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水利政策法规工作要点.docx
2022年水利政策法规工作要点2022年水利政策法规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围绕强化水利体制机制法治管理要求,统筹推进水法治建设,全面提升水利依法行政能力,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一、积极推进水利体制机制法治管理1 .结合实际实施水利体制机制法治建设任务。编制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十四五”时期强化水利体制机制法治管理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制度体系建设并加以落实。二、加快重点领域法规规章制定修订2 .推动河道采砂立法。结合国务院河道采砂条例制定颁布工作进度,有序推进西藏自治区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制定工作。3 .开展规章修订工作。积极推进西藏自治区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修订前期工作,开展西藏自治区水利工程水费计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相关重大问题研究论证工作。4 .指导地市水利立法。支持地市结合本地实际和管理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规章,推动形成协同衔接的水资源节约保护、河湖管理等地方水法规体系。5 .配合做好部门规章建设。配合水利部推动长江保护法、地下水管理条例配套制度建设及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水行政处罚实施等方面规章的制修订。三、提升水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6 .依托行业管理职责常态化开展水行政执法。强化日常执法巡查,加大对妨碍行洪、侵占河湖岸线、河道非法采砂、违法取水、损害水生态水环境等水事违法行为排查及执法力度。7 .组织实施专项执法行动。配套水利部“防汛保安”专项执法行动,组织开展2022年防汛保安执法检查,重点查处妨碍河道行洪、影响水库防洪安全的违法行为。8 .落实水行政执法制度。依据水利部出台的“水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指导意见,联合自治区检察院加强涉水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强化司法震慑作用。持续落实自治区关于建立“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的意见,联合公安机关加强河湖安全保护,打击涉水违法犯罪行为。9 .持续强化执法能力建设。积级协调沟通力争落实水利部制定的全国水行政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逐步强化执法装备配备。继续依托国家和自治区各类培训指导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协调开展水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建设,逐步推进执法信息共享及水行政执法数据化、网络化、智能化。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10 .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抓好水利部贯彻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意见落实,按年度细化任务,统筹推进水利法治政府建设。组织县处级干部依法行政专题辅导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依法全面履行法定职责。11 .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公布自治区级水利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并更新办事指南。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水利工作举措,与水利部相关工作进展实际衔接实现取水许可证电子化及证照共享等。12 .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互联网+”模式,扩大“证照分离”改革,落实水利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一件事一次办”。按照“三级十同”的原则梳理细化政务服务事项,力争实现自治区、地(市)、县(区)三级无差别受理。13 .做好水事纠纷预防调处。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行水事纠纷预防、排查、调处、联合执法、应急处置等长效机制。开展水事矛盾隐患集中排查和纠纷调处化解工作,持续维护良好水事秩序。14 .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范决策程序,强化相关制度落实,提高决策质量。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机制,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均要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并按规定程序公布和备案。15 .长效推行水利普法宣传。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印发“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加强宪法、民法典、长江保护法、地下水管理条例及西藏水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西藏水利法治宣传文化长廊建设,拓宽普法宣传教育渠道。五、全面加强党的建设16 .强化政治引领。专题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讲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心怀“国之大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效,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深刻感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扎实做好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政策法规工作。17 .推进作风建设。坚持党员干部“一岗双责”,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把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要求落实到位。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站稳人民立场,坚守人民情怀,坚持立法为民、执法为民、普法为民。2022年水利普法工作要点2022年全区水利普法工作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和自治区“两会”精神,按照王君正书记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批示要求,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四件大事”“四个确保”“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聚焦法治西藏建设各项任务,围绕加快推进西藏水利高质量发展,以做好“八五”普法实施为重点,坚持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坚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开展水利普法各项工作。