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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靖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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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靖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docx

    靖安县人民政府2Q2年9月发'证单位:土地规划和构等级证书机构等级:中级证书编号:079003单位名称:江西师范大学地理与环境学院法定代表人:傅修延授权法人:!工商注册号:136000000153执业范围:业务范围不受限中国土地学会制靖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项目申报单位:靖安县人民政府(公章)市级国土部门:宜春市国土资源局(公章)项目承担单位:靖安县国土资源局(公章)编制单位:江西师范大学地理与环境学院(公章)负责人:(签名)编制人:(签名)一、规划修改的背景错误!未定义书签。(一)县域概况错误!未定义书签。(二)土地利用现状错误!未定义书签。(三)规划修改的缘由错误!未定义书签。二、规划实施评估主要结论与上一次规划修改方案摘要错误!未定义书签。()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情况错误!未定义书签。(二)新增建设用地及建设用地规模指标控制情况错误!未定义书签。(三)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情况错误!未定义书签。(四)规划实施情况评估结论及建议错误!未定义书签。(五)上一次规划修改方案摘要错误!未定义书签。三、规划修改方案摘要错误!未定义书签。四、规划修改的必要性和合法性错误!未定义书签。(一)规划修改所涉及的项目概况错误!未定义书签。(二)规划修改的必要性错误!未定义书签。(三)规划修改的合法合规性错误!未定义书签。五、规划修改的指导思想、原则与依据错误!未定义书签。(一)指导思想错误!未定义书签。(一)修改原则错误!未定义书签。(三)规划修改的依据错误!未定义书签。六、规划修改主要内容错误!未定义书签。(一)规划主要目标和控制指标修改错误!未定义书签。(二)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修改错误!未定义书签。(三)土地利用结构修改错误!未定义书签。(四)土地用途分区的修改情况错误!未定义书签。(五)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的修改情况错误!未定义书签。(六)重点项目与重大工程布局的修改错误!未定义书签。(七)各乡镇指标变化的情况错误!未定义书签。(八)规划图件修改错误!未定义书签。(九)规划数据库更新错误!未定义书签。七、规划修改方案影响评价错误!未定义书签。(一)与历次规划修改指标衔接情况的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二)对规划主要控制指标完成与落实的影响错误!未定义书签。(三)对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的影响错误!未定义书签。八、保障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一)做好县、乡两级规划的衔接错误!未定义书签。(二)加强规划方案的实施的动态监测错误!未定义书签。(三)严格耕地保护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四)依法实施征地补偿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五)建立规划协调机制错误!未定义书签。(六)加大执法监察力度错误!未定义书签。九、附表错误!未定义书签。十、附图错误!未定义书签。一、规划修改的背景(一)县域概况靖安县位于江西省西北部,宜春市北部,东接安义县,南邻奉新县,西毗修水县,北倚武宁县,东北连永修县,地处北纬28。47,至29。06,东径114。54,至115°30靖安区位条件优越,距省会南昌80公里,至昌北机场56公里,离开放型口岸九江175公里。全县地势东西长,南北窄,四周环山,中部山地间杂丘陵,惟东南偶有少量河谷平原,是一个以山区为主的地区。靖安县属于北亚热带湿润气候,历年平均气温17.0度,历年平均降水量为1740毫米,盛行风向为西北。全县辖5个镇、6个乡:双溪镇、仁首镇、宝峰镇、高湖镇、噪都镇、香田乡、水口乡、中源乡、罗湾乡、雷公尖乡、三爪仑乡。共有6个居委会、74个行政村,2013年末全县总人口为15.08万人,非农业人口4.29万人。靖安县近年来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2013年全县完成生产总值31.25亿元;增长14.4%;,财政总收入完成5.4亿元,增长32.3%。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快,先后涌现出泉水三文鱼、清水大闸蟹、三爪仑百花蜜、高湖皇菊、菊仙草等一批叫得响的靖安农业特色品牌;工业园区建设如火如荼,硬质合金产业基地和绿色照明产业基地已初具规模,工业成为推动经济快速增长的主导力量;生态旅游前景璀璨,三爪仑景区、中部梦幻城等景区正在成为江西旅游新名片;城乡面貌发生巨大变化。“一河两岸、一城四区”城市新框架迅速形成,城区面积拓展到8平方公里,11个乡镇的小城镇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街道面貌焕然一新,秀美靖安正在崛起。(二)土地利用现状根据2013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靖安县土地总面积137727.19公顷,其中,农用地130615.4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4.84%;建设用地4786.8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47%;其他土地2324.8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9%o(1)农用地:耕地11675.25公顷,园地2565.09公顷,林地114495公顷,其他农用地1880.13公顷。(2)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3048.32公顷,交通水利用地1659.07公顷,其他建设用地79.44公顷。