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体与细胞治疗基因工程产品研发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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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体与细胞治疗基因工程产品研发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抗体与细胞治疗基因工程产品研发项目代码2303-320113-89-01-171236建设单位联系人安*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街道)仙林大学城纬地路9号F7栋6层短边(609、611、613>615-622室)地理坐标(经度118°56'53.632”,纬度32°7,55.034”)国民经济行业类别M734o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契、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其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U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微翼南京市栖霞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i三)栖行审备(2023)45号总投资(万元)100OO环保投资(万元)58环保投资占比()0.58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建筑面积2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1)规划名称:南京市栖霞区高新区(直管区)产业发展规划(2)审批机关:南京市栖鬣生态环境局(3)审批文号:宁栖政复2。2由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南京栖霞高新区(直管区)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召集审查机关:南京市栖霞生态环境局。(3)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南京栖霞高新区(直管区)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宁栖环办2O211O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区域规划相符性分析南京栖霞高新区(直管区)规划面积为i82km3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指引下,以“科技支撑,创新驱动,技术引领,优化发展”为思路,构建、个核心产业+1个优势主导产业+3个科技及创意相关产业”特色产业体系,形成人工智能、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信息科技、文化创意、节能环保服务五大主导产业,搭建产学研一体化的新型创新创业体系,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加快创新要素聚集,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和谐发展,实现栖葭高新区的战略性跨越,最终将栖霞高新区建设成为以智力型为主导的智慧科创园区。本项目属于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行业,符合相关区域产业规划。该项目所在区域用地规划见附图4。2、与用地规划相符性分析该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因此该项目符合相关用地规划。3、与规划环评相符性分析新建项目位于江苏生命科技创新园F7幢。本项目与南京栖霞高新区(直管区)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相符性见表1-10表1”与南京栖霞高新区(直管区)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相符性类别批复要求相符性分析产业定位构建“】个核心产业+】个优势主导产业+3个科技及创意相关产业”特色产业体系,形成人工智能、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信息科技、文化创意、节能环保服务五大主导新建项目为M734O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属于生物技术和新医药,无化学原料药和中间体中试放大产业。本轮规划主导产业为以科技研发为主,配置少量的组装、分包装等生产环节,禁止化学原料药和医药中间体的中试放大及规模化生产,禁止引入含表面涂装、电镀的生产工序。生产,符合产业定位。加强规划引导,严格入区项目环境准入执行国家产业政策、规划产业定位、最新环保准入条件以及报告书提出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新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产业定位,不在报告书提出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禁止范围。符合要求。完善环境基础设施,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完善区域雨污分流、污水预处理与排放系统,推进区域水环境整治;加强固体废弃物的集中处理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理。在明确高新区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挥发性有机物、酸性废气等污染物的排放总:,确保实现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新建项目所在园区已实施雨污分流,生活污水可依托园区配套装置,入园企业自行建设废气处理装置,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要求。切实加强环境监管,完善环境风险应急体系建设强化实验研发废水的污染控制,确保满足接管标准要求。新建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本项目实验废液作危废处置。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符合要求。本次规划范围属于江苏省、南京市“三线一单”重点管控单元,按照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南京市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执行。本项目严格执行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窠(苏政发202049号、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宁政发2015251号)等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空间布局约束落实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管控要求。本项目不位于生态红线一级、二级管控区内。项目距最近的生态红线保护区域栖傻山国家森林公园南边界约560m,距龙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约4100m,项目建设对栖馥山国家森林公园、龙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影响小。符合要求。