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区水利系统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全区水利干部职工要主动参与,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作为重点学习教材,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共同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紧紧围绕“十个必须”总要求,将各项普法活动与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和自治区“两会”精神结合起来,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坚定不移推进法治西藏建设。三、认真做好“八五”普法启动和实施。召开全区水利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启动大会,督促指导水利系统各部门认真开展“八五”普法实施。四、持续开展宪法宣传。继续推进宪法及国旗法、国歌法等相关法律宣传教育,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组织开展2022年“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认真履行宪法宣誓制度,开展厅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和新任职领导干部宪法宣誓活动。五、深入学习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结合水利日常工作特点,实现民法典学习宣传常态化,重点宣传民法典涉及水利行业条款。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全国保密宣传教育月、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等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保密法、密码法、网络安全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增强水利干部职工国家安全观念和保密意识。围绕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信访条例等行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规范水行政管理行为,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围绕“四件大事”“四个确保”“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重点开展西藏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等。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开展民族团结、宗教事务、节能环保、公平竞争、劳动保障、农民工与军人军属权益保护、法律援助、扫黑除恶、禁赌禁毒、道路交通安全、社会治安管理、公共卫生、疫情防控、个人信息保护、防范电信诈骗等方面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提高干部职工守法意识。六、强化党内法规学习。围绕党史学习教育和自治区“改进作风、狠抓落实”教育活动,强化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七一”前后组织开展党内法规测试,不断提升党员政治素养。七、大力开展地下水管理条例学习宣传。组织水利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和宣传贯彻地下水管理条例,参加水利部组织的知识大赛,增强水利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共同守护好雪域高原的地下水资源。八、开展水利法治集中宣传。围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水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结合“进机关、进学校、进工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络”工作,通过主题宣传、知识竞赛、培训讲座等方式,以普法促进全面依法治水管水。九、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坚持抓住“关键少数”,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通过举办领导干部法治政府专题培训班、组织县(处)级领导干部旁听庭审等方式,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水平和能力,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坚决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修订普法责任制清单,强化实效监督。加大对工作人员初任培训、岗位培训中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培训力度。十、大力推进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普法宣传融入行政审批、执法监管、行政处罚、行政复议、信访调解等法治实践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切实增强行政和执法人员开展普法工作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维护自身权益。十一、持续提升新媒体法治宣传效能。建设西藏水利法治宣传长廊,建立水利普法宣传阵地。充分利用“中国普法”“中国水利”“法治水利”“法治西藏”微信公众号、“智慧普法平台”“法宣在线”“水政在线”网站等新媒体矩阵开展普法工作。十二、加强普法队伍建设。持续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加强水利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者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和经费保障。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统筹安排普法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自觉履行普法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推动普法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部门要统筹安排专项资金开展普法工作。西藏自治区水利厅普法责任清单(2022年)序号责任内容责位1重点宣传普及宪法、民法典、长江保护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强制法、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反有组织犯罪法、保密法、密码法、工作秘密管理暂行办法、信访条例、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西藏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西藏自治区反间谍安全防范条例等涉及本部门主要职责的法律法规制度。宣传“放管服”改革所对应政策。宣传防疫、维稳、综治政策及厅内部工作规章制度等涉及本部门主要职责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办公室(政策法规处)2重点宣传普及宪法、民法典、水法、长江保护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水利规划管理办法西藏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等涉及本部门主要职责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落实“放管服”改革所对应政策。