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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西海岸新区胶南街道办事处城区防汛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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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西海岸新区胶南街道办事处城区防汛应急预案.docx

    青岛西海岸新区胶南街道办事处城区防汛应急预案一、总则1.1 编制目的有效为应对胶南街道汛期洪涝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发生,做好城区汛期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洪涝、台风、风暴潮等灾害损失,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青岛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青岛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青岛市防台风应急预案青岛市风暴潮、海浪、海啸和海冰灾害应急预案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城区防汛应急预案等,结合城区防汛工作现状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胶南街道建成区范围内发生汛期险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灾害主要包括:城市内涝、河道洪水以及由强降雨、台风、风暴潮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城市内涝等次生衍生灾害。1.4 工作原则应对突发事件坚持以人为本、安全至上,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快速反应、高效应对,科技支撑、依法规范的工作原则。1.5 风险评估近年来,胶南街道城市防汛工作受城市形态、天气气象、外界和客观等因素的影响,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风险因素:因极端天气等自然灾害导致排水不畅,市政道路大面积积水,部分危漏房屋、老旧房屋受降雨影响倒塌、车辆淹没等次生灾害,人民生命财产蒙受重大损失、城市交通中断;遇超标准降雨、城区上游水库、泄洪等因素叠加影响,水库、河道存在因蓄水过多、台风影响等因素导致垮坝、决口的风险等;城区部分排水设施使用年限长、建设标准低、排水能力差等因素导致城区排水受阻。部分城中村未建专用雨水管线,排水边沟无法满足排水需求; 城区发展造成城区局部排水设施排水能力相对不足,导致城区部分低洼地面积水; 因客观因素导致雨水管道堵塞,造成汛期降雨时排水不畅,路面积水不能及时排出,部分低洼路段的雨(污)水井盖存在受积水顶托的风险;(6)铁路涵(桥)洞、下沉式立交桥等部位受地势低、汇水面积大、排水受限等的影响,降雨时水流积聚速度快、水深较深,易发生损毁车、伤亡人事件;在建工程的塔吊、脚手架、临时工棚、基坑等存在积水、倒塌等风险;(8)城区内山体、护坡受降雨影响产生滑坡、倒塌等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风险。1.6事件分级城市防汛按照性质、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汛情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等因素,将城区洪水灾害突发事件由低到高划分为四级:一般(IV级)、较大(m级)、重大(11级)、特别重大(I级)。本条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下同。1.6.1 一般城区洪涝灾害突发事件(IV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一般突发事件:(1)降雨导致城区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开始积水,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约20厘米,部分立交桥下积水深度约30厘米;(2)城区洪水灾害造成城区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3)城区洪水灾害造成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4) 24小时内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8级以上,并可能持续;(5) 12小时内降雨量达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1.6.2较大城区洪涝灾害突发事件(In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较大突发事件:(1)降雨导致城区主要道路较大范围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约20厘米以上、30厘米以下,部分立交桥下积水深度约30厘米以上、50厘米以下,对城市交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2)城区洪水灾害造成城区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3)城区洪水灾害造成100O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4) 24小时内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10级以上,并可能持续;(5) 6小时内降雨量达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1.6.3重大城区洪涝灾害突发事件(II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重大突发事件:(1)降雨导致城区主要道路大范围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约30厘米以上、50厘米以下,部分立交桥下积水深度约50厘米以上、100厘米以下,对城市公共安全、城市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带来严重危害或威胁;(2)城区洪水灾害造成城区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3)城区洪水灾害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4) 12小时内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5) 3小时内降雨量达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6) 水库、河道出现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的重大险情。