业安全生产培训第四条企业应当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全面负责,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计划。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规定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调整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第五条具备安全生产培训条件的企业应当以自主培训为主,也可委托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进行培训。不具备安全生产培训条件的企业,应当委托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企业委托其他机构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保证安全生产培训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第六条鼓励企业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培训。企业采取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安全生产培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第七条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的内容和时间应当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和国家、地方标准的规定。安全生产培训可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线下培训每日不得超过8学时,线上培训每日不得超过10学时,每日培训总学时不得超过12学时。1学时培训时长不得低于45分钟,培训时长20分钟以上不足45分钟的计0.5学时,培训时长低于20分钟的不计学时。第八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石油天然气开采、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第九条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自任职之日起6个月内,必须经应急管理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相应任职资格的,应当自初次领证日期起每年参加再培训并考试合格;考试不合格的,重新参加再培训。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6年,每3年复审1次。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或者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换证的,应当在期满前60日内,由申请人或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向原考核发证部门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部门申请办理手续。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必要的安全生产培训并考核合格。第十一条企业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高危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其他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第十二条加工、制造业等生产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第十三条小微企业应当根据工作性质对组织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第十四条企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灵活用工人员的,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者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第三章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管理第十五条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当具备从事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所需要的条件。第十六条从事三项岗位人员培训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实行信息登记管理制度,应当将教师、教学和实习实训设施等情况书面报告注册所在地应急管理部门。省、设区的市应急管理部门定期公布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信息登记情况,方便公众查询,接受社会监督。第十七条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当按照信息登记的培训种类、培训范围开展三项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I。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不得将培训业务转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也不得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转包培训。第十八条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管理制度,配备充足的场地场所、设备设施、师资力量,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开展培训。第十九条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当提前制定、发布培训计划并严格组织实施,培训计划一经发布原则上不得更改。培训计划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培训大纲的要求,明确培训的项目、课程、时间、教师等内容。第二十条三项岗位人员报名参加培训时,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当对其身份、学历、身体状况、年龄、证书有效期、从业经历等信息进行确认。