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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农村部农药风险监测与创新应用公共研发平台项目环评报告表(0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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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农村部农药风险监测与创新应用公共研发平台项目环评报告表(01).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农业农村部农药风险监测与创新应用公共研发平台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南京农创园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制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3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45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54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88六、结论90附表91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土地利用规划图附图3生态红线区域图附图4项目周边概况图附图5南京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示范园区A地块平面图附图6实验方舟平面布置图(含环保设施分布)附图7实验方舟南楼四层平面布局图附图8实验方舟南楼四层废气收集管网图附图92#污水处理站平面布置图附图10实验方舟南楼四层排水管网图附图11南京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示范园区A地块雨污水管网图附件附件1项目登记单附件2项目初设批复附件3项目实施单位情况说明附件4南京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示范园区A地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附件5南京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示范园区A地块3#农业技术测试实验区(方舟)项目情况说明附件6规划环评审查意见附件7环评委托书附件8环评确认声明附件9危险废物管理、处置承诺书附件10废水排放情况说明附件H公示本有关删除内容的说明附件12未开工建设承诺书附件13申请污染物总量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附件14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或减轻的对策和措施情况表附件15报批申请书附件16现场踏勘记录附件17全本公示截图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农业农村部农药风险监测与创新应用公共研发平台项目项目代码2108-000000-20-01-590931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行知路8号南京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内地理坐标(118度垄分49.338秒,32_度1_分7.518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M7330农业科学研究和实验发展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98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其他(不产生实验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的除外)建设性质团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部门南京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审批文号宁农科(2023)2号总投资(万元)2230环保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占比(%)2.2%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½:0用地面积(m2)建筑面积I975m2,不新增用地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Ll专项评价设置分析专项评价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专项设置情况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a花、鼠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不涉及无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不涉及无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涉及的各类风险物质存储量均小于临界量Q值小于1,不涉及风险专项。无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不涉及无饵场、越冬场和涧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还有工程建设项目不涉及无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l69)附录B、附录C.规划情况表12规划情况规划环评名称审批机关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南京江北新区NJJBeo30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南京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关于南京江北新区NJJBeO30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宁政复(2018)66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表13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名称审批机关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南京江北新区核心区及周边区域(NJJBdOlO>NJJBdo30、NJJBdO40、NJJBeo30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南京江北新区核心区及周边区域(NJJBdo10、NJJBdO30、NJJBd040>NJJBeO30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宁环建(2019)17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南京江北新区NJJBeo30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NJJBeo30单元位于江北新区直管区西南角,NJJBeo30-06规划管理单元东至浦滨路、南至绿水湾路、西至浦云路、北至行知路,用地面积约46.07公顷。NJJBeO30单元土地利用规划如附图2所示。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NJJBeo30-06-02地块内,规划用地性质为B29a科研设计用地,本项目为农业农村部农药风险监测与创新应用公共研发平台实验室,与规划相符。