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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静海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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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静海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实施方案.docx

    静海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实施方案按照全国爱卫会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市爱卫办关于新周期国家卫生区镇和市级卫生村复审及创建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津爱卫办发(2022)3号)和市爱卫办关于2023年国家卫生区镇和市级卫生村复审及创建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津爱卫办发2023)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天津市关于全面开展国家卫生区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2018-2023年),坚持党政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动员、群众参与、依法治理、科学指导的原则,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和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卫生环境问题,提高建成区环境整体质量和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增强静海城市综合竞争能力,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二、创建目标在我区开展创建文明城区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启动创建国家卫生区工作,通过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创建、高速度整改、高效能管理的创卫攻坚,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市容环境更加靓丽,生态文明更加优化,城市功能更加完善,城市实力进一步增强,城市品位进一步提升,力争到2024年静海区(朝阳街道、华康街道、静海镇核心区域)创建成为国家卫生区,被全国爱卫会命名。三、时间安排第一阶段:积极整改,整体提升阶段2023年9月底前,进一步充实调整创卫指挥和工作体系,完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开展层层培训,全面排查问题,反复督查整改,不断巩固提升现场创建水平,全面完善专业资料,整理归纳到位,八个专业和基础资料自评基本达到卫生区标准。区政府向市爱卫会递交市级评估验收申请,并附申报资料和相关数据指标完成情况。第二阶段:密切配合,迎接市级考核验收阶段2023年10月一11月,主动对接市爱卫办、市专业评审组,坚决配合市评审组对各专业现场和资料进行单项评估,和我区线上申报数据及相关佐证材料审核。坚持与市评审组暗访调研同步,建立快速应急反应机制,组建应急整改队伍,对市评审组反馈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2023年12月底前,进行市级模拟评估,全力以赴通过市级评估;2024年3月底前通过市级评估的区上报全国爱卫办。第三阶段:长效保持,国家考核验收阶段2024年4月一12月份接受全国爱卫办评审。包括线上评估、现场评估(明查、暗访和资料评估)、社会公示等程序。国家评审通过后,2024年予以“国家卫生城市(区)”命名。四、主要任务紧紧围绕国家卫生区标准、指标体系,对照时间节点,全面完成各项创建任务:(一)聚焦爱卫组织管理,形成更加完善的工作体系。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进一步健全各级爱卫会组织机构,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区爱卫办配备专(兼)职主任和分管副主任,明确具体工作机构,合理配备人员编制。乡镇街道指定一名副职分管并明确具体工作机构负责爱国卫生工作,要配备专兼职爱卫工作人员,人员配备与辖区爱国卫生工作需要相适应。区级和乡镇街道爱国卫生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经费满足工作需要。各村(居)民委员会要健全下属公共卫生委员会,推动落实好爱国卫生工作。各级爱国卫生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广泛开展卫生乡镇、卫生村庄、卫生单位等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城乡群众性爱国卫生活动,加强爱国卫生和创卫工作宣传,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格局。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地方规划、建设和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并逐步建设完善相关设施。建立并完善爱国卫生建议与投诉平台,畅通群众投诉渠道,认真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断提高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度,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爱国卫生组织管理组。