1.6.4特别重大城区洪涝灾害突发事件(I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事件:(1)降雨导致城区主要道路大范围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约50厘米以上,部分立交桥下积水深度约100厘米以上,对城市公共安全、城市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带来极其严重危害或威胁;(2)城区洪水灾害造成城区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3)城区洪水灾害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4) 6小时内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14级以上,并可能持续;(5) 3小时内降雨量达到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6) 水库、河道发生垮坝。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街道城区防汛应急组织体系由街道城区防汛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城防指)及其下设的办公室、各应急工作组及现场指挥部组成。2.1 组织指挥机构2.1.1 街道城防指组成(见附件)2.1.2 街道城防指职责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研究解决城区汛期险情的重大问题及重要事项;负责组织开展城区防汛事件风险评估工作;(3) 组织、协调和指挥城区汛期险情的应对工作;组织指挥一般突发事件的处置,负责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必要时请求上级政府部门给予支持;(5) 负责街道城防指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的建设管理、应急管理宣教培训等工作;(6) 根据汛情实际情况和发展趋势,决定启动、终止应急预案的应急响应;指导协调城区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居(社区)做好汛期防汛应急工作;®承担街道应急委及防汛抗旱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2.L3街道城防指责任单位职责(1)街道人武部:负责民兵预备役的协调调动,参与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及其它职责范围内工作。街道宣传办:在指挥部指导下,按照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做好新闻发布及舆情引导等工作;根据街道城防指启动发布的应急信息,及时通过电视、电台、网络等传媒向公众发布应急信息及其它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街道城市管理中心、党政办公室:负责做好汛期粮食和生活必需品应急储备,制定供应预案,明确专人负责,确保紧急供应;负责含石油、天然气企业的防汛隐患排查、整改和应急抢险工作及其它职责范围内的工作。(4)街道党政办公室: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通信畅通、保障工作;负责协调各通信运营商对通信基础设施的防汛隐患排查、整改和应急抢险工作及其它职责范围内的工作。(5)街道宣教文卫中心:负责督促幼儿园、中小学等教育机构的防汛隐患排查、整改及应急抢险工作;协助区组织做好校舍的修缮和管理工作,提高各级学校整体防汛能力,必要时为居民提供临时避难和安置场所。(6)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负责督促养老服务、殡葬等行业单位防汛隐患排查、整改及应急抢险工作。(7)街道退役军人事务站:协助区协调调动驻区部队,参与防汛抢险救灾工作。(8)街道计审中心:负责筹集和解决防汛救灾经费及其它职责范围内的工作。(9)街道发展保障中心:负责做好建设行业、建设工地、单建人防工程、物业小区防汛工作,重点督促施工单位对塔吊、脚手架、临时工棚、基坑等进行有效的加固或必要的拆除恢复;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制定在建项目的防汛工作预案,并协助施工单位做好项目现场汛期安全工作;负责在紧急情况下,协调有关单位调集大型工程机械、抢险设备支援水库防汛抢险。会同各社区对危病房屋进行排查及受灾房屋的抢修、建设,督促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对城区危旧房屋进行排查、鉴定及隐患整改,协助各社区对出现险情的城区房屋进行紧急处置及其它职责范围内的工作。(10)街道城市管理中心:承担城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备好职责范围内的城区防汛物资;协助区城区养护范围内市政道路及其桥涵、绿化、环卫、供水、排水、燃气、供热和给水、污水泵站、亮化路灯的抢修维护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指导各社区、网格落实河长制,充分发挥河长在防洪抢险中的作用,指导城区河流、水库等治理等工作。(11)街道综合执法中队:负责查处违法占压、破坏防汛设施行为,查处影响防汛的违法建筑等工作进行监管,负责监督做好户外广告设施防汛隐患的排查、整改及应急抢险工作,负责其它职责范围内的工作。(12)街道国土所:负责对可能因降雨导致的山体滑坡、地面塌陷、泥石流等灾害进行巡查、监视、勘察,对可能出现的灾害进行预防,对可能引起灾害的隐患进行处置,并及时会同街道各有关部门进行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做好已征用但未出让的土地的防汛隐患排查、整改及应急抢险等工作的监管。在规划许可中落实城市防汛专项规划;积极协助行政执法部门做好违法建设行为的认定工作;负责指导完善城区排水管网的规划及防汛工程建设审批工作;负责检查已批项目按照规划的建设情况及其它职责范围内的工作。(13)街道城市管理中心:按照区城防指、人员疏散和安置组工作指令,做好防汛抢险物资的运输以及疏散人员、抢险队伍的运输保障工作;负责所承担的在建工程、养护路桥、挡墙等设施防汛隐患排查、整改及应急抢险工作;负责行业管理养护范围内的防汛隐患排查、整改及应急抢险工作。(14)街道投资服务中心:负责对灾区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的监控和供应工作;负责大型商场超市(地下商场)等商贸流通企业防汛隐患排查、整改和应急抢险工作。(15)街道宣教文卫中心:协助区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协助医疗防疫机构人员及时抢救医治伤员,协助做好灾区消毒和疫情控制工作;负责医院、卫生所等医疗机构的防汛隐患排查、整改和应急抢险工作及其它职责范围内的工作。(16)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参与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参与突发事件抢险救援与处置工作及其它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同时负责做好危化品使用、经营、存储企业,非煤矿山企业以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防汛安全指导工作。