城乡建设用地中,城镇工矿用地1126.44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1921.88公顷。(3)其他土地:水域1498.75公顷,自然保留地826.14公顷。(三)规划修改的缘由靖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实施以来,在保障社会经济稳定、协调发展和规范土地利用行为、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等方面,起到了很好的调控和指导作用。随着靖安县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乡建设步伐的加快,在新的发展形势下,为构建靖安县区域空间发展、城镇发展新格局,实现“农业稳县、工业强县、旅游兴县”的战略目标,一批确需建设的移民安置等民生工程项目、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旅游开发及其配套设施等重大产业开发项目、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城镇建设项目急需安排用地。由于这些项目未列入规划中,在选址上不符合规划安排的允许建设用地区布局Q因此,按照“保发展、保重点、保急需”的要求,为促进靖安县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使建设项目依法依规用地、合法报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和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及修改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政策,需要对规划进行修改。二、规划实施评估主要结论与规划修改方案摘要(一)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情况1、耕地保有量规划实施期间,靖安县严格控制耕地的流失、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根据2013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全县耕地实际保有量为11675.25公顷,比靖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确定的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控制指标11277.13公顷多398.12公顷。2、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规划实施期间,靖安县通过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0538.37公顷,落实了靖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确定的10305.26公顷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二)新增建设用地及建设用地规模指标控制情况靖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确定的规划期末新增建设用地为882.04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及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分别为5100.00公顷和2587.33公顷。规划实施期间,靖安县严格实行建设用地审批制度,按照规划安排进行新增建设用地布局。由于靖安县社会经济发展速度超过预期水平,造成建设用地的需求量激增,根据2013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为4786.83公顷,已接近规划控制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3048.32公顷,大于规划控制目标,主要是由于规划安排的规划期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指标提前使用完毕,而与此同时,规划安排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模实施的步伐未达到预期要求,致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未能控制在规划目标以内。(三)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情况规划实施期间,靖安县积极开展土地开发、整治活动,至2013年全县共补充耕地389.29公顷,占靖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确定的补充耕地规模885.71公顷规划指标的43.95%。今后几年,靖安县应加大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力度,力求补充耕地任务完成情况与规划实施的时间进程相适应。(四)规划实施情况评估结论及建议1、规划实施情况评估主要结论(1)从主要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来看,确保了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保有量目标的实现,土地整治补充耕地的执行情况与规划实施的时间进程基本相适应;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使用速度超过了规划的预期,建设用地总规模增长较快,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则未能实现控制目标。(2)从建设用地空间布局情况来看,2006-2013年所报批的地块均在规划用途分区的城镇村建设用地内及管制分区的允许建设区内,土地用途与空间管制执行情况良好。(3)从规划实施效益来看,规划有力的保障了靖安县经济社会发展,协调了各项建设与耕地保护、生态保护的关系,经济、社会、生态综合效益有明显的提高。