区卫健委(爱卫办)牵头,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督查室、区创卫办、区委组织部、区绩效办、区委编办、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市规划资源局静海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国资委、区人力社保局、区金融工作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委、区文旅局、区体育局、区网格中心、静海调查队、区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区创卫各专业组、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朝阳街道、华康街道、静海镇按职责落实。(二)聚焦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建立健全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为核心、以医疗卫生机构为骨干,以社区、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为基础的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构建多层级健身设施网络和城镇社区15分钟健身圈,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不低于2.2平方米,建有体育健身设施的社区达到10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率达到38.5%以上,每千人口至少有2.16名社会体育指导员。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有针对性地向患者及其家属开展健康教育,向患者普及治病防病相关知识。各类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在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提高干部职工健康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乡镇和社区围绕群众的健康需求开展活动,引导广大群众提高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自觉摒弃不良卫生习惯,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3%以上或持续提升。加快推进健康区、健康乡镇和健康细胞等建设,做好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效果评价和总结推广等工作,针对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推广“三减三健”等慢性病防控措施,提升全社会参与健康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新闻媒体坚持正确的舆论引导,开设专版、专栏、专题,广泛宣传卫生防病和健康知识;车站、广场和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等应当具有健康教育内容。严格落实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禁止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全面推进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家庭等无烟环境建设并取得显著成效,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责任单位: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组。区卫健委牵头,区委区级机关工委、区委宣传部、区委组织部、区城市管理委、区国资委、区总工会、区工信局、区金融工作局、区商务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民政局、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体育局、区教育局、区文旅局、区住建委、区政务服务办、公安静海分局、区水务局、区机关服务中心、区融媒体中心、区烟草专卖局、静海火车站、区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建成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朝阳街道、华康街道、静海镇按职责落实。(三)聚焦市容环境,全力治理城市“十乱”。杜绝乱摆乱卖,规范管理流动商贩;加强背街里巷卫生保洁力度,彻底清理积存垃圾,清除卫生死角,清洁井盖雨篦,杜绝乱泼乱倒,拆除违章建筑,杜绝乱搭乱建;严格沿街商户门前三包,整治店外经营,规范城市立面,玻璃幕墙的可见光反射比及其对周边建筑和交通的影响要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有关规定,整治违规牌匾,治理涂鸦广告,杜绝乱涂乱贴乱画;规范各类停车秩序,治理沿街道路堆料堆物,清理僵尸车,杜绝乱停乱放。扩大植绿护绿,无缺株短苗黄土裸露,绿地无垃圾。道路照明设施完好,装灯率100%。景观照明设施整洁、完好,运行正常。保持水面清洁、岸坡整洁。责任单位:市容环境卫生组。区城市管理委牵头,区住建委、区发改委、区政务服务办、市规划资源局静海分局、公安静海分局、区水务局、区交通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文旅局、静泓公司、供电公司、移动静海分公司、联通静海分公司、电信静海分公司、广电网络公司、朝阳街道、华康街道、静海镇、大丰堆镇、高新产业园、合作示范区按职责落实。(四)聚焦社区环境,全力提高人居质量。彻底清扫社区内积存垃圾,清理楼体和楼道内小广告,平整、硬化路面,共用部位保持清洁、干净,楼道内无乱堆乱放杂物。推行垃圾分类,垃圾及时清运。垃圾箱(桶)配置合理、数量足够、完好整洁,分类标志统一规范,垃圾清运及时,垃圾桶、果皮箱无满溢现象。彻底清理老旧小区内私搭乱建等现象,及时修理完善公共设施。停车规范有序,合理施划停车位,无僵尸车。社区内无饲养畜禽现象,居民文明规范饲养宠物。市场、食品门店(摊点)有必备的卫生设施,卫生整洁。责任单位:市容环境卫生组。区城市管理委牵头,区住建委、区卫健委、公安静海分局、区市场监管局、静泓公司、供电公司、移动静海分公司、联通静海分公司、电信静海分公司、广电网络公司、朝阳街道、华康街道、静海镇按职责落实。