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及考核结果等情况。组织线下培训的,应当留存每半天培训首尾的个人签字或电子考勤记录;组织实操培训的,应当同时留存不少于实操培训总时长20%的录像视频。培训档案应当在每期培训结束后及时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相应证书的有效期限。第四章网络培训管理第二十二条网络培训仅作为理论培训的组织开展方式之一,不得替代实操培训。第二十三条通过网络培训平台开展线上培训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当加强对线上培训内容的审核,保证培训内容符合培训大纲要求的责任仍由培训机构负责。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培训大纲要求确定线上、线下理论培训内容,互补衔接、避免重复。第二十四条网络培训学时要求同线下培训一致,在线培训学时按照同等时长计入安全生产理论培训学时。安全生产培训机构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开展培训的,线上培训学时不应超过相应培训大纲规定理论学时的40虬每日培训的总学时不得超过12学时,线上培训每日不得超过10学时,线下培训每日不得超过8学时。第二十五条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技术要求的网络培训平台,组织学员本人注册、真实培训。第二十六条网络培训平台应当如实记录学员自注册之日起的培训过程和结果,不得篡改数据。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应当及时从网络培训平台获取培训记录统一归档。第五章安全生产考试管理第二十七条安全生产考试机构(考试点)应当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考试机构和考试场所管理暂行办法规范运行。第二十八条设区的市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考试考务管理工作,明确安全生产考试机构(原则上为部门内设机构或直属机构),承担本辖区内安全生产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第二十九条安全生产考试机构(考试点)应当配备考务人员、设备设施和场地场所等。第三十条设区的市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理论知识和安全技术实际操作技能综合性的考试基地。第三十一条三项岗位取证人员原则上应当在从业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参加考试;确需跨市申请考试的,应当向考试地设区的市应急管理部门或考试机构报备。设区的市不具备考核能力,资金投入大、参考人数少、受地域限制的金属非金属矿山、石油天然气、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相关工种的部分特种作业人员可申请跨市考试。第三十二条考试机构(考试点)建设应当按照安全生产考试机构(考试点)建设标准实行标准化建设。考试点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规范标准、高效便民、考培分离”的原则布设,并向社会公布。第三十三条考试机构(考试点)应当配备满足考试工作要求的监考员、实操考评员,纳入考试管理系统数据库。第三十四条考试机构(考试点)应当建立业绩考评制度,对监考员的职业道德、工作业绩和实操考评员的考评技能、职业道德、工作业绩等实施年度考评。第三十五条考试机构(考试点)的考试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视频音频监控设施,保证考试全程无死角监控,并接入考试管理系统,实现实时远程巡考。考试过程监控录像资料应当按档案存储规范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相应证书的有效期限。第三十六条考试机构(考试点)应当制定考试计划,提前2周在考试管理系统发布。考试计划一经发布,原则上不得改动。因特殊原因需要改动的,应当向设区的市应急管理部门报备并及时对外公布。第六章三项岗位人员考核第三十七条三项岗位人员考试统一使用全国考试题库和考试管理系统,试卷从考试题库中随机抽取。第三十八条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实行计算机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试不合格的,允许补考1次。第三十九条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试包括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两部分。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实际操作考试。考试不合格的,允许补考1次。经补考仍不合格的,重新参加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或实际操作培训。第四十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合格的,考试成绩12个月内有效。考试不合格的,12个月内允许补考1次。第四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实行计算机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实际操作考试应当在具备实际操作考试条件的考试机构(考试点)进行,采取现场实际操作或仿真模拟操作等方式,由考评员进行考核评分。实际操作考试满分为100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烟花爆竹安全作业等作业类别以及灭火器的选择和使用、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的使用、创伤包扎的使用、自救器的正确使用等通用科目的实际操作考试,应当采用实物设备进行考试。使用仿真模拟设备开展以上作业类别和通用科目的实际操作考试的考试机构(考试点),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全部更换为采用实物设备进行有关实际操作考试。第四十二条特种作业参考人员应当全程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参加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试实际操作考试。除工作服、工作鞋以外的个人防护用品由考试点免费提供,及时消毒清理,定期检测维护。第四十三条申请考试的三项岗位人员应当自行登录考试管理系统预约考试。考试申请经确认通过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及时通过考试管理系统扫码缴费,方可参加考试。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1次考试机会。