2、南京江北新区核心区及周边区域(NJJBdO10、NJJBdo30、NJJBdO40、NJJBeO30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南京江北新区核心区及周边区域(NJJBdOlo、NJJBd030、NJJBd040.NJJBeO30单元)规划总面积51.13km2,包含核心区33.2km2.本项目位于NJJBeo30单元内,NJJBeO30单元12.46km2,北接规划五桥连线、东临滨江大道、南至虎桥路、西至浦乌路,规划期为2030年。表14与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序号内容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判定南京江北新区核心区及周边区域(NJJBdolo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景NJJBd()30、NJJBdo40、NJJBe()3()乡响报告书结论1本规划与上位规划、国家、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及环境保护规划等基本协调一致;规划方案产业发展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规划布局基本合理。规划方案发展规模的资源能源可承载,区域水资源和土地资源均能满足规划需求。规划方案实施后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生态环境、声环境等影响较小,区域环境有一定程度的改善。本项目符合上位规划、国家、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本项目不新增用地,用水量较小,不会超出区域资源利用上限。本项目为实验室,污染物排放总量小,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符合关于南京江北新区核心区及周边区域(NlJBdO10、NJJBd030>NJJBd040>NJJBeo30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宁环建(2019)17号)2加强规划引导和空间管控,坚持绿色发展、协调发展理念,严格入区项目的环境准入管理。根据国家、区域发展战略,落实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等规划中对区域功能定位要求,执行国家产业政策、规划产业定位、最新环保准入条件和空间管控要求,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清理整顿与用地性质和产业定位不符的企业,按计划实施关停并转和优化升级。本项目符合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等规划。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产业定位、最新环保准入条件和空间管控要求。本项目符合NJJBe()3()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3水污染防治:加快推进区域污水收集系统建设,确保区域污水收集管网全覆盖,确保污水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本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接管至浦口区珠江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符合4大气污染防治:开发建设应严格控制施工扬尘污染;根据国家和省市大气污染防治政策和报告书提出的要求,严格区域餐饮业废气污染治理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研发等产业氯化氢、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的排放量。本项目建设内容不包含土建,无施工扬尘。本项目采用通风橱、试剂排风柜等措施将有机废气收集至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以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符合5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落实土壤法相关要求,防止造成土壤污染。按照规范严格设置防渗、防泄本项目按照规范严格设置防渗、防泄漏措施,将危废库纳为重符合漏措施,防控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禁止开采地下水;规划关停的工业企业,按规定开展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工作。企业拆除时应按照规定制定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建设和运行污水集中处置设施应制定、采取防止土壤污染的有效措施。点防渗区。本项目不涉及拆除活动。6固体废物管理:统筹考虑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强化危废运输、处置及利用过程中的二次污染和环境风险防控;开展企业危废贮存设施规范化整治,规范处置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危废经危废库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实验室危废的暂存、转移、台账记录全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符合7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根据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关要求,明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阶段目标,制定区域污染总量管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等特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实现。区域内大气、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突破报告书预测的总量。本项目大气、水污染物排放量较小,执行总量控制制度。符合8建立健全区域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区域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完善区域环境管理机构,制定并完善区域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区域环境监管与执法,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储备环境应急物资与设备,完善应急队伍建设。定期对已建企业进行环境风险排查。落实区域及周边区域的环境质量监测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根据监测结果并结合环境影响、区域污染物削减措施实施的进度和效果,适时优化调整规划实施。本项目将按照事故风险防范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本项目建成后,按照本报告表要求,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符合1、“三线一单”(1)生态保护红线其他符合性分析对照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与本项目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为“南京市绿水湾国家湿地公园”,位于本项目东侧约3km处。本项目与生态红线区域位置关系如附图3所示。