(五)聚焦环卫设施和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全力规范垃圾、废品收运。垃圾中转站、果皮箱等环卫设施规范设置,布局合理,数量充足,标识明确;主次干道不得随意摆放垃圾桶(箱),垃圾中转站内外整洁,无撒落垃圾,无积留污水,无恶臭,对周围环境无影响;垃圾收集容器、运输设备整洁密闭,垃圾清运及时,无垃圾落地;垃圾转运设施内外“四害”密度达标。杜绝“单臂吊”和以桶代站、简易垃圾池等落后收运方式。加强垃圾分类管理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垃圾分类的运输网络,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置水平。再生资源回收基础设施规范设置,布局合理,数量充足,循环利用体系完善,建成区内无不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站。责任单位:市容环境卫生组。区城市管理委、区商务局牵头,区卫健委、区住建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机关服务中心、静泓公司、朝阳街道、华康街道、静海镇、合作示范区按职责落实。(六)聚焦食品安全,全力治理“三小”行业。小饭店、小熟食店、小食品加工店等“三小”公示信息齐全,内外部环境整齐干净卫生,消毒保洁设施齐全,“三防”设置规范,操作间无蝇;垃圾收集符合规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着装规范、个人卫生整洁。无制售“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无贩卖、制售、食用野生动物等现象。积极推行明厨亮灶和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推广分餐制和公筷制,大力倡导“光盘行动”。责任单位:食品安全组。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委、区住建委、区城市管理委、区卫健委、公安静海分局、区商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水务局、朝阳街道、华康街道、静海镇按职责落实。(七)聚焦生态环境,全力治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做到无烟囱排黑烟现象,无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现象,排放油烟的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加强区域环境噪声控制,声功能区夜间环境质量达标。各级水环境功能区全部达到要求,未划定功能区的水质不低于V类;无乱排污水现象,无黑臭水体,辖区内重点河湖主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达标。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和处理,各类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满足医疗卫生机构的处置需求。医疗污水收集、处理、消毒和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要求。责任单位:生态环境组。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委、区发改委、区住建委、区城市管理委、区卫健委、公安静海分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务局、区交通局、静泓公司、静海水务公司、朝阳街道、华康街道、静海镇、大丰堆镇、高新产业园、合作示范区按职责落实。(八)聚焦建筑工地管理,落实文明施工制度。建筑工地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施工场地、拆迁施工工地和待建工地应设置落地隔离护栏或实墙围挡,主要路段施工围挡调度不应低于2.5米,一般路段围挡调度不应低于1.8米。工地内主要道路硬化,工程渣土要确保苫盖到位,无扬尘现象,建筑材料堆放整齐有序;施工场地出入口要加装冲洗喷淋设施,驶出车辆要进行冲洗,土方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实行密闭化运输或采取覆盖措施,杜绝扬尘洒漏;生活区宿舍、食堂、厕所和洗浴间等设置及管理符合相应标准和卫生要求,排水畅通,无卫生死角和积水。责任单位:市容环境卫生组。区住建委牵头,区城市管理委、公安静海分局、区水务局、区交通局、区土整中心、城投公司、朝阳街道、华康街道、静海镇、大丰堆镇、高新产业园、合作示范区按职责落实。(九)聚焦农贸市场为主的各类市场,全力规范经营秩序。合理规划建设标准化菜市场。市场的卫生管理制度、功能区平面图、健康教育宣传、农药残留检测等基本信息公示齐全,内容符合实际并及时更新;硬件设施建设符合规范,科学设置经营区域,实行生熟分开、干湿分离,商品摆放规范有序,无“下台子”、“鼓肚子”现象;肉类和水产区有上下水设施,环境干净,无污水。直接入口食品制售达到食品行业标准要求;配备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落实清扫保洁制度,垃圾收集容器配置合理、清理及时,无垃圾、杂物和污迹;市场公厕达到二类以上标准,垃圾配房建设符合卫生要求。市场外车辆停放有序,有专人管理,基础条件不具备的市场,市场内部车辆停放规范,外部车辆禁止进入。禁止售卖活禽。各类综合批发市场张贴管理制度,经营秩序规范;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预留消杀防疫空间;兼营零售业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做到批发与零售业务分区域或分时段经营。落实清扫保洁制度,市场内路面无破损坑洼,上下水通畅无积水;市场内环卫设施、食品安全等符合相关管理要求。早夜市和临时便民市场定时定点开市、闭市。严格依法取缔流动商贩自发形成、长期违规占道经营、周围环境卫生脏乱的占路市场。本着疏堵结合的方式,对自发形成的集市进行规范管理。无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现象。责任单位:市容环境卫生组。区商务局牵头,区城市管理委、区卫健委、区农业农村委、区住建委、公安静海分局、区市场监管局、朝阳街道、华康街道、静海镇按职责落实。