第四十四条考试机构(考试点)应当对报考人员的身份、照片、学历、身体状况、年龄、证书有效性、从业经历等信息进行确认。确认合格的及时通过,不合格的应当注明原因退回修改,不符合考试条件要求的应当注明原因直接退回。第四十五条考试机构(考试点)根据考试计划从考试管理系统及时选派监考员和实操考评员,并遵守考试回避制度。第四十六条监考员、实操考评员应当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考试监考员和考评员管理暂行办法做好考试考务工作。第四十七条考试结束后,监考员应当当场填写考场记录表;实操考评员应当当场填写实际操作考试成绩表,将实操成绩录入考试管理系统,所有考试资料应当及时存档。第四十八条考试机构(考试点)应当建立健全考试管理档案,在考试结束后的30个工作日内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相应证书的有效期限。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四十九条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纳入年度执法重点范围和重点内容。第五十条设区的市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从事三项岗位人员培训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等方式重点检查场地场所、设备配备、师资力量、培训过程、培训档案等内容。第五十一条考试机构(考试点)应当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考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责令整改、取消相关考试科目、撤销考试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二)不具备考试相关条件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三)截留、窃取、遗失考试试卷,泄露考题、答案及其他考务工作秘密的;(四)考试监督失察,发生大面积舞弊甚至考场工作人员参与或串通作弊的;(五)其他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第五十二条三项岗位取证人员参加考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予以纠正;拒不改正的,取消本场考试成绩,并责令其离开考场:(一)携带手机、电子设备、易燃易爆物品、考试有关资料进入考场的;(二)在考场内吸烟、喧哗或者其他影响考试秩序行为的;(三)未在规定考位上考试,或者未经允许随意进出考场的;(四)考试期间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手势或者同意、默许他人抄袭旁窥的;(五)使用具有无线信号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以及具有信息存储、读取功能的电子产品的;(六)其他一般的考场违纪行为。第五十三条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取消其本场考试成绩,一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一)以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或者由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二)通过考场内外串通获取或者试图获取试题答案的;(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殴打考场工作人员,蓄意扰乱考场秩序的;(四)与考场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五)其他严重违纪行为。第八章附则第五十四条本规定所指安全生产培训是以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技能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企业从业人员是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是指从事安全生产培训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安全生产考试机构是指省、设区的市应急管理部门明确的承担本辖区内安全生产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的机构。安全生产考试点是安全生产考试机构的分支机构,受安全生产考试机构直接管理,具体承担安全生产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不得开展安全生产培训业务。安全生产考试场所是指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自建或拥有产权的安全生产理论知识和安全技术实际操作技能综合性的考试基地。第五十五条本规定由山东省应急管理厅负责解释。第五十六条本办法自2023年7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7月19日。附件:L山东省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信息登记制度2 .山东省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3 .山东省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考评标准4 .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网络培训平台技术要求5 .山东省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档案基本内容6 .“三项岗位”人员培训学时统计表7 .山东省安全生产考试机构(考试点)基本建设标准8 .山东省安全生产考试机构(考试点)考评标准9 .山东省安全生产考试机构(考试点)档案基本内容附件1山东省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信息登记制度根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4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0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一、信息登记范围在我省从事符合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所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活动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从事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非煤矿山、石油天然气开采、金属冶炼等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活动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二、信息登记内容对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和安全生产培训质量控制规范(DB37/T1915-2020)等如实登记场所条件、师资力量、培训项目、教学管理等信息。