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2022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南京市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域,超标因子为03,其余因子SO2、NO2、PMlo、PM25CO均可达标;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优良,长江南京段干流水质总体状况为优,5个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11类标准;全市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28个,昼间噪声达标率为98.2%,夜间噪声达标率为93.0%。本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废水经预处理后由浦口区珠江污水处理厂接管,珠江污水处理厂尾水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后排入长江;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实现“零排放”;采用隔声、减振等防护措施后,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综上,本项目的建设不会超过环境质量底线。(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位于农创中心内,不占用新的土地资源,符合用地规划;本项目用水、用电量较小,不会超出当地市政部门供应范围。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会超出当地资源利用上线。(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表15与NJJBe030单元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一序号维度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判定1间局束空布约禁止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临近湿地公园的建设用地,不得建设污染和破坏湿地公园生态环境的项目。禁止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本项目不是生活垃圾填埋场,不临近湿地公园,不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不涉及2现有工业企业项目,应限制其发本项目不是现有不涉及34展,污染物排放只降不增,并限期搬迁或转型。不得在下列场所新建、扩建排放油烟的饮食服务项目:居民住宅楼等非商用建筑;未设立配套规划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工业企业项目,本项目不是排放油烟的饮食服务项目。不涉及符合符合不涉及不涉及现有区域内用地与本次规划不相符的工业企业(活动)限期退出或关停。本项目尚未建成,符合用地规划。染排管污物放控水污染物(珠江污水处理厂现有排口搬迁前):废水排放量为184.3万ta,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排放量分别为92.15ta,9.22t/a、0.92ta(,大气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分别为4.910ta、7.365ta、12.275ta、1964ta、12.275tao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实行现役源2倍削减量替代。本项目废水接管至珠江污水处理厂。水、大气污染物最终外排环境量较小,不会造成区域污染物超出总量限值。本项目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实行现役源2倍削减量替代。56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及粉烟尘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本项目废水预处理后接管至浦口珠江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本项目有机废气经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本项目水、大气污染物最终外排环境量较小。环境风险防控企业在关停搬迁过程中,若产生污染地块,应当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治理与修复,符合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后,方可进入用地程序。本项目不涉及关停搬迁和污染地块。7规划区建立环境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构建与南京市、江北新区、浦口区之间的联动应急响应体系,实行联防联控。本项目将按照环境风险防控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本项目纳入南京市、江北新区、浦口区之间的联动应急响应体系进行管理。8存储危险化学品及产生废水的企业,应配套有效措施,防止因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以及因事故废水直排污染地表水体。本项目配套有效措施,防止因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危废库重点防渗区。本项目废水为间接排放,不涉及直排。符合9产生、利用或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企业,在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过程中,应配套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本项目危废库为重点防渗区,危废贮存、转移过程配套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符合10资源利用效率规划区总用水量不得超过5.07万m3d本项目总用水量为5.34m3d,用水量较小。符合禁止取用地下水。本项目不取用地下水。不涉及II单位产值能耗不高于035吨标煤/万元。本项目为实验室,不涉及单位产值能耗。不涉及12(5)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本项目位于江北新区核心区及周边区域,属于重点管控单元,主要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表16与南京市江北新区重点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类型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控元称管单名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要求江北新区核心区及周边区域回凶(1)执行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相关要求。(2)优先引入:NJJBdOlo单元、NJJBdO30单元优先发展医疗健康服务、医疗科研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1)园区建立环境应急体系,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储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建立环境(1)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均须达到同行业教育、康养服务、总部经济、金融、商业贸易、节能环保、新材料等科技研发行业;NJJBdo40单元、NJJBeo30单元优先发展软件研发、集成电路设计、人工智能研发、物联网大数据、节能环保研发、新材料研发等行业。