(十)聚焦重点场所卫生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全力推动规范达标。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旅店等“四小”公示信息完整;实行量化分级管理,证照齐全并亮证经营,卫生管理档案及制度健全;内外环境整洁,清洗、消毒、通风等各项卫生措施落实;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着装整洁,个人卫生良好;“三防”措施落实,“四害”密度达标;客用物品按照各类场所卫生要求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生活饮用水安全纳入城市发展规划;监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制定区级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持有饮用水卫生许可证;供管水人员持有健康体检合格证;水净化处理设备符合工艺要求,涉水产品许可批件或安全评价报告齐全;定期对各类贮水设备清洗、消毒;小区直饮水符合相关标准规定。学校、幼儿园和托育机构的教室、食堂、饮用水设施、宿舍、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卫生标准或规定。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从业者依法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责任单位:重点场所卫生和生活饮用水安全组。区卫健委牵头,区住建委、区政务服务办、区商务局、区交通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水务局、区应急管理局、静海水务公司、首创水务公司、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供销社、静海火车站、朝阳街道、华康街道、静海镇、大丰堆镇、高新产业园、合作示范区按职责落实。(十一)聚焦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全力解决脏乱差问题。建有配套生活污水处理、排放设施,普及卫生户厕,主要道路要配备路灯,路面硬化平整,无坑洼、无积水、无黄土裸露;垃圾容器布局合理,垃圾密闭收集运输,及时清运;日常扫保制度落实,配备专人保洁,外部环境整治有序;公厕数量达标,无粪便无垃圾无污水无臭味,清洗设施完好,符合卫生要求,无旱厕;消灭垃圾窑池,严禁垃圾长期积存;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管理规范、数量充足;无违规饲养畜禽。责任单位:市容环境卫生组。区农业农村委、区城市管理委牵头,区商务局、区卫健委、公安静海分局、区交通局、静泓公司、朝阳街道、华康街道、静海镇、杨成庄乡、合作示范区按职责落实。(十二)聚焦铁路沿线,加强环境卫生整治。以铁路两侧500米范围内的彩钢板、石棉瓦、树脂瓦、简易房、塑料薄膜、防尘网、广告牌等轻质物体为重点,定期开展铁路沿线两侧环境卫生整治,依法严厉查处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未经批准擅自堆放垃圾渣土等违法行为,确保无倾倒垃圾、排污等现象,无安全隐患;加强铁路沿线安全管控,防尘网、塑料薄膜、彩钢瓦、简易房等轻硬质建(构)筑物安装牢固,无违法、废弃、破损严重的经营、办公、居住等轻硬质建(构)筑物。责任单位:市容环境卫生组。区城市管理委、区交通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公安静海分局、静海火车站、子牙经开区、高新产业园、朝阳街道、静海镇、大丰堆镇、杨成庄乡、良王庄乡、大邱庄镇、西翟庄镇、唐官屯镇、双塘镇、陈官屯镇、独流镇按职责落实。(十三)聚焦厕所革命,全力消灭旱厕。主次干道、车站、医疗机构、旅游景点、集贸市场、商场等公共场所的公厕设施不低于二类标准,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公厕达到三类以上;公厕服务范围500米内设置明显指示牌,标识规范;公厕上下水通畅,设施齐全,清扫保洁及时;对沟槽式公厕进行无害化改建;加快户厕改造进度,提高卫生户厕覆盖率。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处理,消除旱厕。责任单位:市容环境卫生组。区农业农村委、区城市管理委、区卫健委牵头,区文旅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静泓公司、静海火车站、朝阳街道、华康街道、静海镇、合作示范区按职责落实。(十四)聚焦疾病防控,堵塞疫情传播途径。强化重大传染病防控措施,建立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疫情联防联控机制,落实“四早”要求。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公共卫生科和感染性疾病科,发热门诊、肠道门诊、预检分诊符合规定。建立政府组织和全社会参与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机制。加强河流、坑塘、沟渠、景观水体、小型积水、垃圾、厕所等各类孳生环境治理;重点行业和单位加强防蝇、防鼠等设施建设,蚊、蝇、鼠、嶂“四害”密度达标。责任单位: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组。区卫健委牵头,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区委政法委、区城市管理委、区住建委、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文旅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局、公安静海分局、区残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静海区医院、天津市复原退伍军人精神病疗养院、静海火车站、区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区红十字会、各乡镇、街道、园区、卫生院和村居按职责落实。(十五)聚焦创卫宣传,全力解决群众知晓率低、参与度不高问题。利用各类宣传媒体,采取多种活动和形式,让健康教育知识和国家卫生区创建深入人心,全社会知晓,全部门努力,全民参与。