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禁止引进与产业定位不相符的企业;禁止引入动物胶制造项目;禁止引入环境风险较大或污染物较重的研发项目,如P3、P4生物安全实验室;禁止引入化学药品原料药、医药中间体中试放大和生产;禁止充汞式玻璃体温计、血压计生产装置、银汞齐齿科材料、新建2亿支1年以本项目研发内容主要为抗体与细胞治疔基因工程产品研发符合产业定位要求。下一次性注射器、输血器、输液器生产装置;禁止引入含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含汞、镉、铅、碑、格等污染物排放的项目;禁止引入生产或排放放射性物质的项目;禁止引入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研发企业及餐饮、娱乐设施;节能环保服务产业禁止引进与产业定位不相符的企业;禁止引入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研发企业及餐饮、娱乐设施;禁止引入含电镀工段项目;禁止使用高VoCS含量的涂料、胶黏剂、清洗剂、油墨等有机溶剂项目;禁止引入含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含汞、镉、铅、碑、铭等污染物排放的项目;禁止引入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研发企业及餐饮、娱乐设施;1、园区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发20197号)、南京市水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19-2020年)(宁政发201998号)等方案要求,持续改善园区及周边大气、水环境。不属于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中严控的“两高”行业和严禁新增的行业,不属于污染攻坚战产能淘汰的行业。符合要求。2、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总量平衡。本项目为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按照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明确现阶段南京市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要求的通知宁环办202117号文,实行2倍削减替代。污染物排放管控3、区域污染物控制总量不得突破下述总量控制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二氧化硫().467吨/年,氮氧化物0747吨/年,颗粒物排放量0.6024吨/年,VOCS排放量9.673吨/年。水污染物排放量(外排量):化学需氧量27.735吨/年,氨氮2.774吨/年,总氮8.321吨/年,总磷0.277吨/年。区域严格控制污染物总量排放。符合要求。4、大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等。长江等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类标准,九乡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IV类标准。南京市环境空气质量为不达标区。为紧盯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协同推进减碳和治污,南京市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江苏省委办公厅2022年1月24日)、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2、4a类区标准;士壤达到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筛选值中的第一类和第二类用地标准要求。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南京市委办公厅2022年3月16日),全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本项目的纳污河流九乡河可以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In类标准。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土壤达到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筛选值中的第一类和第二类用地标准要求,符合要求。1、规划主导产业科研设计活动中可能涉及到危险物质有危险化学品有甲醇、乙醇、盐酸、硫酸、硝酸、纯碱、双箱水、氢氧化钠、乙酸乙酯、异丙醇、四氢味喃等。对于符合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中要求的企业,要求其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对重点风险源编制环境风险评估报告。要求企业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对重点风险源编制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符合要求。环境风险防控2、规划主导产业科研设计活动产生的有机废气和酸性废气,有针对性设置收集处置措施,加强废气管控;建筑内外墙装饰全面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涂料。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法律法规及行政法规、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限制、禁止或淘汰类的项目。本项目产生有机废气,将废气收集后通过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本项目建筑物墙装饰全面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涂料。本项目不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项目不属于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限制、禁止或者淘汰类项目。符合要求。3、存储危险化学品及产生大量废水的企业,应配套有效措施,防止因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以及因事故废水直排污染地表水体。产生、利用或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企业,在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过程中,应配套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企业配套有效措施防止因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以及因事故废水直排污染地表水体。企业危险废物在贮存、转移、利用、处置过程中配套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符合要求。5、做好废水泄漏安全防范,合理设置应急事故池。根据污水产生、排放、存放特江苏生命科技创新园内设置了3个事故池,可以有点,划分污染防治区,提出和落实不同区域面防渗方案,金港科技创业中心和江苏生命科技创新园内业污水预处理设施应重点做好水事故池及输水管道的防渗工作。效接纳园区事故废水。本项目依托的化粪池和园区事故水池以及输水管道均进行了重点防渗。符合要求。6、应建立环境风险防控系统;构建与南京市、柄霰区之间的联动应急响应体系,实行联防联控。江苏生命科技创新园建立了环境风险防控系统;构建了与南京市、栖馥区之间的联动应急响应体系,实行联防联控。符合要求。1、水资源可开发或利用总量:3。88万吨/年本项目用水来自市政自来水,用量较小,在区域水资源可开发或利用总量范围内。符合要求资源开发利用要求2、土地资源可利用上线1.7】平方公里。