2、规划实施建议(1)适时启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从规划实施评估情况来看,靖安县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的主要问题是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使用完毕与近期内急需建设的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城镇发展和旅游产业开发等建设项目用地需求的矛盾,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布局与区域发展格局、城镇发展格局的变化的矛盾。因此,为解决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和条件发生的变化,有必要根据靖安县发展现实的客观要求,适时启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程序,通过使用影子规模对规划空间布局进行部分调整,保障靖安县近期急需建设的项目用地安排需求,从而进一步推进全县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2)促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进一步提高规划实施期间,一方面土地资源供应紧张,另一方面也还一定程度上存在土地粗放、低效利用的现象,存量建设用地没有充分挖潜。因此应促进建设用地的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充分发挥土地资源的综合效益,缓解建设用地供求紧张矛盾,同时促进土地整理由农用地整理向建设用地整理转变,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实现土地资源由粗放利用向集约利用的转变。(3)加大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推进力度规划实施期间,靖安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与规划安排还有一定差距。因此,应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一方面通过“空心村”等的整治,形成居住相对集中、产业集聚发展的新农村格局,切实优化城乡用地结构,使城乡规模有效控制在规模目标以内;另一方面,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平台,为城镇发展创造空间,切实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综合配套改革,使城镇建设用地需求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五)2013年规划修改方案摘要1、建设项目用地调整规模2013年规划修改共涉及民生工程、环保设施、城镇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4个,项目总用地面积197.62公顷,其中符合规划面积51.23公顷,需进行调整用地面积146.08公顷。调整用地面积占农用地面积138.49公顷(其中耕地面积40.07公顷),未利用地7.59公顷。2、规划主要目标与控制指标变化情况2013年规划修改后各主要目标和控制指标都保持不变,即到规划目标年,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1277.1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0305.26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分别为2587.33公顷和1463.33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分别为882.04公顷、757.70公顷和200.75公顷。3、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变化情况2013年规划修改后,靖安县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各分区的面积保持不变,允许建设区为3452.92公顷,有条件建设区为811.26公顷,限制建设区为123855.94公顷,禁止建设区为9606.92公顷。4、土地用途区变化情况2013年规划修改后,靖安县土地用途分区发生了变化,其中一般农地区面积变为8187.22公顷,城镇村建设用地区变为2153.54公顷,独立工矿用地区变为514.14公顷,林业用地区变为102331.72公顷,其他用地变为3267.93公顷,风景旅游用地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没有发生变化仍分别为66.25公顷、11608.76公顷、7647.32公顷、1950.31公顷。三、规划修改方案摘要1、建设项目用地调整规模本次规划修改共涉及民生工程、基础设施、旅游设施和城镇发展等建设项目23个,项目用地总面积为140.10公顷,需调整用地面积136.15公顷。其中民生工程项目5个,需调整用地面积10.11公顷;旅游开发及其配套设施等重大产业项目8个,需调整用地面积92.08公顷;城镇发展建设项目10个,需调整用地面积33.96公顷(其中,对选址有特殊要求、需在城镇规划区外单独选址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2个,需调整用地面积3.31公顷)。需调整的139.01公顷项目用地面积中,占用农用地130.82公顷(占用耕地面积19.98公顷,其中水田面积16.23公顷),占用其他土地5.40公顷。2、规划主要目标与控制指标变化情况本次规划修改后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保持不变,即到规划目标年,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1277.1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0305.26公顷(其中,多划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15.58公顷)。本次规划修改通过使用影子规模(省级预留指标)对建设用地进行布局调整,不涉及规模指标的增加,因此规划修改后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规模和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保持不变,即到规划目标年,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规模和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仍为5100.00公顷、2587.33公顷、1463.33公顷、882.04公顷、757.70公顷和200.75公顷。