三、信息登记程序(一)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向所在县(市、区)应急管理局提出信息登记申请,递交安全生产培训从业单位信息登记表安全生产培训教师登记表,对登记信息的真实性承诺并负责。(二)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收到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登记申请,报设区的市应急管理局进行信息登记。(三)各设区的市应急管理局及时将信息登记情况报省应急管理厅备案。(四)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提报信息登记材料由各设区的市应急管理局妥善保管。(五)大中型企业、高校、职业(技工)院校、社会其他单位等提出开展专职安全生产培训或现有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提出增加、变更培训范围和其他信息的,参照以上程序办理。安全生产培训从业单位信息登记表机构名法定代表人称注册地址电话传真办公地址电话邮箱培训场地地址工作联系人联系电话师资及管理人员情况共()人,其中:专职安全生产培训管理人员()人;专职教师()人;兼职教师()人。培训场地基本情况共()平方米,其中:办公()平方米;档案室()平方米;理论教室()个,()平方米,培训座位()个;实操教室()个,()平方米,实操设备()台套,培训工位()个;监控摄像头()个、满足远程监控()个。产权性质:自有;口租赁,租赁期限:年。培训项目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非煤矿山口烟花爆竹口金属冶炼特种作业:L电工作业1.1口低压电工作业,12口高压电工作业,1.3口电力电缆作业,1.4口继电保护作业,1.5口电气试验作业,1.6口防爆电气作业;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2.1口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2.2口压力焊作业,2.3钎焊作业;3.高处作业3.1口登高架设作业,3.2口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4.制冷与空调作业4.1口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4.2口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6.金属非金属安全作业6.1口金属非金属矿井通风作业,6.2口尾矿作业,6.3口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检查作业,6.4口金属非金属矿山提升机操作作业,6.5口金属非金属矿山支柱作业,6.6口金属非金属矿山井下电气作业,6.7口金属非金属矿山排水作业,6.8口金属非金属矿山爆破作业;7.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7.1口司钻作业;8.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8.1口煤气作业;9.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9.1口光气及光气化工艺作业,9.2口氯碱电解工艺作业,9.3口氯化工艺作业,9.4硝化工艺作业,9.5合成氨工艺作业,9.6裂解(裂化)工艺作业,9.7口氟化工艺作业,9.8加氢工艺作业,9.9口重氮化工艺作业,9.10口氧化工艺作业,9.11口过氧化工艺作业,9.12口胺基化工艺作业,9.13口磺化工艺作业,9.14口聚合工艺作业,9.15口烷基化工艺作业,9.16口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10.烟花爆竹安全作业105口烟花爆竹储存作业。培训从业单位登记意见本单位自愿向应急管理部门提出安全生产培训从业信息登记,并郑重承诺:本次所登记内容及所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实之处,我单位愿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公章):年月日安全生产培训教师登记表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名称: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照片政治面貌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年限教龄理论口实际操作毕业院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手机任课专业专职口兼职身份证号码是否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或中级职称工作简历(写明时间、单位、部门及任课课程):工作单位意见(盖章)年月日培训与再教育记录培训起止时间考核记录注:请在所选项目前“口”内打“J”。附件2山东省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序号基本事项基本要件基本内容一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机构。1 .营业执照、法人证书、负责人有任职资格任命文件等。2 .设立综合办公室、教务部、市场部等部门,并绘制组织机构图。人员及办公场所配备至少5名专职的安全生产培训管理人员。有固定且使用面积不少于150的办公场所,配备能满足工作需要的办公设备。1 .专职管理人员不得少于5人,应编制部门人员职责分工表,管理人员每人兼职部门不超过2个,每人兼任的职位不超过3项;2 .专职管理人员与培训机构有正式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工资、社会保险缴费单据等资料,任职文件、学历及职称证书齐全;3 .兼职管理人员与培训机构签有聘用合同,并在有效期内;4 .具有固定办公场所(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办公场所使用面积不少于150m2,配备满足日常办公需要的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身份证识别仪等)。5.设置独立的档案室,“一人一档、一期一档、分年度归集存档“(电子档案、纸制档案并存,保存期限不得少于相关工种证件的有效期限)。培训教每个专业领域或者作业类别至少有2名相匹配的安全生产培训教师(至少1名专职教师)。