(3)限制、禁止引入的行业和项目类型执行园区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相关要求。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按照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要求进行管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构建与南京市、江北新区、浦口区之间的联动应急响应体系,实行联防联控。(2)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3)加强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建立健全各环境要素监控体系,完善并落实园区日常环境监测与污染源监控计划。(4)企业在关停搬迁过程中,若产生污染地块,应当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治理与修复,符合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后,方可进入用地程序。先进水平。(2)按照国家和省能耗及水耗限额标准执行。(3)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园区建设,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相符性分析本项目执行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相关要求。属于NJJBeO30单元优先发展的科技研发类行业。本项目实行总量控制制度。废水接管至浦口区珠江污水处理厂,废水污染物总量纳入珠江污水处理厂的接管考核量,最终排放量在浦口区范围内本项目将按照事故风险防范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运营期间落实日常环境监测与污染源监控计划。本项目为科研实验室,用水。用电量较小,各类资源利用效率较高。平衡。废气污染物在浦口区范围内平衡。符合情况符合符合符合符合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号)表L7江苏省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长江流域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符合性判定空间布局约束1 .始终把长江生态修复放在首位,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引导长江流域产业转型升级和布局优化调整,实现科学发展、有序发展、高质量发展。2 .加强生态空间保护,禁止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3 .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或扩建化学工业园区,禁止新建或扩建以大宗进口油气资源为原料的石油加工、石油化工、基础有机无机化工、煤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危化品码头。4 .强化港口布局优化,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年)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年)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江干线通道项目。5 .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基本农田:本项目不属于文件中规定的禁止新、扩建的项目;不涉及港口、码头以及焦化项目。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 .根据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2 .全面加强和规范长江入河排污口管理,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加快改善长江水环境质量。本项目实行总量控制制度。废水接管至浦口区珠江污水处理厂,不直接排放。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 .防范沿江环境风险。深化沿江石化、化工、医药、纺织、印染、化纤、危化品和石油类仓储、涉重金属和危险废物处置等重点企业环境风险防控。2 .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优化水源保护区划定,本项目将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符合推动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资源利用效率要求到202()年长江干支流自然岸线保有率达到国家要求。本项目不涉及自然岸线。符合综上,本项目与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2、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的要求。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如表1-8所示。表18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序号内容相符性分析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9号令)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为鼓励类项目。2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苏长江办发(2022)55号)本项目不在负面清单内,不属于禁止类项目。3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18年)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和禁止类项目。4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宁政发(2015)251号)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类项目,符合环境准入规定。5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不在上述文件目录中。6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本项目不在上述文件目录中。7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发改体改规(2020)1880号)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类项目。3、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涉VoCS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有关要求的通知(宁环办(2021)28号)表1.9与宁环办(2021)28号文相符性分析文件要求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判定生产流程中涉VoCS的生产环节和服务活动,在符本项目涉及VOCS的合安全要求前提下,应按要求在密闭空间或设备生产环节主要为挥发中进行。无法密闭的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排性有机试剂的使用,放,并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采用全密闭集气!