本项目不新增用地。符合要求。3、规划能源利用主要为电能和天然气等清洁能源;规划末能源利用上线0.35吨标煤/万元。本项目使用能源为电能。符合要求。4、严格控制利用地下水的高耗水产业准入,禁止新扩建高耗水(地下水)产业。本项目不涉及利用地下水。符合要求。5、规田末万元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量37吨/万元。本项目不是工业企业。符合要求。1、产业政策相符性本项目为医药研发项目,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定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中鼓励类:十三、医药2、重大疾病防治疫苗、抗体药物、基因治疗药物、细胞治疗药物、重组蛋白质药物、核酸药物,大规模细胞培养和纯化技术、大规模药用多肽和核酿合成、抗体偶联、无血清无蛋白培养基培养、发酵、纯化技术开发和应用,纤维素酶、碱性蛋白酶、诊断用酶等酶制剂,采用现代生物技术改造传统生产工艺,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2013修正)中鼓励类:十一、医药2.现代生物技术药物、重大传染病防治疫苗和药物、新型诊断试剂的开发和生产,大规模细胞培养和纯化技术、大规模药用多肽和核酸合成、发酵、纯化技术开发和应用,采用现代生物技术改造传统生产工艺,提高中药材利用率的新技术、新装备。因此该项目符合相关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其他符合性分析政发202049号)相符性2、与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2020年6月21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了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2。49号),该方案提出了江苏省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本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单元,属于长江流域,项目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的符合性如下:表12与江苏省“三线一单”省域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协调性管控类别管控要求空间布局约束(I)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 的通知(苏政发(2020)I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 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 74号),坚持节约 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为核心,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 体化保护和修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空间 管控制度,确保全省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 变,切实维护生态安全。全省陆域生态空间总面积23216.24平 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22.49%。其中国家级生态保护 红线陆域面积为8474.27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城国土面积的 8.21%: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为1474鼠97平方公里,占全省 陆域国土面积的14.28%。(2)牢牢把握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 开发”战略导向,对省域范围内需要重点保护的岸线、河段和区 域实行严格管控,管住控好排放量大、耗能高、产能过剩的产相符性分析项目不在国 家级生态保护红线 规划、江苏省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 规划中的生态红 线区域,不涉及需 要重点保护的岸 线、河段和区域;项目为抗体与 细胞治疔基因工程 产品研发,不属于 化工、钢铁产业, 不属于排放量大、 耗能高、产能过剩 产业。业,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3)大幅压减沿长江干支流两侧1公里范围内、环境敏感区城、城镇人口密集区、化工园区外和规模以下化工生产企业,着力破解“重化围江”突出问题,高起点同步推进沿江地区战略性转型和沿海地区战略性布局。(4)全省钢铁行业坚持布局调整和产能整合相结合,坚持企业搬迁与转型升级相结合,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施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沿海精品钢基地,做精做优沿江特钢产业基地,加快推动全省钢铁行业转型升级优化布局。(5)对列入国家和省规划,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法定保护区的重大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等),应优I化空间布局(选线)、主动避让:确实无法避让的,应采取无害化方式(如无害化穿、跨越方式等),依法依规履行行政审批手续,强化减缓生态环境影响和生态补偿措施。污染物排放管控(1)坚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以环境容量定产业、定项目、定规模,确保开发建设行为不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2)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求*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排放总量分别为66.8万吨、85.4万吨、¼96万吨、912万吨、“9万吨、29.2万吨、2.7万吨。项目排放挥发性有机物以及COD、氨氮、总氮、总磷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总量平衡方案。环境风险防控(I)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管控。县级以上城市全部建成应急水源或双源供水。(2)强化化工行业环境风险管控。重点加强化学工业园区、涉及大宗危化品使用企业、贮存和运输危化品的港口码头、尾矿库、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危废处理企业的环境风险防控: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行为:加强关闭搬迁化工企业及遗留地块的调查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修复。(3)强化环境事故应急管理。深化跨部门、跨区域环境应急协调联动,分区域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各级工业园区(集聚区)和企业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储备物资应纳入储备体系。(4)强化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建设。按照统-信息平台、统一监管力度、统-应急等级、协同应急救援的思路,在沿江发展带、沿海发展带、环太湖等地区构建区域性环境风险预警应急响应机制,实施区域突发环境风险预警联防联控。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源和化工定位。