专职教师应当是本单位在职职工,依1 .培训机构从事的每个培训作业类别至少有2名相匹配的安全生产培训教师(至少1名专职教师);专职教师数量不得少于本机构专、兼职教师总数的60%;2 .专职教师应当是本单位在职职工,与培训机构有正式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工师法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兼职教师应依法签订聘用协议。资、社会保险缴费单据等资料、任职文件、学历及职称证书齐全;兼职教师与培训机构签有聘用协议,并在有效期内;3.培训教师应熟悉安全生产培训教学规律、掌握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和技能,专(兼)职教师应当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以上职业技能等级),并在本专业领域具有5年以上的实践工作经验;4 .从事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的教师,除应具备上述第2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5 .从事特种作业操作资格培训的教师,还应具备与所培训作业类别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在相应作业类别领域具有5年以上的实践工作经验;6 .制定教师培训和教学质量考核奖惩措施并落实;制定继续教育、调研、教学研讨、讲课观摩比赛等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能力的措施并认真实施。教学1.培训教室应固定、独立和相对集中,及有固定、独立和相对集中并且能可满足日常学员培训学习需求;后勤2.培训教室使用面积不低于100平方四保障够同时满足60人以上规模培训需米,其中:学员人均面积不得低于1.5要的教学及后勤保障设施。设平方米,公共面积不低于教室使用面积施的10%;培训教室无安全隐患,干净整洁,采光、通风良好;3 .培训教室配备配齐投影仪、投影屏幕、计算机、白板、音响等教学设施;4 .培训教室应安装高清视频摄像头,培训期间进行无死角监控;5 .至少配备1台人脸识别签到一体机;6 .学员培训后勤保障如交通、就餐、医务、消防设施等完善;7 .异地组织培训的,培训条件必须符合以上要求,并向当地应急管理部门报备后方可组织培训。五培训I工作制度有健全的培训管理规章制度、培训管理组织,能够开展培训需求调研、培训策划设计。1 .培训机构应有机构章程,人员分工职责明确(应制定相关部门(人员)岗位职责,以单位正式文件形式下发);2 .工作制度应健全完善、贴合实际并有效落实。制定学员考核、培训登记、档案管理、过程控制、跟班听课、经费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制度,并建立工作台账;3 .培训机构应建立培训班申报制度,严格审查学员报名条件,及时、如实报送相关材料,并建立台帐。六培训I管控加强培训管理,落实培训大纲,制定培训方案,注重教学方式方法。L针对培训人员,制定需求报告、培训方案,提供培训教材和相关资料;2.制定教学计划,合理选用讲授、研讨、角色扮演、案例、模拟等培训方法;采用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方式;3.建立跟班听课、学员考勤台账;4.培训内容、学时符合安全生产培训大纲要求。七教学评估具有完善的教学评估考核机制,确保培训有效实施。1 .培训机构应建立健全教学评估制度,每期培训班有教学质量评估报告;教学评估考核相关制度应符合安全生产培训质量控制规范要求;2 .有效落实教学评估考核制度。培训服务质量良好,耐心细致向报名培训人员解释安全生产培训、考试、证书复审等有关政策文件规定,做好培训期间学员服务工作。八线上培训开展线上安全生产培训课程,应如实记录学员培训学时、培训内容等。1 .线上安全生产培训学时不应超过相应培训大纲规定理论学时的40%;2 .建有线上课程质量评估机制,至少配备1名线上培训管理人员;3 .利用第三方线上安全生产培训平台的,应保证所选择的平台合法运营,并签订协议;4.线上安全生产培训应具备以下功能:课程管理、实名注册、远程教学、交流互动、学习记录、学时证明、档案管理、自动抓拍、人脸识别、屏蔽快进、防止多点登录等。如实记录学员培训学时。九特种作业培训从事特种作业培训的培训机构,除具备前8项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与所培训作业类别相适应的教学场地、配备相应的培训教学实操设备等实际操作条件。特种作业实训设施及教学场地配备参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标准及考试点设备配备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宣教(2014)13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特种作业(电工)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安监总人事(2018)18号),配备数量满足实际培训要求。附件3山东省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考评标准培训质量评分指标(满分100分,达到80分为合格)序号考核项目标准要求分值考核细则得分培训方案制定认真分析不同培训对象的培训需求,在此基础上制定包括培训内容、培训质量、培训目标、培训方法等内容的培训方案,因材施教,为学员提供有针对性的优秀培训教材和相关资料。10分1 .没有建立相关机制本项不得分;2 .抽查培训方案,每缺一期班次扣2分,不完整的酌情扣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3.对教材和培训资料情况进行抽查,发现一期班没有为学员提供相应教材和资料的扣10分,教材和资料缺乏针对性的每期扣5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二安全生产培训大纲执行情况安全生产培训应当按照规定的安全生产培训大纲进行。20分查阅有关培训资料,凡发现培训机构未按照培训大纲组织教学培训,培训内容和学时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该项不得分。按照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予以处罚。三培训班管理每期培训班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担任班主任,实行跟班听课制度,严格学员考勤。15分L抽查有关培训资料,每有一期班次没有配备专职班主任该项不得分;2.抽查学员考勤记录,每有一期班次考勤执行不严扣5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3.抽查培训班档案材料,学员出勤率、培训学员满意率、教师授课情况、学员学习情况、整体情况每期次每少一项扣5分。序号考核项目标准要求分值考核细则得分四教学方式方法制定有针对性的教学计划,合理选用讲授、研讨、角色扮演、案例、模拟等培训方法;采用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方式。