责任单位:爱国卫生组织管理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组。区卫健委(爱卫办)牵头,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创卫办、区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区融媒体中心、区供销社、静海火车站、朝阳街道、华康街道、静海镇按职责落实。(十六)聚焦卫生乡镇和卫生村创建,全力做好创建各项工作。实行区、镇、街三级联创,以乡镇为主体,对照国家卫生镇新标准的24个指标,厘清职责、不等不靠、扎实工作,完成创建任务。指导各村特别是创建和复审村,按照天津市市级卫生村标准,逐条梳理,全面排查,整改问题,确保按年度完成创建目标。各专业组、职责部门靠前站位、主动对接,加强指导,推动卫生镇、村创建工作提高质量、扩大成效。责任单位:各乡镇、村,各专业组、部门按照职责加强指导。五、保障措施(一)完善创建计划和组织领导体系各专业组,各部门、乡镇街对照新周期、新任务、新程序、新要求,进一步调整完善创建工作方案,按时间节点确定工作重点,加强统筹指挥,组织推动本专业领域创卫工作重点突破。完善组织领导体系,落实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制度要求,负责创卫工作人员要保持稳定,坚决杜绝随意换人。进一步明确部门分工,厘清责任,消弭工作“盲点”。(二)坚持标准导向和问题导向各专业组、各部门、乡镇街道要认真组织学习、研究创卫标准(2021版),逐一对标对表,进一步梳理任务指标,找出问题症结和丢分点、失分项,逐一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限时整改,销号管理,促进工作尽快达标。要提着葫芦抠籽,对于问题多、破解难度大、多次反复反弹项目,各专业组要不等不靠,主动作为,组织集中攻坚,开展专项行动,彻底解决到位。(三)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属地党政、部门单位、商铺门店、社区住户一齐上阵,实行分块包保,形成乡镇街包村居、村居包胡同、部门单位包里巷、商铺门店包周边、住户居民包自身的格局。同时,压实各级网格员责任,落实河(湖)长、田长制度,切实做到创卫人人有责、人人参与。(四)全面加强基础性建设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基础薄弱区域要加强污水管网建设,搞好公厕、户厕改造提升;加强社区居民健身场地和设施建设,达到全覆盖要求;实施建成区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进一步深化落实乡镇“农村大集”及其他市场规范化管理要求;不达标垃圾收运、扫保设施要更新换代;交通枢纽、重点行业、重点场所按要求“配置和使用自动体外心脏除颤仪”;医院、学校卫生医疗人员和场所配备比例达标等。(五)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发挥“总指挥督副总指挥、各专业组督部门、街镇,街镇督村居”的监督检查“链条”作用,要形成严督实改、长效保持的督查闭环,以督查传导压力,用好督查结果,形成导向鲜明的奖惩机制,该惩罚的惩罚,该问责的问责,让督查“长牙”、“带尖”,让督查利剑高悬,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附件:L静海区建成区域图2 .静海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工作总指挥部组织机构3 .静海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工作督查考核办法4 .静海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工作奖惩暂行办法5 .静海区创建国家卫生区责任分解表静海区建成区域图华康街道北至顶湖路,西至健康大道、昆明湖路、东海道、北华南路、天津体育大学西侧道路,南至鄱阳湖路、东至津铮线、北华北路、基业世以团泊苑东侧道路、金科天湖东侧无名道路、玄武湖路、常海道;镇域面积9.24平方公里。静海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工作总指挥部组织机构总指挥:刘春雷曲海富常务副总指挥:杨文胜副总指挥:阎港王宇娜王铭惠郭颖区委书记区委副书记、区长副区长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区委常委、副区长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赵春兴副区长刘洪庆副区长、公安静海分局局长张永涛副区长程炳纲副区长成员单位:区委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总工会分管日常工作的副职;区政府办、区发改委、区卫健委、区农业农村委、区住建委、区城市管理委、区委督查室、区文明办、区委网信办、区政务服务办、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交通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区商务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工信局、区金融工作局、区体育局、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管局、公安静海分局、市规划资源局静海分局、团区委、区妇联、区网格中心、区机关服务中心、区融媒体中心、区档案馆、静海调查队、区土整中心、合作示范区、高新产业园、供电公司、电信静海分公司、移动静海分公司、联通静海分公司、静泓公司、静海水务公司、静海火车站主要负责同志;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职责:区创卫总指挥部负责全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卫生镇和市级卫生村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统筹解决创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创卫相关政策措施,负责指挥各专业组工作,检查、督导、推动各项创卫工作。对工作进度迟缓、目标不完成、弄虚作假的严肃处理。