3、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变化情况本次规划修改仅对规划的建设用地空间布局进行局部调整,修改方案拟将53.61公顷的有条件建设区、82.54公顷的限制性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同时,将136.15公顷的允许建设区调整为11.69公顷的有条件建设区和124.46公顷的限制建设区Q本次规划修改后,靖安县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各分区的面积发生了变化。允许建设区面积为3452.92公顷,有条件建设区为769.34公顷,限制建设区面积为123897.86公顷,禁止建设区面积为9606.92公顷。四、规划修改的必要性和合法性(一)规划修改所涉及的项目概况本次规划修改涉及的用地项目主要为民生工程、基础设施、旅游产业及城镇发展等建设项目,各项目的规模、地类、符合规划情况如下(详见附表1):1、民生工程项目本次规划修改共涉及5个民生工程项目。(1)宝峰镇敬老院等公共服务设施项目。项目位于宝峰镇宝峰村,用地总面积0.40公顷,需进行规划修改的面积为0.40公顷,其中农用地0.40公顷。(2)垃圾填埋场项目。项目位于雷公尖垦殖场三杨村,用地总面积5.47公顷,需规划修改的面积为5.47公顷,其中农用地5.47公顷。(3)地灾移民安置点项目。项目位于罗湾乡楼前村,用地总面积2.10公顷,需规划修改的面积为2.10公顷,其中农用地2.1公顷。(4)三爪仑乡移民安置点。项目位于三爪仑乡红星村,用地总面积0.90公顷,需规划修改的面积为0.90公顷,其中农用地0.90公顷(耕地0.43公顷,水田面积0.43公顷)。(5)生态移民安置点项目。项目位于香田乡石马村,用地总面积1.24公顷,需规划修改的面积为1.24公顷,其中农用地1.24公顷。2、旅游产业发展及其配套设施项目本次规划修改共涉及8个旅游产业发展及其配套设施项目。(1)宝峰镇渣滩旅游开发项目。项目位于宝峰镇宝峰村,用地总面积3.45公顷,需规划修改的面积为3.45公顷,其中农用地3.45公顷。(2)圆梦园旅游设施项目。项目位于高湖镇西头村,用地总面积6.55公顷,需规划修改的面积为6.55公顷,其中农用地6.55公顷。(3)仁首镇石上旅游开发项目。项目位于仁首镇石上村,用地总面积0.68公顷,需规划修改的面积为0.68公顷,其中其他用地0.68公顷。(4)东白源旅游开发项目。项目位于双溪镇曹山村,用地总面积16.20公顷,需规划修改的面积为16.20公顷,其中农用地16.20公顷。(5)靖安县文化产业园项目。项目位于香田乡红岗林场、红岗村和渔桥村,用地总面积51.13公顷,需规划修改的面积为50.56公顷,其中农用地47.90公顷(耕地2.41公顷,水田面积0.04公顷),其他用地2.66公顷。(6)靖安县游客服务中心项目。项目位于香田乡黄龙村,用地总面积7.90公顷,需规划修改的面积为7.11公顷,其中农用地6.90公顷,其他用地0.21公顷。(7)动物园建设项目。项目位于香田乡渔桥村,用地总面积2.99公顷,需规划修改的面积为2.54公顷,其中农用地2.54公顷。(8)白莎平旅游开发项目。项目位于中源乡三坪村和埴上村,用地总面积4.99公顷,需规划修改的面积为4.99公顷,其中农用地3.19公顷,其他用地1.80公顷。3、城镇发展项目本次规划修改共涉及10个城镇发展类型建设项目,其中,对选址有特殊要求、需在城镇规划区外单独选址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2个。(1)宝峰镇集镇建设项目。项目位于宝峰镇宝峰村,用地总面积2.61公顷,需规划修改的面积为1.60公顷,其中农用地1.60公顷(耕地0.40公顷,水田面积0.40公顷)。(2)县检察院办案点等公共管理设施项目。项目位于雷公尖垦殖场虎山分场,用地总面积2.65公顷,需规划修改的面积为1.52公顷,其中农用地1.52公顷。(3)城北新区基础设施项目。项目位于双溪镇河北村和双溪村,用地总面积6.80公顷,需规划修改的面积为6.80公顷,其中农用地6.80公顷(耕地4.75公顷,水田面积4.75公顷)。(4)城镇基础设施项目。项目位于双溪镇大桥村和河北村,用地总面积10.54公顷,需规划修改的面积为10.54公顷,其中农用地10.54公顷(耕地面积9.01公顷,水田面积9.01公顷)。(5)法药寺建设项目。项目位于双溪镇双溪村香田乡香田村,用地总面积0.19公顷,需规划修改的面积为0.19公顷,其中农用地0.19公顷。(6)县工业园锯链产业及其配套设施建设项目Q项目位于香田乡白鹭村和红岗村,用地总面积8.11公顷,需规划修改的面积为8.11公顷,其中农用地7.17公顷。(7)香田乡集镇建设项目。项目位于香田乡白鹭村,用地总面积1.07公顷,需规划修改的面积为1.07公顷,其中农用地1.07公顷(耕地0.84公顷,水田面积0.84公顷)。(8)躁都镇集镇建设项目。项目位于躁都镇新庄村,用地总面积0.82公顷,需规划修改的面积为0.82公顷,其中农用地0.76公顷,其他用地006公顷。2个对选址有特殊要求、需在城镇规划区外单独选址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包括:(9)省公安厅警犬养殖基地项目。项目位于宝峰镇周郎村,用地总面积2.71公顷,需规划修改的面积为2.71公顷,其中农用地2.71公顷(耕地面积L38公顷)。(10)县屠宰场等公共服务设施项目。项目位于香田乡县园艺场,用地总面积0.60公顷,需规划修改的面积为0.60公顷,其中农用地0.60公顷。(二)规划修改的必要性1、解决移民安置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用地的需要靖安县地形地势以山地为主,山区地质灾害易发;而且分布有较多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生态环境价值较高的地区,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出发,需要解决山区生态移民安置用地。敬老院、垃圾填埋场等建设项目用地的解决也是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的需要。2、大力发展旅游支柱产业的需要靖安县围绕“低碳工业、生态农业、绿色旅游”的发展新定位和打造“中国生态明珠”的战略构想,经济和社会发展方向及产业布局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旅游产业成为了靖安县重点发展的支柱产业。