按照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建设、环境污染预警以及环境事故应急管理,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环境风险防控系统;构建与南京市之间的联动应急响应体系,实行联防联控。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水资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到202。年,全省用水总量不得超过5245亿立方米。全省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达到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要求。到2020年,全省矿井水、洗煤废水70%以上综合利用,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工业水循环利用率达到9。(2)土地资源总量要求:到2020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56.87万公顷,水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967万公顷。(3)禁燃区要求: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达到国家水资源管理考核要求,不突破水资源利用总量、能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不涉及耕地及基本农田;使用清洁能源电,不存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3、与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对照关于印发V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宁环发2O2O174号),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312个,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其中优先保护单元3o个,重点管控单元116个,一般管控单元66个。重点管控单元主要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江苏生命科技创新园属于重点管控单元,对应的要求分别见表卜3、表-4o表13与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中南京市市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设区市管控类别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南京市空间布局约束项目建设符合江 苏省“三线一单”生态 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苏政发2020 49号、 南京市建设项目环 境准入哲行规定(宁 政发2015251号)等 文件要求。项目为抗体 与细胞治疗基因工程 产品研发,符合市政 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 京市打造新医药与生 命健康产业地标行动 计划的通知(宁政办 发202035号)等相关 文件要求。I、严格执行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号附件3江苏省省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中“空间布局约束”的相关要求。2、严格执行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宁政发2。】525】号)等文件要求,除南京化工园区外,其他区域不得新(扩、改)建化工生产项目(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安全除患、油品升级改造和为区域配套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气体分装、无化学反应的工业气体制造项目除外)。金陵石化及周边地区、梅山地区、大厂地区和长江二桥至三桥沿岸不得新(扩)建工业项目(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安全除患和油品升级改造项目除外)及货运码头。除六合红山表面处理中心外,其他区域不得新(扩)建电镀项目。确属工艺需要、不能剥离电镀工序的项目,需由环保部门会同经济主管部门组织专家技术论证,通过专家论证同意后方可审批建设。秦淮河、滁河以及固城湖、石臼湖流域禁止新(扩)建酿造、制革等水污染重的项目,禁止新(扩)建工业生产废水排水量大于1。吨/日的项目,禁止新(扩)建排放含汞、珅、镉、铝、铅等重金属以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工业项目(六合红山表面处理中心除外)。全市范围内不得新(扩)建燃烧原(散)煤、重油、石油焦等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和装置。3、根据关于对主城区新型都市工业发展优化服务指导的通知,支持在江南绕城公路以内的高新园区、开放街区、商业楼宇、工业厂房以及城市“硅巷建设新型都市工业载体发展以产品设计、技术开发、检验检测、系统集成与装配、个性产品定制为主的绿色科技型都市工业。4、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打造新医药与生命健康产业地标行动计划的通知(宁政办发2O2O35号),鼓励发展新医药与生命健康产业。建设新医药创制中心,依托江北新区打造基因细胞工程基地,依托江宁区打造细胞工程基地,依托栖霞区和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打造新药研制基地,依托高淳区打造医学工程基地,依托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打造核心原料基地,依托高淳区和涕水区打造公共卫生物资生产基地,依托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东部)中心打造医疗信息应用基地;建设医疗健康服务集聚地,依托江北新区国际生命健康城建设精准医疗中心,依托南京中医药大学国医堂、省中医院建设名中医诊疗中心;建设康养目的地,依托涕水区、江宁区打造健康养老示范基地,依托深水区打造健康体育产业基地。污染物排放管控1、坚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以环境容量定产业、定项目、定规模,确保开发建设行为不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2、2020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不得超过江苏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苏政发2OI769号)的要求。2O25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达到省定减排目标要求。项目属于抗体与细胞治疗基因工程产品研发,不涉及石化、钢铁、焦化产业定位,不属于排放量大、耗能高、产能过剩产业。园区排放总量不突破南京市总量控制要求。环境风险防控1、严格执行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O2O49号附件3江苏省省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中“环境风险防控”的相关要求。2、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管控,建成应急水源工程。3、强化核与辐射、危险废物处置项目监管,加强关闭搬迁化工企业及遗留地块的调查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修复.