其使用过程在通风橱罩或密闭空间的,除行业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内进行,通风橱排风负压状况,并根据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采用局工作面保持负压状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态,一般性实验开口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msoVOCS废断面平均风速为气应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原则,收集效率05ms(有人操作),万符合原则上不低于90%,由于技术可行性等因素确实达不到的,应在环评文件中详细论述并确定收集效率要求。向抽气罩平均风速>0.35nso不鼓励使用单一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采用活性炭吸附等吸附技术的项目,环评文件应明确要求制定吸附剂定期更换管理制度,明确安装量(以千克计)以及更换周期,并做好台账记录。吸附后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按要求密闭存放,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设置4套喷淋十活性炭吸附装置,活性炭填充量为821.25kg/次,每三个月更换一次。并做好台账记录。废活性炭密闭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转移、处置。符合涉VoCS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中应明确要求规范建立管理台账,记录主要产品产量等基本生产信息:含VoCS原辅材料名称及其VoCS含量(使用说明书、物质安全说明书MSDS等),采购量、建设单位将按规范建使用量、库存量及废弃量,回收方式以及回收量;立管理台账,台账须VoCS治理设施的设计方案、合同、操作手册、运记录前述内容。同时,维记录及二次污染物的处置记录,生产和治污设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施运行的关键参数,废气处理相关耗材(吸收剂、三年。吸附剂、催化剂、蓄热体等)购买处置记录;VoCS废气监测报告或在线监测数据记录等,台账保存期不少于三年。符合4、危险废物管理要求(1)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284号)加强源头分类。各产废单位要按照实验室废弃化学品收集技术规范(GBT311902014)、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国家有关要求做好源头分类工作,建设规范且满足防渗防漏需求的贮存设施。要建立实验室危险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制定内部收集流程、分类判定方法、包装标签要求以及相应的台账记录体系;分类应遵循安全性、可操作性和经济性原则,满足收集、贮存和委托处置的需要。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理计划备案、转移联单等管理制度,做到分类收集贮存、依法委托处置。对长期贮存的实验室废物,各产废单位应尽快摸清底数,检测理化性质,明确危险特性,进行分类分质,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利用处置。相符性分析:本项目运营期将按照实验室废弃化学品收集技术规范(GB“31190-2014)、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国家有关要求做好危废分类,并建设规范且满足防渗防漏需求的危废贮存设施,同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处置,故本项目管理工作可满足苏环办(2020)284号文的相关要求。(2)南京市实验室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手册(试行)(宁环办(2020)25号)实验室单位应建立、健全实验室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制度,完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责任体系,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附录A(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文件规定要求,做好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安全贮存、转移管理和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利用等工作,建立并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及管理计划备案、管理台账、转移联单、应急预案、信息公开、事故报告等相关管理制度。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建设单位将建立、健全实验室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制度,同时完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责任体系,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文件规定要求,做好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安全贮存、转移管理和处置利用等工作,不随意处置实验室危险废物,杜绝危废的倾倒与非法转移。故本项目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可满足宁环办(2020)25号文的相关要求。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项目简介南京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农创中心”)是农业农村部于2016年12月18日在全国范围内批复建设的首家、也是华东地区唯一的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农创中心以“促进产研高度融合、打造农业科技产业,为主题,紧抓现代农业产业需求,突出集聚融合和机制创新。农创中心的各项工作由南京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农创中心管办”)统一领导和管理。农创中心管办下属1家全资子公司,为南京农创园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集团”)。建设 内容农创中心于2022年由其全资子公司南京农创园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科创集团)在实验方舟实验楼(包括南楼、北楼)分别建设了绿色智能肥料创新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绿肥实验室”)、农业农村部长三角地区叶菜类作物遗传育种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叶菜实验室”)、农业农村部家禽智慧养殖与环境精准调控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家禽实验室”),并负责三个实验室的管理和市场化运营工作。三个实验室项目基本情况详见表2-K建设内容表21实验方舟现有3个实验室项目基本情况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审批时间审批文号建设情况主要研究方向及研究工作实验室位置主要环保设施建设情况1绿色智能肥料创新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2022.10.20宁环(浦)建12O2235号在建绿色智能肥料创新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主要根据国家肥料产业需求、学科群实验室需求及本实验室自身发展的需求,开展绿色智能肥料的增效材料开发、绿色智能肥料产品研制、绿色智能有机肥料的堆肥工艺与设备开发、绿色智能肥料快速高效评价体系和肥料大数据库构建等方面的应用研窕,并通过产学研合作实现基础理论、应用基础和应用技术的衔接和融合。