规划计划处3重点宣传普及宪法、民法典、水法、长江保护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等涉及本部门主要职责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中央、自治区财政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序号责任内容责任单位4重点宣传普及宪法、民法典、水法、长江保护法、地下水管理条例、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西藏自治区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及国家、自治区水文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等涉及本部门主要职责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落实“放管服”改革所对应政策。水文水资源处(自治区节约用水办公室)5重点宣传普及宪法、民法典、水法、长江保护法、招标投标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西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管理办法及扫黑除恶专项普法等涉及本部门主要职责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落实“放管服”改革所对应政策。建设管理处6重点宣传普及宪法、民法典、水法、长江保护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及河湖长制工作等涉及本部门主要职责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落实“放管服”改革所对应政策。河湖管理处(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工作处)序号责任内容责位7重点宣传普及宪法、民法典、水法、长江保护法、水土保持法、农田水利条例、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西藏自治区农牧区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涉及本部门主要职责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落实“放管服”改革所对应政策。农村水利水电水保处8重点宣传普及宪法、民法典、水法、长江保护法、防洪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科学技术进步法、抗旱条例、防汛条例、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西藏自治区抗旱条例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涉及本部门主要职责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落实“放管服”改革所对应政策。水旱灾害防御处(国际合作与科技处)9重点宣传普及宪法、民法典、水法、长江保护法、公务员法、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反有组织犯罪法、退役军人保障法、保密法、宗教事务条例、党内法规、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西藏自治区实施宗教事务条例办法等涉及本部门公务员管理、党务工作主要职责的法律法规政策。政工人事处(机关党委)序号责任内容责任单位10重点宣传普及宪法、民法典、水法、长江保护法、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等涉及本部门主要职责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落实“放管服”改革所对应政策。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11重点宣传普及宪法、民法典、水法、长江保护法、乡村振兴促进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农村水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涉及本部门主要职责的法律法规政策。区农村水电管理局(改革与乡村振兴办)12重点宣传普及宪法、民法典、水法、长江保护法、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保密法、密码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水利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等水利信息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等涉及本部门主要职责的法律法规政策。区水利信息中心13重点宣传宪法、民法典、水法、长江保护法及项目设计管理、科学研究等相关政策法规等涉及本部门主要职责的法律法规政策。区水利水电规划院序号责任内容责任单位14重点宣传普及宪法、民法典、水法、长江保护法、水土保持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涉及本单位主要职责的法律法规。宣传落实“放管服”改革所对应政策。区水土保持局15重点宣传普及宪法、民法典、水法、长江保护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水文管理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西藏自治区水文管理办法等涉及本单位主要职责的法律法规。宣传落实“放管服”改革所对应政策。区水文水资源勘测局16重点宣传宪法、民法典、水法、长江保护法、安全生产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及水利项目建设管理相关政策等涉及本单位主要职责的法律法规政策。区重点水利项目管理中心区满拉管理局区旁多管理局区拉洛管理局2022年水利规划计划工作要点2022年水利规划计划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区党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要求,锚定“四件大事”“四个确保”,着力落实“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加快实施“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全力推进重点规划编制审批,加快推进水利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多渠道落实水利投资,为我区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一、持续推进水利规划工作。一是积极推进重点流域综合规划。协调配合水利部完成雅鲁藏布江、狮泉河、象泉河流域综合规划批复;编制印发西藏自治区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做好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一张图”的衔接;推进拉月曲、波曲、吉隆藏布、康布麻曲等20条中小河流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和审批;指导地市推进朋曲、西巴霞曲等6条河流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及审批。二是编制印发“十四五”时期实施国家水网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立足流域整体和水资源空间均衡配置,加快推进我区国家水网重大工程建设,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三是编制印发十四五”时期完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深入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以流域为单元,加强全流域系统治理,优化流域防洪工程布局,提升洪涝灾害防御能力。四是做好第三次全国水资源调查评价报告的审批和成果应用。二、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一是提高站位、抢抓机遇,持续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积极协调帕孜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初设审批,确保年内主体工程开工建设;积极推进旁多引水工程立项,力争年内开工建设;开展桑德可研复审;有序推进宗通卡、易贡湖和东嘎、堆纳水库前期工作。二是加强储备项目论证。