符合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1202049号中,“环境风险防控”的相关要求,不涉及饮用水水源;项目为医药研发产业,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不属于核与辐射、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利率源效求资用要1、根据关于下达2020年和2O3O年全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控制指标的通知(宁政水资考联办20176号),2020年南京市用水总量不得超过4582亿立方米。2、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I7O号2020年南京市燃煤总量不得超过"。万吨。3、禁燃区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禁燃区内禁止燃用的燃料组合类别选择高污染燃料目录中的“in类严格)”类别具体为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肝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国家规定的其它高污染燃料。用水及能源不突破南京市水资源利用总量要求。使用清洁能源电等,不消耗煤炭等燃料,不存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IO表14与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中栖霞区重点管控单元江苏生命科技创新园生态环境准入符合性分析管控单元管控类别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空间布局约束(I)执行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相关要求。(2)产业定位:生物技术产业研发、医药产业研发在此基础上发展总部经济,重点发展医药企业总部基地产业、生物医药研发孵化中心产业、生物医药服务外包中心产业。(3)优先引入:生产工艺、设备和环保设施先进及污染低、技术含量高、节能、节约资源的项目。项目为抗体与细胞治疗基因工程产品研江苏生命科技物管染放污排控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按照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要求进行管控。发,不涉及高污染、高风险和高投入、低产出的项目,不涉及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污染物创新园环境风险防控(1)园区建立环境应急体系,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储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2)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排放小,排放总量不突破总量控制要求按照要求。评价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境风险防控要求,建立环境应急体系等。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均须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2)按照国家和省能耗及水耗限额标准执行。(3)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园区建设,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根据表1-3.表卜4,项目建设符合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中南京市市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栖霞区重点管控单元江苏生命科技创新园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4、“三线一单”相符性(1)生态红线本项目用地不在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OI874号)、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O2O1号)管控范围内。表15南京栖霞山国家级森林公园保护区划分情况(国家级)所在行政区域生态保护红线名称类型地理位置区域面积(平方公里)南京市南京栖霞山国家级森林公园森林公园的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南京栖霞山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中的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范S10.19表16南京栖霞山国家森林公园区域划分(江苏省)空护名态保域称生间区县(市、区)主导生态功能范围面积(平方公里)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空控面态管域积生间区总面积南京栖侵山国家森林公园南京市区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南京栖霞山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中的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范围-10.19010.19项目距最近的生态红线保护区域栖霞山国家森林公园南边界约560m,项目建设对栖霞山国家森林公园影响小。(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2022年南京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全市环境质量总体稳定。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为79.7%,超标因子为03。水环境质量持续优良,纳入江苏省“十四五”水环境考核目标的42个地表水断面水质全部达标,水质优良(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n类及以上)比例100%,无丧失使用功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劣V类)断面;全市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继续保持优良,逐月水质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n类及以上,达标率为100%。全市城区环境噪声均值53.8分贝,郊区噪声52.5分贝。城区交通噪声均值67.4分贝,郊区噪声665分贝。全市功能区昼间噪声达标率98.2%,夜间噪声达标率93.0%o项目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但是本项目不排放03。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固废均可得到合理处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明显改变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相关规定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本新建项目租赁现有房屋,不新增占地;研发使用自动化设备,资源利用率高;项目所用原辅料均依托现有市场供应,未从环境资源中直接获取,市场供应量充足;项目水、电等能源由市政管网和供电所供应,余量充足,不会对区域能源利用上线产生较大影响。