旅游项目开发及旅游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用地需求的满足,是促进靖安县经济快速的保障。3、落实新城镇化建设的需要适应新型城镇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构筑城乡统筹新格局、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是进一步完善城镇功能,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及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需要。(三)规划修改的合法合规性1、规划修改程序的合法合规性为适应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和条件发生的变化,根据县域社会经济发展现实的客观要求,靖安县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26条、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3)2号)和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及修改工作的通知(赣国土资发(2013)3号)中的相关规定,在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的基础上,提出了适时启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程序,对规划空间布局进行部分调整的要求。本次规划修改已由靖安县人民政府向宜春市人民政府提出规划修改申请,并经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审定同意。2、规划修改涉及项目类型的合法合规性规划修改涉及的项目类型包括有:民生工程建设项目、旅游开发建及其配套设施设项目和城乡发展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项目类型符合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及修改工作的通知(赣国土资发(2013)3号)关于规划修改情形的第3、4条的规定和要求。3、规划修改涉及项目选址的合法合规性规划修改涉及的23个项目选址均未占用基本农田,符合基本农田保护的规定;调入地块占用的耕地面积和水田面积均小于调出地块还原的耕地和水田面积,符合严格保护耕地和水田的要求;除对资源依赖性较强的旅游开发项目和少数对选址有特殊要求的单独选址项目外,城镇基础设施和工业园区用地项目在选址上符合集中布局的要求。五、规划修改的指导思想、原则与依据(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政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Q进一步加强土地宏观调控,保障重点急需项目建设用地,以促进靖安县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建立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一)修改原则1、保护耕地原则。规划修改应以保护耕地为前提,确保规划修改后耕地、水田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2、总量控制原则。规划修改不得突破规划建设用地约束性调控指标,确需突破的,应先通过上级规划修改进行统筹平衡。3、节约集约原则。规划修改涉及的用地标准,应符合节约集约用地相关要求、准入条件和行业用地标准等。4、统筹兼顾原则。规划修改应因地制宜,统筹耕地保护与城乡发展、区域协调、生态环境建设的关系,实现社会、经济、生态综合效益最佳。5、公众参与原则。规划修改应坚持政府决策与公众参与相结合,修改方案要举行听证、进行公示,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三)规划修改的依据1、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3)江西省实施V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4)关于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41号);(5)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3】2号);(6)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及修改工作的通知(赣国土资发20133号);(7)国土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号)。2、技术、规范依据(1)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4-2010);(2)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1-2009);(3)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72010)03、背景、基础资料依据(1)靖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靖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3)靖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4)靖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数据衔接后的调整方案;(5)靖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实施评估报告;(6)其他相关规划及资料。六、规划修改主要内容(一)规划主要目标和控制指标修改1、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的修改本次规划修改对建设用地布局进行的局部调整,涉及到的调入地块占用耕地面积19.98公顷(其中水田面积16.23公顷),调出地块还原耕地68.66公顷(其中水田面积47.25公顷)(详见附表2),而且调入地块未占用基本农田,保证了耕地、水田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Q因此,规划修改后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保持不变,即到规划目标年,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1277.1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0305.26公顷(其中,多划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15.58公顷)。