10分L查阅有关资料,对教学计划进行抽查,教学方法单一,一味灌输式,教学效果差,每有一期班次扣2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2 .未制定教学计划的扣10分,有计划但针对性不强的每个班次扣5分;3 .每有一期班次没有采用多媒体教学或视听效果不清晰的扣2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六培训计划和培培训机构应提前制定培训计戈Ij,及时、如实通过考试管理10分1.培训机构未提前制定培训计划,培训计划不符合相应训资料上传系统上传学员培训资料。培训大纲内容和学时要求的,一次扣5分;2 .培训机构未认真审核学员基本信息,发现不具备取证条件推送至考试管理系统的,一次扣5分。3 .培训机构向考试管理系统上传虚假培训合格信息的,一次扣5分。五教师能力提升培训机构制定并落实教师培训和教学质量考核奖惩措施,有参加继续教育、调研、教学研讨、讲课观摩比赛等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能力的措施并认真实施。5分查阅有关工作措施和实施情况记录,每有一项措施缺失即不得分;有措施但未实施,每发现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序号考核项目标准要求分值考核细则得分七安全生产培训档案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学员培训档案,做到一人一档,一期一档。20分L未设置独立档案室或档案室设置不能满足本机构培训需求的,扣20分;2.未建立培训档案的,扣20分;3 .培训档案应包括培训全过程的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包括影像等),抽查培训档案,发现培训档案管理不规范的,扣10分;4 .违反本款第1、2、3条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到期未整改完毕的,按照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予以处罚。培训服务质量培训服务质量良好,耐心细致向报名培训人员解释安全生产培训、考试、证书复审等有关政策文件规定,做好培训期间学员服务工作。10分L培训机构未建立企业和学员对培训服务的评估机制的扣5分;2 .培训机构工作人员不熟悉安全生产培训有关政策规定及流程的,发现一人次扣2分;3 .学员反映、举报,培训机构人员回复问题简单粗暴,对有关政策规定不作解释,每发现一次在年度考评分扣5分。加分项(最高加10分)一、安全生产培训成果在一定范围内推广,受到国家、省、市表彰,国家级一次加8分,省级一次加5分,市级一次加3分。二、国家鼓励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包括远程培训。积极探索通过远程培训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服务的,酌情加5分总分附件4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网络培训平台技术要求一、运营技术要求1 .网络培训平台应支持7d每天24h不间断运行;平台界面操作平均响应时间不应超过3s。应有与网络平台技术指标要求相匹配的服务器设备、存储设备、通信设备、网络连接设备、网络操作系统、网络协议、应用软件和工具软件等软硬件环境支撑。2 .机房场地、环境条件、安全防护、消防、入侵报警、视频监控等设施应符合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T2887)的规定。3 .服务器、交换机、防火墙等设备应齐全,出口防火墙和核心交换机冗余部署,互联网接入端应接带有IDS功能的防火墙,能够监视网络状态,具备防范DDOS等网络攻击能力。应使用负载均衡技术,支持TPS不低于250。4 .网络传输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支持专线网络、互联网或互联网VPN连接;采用多级缓存机制和多运营商网络接入;支持网络内容加速;局域网网络交换速度不低于IoOOMb/s。二、接口技术要求应支持按照应急管理部门的数据共享要求,实现学员身份信息、在线学习过程信息、学习记录、学习证明等数据传输。应采用数据接口或者文件传输等方式实现数据交互,数据交互至少每天同步1次,宜实现实时同步。数据通信格式宜采用XML格式或JSON格式传输,通信双方宜采用WebService方式进行数据交换。网络平台宜支持与虚拟现实等新技术进行交互。三、故障恢复要求因故障系统中断的年度故障率(以小时计,年故障时间占全年365d的百分比)应小于0.3%。在没有外部因素影响下,软件平均故障恢复时间不应超过2h,硬件平均故障恢复时间应小于12ho四、灾难恢复要求对于一般性系统灾难,系统恢复时间应小于Ih,系统恢复程度应达到100%o对于严重性系统灾难,系统恢复时间应小于2h,系统恢复程度应大于98队五、在线学习技术要求应支持学员按照规定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培训学时进行在线学习。学员学习时,应支持下列功能:1 .学员能按照访问权限学习相应的教学课程;学员登录时验证信息不相符的,网络平台禁止其登录,并予以提示;2 .学员第一次学习视频课程时,视频禁止快进操作和拖拽播放进度的功能;一个视频课程未完整学习完成时不计入学时;3 .支持断点续播功能,以学员最近一次登录学习结束时的时间节点为下一次登录学习的起点播放时间(包括被动中断课程学习的情形);4 .学员能使用PC端和移动智能终端进行在线学习,并能将学员利用多终端学习的培训进度、学时等信息实时同步;5 .学员能对教学课程质量和平台服务质量进行在线评价;6 .学员能进行在线提问等教学互动;7 .对于视频教学课程,应支持学员自主选择流畅、标清、高清等至少三种模式进行在线学习。六、在线考试技术要求在线考试根据模式不同分为随堂测验、模拟考试。1 .随堂测验:平台应根据视频教学内容和教学知识点,针对每个视频课程建立随堂测验题库,配置判断题、选择题等客观题型,其中题目数量应保证每15分钟视频不少于1道题目,每道题目限时60秒,每次随堂测验5次机会,测试合格后(280分,满分100分)计入相应学时,连续5次测试不合格,本次学习不计入学时,需要重新学习本视频课程。2 .模拟考试:平台应支持智能组件方案:支持自定义考试时长、总分、合格分数、各个题型分数、数量、难易度等;平台根据题型、难易度等条件智能组成试卷;支持学员在线模拟考试和错题回放,并能实现自动判卷。七、全程追溯和学习行为控制要求1 .平台应支持记录学员在线学习全过程信息,每个视频课程都需要记录完整的学习日志,记录每个视频分段学习的开始、结束时间和持续时长。2 .平台应支持设定日累最大学时数,多个学习任务共享日累最大学时数,学习完当前视频课程后,当日学习课时数大于等于日累最大学时数后,当日不得再进行学习。3 .学员登录后浏览网页信息,以及在线测试的时长不计入学时;学习过程中身份验证失败后,不得继续学习。4 .平台支持学员查询自身的学习内容、学习进度、测试情况等信息。5 .平台支持管理人员按照机构权限查看学员学习记录和考试记录;学习记录包括每个视频课程所有身份验证照片和学习日志记录;考试记录包括所有试卷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