(17)胶南派出所:负责维护突发事件现场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做好汛期城区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突发事件区域的道路管制、交通疏导、抢险救援和现场搜救工作;负责保障抢险救援人员、车辆的通行,配合做好突发事件善后工作及其它职责范围内的工作。(18)街道环保办公室:负责对汛情导致的次生环境污染问题提出处置建议,并对汛情导致的次生环境污染的周边环境进行应急监测;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参与事故调查,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或指导消除现场遗留危险废物对环境的污染。(19)各城市社区、各网格:负责辖区范围内各行业、各单位防汛抗洪抢险的组织、动员、指导和协调工作;落实好防汛抢险物资、器械的储备工作,组织好防汛抢险队伍;组织做好本辖区内管理的护坡、堤坝、河道、沟渠、桥涵及居民小区内等防汛的隐患排查、整改及应急抢险工作;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危旧房屋管理,会同街道发展保障中心做好隐患房屋的排查、整改及应急抢险工作;落实好紧急情况下居民转移安置工作和生活物资的发放、供应,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交通管制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山体、渣土堆放、挡土墙、渣土、危房等进行排查、隐患整治及抢险工作。(20)青岛西海岸公用事业集团排水公司、胶南作业队:负责城区范围内所养护管理的市政道路、市政排水设施的维护保养、排查、报告及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城市供水、蒸汽、供热等市政管网维护,确保居民用水、用汽、供暖的正常供应及其它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责养护设施的抢险救灾的队伍、机械、物料准备;落实所属市政公用项目的防汛责任;负责督促所属单位做好防汛队伍组织、物资准备及相关防汛工作;在区城防指办的统一调度下,参加城区防汛抢险救灾工作。2.2日常办事机构2.2.1街道城防指办公室街道城区防汛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街道城防指办),办公室设在城市管理中心,主任由街道分管城市管理的领导担任。2. 2.2街道城防指办职责(1)负责组织落实街道城防指决定;(2)组织、协调街道城防指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3)负责本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及演练与评估;(4)建立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收集制度,统一接收、处理、统计和分析相关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核实与研判信息,依法依规进行信息报告;(5)负责组织街道城区防汛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舆情应对等工作;(6)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城区防汛应急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应急管理宣教培训等工作;(7)负责与街道防指的联系和沟通,指导、协调街道城防指责任单位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2.3现场指挥部2.3.1现场指挥部成立当城区发生汛情时,街道城防指办视情提请街道城防指设立现场指挥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成立临时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党组织对应急工作的领导,指挥协调事件现场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根据应急响应要求,由街道城防指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协商确定现场指挥部总指挥。必要时请求区应急指挥部派驻工作组指导。现场指挥部应当设置于城区防汛现场附近。2. 3.2现场指挥部职责(1)负责统一指挥现场抢险救援工作,制定救援方案,掌握现场变化,调配救援力量,及时传达上级指令;指挥各部门协同,组织物资供应,检查督促抢险救援工作的开展;及时与街道城防指联络,报告情况,组织善后工作;(4)负责处置工作全程总结报告;做好现场的媒体应对及信息发布工作;(6)承担街道城防指交办的其它任务。2. 4应急工作组及其职责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街道城防指视情设立各应急工作组,统一联动,协调处置突发事件。当发生汛情时,各应急工作组迅速投入现场指挥部,受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统一指挥。3、信息报送与处理3.1报告责任主体各城市社区、网格、事发单位是及时受理报告和向上级政府及其部门报告突发事件的责任主体。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以及接报的各社区、网格及相关部门(单位)要立即将有关情况向街道城防指办报告。3. 2报告时限和程序城区防汛突发事件接报后,街道城防指办应立即核实,经研判为一般及以上级别突发事件时,应立即通报区相关部门、单位,并电话半小时内、书面1小时内向本指挥部、工委总值班室、管委总值班室。需向区级专项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时,应报经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同意后上报。对于发生在敏感时间、敏感地点,或涉及敏感群体,以及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突发事件或预警信息,不受分级标准限制,须立即报送。3. 3报告内容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分为初报、续报和应急结束终报。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主体应按照“先核实,后报告”“先电话,后书面”“先初报,后跟踪续报,应急结束终报”的程序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初报要快:迅速报告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与现场简要情况,现场负责人和报告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等。续报要准:核实并随时更新续报事件简要经过、造成人员伤(病)亡和失联情况、基础设施损毁、财产损失情况、初判级别、现场处置与救援进展、周边危险源、现场危害衍生性、预期后果、是否需要疏散群众、事发单位或当事人基本情况及请求事项和工作建议等。终报要全:及时报告应急响应结束时间、事件基本情况、原因分析(含初步原因)、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含应急处置措施、应急资源调用、领导批示指示落实)、善后处置建议、存在困难与问题、经验教训及改进措施等。极端情况下,无法及时获得完整信息时,可调整报告内容,并跟踪报告。4应急处置4. 