2、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的修改本次规划修改严格按照调入地块的面积等于调出地块面积的要求进行建设用地布局调整,因此,规划修改后建设用地总规模、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保持不变,即到规划目标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5100.00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82.04公顷以内。本次规划修改,新增的宝峰至庐山西海旅游公路、省道宋水线等道路交通项目10.19公顷用地规模通过核减长沙至九江铁路项目用地面积解决;新增的城乡建设用地、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风景名胜设施用地规模也通过核减相应类型的规划预留建设用地面积解决,其中,新增的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不足部分通过核减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解决,保证了规划修改后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因此,规划修改后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保持不变,即到规划目标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仍为2587.33公顷。规划修改后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保持不变,即到规划目标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仍分别为757.70公顷和200.75公顷。(二)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修改本次规划修改所进行的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修改,主要是对建设用地空间布局进行调整,不涉及基本农田布局的调整。建设用空间布局修改调入地块涉及双溪镇、仁首镇、宝峰镇、高湖镇、噪都镇、香田乡、中源乡、罗湾乡、雷公尖乡、三爪仑乡共10个乡镇。其中:(1)宝峰镇宝峰村调入宝峰镇敬老院等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用地面积0.40公顷、宝峰镇集镇建设项目用地面积1.60公顷、宝峰镇渣滩旅游开发项目用地面积3.45公顷;(2)宝峰镇周郎村调入省公安厅警犬养殖基地项目用地面积2.71公顷;(3)高湖镇西头村调入圆梦园旅游设施项目用地面积6.55公顷;(4)雷公尖垦殖场三杨村调入垃圾填埋场项目用地面积5.47公顷;(5)雷公尖垦殖场虎山分场调入县检察院办案点等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用地面积L52公顷;(6)罗湾乡楼前村调入地灾移民安置点项目用地面积2.10公顷;(7)仁首镇石上村调入仁首镇石上旅游开发项目用地面积0.68公顷;(8)三爪仑乡红星村调入三爪仑乡移民安置点项目用地面积0.90公顷;(9)双溪镇曹山村调入东白源旅游开发项目用地面积16.20公顷;(10)双溪镇河北村和双溪村调入城北新区基础设施项目用地面积6.80公顷;(11)双溪镇河北村和大桥村调入城镇基础设施项目用地面积10.54公顷;(12)双溪镇双溪村和香田乡香田村调入法药寺建设项目用地面积。19公顷;(13)香田乡红岗林场、红岗村、渔桥村调入靖安县文化产业园项目用地面积50.56公顷;(14)香田乡黄龙村调入靖安县游客服务中心项目用地面积7.11公顷;(15)香田乡石马村调入生态移民安置点项目用地面积1.24公顷;(16)香田乡白鹭村和红岗村调入县工业园锯链产业及其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面积为8.11公顷;(17)香田乡县园艺场调入县屠宰场等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用地面积0.60公顷;(18)香田乡白鹭村调入香田乡集镇建设项目用地面积为1.07公顷;(19)香田乡渔桥村调入动物园建设项目用地面积为2.54公顷;(20)躁都镇新庄村调入躁都镇集镇建设项目用地面积为0.82公顷;(21)中源乡三坪村和埴上村调入白莎平旅游开发项目用地面积4.99公顷;建设用空间布局修改调出地块包括:(1)双溪镇曹山村、河北村、双溪村调出地块面积8.18公顷;(2)香田乡县鱼种场、白鹭村、红岗村、香田村、吉洛村、渔桥村调出地块面积24.34公顷;(3)三爪仑乡红星村调出地块面积18.13公顷;(4)中源乡埴上村、向务村和合港村调出地块面积2.31公顷;(5)仁首镇周口村、大团村、石下村、金田村、茂埠村、莲塘村调出地块面积42.06公顷;(6)雷公尖垦殖场虎山分场调出地块面积2.62公顷;(7)高湖镇下观村、山口村、中港村调出地块面积19.16公顷;(8)罗湾乡南村调出地块面积0.15公顷;(9)宝峰镇宝峰村、周郎村、宝田村调出地块面积19.20公顷;(三)土地利用结构修改1、农用地变化情况耕地由12761.91公顷变为12825.21公顷,修改后占土地总面积的9.31%,调入区块占用减少耕地18.31公顷,调出区块还原增加耕地81.61公顷,耕地增加63.30公顷;园地由3876.50公顷变为3835.50公顷,修改后占土地总面积的2.78%,调入区块占用减少园地56.85公顷,调出区块还原增加园地15.85公顷,园地减少41.00公顷;林地由112523.77公顷变为112504.32公顷,修改后占土地总面积的81.69%,调入区块占用减少林地53.30公顷,调出区块还原增加林地33.85公顷,林地减少19.45公顷;其他农用地由2092.04公顷核变为2087.56公顷,修改后占土地总面积的1.52%,调入区块占用减少其他农用地5.15公顷,调出区块还原增加其他农用地0.67公顷,其他农用地减少4.48公顷;规划修改后,农用地由131254.22公顷变为131252.59公顷,减少了1.63公顷。