一、区创卫总指挥部下设创卫办公室主任:孟宪民区卫健委党委书记、主任常务副主任:墨建兵区政府办党组成员、副主任职责:负责国家卫生区、国家卫生镇和市级卫生村创建工作的总体组织协调,指导各专业组完成创建工作任务;负责督查推动创卫重点难点工作,对各专业组创建工作任务落实及达标情况进行督查,对各单位、各乡镇创建任务完成情况、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负责创卫宣传工作统筹推动,做好重要事项宣传,调动全区各层面参与创卫积极性,为全民创卫营造良好氛围;负责印发创卫相关文件,组织筹备和承办创卫各类会议;负责市级反馈创建整改任务的分解并对完成情况进行跟踪推动;负责对创卫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提出问责建议;负责指导各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加强资料收集,做好创建归档工作。二、区创卫总指挥部下设8个专业组各专业组负责组织推动落实创建国家卫生区中本专业领域各项工作,指导国家卫生镇、市级卫生村创建工作。负责对照目标任务,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建立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工作推动会和工作联席会;负责推动属地和具体责任部门制定实施计划,协调指导监督各项任务落实,研究解决本专业领域重大难点问题,对需提请区创卫总指挥部研究解决的提出意见建议;负责协调对接市评审指导组,按照市评审指导组要求改进各项工作,确保到2024年国家卫生区、国家卫生镇全覆盖目标任务达标。负责对工作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形成专项报告,定期向区创卫总指挥部报告;负责做好本专业组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组(牵头责任部门:区卫健委)组长:杨文胜副区长常务副组长:孟宪民区卫健委党委书记、主任副组长:刘善青蔡公庄镇二级调研员职责:负责组织推动落实国家卫生区、国家卫生镇、市级卫生村创建本专业领域各项工作,高标准完成创建任务。负责对接市爱国卫生组织管理评审指导组。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健全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单位等各级爱国卫生组织,职责明确,责任落实。推动全区开展爱国卫生日常工作,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开展卫生区、卫生镇、卫生村、卫生单位等创建活动,逐步推进全域创建。建立健康影响评价制度,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并逐步建设完善相关设施。畅通爱国卫生建议和投诉渠道,提高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度。负责爱国卫生组织管理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成员单位:区卫健委、朝阳街道、华康街道、静海镇、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机关服务中心、区融媒体中心、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公安静海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市规划资源局静海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委、区城市管理委、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国资委、区体育局、区医疗保障局、区金融工作局、市邮政管理局第三分局、区政务服务办、静海海关、区烟草专卖局、区武装部、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红十字会、区科协、区土整中心、区网格中心、联通静海分公司、移动静海分公司、电信静海分公司、供电公司、子牙经开区、团泊鸟类自然保护区、林海示范区、大丰堆镇、高新产业园、合作示范区。(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组(牵头责任部门:区卫健委)组长:杨文胜副区长常务副组长:孟宪民区卫健委党委书记、主任副组长:于英红区卫健委党委委员、副主任职责:负责组织推动落实国家卫生区、国家卫生镇、市级卫生村创建本专业领域各项工作,高标准完成创建任务。负责对接市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评审指导组。加强健全区级及本部门本行业健康教育组织网络,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不断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推广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易于掌握的中医养生保健技术和方法。推动落实全民健身活动,加强健身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各部门和各行业健康细胞建设,加强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建设,为公众提供方便可及的活动场所。深入开展控烟宣传活动,全面推进无烟环境建设并取得显著成效,积极推进控烟立法执法,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负责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成员单位:区卫健委、朝阳街道、华康街道、静海镇、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总工会、区融媒体中心、区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烟草专卖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城市管理委、区机关服务中心、区级机关工委、区工信局、区国资委、区教育局、区金融工作局、区文旅局、区商务局、区交通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委、区政务服务办、公安静海分局、区水务局、大丰堆镇、高新产业园、合作示范区。