编制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指导意见,力争2022年底完成“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项目实施方案80%以上项目前期工作,确保项目达到满足国家投资安排条件,推动项目有效落实落地,发挥好国家投资效益。三是完成贡嘎机场周边河道生态应急治理实施方案编制,并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指导日喀则市开展亚东河水生态综合整治项目前期工作。三、做好投资保障和计划执行。一是多渠道争取扩大水利投资规模。指导地(市)用好地方政府投资,特别是一般债券、专项债券支持水利建设,加大部门协调争取更多乡村振兴整合资金,力争2022年落实中央水利投资50亿元以上。二是保障重点领域投资需求。在优先保障重大水利工程以及防洪薄弱环节建设的同时,统筹区域协调发展重点水利任务和乡村振兴民生水利项目投资需求,持续加大对边境地区水利项目的倾斜支持力度。三是严格投资计划执行。提前做好中央投资计划安排,为2022年加快投资计划执行创造条件。坚持水利重大项目包括“十四五”面上项目80%前期完成率月通报制度。进一步优化投资计划执行调度方式,强化对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跟踪督促、分析研判和指导协调,对投资计划执行好的地市予以表扬,并在项目安排、审查审批、规划编制时予以优先考虑;对执行进度长期滞后的地市进行通报、约谈。四、持续推进水美乡村建设。将水美乡村建设作为助力乡村振兴水利工作的重要抓手,在及时总结第一批试点曲水县经验做法、完成终期评估的基础上,综合采取多种手段,全力推动第二批试点桑珠孜区到年底前基本完成建设任务,启动实施第三批试点米林县项目,提前谋划好第四批试点县竞争立项和上报工作。五、加强水利统计工作。加强水利统计数据分析,为投资计划执行调度会商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撑,督促指导各地加强统计数据质量控制、数据质量核查,层层传导压力。组织开展2021年度水利统计年报布置会暨水利统计业务培训。按时完成2021年水利建设投资统计年报、水利综合统计年报、水利服务业统计年报的编制、会审和上报;每月按时完成自治区领导包保项目进展情况报送和中央水利建设投资统计直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全区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月报、旬报、周报等工作。六、做好水利技术服务。组织做好水利重大项目审批、移民安置规划大纲报批、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审核、水工程规划同意书审批等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牵头组织相关业务处室对5000万元以上水利项目以及5000万元以下技术复杂的特殊项目进行审查把关,确保前期工作成果质量。七、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一是认真落实自治区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和水利厅系统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强化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利运行,从源头上防范廉政风险。二是坚持“三严三实”、聚焦“四查四问”,扎实开展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以求真务实的作风配合做好全区农口干部下基层服务工作。2022年水利财务工作要点2022年,水利财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区水利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践行“十六字”治水思路,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以补齐水利基础设施短板为重点,克服困难,共同发力,多方协调,积极争取,加大资金监管力度,不断提升水利财务管理能力,为西藏水利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支撑保障。一、强化预决算管理1 .积极争取预算资金。紧紧围绕厅党组决策部署,加强与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预算资金,全力保障维持单位正常运转和履职的必需支出,合理安排项目经费,确保水利预算资金安排更加精准有效。2 .协调加大专项资金投入。聚焦区党委、政府和厅党组确定的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加强与水利部、区财政厅的沟通协调,最大限度争取水利发展资金。3 .加强预算执行监管。加强厅属单位预算执行管理和授权支付资金动态监控,保障资金安全,防范风险,加快进度。二、加强监管力度4 .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建设。狠抓内控建设,建立有效工作机制,细化各项措施,不断健全“治已病、防未病”长效机制。5 .加大资金监督检查。组织行业内专业人员和委托社会中介等形式,加强督查各地(市)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6 .强化审计问题整改。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巡视和审计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加强问题分析研判,深入剖析问题背后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制度性漏洞,督促厅属各单位和厅机关各处(室)对巡视、审计发现的财务问题进行整改。坚持举一反三,强化对照排查,督促指导从源头上查找漏洞,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问题重复发生,抓好审计整改,提高监督时效,切实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7 .强化内部审计工作。选取1-2家厅属单位对财务核算及预算执行等方面开展日常督导检查。督促被审计单位加强内部财务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水平。8 .加大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力度,明确本部门政府采购管理的责任单位,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计划申报,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和行为。三、狠抓绩效管理9 .积极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将绩效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相挂钩。逐步完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四、加强国有资产管理10 .完善国有资产监管责任机制,有序开展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厅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加强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保障国有资产使用安全完整。五、强化队伍管理IL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财务制度管钱管人管事,坚持原则、不谋私利、不徇私情,一切按章办事、按规办事,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支撑有力、作风优良的水利财务干部队伍。