2、建设用地变化情况(1)城乡建设用地变化情况城镇用地由946.40公顷变为955.96公顷,修改后占土地总面积的0.69%,调入区块增加城镇用地21.68公顷,调出区块减少城镇用地12.12公顷,城镇用地增加了9.56公顷;农村居民点由1214.22公顷变为1154.72公顷,修改后占土地总面积的0.84%,调入区块增加农村居民点用地7.24公顷,调出区块减少农村居民点用地66.74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减少了59.50公顷;采矿用地面积未发生变化,仍为49.40公顷;其它独立建设用地由451.22公顷变为501.16公顷,修改后占土地总面积的0.36%,调入区块增加其它独立建设用地99.90公顷,调出区块减少其它独立建设用49.96公顷,其它独立建设用地增加了49.94公顷。城乡建设用地保持不变,仍为2661.24公顷。(2)交通水利用地变化情况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保持不变,仍为1787.82公顷。修改后占土地总面积的1.31%,新增项目增加交通水利用地10.19公顷,核减项目减少交通水利用地10.19公顷,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保持不变。(3)其他建设用地变化情况其他建设用地面积未发生变化,仍为201.67公顷。规划修改后,建设用地总面积变为4660.73公顷保持不变。3、其他土地变化情况水域面积由1358.89公顷变为1358.83公顷,修改后占土地总面积的0.99%,调入区块减少水域0.06公顷,水域减少了0.06公顷;自然保留地由453.35公顷变为455.04公顷,修改后占土地总面积的0.33%,调入区块减少自然保留地5.34公顷,调出区块增加自然保留地7.03公顷,自然保留地增加了L69公顷。规划修改后,其他土地由1812.24公顷变为1813.87公顷,增加了1.63公顷。(四)土地用途分区的修改情况规划修改前,靖安县土地用途分区总面积为137727.19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区11608.76公顷,一般农地区8187.22公顷,城镇村建设用地区2153.54公顷,独立工矿用地区514.14公顷,风景旅游用地区97.83公顷,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1950.31公顷,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7647.32公顷,林业用地区102331.72公顷,其他用地3267.93公顷。本次规划修改后,靖安县各土地用途区变化情况为:一般农地区面积变为8196.94公顷,增加了9.72公顷;城镇村建设用地区变为2103.60公顷,减少了49.94公顷;独立工矿用地区变为564.08公顷,增加了49.94公顷;林业用地区变为102321.03公顷,减少了10.69公顷;其他用地变为3268.9公顷,增加了0.97公顷,风景旅游用地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没有发生变化。(五)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的修改情况规划修改前,靖安县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总面积为137727.19公顷,其中允许建设区3452.92公顷,有条件建设区811.26公顷,限制建设区123855.94公顷,禁止建设区9607.07公顷。本次规划修改方案拟将53.61公顷的有条件建设区、82.54公顷的限制性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同时,将128.82公顷的允许建设区核减为11.69公顷的有条件建设区和124.46公顷的限制建设区。因此,本次规划修改后,靖安县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各分区的面积发生了变化,允许建设区仍为3452.92公顷,有条件建设区为769.34公顷,限制建设区为123897.86公顷,禁止建设区仍为9606.92公顷。(六)重点项目与重大工程布局的修改本次规划修改涉及3个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的布局修改:新增了宝峰至庐山西海旅游公路项目,修改了九江至长沙铁路项目和省道宋水线项目。(七)各乡镇指标变化的情况1、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修改后靖安县各乡镇建设占用耕地面积减少,各乡镇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不会受到此次规划修改影响,修改后各乡镇耕地保有量保持不变,全县耕地保有量的目标仍为11277.13公顷,。本次规划修改不涉及基本农田布局的调整,修改后靖安县10305.26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分解落实到各乡镇的任务保持不变。2、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修改后全县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保持不变,仍为882.04公顷。各乡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也保持不变。3、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综合考虑各乡镇后备资源以及新增占用耕地等方面情况,修改后靖安县及各乡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保持不变。(八)规划图件修改本次规划修改未改变各项规划控制指标,因此规划图件的修改主要是将规划修改方案中所确定的调入及调出的建设用地地块的位置在靖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靖安县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靖安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图和靖安县中心城镇土地利用规划图上进行标注,并将调入及调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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