(三)市容环境卫生组(牵头责任部门:区城市管理委)组长:程炳纲副区长常务副组长:张德帅区城市管理委党委书记、主任副组长:刘燕彬区城市管理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张海东区商务局党组成员、副主任职责:负责组织推动落实国家卫生区、国家卫生镇、市级卫生村创建本专业领域各项工作,高标准完成创建任务。负责对接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评审指导组。加大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提升市容环境卫生水平。集中开展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卫生治理,彻底改变脏乱差现象。整治道路和居民区环境,严格规范管理立面广告。完善各项公共卫生设施。加快城市生活垃圾、粪便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粪便和污水无害化处理率。完善环卫设施设备,彻底消灭旱厕。加快城市绿化、亮化、美化建设,逐步提升城市品位。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成员单位:区城市管理委、朝阳街道、华康街道、静海镇、区农业农村委、区住建委、区政务服务办、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水务局、区交通局、区民政局、公安静海分局、市规划资源局静海分局、区文旅局、区工信局、区教育局、区土整中心、供电公司、静泓公司、联通静海分公司、移动静海分公司、电信静海分公司、静海火车站、大丰堆镇、高新产业园、合作示范区。(四)生态环境组(牵头责任部门:区生态环境局)组长:赵春兴副区长常务副组长:杨现锋区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副组长:张淑艳区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责:负责组织推动落实国家卫生区、国家卫生镇、市级卫生村创建本专业领域各项工作,高标准完成创建任务。负责对接市生态环境工作评审指导组。组织开展大气污染治理,燃煤污染治理、工业废气管控、移动源污染治理、扬尘治理等管控措施到位,各类废气达标排放;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油烟净化符合要求,无油烟直排、油泥污染立面现象;无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及烟囱排黑烟现象。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区域环境噪声控制良好;声功能区夜间环境质量达标。推进水污染防治,各级水环境功能区全部达到要求,未划定功能区的水质不低于V类;无乱排污水现象,无黑臭水体。强化医疗废物和医源性废水管理,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包含小诊所)依法分类收集医疗废物,医疗废物统一由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处置;医疗机构(包含小诊所)医疗污水收集、处理、消毒和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要求。负责生态环境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成员单位:区生态环境局、朝阳街道、华康街道、静海镇、区农业农村委、区城市管理委、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公安静海分局、区住建委、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卫健委、大丰堆镇、高新产业园、合作示范区。(五)重点场所卫生和生活饮用水安全组(牵头责任部门:区卫健委)组长:杨文胜副区长常务副组长:孟宪民区卫健委党委书记、主任副组长:李大宝区卫生监督所所长职责:负责组织推动落实国家卫生区、国家卫生镇、市级卫生村创建本专业领域各项工作,高标准完成创建任务。负责对接市重点场所卫生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工作评审指导组。负责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加强监督监测,实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负责推动小旅店、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浴室加强卫生管理;负责推动加强学校卫生管理,加强职业病防治管理;负责推动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推动集中供水、二次供水、小区直饮水的设施、设备符合标准,相关许可证件齐全,清洗消毒措施规范落实;负责重点场所卫生和生活饮用水安全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成员单位:区卫健委、朝阳街道、华康街道、静海镇、区教育局、区水务局、区委编办、区政务服务办、区交通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供销社、区应急管理局、区商务局、静海火车站、大丰堆镇、高新产业园、合作示范区。(六)食品安全组(牵头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组长:赵春兴副区长常务副组长:魏玉喜区市场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副组长:侯希光区市场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职责:负责组织推动落实国家卫生区、国家卫生镇、市级卫生村创建本专业领域各项工作,高标准完成创建任务。负责对接市食品安全工作评审指导组。加强“三小”管理监督,小饭店、小熟食店、小食品加工店等“三小”公示信息齐全,内外部环境整齐干净卫生,消毒保洁设施齐全,“三防”设置规范,操作间无蝇;垃圾收集符合规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着装规范、个人卫生整洁。