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由南京栖霞高新区(宜管区)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可知江苏生命科技创新园产业定位情况,详见表-7o表1-7江苏生命科技创新园产业定位一览表名称主导产业新医药研发及CRO服务:化学药的研发和小试;生物药的研发、小试、中试;现代中药研发、小试、中试;提供CRO即医药研发外包服务;禁止化学原料药、医药中间体的中试放大及规模化生产。苏命技新园江生科创其技新产物和药业生术医高端医疗器械、诊断试剂研发和简单组装。允许以下类别简单组装工序,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制造;口腔科用设备及器具制造;医疗实验室及医用消毒设备和器具制造;医疗、外科及兽医用器械制造;机械治疗及病房护理设备制造;康复辅具制造;眼镜制造;其他医疗设备及器械制造;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药用辅料及包装材料。禁止充汞式玻璃体温计、血压计生产装置、银汞齐齿科材料、新建2亿支1年以下一次性注射器、输血器、输液器生产装置;禁止引入含表面涂装、电镀的生产工序。生物技术研发:化妆品及保健品的研发,允许开展小规模的灌装、分包装环节;允许以下类别灌装、分包装环节,化妆品制造;保健食品制造。发展废水和有机固废处理技术,非水解专用复合酹制剂研发、改良土壤用微生物菌剂研发;转基因动植物育种研发;兽用疫苗、动植物营养剂、兽用胶体金试剂等产品研发;农药研发、生物饲料研发;动植物检验检疫服务;生物材料研发;生物医药相关服务:提供医药流通服务、高端诊疗及健康服务、医学及食品第三方检测服务节能环保服务产业提供环境检测服务;智能环境检测设备研发本项目研发内容属于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的研发,为准入企业。根据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宁政发(2。巧)25】号)、环保部关于生产和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大气2°i85号),本项目不在禁止行业和禁止区域内,本项目也不使用作为制冷剂、发泡剂、灭火剂、溶剂、清洗剂、加工助剂、气雾剂、土壤熏蒸剂等受控用途的消耗臭氧层的物质;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和长江经济带产业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长江办2022号)的环境准入清单内容,本项目不在禁止引入类别内,符合负面清单准入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3、其他相符性分析(1)与关于进一步加强涉VOCS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有关要求的通知(宁环办202128号)的相符性关于进一步加强涉VOCs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有关要求的通知(宁环办2O2128号)文中指出:一、严格排放标准和排放总量审查:(一)严格标准审S:有行业标准的严格执行行业标准,无行业标准的应执行因家、江苏省相关排放标准,鼓励参照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O2O)等标准中最严格的标准。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并执行厂区内VOCs特别排放限值。二、严格VOCs污染防治内容审查:(二)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审查:涉VOCs无组织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应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等有关要求,重点加强对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5类排放源的VOCs管控评价,详细描述采取的VOCs废气无组织控制措施,充分论证其可行性和可靠性,不得采用密闭收集、密闭储存等简单、笼统性文字进行描述。生产流程中涉及VOCs的生产环节和服务活动,在符合安全要求前提下,应按要求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无法密闭的,应采取措施有效减少废气排放,并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或密闭空间的,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3米/秒。VOCs废气应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原则,收集效率应原则上不低于9。,由于技术可行性等因素确实达不到的,应在环评文件中充分论述并确定收集效率要求。加强截有气态、液态VOCs物料的设备与管线组件的管理,动静密封点数量大于等于2000个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中应明确要求按期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严格控制跑冒滴漏和无组织泄漏排放。三、严格Vc)CS污染防治内容审查:涉VoCS有组织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应强化含VOCs废气的处理效果评价,有行业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项目应按照规范和标准建设适宜、合理、高效的VOCS治理设施。单个排口VOCS(以非甲烷总经计)初始排放速率大于kgh的,处理效率原则上应不低于9。,由于技术可行性等因素确实达不到的,应在环评文件中充分论述并确定处理效率要求。非水溶性的VOCs废气禁止采用单一的水或水溶液喷淋吸收处理。除恶臭异味治理外,不得采用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生物法等低效处理技术。环评文件中应明确,VOCs治理设施不设置废气旁路,确因安全生产需要设置的,取铅封、在线监控等措施进行有效监管,并纳入市生态环境局VOCs治理设施旁路清单。不鼓励使用单一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采用活性炭吸附等吸附技术的项目,环评文件应明确要求制定吸附剂定期更换管理制度,明确安装量(以千克计)以及更换周期,并做好台账记录。吸附后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按要求密闭存放,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挥发性有机物各污染因子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O42-2O21)o本项目为项目为抗体与细胞治疗基因工程产品研发,主要废气为实验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排放,其浓度及产生速率均较低,采用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废气排放浓度约o.8omg/m3,远小于非甲烷总炫的排放标准6omgm3,废气可以达标排放,且由于项目有机废气经过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的排放浓度极小,再采用第二级活性炭对尾气进行处理几乎没有效果;本项目涉及VOCs有组织排放的废气处理装置中活性炭的填装量以及更换周期在下文中明确,因此,本项目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涉VOCs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有关要求的通知(宁环办2O2128号)相关要求。(3)与中央国务院关于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