除技术研发外,本实验室常年承担大量检测任务。主要检测内容为土壤指标、有机肥指标和有机肥中微生物指标。土壤样品检测量为IoOOO份/年,有机肥检测量为3000份/年。实验方舟北楼二层、南楼二层部分区域废气废气由7套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28m排气筒(FQm-FQ07)位于北楼楼顶。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实验方舟原有化粪池;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喷淋废水由本项目建设的1#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60td,处理工艺为“酸碱调节+混凝+过滤吸附+生物膜处理+紫外消毒”),处理北楼内实验室废水。固废1#危废库在本项目内新建,位于实验方舟北楼二层东南角。2长三角地区叶菜类蔬菜遗传育种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建设项2022.10.20宁环(浦)建202234号在建实验室计划运行35年内可培育系列化优质、高效叶菜类蔬菜新品种,并申请国家新品种权15个,登记叶菜类蔬菜新品种20个,新品种年繁育4()万kg,推广应用面积350万亩以上,推动蔬菜产业和现代农业的高质量发展。验舟楼层侧实方南三东废气实验室废气由1套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28m排气筒(FQ08),危废库废气负压收集后由28m排气筒(FQ09)排放;均位于实验方舟南楼楼顶。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实验方舟原有化粪池;清洗废水、喷淋废水由本项目建设的2#污水处理站处理(设计能力60td;处理工艺目“调节池+综合反应槽+絮凝沉淀槽+过滤吸附+生物池+消毒池”),处理南楼内实验室废水。固废2#危废库为本项目新建危废库,位于实验方舟南楼三层东南角,与家禽实验室共用。3家禽健康养殖数智化技术集成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2022.10.20宁环(浦)建202233号在建家禽本体综合健康状态监控技术研究、家禽养殖环境精准调节技术研究、家禽健康养殖生产关键数据监控技术研发、家禽养殖智能巡检机器人关键技术研究以及多元数据一体化监控物联网云平台研发共计研究,培育壮大现代家禽健康养殖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推进现代家禽健康养殖政策创新,提升现代家禽健康养殖全过程数智化水平。验舟楼层侧实方南三西废气项目废气污染物产生量较小,通过室内通风无组织排放。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实验方舟原有化粪池;冲洗废水依托叶菜实验室项目在南楼负二层建设的2#污水处理站。固废依托叶菜实验室新建的2#危废库,位于实验方舟南楼三层东南角。为了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发挥农业科技整体效率、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农创中心拟建农业农村部农药风险监测与创新应用公共研发平台项目(项目代码:2108-000000-20-01-590931)农业农村部兽用疫苗分子设计与制剂公共研发平台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108-000000-20-01-684251),2个项目由农创中心管办登记立项(立项文件如附件1所示),审批部门为南京市农业农村厅。2023年,南京市农业农村局下发关于南京国家农创中心农业农村部公共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方案的批复(宁农科(2023)2号)。付件2),原则同意农业农村部农药风险监测与创新应用公共研发平台项目、农业农村部兽用疫苗分子设计与制剂公共研发平台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要方案。建设 内容如附件3所示,农创中心管办负责农业农村部农药风险监测与创新应用公共研发平台项目(以下简称“农药实验室项目”)、农业农村部兽用疫苗分子设计与制剂公共研发平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兽用疫苗实验室项目”)的申报立项等工作,后期建设、管理和市场化运营工作由科创集团负责。农药实验室项目、兽用疫苗实验室项目建设地点为南京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示范园区A地块3#农业技术测试实验区(方舟)(以下简称“实验方舟。实验方舟分为北楼和南楼,由室外连廊相连,实验方舟共计7层,其中地上5层地下2层。实验方舟各层布置情况如表2-2所示。如附件4所示,实验方舟由南京市浦口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口国资”)建设,建成后会转让给农创中心管办。表2-2实验方舟各层布置情况楼层北楼(每层面积2862m2)南楼(每层面积3956m2)备注楼顶绿肥实验室废气治理设施叶菜实验室废气治理设施在建五层暂未规划暂未规划/四层暂未规划东侧为农药实验室项目(1978m2)(本项目)西侧为兽用疫苗实验室项/目(1978m2)三层暂未规划东侧为叶菜实验室(938m2);西侧为家禽实验室(1074m2)在建二层绿肥实验室(914m2)西北角为绿肥实验室(282m2),其余区域暂未规划在建一层西侧为兽用疫苗实验室项目中的兽药实验室(70m2)暂未规划/负一层停车场停车场/负二层1#污水处理站(IOlm2),其余区域暂未规划2#污水处理站(119m2),3#污水处理站(106m2),事故池(150m3),其余区域暂未规划本项目实验室废水依托2#污水处理站处理(不包含生活废水),应急事故池为本项目本次新建,3#污水处理站为兽用疫苗实验室新建农药实验室项目、兽用疫苗实验室项目同步立项、同期建设、预计同时投运。本次评价内容为农药实验室项目的环境影响。兽用疫苗实验室项目主体工程位于实验方舟南楼四层东侧,建筑面积1975m2;废气治理设施位于实验方舟南楼楼顶;本项目实验室废水(不含生活污水)依托现在建的2#污水处理站进行预处理。本实验室劳动定员50人,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10小时。2、实验室主要研究内容本实验室拟形成涵盖3大体系的监测与示范系统:农产品生产区域和农药使用区域抗药性病虫草样本采集及监测体系;农药残留与环境风险监测体系;农药安全用药技术与增效减施配套应用技术展示体系。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设施配套齐全的现代化农药风险监测与创新应用研发技术平台,适应农业合理用药、增效减施的新要求,为农业生产与粮食安全提供资源保障与技术指导。本项目检测方案如表2-3所示。表23检测方案样品检测量(份/年)检测指标药剂的抗药性监测100OOO病原菌抗药性种类、药剂种类作物药害测定20()药剂种类、作物种类药剂农药残留8000药剂种类,残留值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二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实验室及其从事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使人或者动物致病的微生物;本条例所称实验活动,是指实验室从事与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有关的研究、教学、检测、诊断等活动。”本项目主要进行样品药剂的抗药性监测、作物药害测定、药剂农药残留监测,且涉及菌种为从农作物中分离出来做耐药性实验的小麦赤霉病菌、水稻稻瘟病菌、大豆疫霉菌等,主要为植物致病菌,且根据人间传染的病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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