2022年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论述,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思路,坚持节水优先,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全面落实国家节水行动,不断加强水资源管理,提高水资源集约节约安全利用能力和水平,持续推动我区水资源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根据国务院确定的我区“十四五”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双控目标,结合我区“十三五”目标完成情况,完成我区“十四五”时期7市(地)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分解印发,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做好自治区及7市(地)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二、全力推进全区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整改提升行动,适时开展“回头看”,利用日常监管、专项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方式,加大违法取用水查处力度,规范取用水行为及管理秩序。三、配合水利部完成对我区4市17个重点县(区)地下水管控指标成果的技术审查,并将成果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或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水利厅实施;加强我区国家地下水监测点水位水质监测。四、督促指导建立生态流量监测预警机制和管控机制,开展拉萨河、年楚河、尼洋河、雅碧河生态流量日常监测;有序开展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复核;配合水利部及流域机构,加强生态流量日常监管。五、推动跨市(地)重点河流水量分配工作;配合流域机构做好我区跨省河流水量分配工作。六、推进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应用。考虑我区跨境河流多的特点,对7市(地)水利局进行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系统(单机版)的培训,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应用。七、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结合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用水统计调查制度等要求,进一步规范取水许可审批,加强取水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加强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进一步发挥水资源刚性约束作用。依法实施并加强用水统计调查制度,指导7市(地)和取用水户完善并规范我区用水统计调查基本单位名录库,及时做各好数据审核及报送。八、指导7市(地)做好国家和自治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年度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及评估;推动市(地)、县(区)两级建立本级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按照要求开展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及评估工作。九、推动水资源有偿使用及水资源费改税。完成年度水资源费征缴,严格落实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配合做好水资源税改革相关工作。十、配合中央、自治区环保督察组完成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在中央环保督察组驻藏期间,根据中央、自治区环保督察组要求,及时提供调阅资料,组织报送工作信息等。及时处理信访举报中涉及我厅事项。持续关注涉及各地水利部门的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根据中央环保督察组向我区反馈问题清单中由我厅牵头或配合整改的涉水事项,组织制定整改方案,督促相关单位、部门逐项进行整改销号。督促指导地(市)涉水利整改事项,落实整改,举一反三。2022年水利工程建设工作要点2022年水利工程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水利部党组关于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自治区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切实保障水利工程质量安全,持续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大力提升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一、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1 .加强组织协调。进一步压实项目法人对工程建设的首要责任和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责任。对于自治区重点项目要逐个项目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实行清单式管理,加强动态监控和分析研判,明确重要工作节点和保障措施。加强重点水利工程施工准备、建设实施、投产验收等各阶段的统筹协调和有序推进。根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加快推进帕孜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主体工程招投标和开工建设。2 .加快实施进度。以大中型水利工程为重点,加快实施江河湖泊治理骨干工程、重点水源工程,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推动工程按期完成,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和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加大进度滞后项目的督促指导力度,对进度严重滞后的梅帕塘等项目实施重点督导和挂牌督办。加快湘河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施工进度,确保按计划实现下闸蓄水和投产发电目标。3 .加快工程验收。督促各地建立水利工程验收工作台账,制定验收工作计划,推进工程验收工作。以建成投产2年以上大中型水利工程为重点,加快解决影响验收的突出问题。加快推进旁多、拉洛水利枢纽工程及配套灌区工程专项验收、竣工决算编制及审计、竣工验收、工程移交等工作,完成卓于、扎仓嘎水库工程竣工验收,实现安全稳定运行,推动工程效益全面发挥。二、有序实施水利薄弱环节建设4 .加快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督促各地完善责任体系,压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的监督责任。年底前全部完成2020年已鉴定的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前期工作,完成已实施的除险加固水库竣工验收工作。5 .统筹推进中小河流治理。贯彻落实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规范工作程序,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督促指导各地建立主要支流和中小河流治理年度实施项目台账,规范建设管理,按期完成年度建设任务。按照整河流治理、分阶段实施的要求,组织各地做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统筹安排。6 .加强中小型水库建设管理。建立中小型水库建设年度实施项目台账,督促各地加强建设管理,按期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组织各地对“十四五”时期拟建小型水库进行全面梳理,加快推进前期工作。三、扎实做好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7 .健全安全度汛工作体系。严格落实水利部关于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指导意见,按照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监督检查重点问题清单及度汛方案、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健全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监管体系、责任体系、标准体系,督促指导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法人完善度汛方案、应急预案编制及审批工作,。