1基本响应突发事件发生后,街道城防指办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向街道城防指各相关责任单位下达指令,确定到达现场的时间及集结地点;事件现场由现场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1)制定处置方案:现场指挥部总指挥根据事故性质、波及范围、受影响人员分布、应急人力与物力等情况,立即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制定现场应急救援处置方案,并根据处置方案,尽快调用应急救援物资,排除积水,解救被困群众、抢救群众资产、转移安置灾民等,必要时调用其它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控制环境污染:生态环境部门要密切监测突发事件现场环境指标,评估周围可能引发环境污染的因素,如发现周围环境有异常,立即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环境遭到污染或扩大污染范围;群众防护安置:协调各相关责任部门、社区、网格维护好事发地区治安秩序,做好人员疏散、群众安置等工作,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食品、饮用水、燃料等生活必需品,实施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以及其它保障措施;5. 2社会动员街道城防指办会同各责任单位根据需要,通过新闻媒体、电视、报刊、短信等渠道向社会宣传城市防汛的相关知识或发布应对工作提示,动员全社会力量协助做好防灾减灾工作。5恢复与重建发生灾害的地方,街道城防指办应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6. 1灾后救助发生重大灾情时,应成立救助指挥部,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7. 2灾情核定街道城防指办接到灾情报告后,应及时安排或组织有关单位对灾情进行全面调查,核定实际损失,汇总上报街道城防指。8. 3防汛抢险物料补充街道城防指办会同各责任单位针对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9. 4灾后重建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新现行标准恢复,在条件受限情况下,不低于原标准重建;对影响城市运行的水毁工程,各责任单位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恢复主体功能。6宣传、培训与演练6. 1宣传街道城防指办及各责任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预防和应对汛期险情的相关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减灾能力。7. 2培训街道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制度,针对本地区特点定期开展防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专项应急预案编制牵头部门)应组织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针对相关防汛应急预案进行解读培训,使指挥人员、参与应急处置人员熟悉预案内容和岗位职责、相关流程等,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决策和处置能力。8. 3演练街道城防指办要适时组织街道城防指各责任单位举行不同类型的防汛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各专业抢险队伍应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定期进行抗洪抢险演练。至少每两年组织1次综合性演练,演练计划、演练方案、演练脚本、演练评估、演练音像资料要及时归档备案,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不断完善应急预案。9. 4责任追究街道城防指办负责对本预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应急救援工作组织不力,迟报、瞒报、谎报和漏报突发事件的重要情况,造成事故损失扩大的,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它渎职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向党工委提报处罚建议;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0. 预案实施时间(1)建成区范围由城区防汛指挥部界定。(2)本预案自2021年3月17日起实施。西海岸新区胶南街道办事处2021年3月17日胶南街道办事处城市防汛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总指挥:徐强党工委书记副总指挥:张朝洋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副指挥:林伟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雷志兵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孙勤伟党工委副书记、胶南派出所所长贾茂兵党工委副书记、乡村振兴工作队(社区治理工作队)队长李建军党工委宣传统战委员、武装部长张广柱党工委组织委员董启友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周泉秀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孙伯东办事处副主任张焕平办事处副主任王正波办事处副主任王宗臣胶南街道四级调研员郑峥党政办公室负责人高贵兴财政审计中心负责人郭雷发展保障中心负责人成员:栾成岗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张振好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人樊华社区建设中心负责人刘辉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人吴博社会治理中心负责人徐焕森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陈刚城市管理中心负责人侯青宣教文卫中心负责人T干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人胡进山纪工委(监察室)负责人焦宗耀宣传统战办公室负责人李芳社区建设中心(经管)负责人温俊杰社会治理中心(综治)负责人高泗光社会治理中心(信访)负责人薛泉发展保障中心(投资服务)负责人尚言宾武装部负责人李开田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人冯克富凤凰山路社区党委书记宋安凤虎背山路社区党委书记李春胜石寨山路社区党委书记高海生双凤山路社区党委书记吕咸龙水城路社区党委书记杨树敏双凤山路社区(瓦屋片区)负责人刘兵兵水城路社区(大庄片区)负责人各股份经济合作社党支部书记西海岸市政集团排水公司、胶南作业队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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