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额激励分红协议(通用版).docx
超额激励分红协议甲方: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电话:乙方:身份证号码:电话:为有效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长期激励体系,使骨干团队与公司长期利益紧密结合,实现公司与员工双赢、成果共享;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以下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承诺赠予给乙方的分红,是指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让渡其部分业绩超额增量部分利润分红权给乙方。从本质上讲,分红激励属于企业股东采用附加条件赠予的方式,在一定期限内让渡部分分红权。第二条:乙方持有分红人员享有的权利如下:1、分红权:已经确定授予激励对象的分红归个人所有;2、表决权:无表决权;3、转让权:无转让权和继承权,离开企业后自动丧失。第三条:本协议书的前提条件乙方在年月日前的职位为甲方公司部门职务。第四条:股权激励的模式与期限甲方对乙方的股权激励模式为:超额利润分红激励模式;激励期限为:年月H-年月日。第五条:激励机制用于超额利润激励的激励基点为公司净利润一万元,当公司净利润达到并超过该基点时,按下表所对应超额比例分区间分别计算相应的奖励。如公司年度军审计实际利润薛于万元时,本超额利润激罩奖将不实施。完成比例100%<X120%120%<X150%150%<X180%180%W±超出部分提取比例30%40%50%60%第六条:支付方式1、超额利润分红采取分期延期支付;2、支付方式按70版30%原则分期支付,第一年70%,第二年30%;3、若第一年达成目标,则第一年分70%,剩下30%第二年分,未达成不分;4、若第一年达成,第二年也达成,第二年则分:第一年的30%,第二年的70%;5、若超额奖金低于等于万元时,则该超额分红奖金当年一次性发放;6、分红在每年1月30日前发放,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递延支付第一年收入第二年收入第三年收入第四年收入第一年配比70%30%第二年配比70%30%第三年配比70%30%70%30%第七条:退出机制1、员工无论任何原因未到分红期离开公司的的视为自动放弃分红,包括主动离职、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等情形,取消分红的权利,未发的分红奖励则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发放;2、因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违背职业道德、失职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降职;3、公司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乙方在任职期间,由于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漏公司经营和技术秘密、损害公司声誉等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4、开设相同或相近的业务公司;5、自行离职或被公司辞退;6、伤残、丧失行为能力、死亡;7、超额激励分红权不允许买卖和转让,离开公司之日起分红权自动作废;8、违反公司章程、公司管理制度、保密制度等其他行为;9、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被刑事处罚的其他行为。第八条:其他事项1、甲乙双方根据相关税务法律的有关规定承担与本协议相关的纳税义务;2、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能擅自将本协议的有关内容透露给其他人员如有该现象发生,甲方有权废止本协议并收回所授予的分红权;3、所有参与分红人员如遇变动,则分红由股东会提议,股东会批准;4、如果有限公司业绩超额利润分红激励管理制度的条款发生了变动,有限公司总经理应该向乙方提供该变动的全部详细情况;5、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签署页:甲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