8 .实施安全度汛清单管理。组织指导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在建水利工程进行全面梳理,根据工程年度建设实施方案分析研判,确定安全度汛重点措施,建立在建水利工程度汛风险隐患项目清单和责任主体清单。对穿(破)堤施工的在建水利工程逐级统计上报,实行重点监管。9 .开展度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织指导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在建水利工程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度汛风险隐患排查,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对整改成效进行复查,实行闭环管理。实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和整改情况重点抽查,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确保在建水利工程度汛安全。四、切实强化水利建设质量管理10 .坚决守住工程建设质量底线。督促指导工程建设各方全面落实工程质量主体责任,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实行政府质量和安全监督全覆盖,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管控,防范重特大质量事故发生。以建设管理薄弱、质量问题突出的地方和项目为重点,加大督促整改和监管力度,及时排查、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强化工程质量投诉问题的调查处理,对严重影响工程安全的质量问题,严肃追责问责。11 .全面提升质量管理工作水平。改进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工作,优化考核方式和考核标准,更好发挥质量工作考核的指挥棒和助推器作用。大力推动质量创优,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提高质量意识,争创优质工程。12 .持续开展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以水利工程参建各方履行质量管理责任为主线,聚焦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中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问题排查和整改落实,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落实质量责任。五、不断提高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效能13 .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融合,探索实行按风险分级分类管理模式,提升监管权威性公正性。加强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各地进一步落实项目法人的管理责任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监督责任,加大对围标投标、借用资质投标、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水利建设市场秩序。深化水利建设领域根治欠薪工作,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加强欠薪案件跟踪督办,加快健全长效机制。14 .深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依托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整合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研究推进信用信息核查工作,保障信用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按照信用评价标准和程序,做好我区水利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进一步加强“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管理,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六、大力提升水利工程建设信息化水平15 .推动智慧化水利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技术在水利工程建设全过程的集成应用,充分运用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手段,不断提高水利工程建设智慧化水平。推动拉洛等具备条件的水利工程开展数字挛生工程建设。16 .提升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信息化水平。依托水利部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信息化管理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初步实现建设进度、质量、投资的数字化集成、分析、共享,提升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智慧化管理水平。17 .提升水利建设市场监管信息化水平。推动“互联网+监管”系统、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在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监管中的运用。优化政务服务,加快推进行政许可事项“一网通办”。七、深入推进党建工作18 .强化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心怀“国之大者”,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19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切实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坚持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扎实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党建进工地”活动,推动党建与水利工程建设业务深度融合,以高质量的党建工作推动水利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2022年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工作要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水库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标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要求,落实2022年全国、全区水利工作会议部署,以贯彻落实自治区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实施方案,推进水利工程运行管理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逐步构建长效机制,保障工程运行安全、效益充分发挥。一、加强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作1加快实施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各地要加快推进初步设计、招投标工作,加强项目进度、安全与质量的监管。2021年安排的雍和达然多2座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均已完工,要尽快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