加强食品经营单位管理,无制售“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无贩卖、制售、食用野生动物等现象。加强流动摊贩食品安全监管。积极推行明厨亮灶和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推广分餐制和公筷制,大力倡导“光盘行动负责食品安全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成员单位:区市场监管局、朝阳街道、华康街道、静海镇、区商务局、区卫健委、区城市管理委、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教育局、区住建委、区水务局、公安静海分局、大丰堆镇、高新产业园、合作示范区。(七)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组(牵头责任部门:区卫健委)组长:杨文胜副区长常务副组长:孟宪民区卫健委党委书记、主任副组长:朱凤田区卫健委党委委员、副主任职责:负责组织推动落实国家卫生区、国家卫生镇、市级卫生村创建本专业领域各项工作,高标准完成创建任务。负责对接市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工作评审组。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强化重大传染病防控措施,建立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疫情联防联控机制,落实“四早”要求。加强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计划免疫工作。推动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财政状况和实现健康目标相适应的卫生健康事业投入机制。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建立健全慢性病综合防控网络。推动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机构落实院感防控措施。推进医养结合服务,推动公共卫生和妇幼卫生服务。推动加强精神卫生工作,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推动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的监管,推动无偿献血满足临床用血需要。推动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配置和使用自动体外心脏除颤仪(AED)等医疗急救设备和药品,定期开展心肺复苏等急救知识与技能培训。推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医疗卫生人员创造安全的工作条件。负责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成员单位:区卫健委、朝阳街道、华康街道、静海镇、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应急管理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委政法委、公安静海分局、区残联、区红十字会、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局、区城市管理委、区市场监管局、大丰堆镇、高新产业园、合作示范区。(八)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组(牵头责任部门:区卫健委)组长:杨文胜副区长常务副组长:孟宪民区卫健委党委书记、主任副组长:孟令慧区卫健委四级调研员职责:负责组织推动落实国家卫生区、国家卫生镇、市级卫生村创建本专业领域各项工作,高标准完成创建任务。负责对接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评审指导组。组织健全全区、镇、街道、社区、单位等病媒生物防制组织,完善工作机制;组织推动全区各乡镇、街道、社区、单位等日常控制活动和专项控制活动;组织推动全区开展病媒生物防制监测工作;组织推动全区各乡镇、街道、社区、单位等开展病媒生物孳生地调查、治理和重点行业、单位防鼠、防蝇设施建设;采取措施将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C级标准范围之内,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295%;负责病媒生物防制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成员单位:区卫健委、朝阳街道、华康街道、静海镇、区政府办、区机关服务中心、区教育局、区城市管理委、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委、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商务局、区金融工作局、区文旅局、高新产业园、公安静海分局、区总工会、区体育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民政局、区烟草专卖局、区工信局、区国资委、供电公司、区武装部、区财政局、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区医疗保障局、区司法局、市规划资源局静海分局、区科技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政务服务办、区融媒体中心、区红十字会、区残联、区土整中心、区网格中心、静海海关、市邮政管理局第三分局、联通静海分公司、移动静海分公司、电信静海分公司、团泊鸟类自然保护区、子牙经开区、林海示范区、大丰堆镇、高新产业园、合作示范区。静海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工作督查考核办法为推进静海区创建国家卫生区(以下简称创卫)工作责任落实,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创卫工作成效,根据创卫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督查考核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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