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健康影响评估工作方案.docx
2023年健康影响评估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践行“大健康、大卫生”理念,进一步提升我市健康城市建设水平,完善城市现代化健康治理体系,将健康影响评估工作融入各部门制定公共政策和实施重大项目工程的全过程,切实维护广大市民健康权益,加快推进健康建设,根据全国爱卫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办关于开展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全爱卫办函2021)8号)要求,制定本方案。一、评估对象政府及所属部门对拟订的公共政策和实施的重大工程项目进行健康影响评估。具体包括以下两类:(一)公共政策。指由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拟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即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和以市政府工作部门(不含卫生健康部门)名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在本行政区域或者其管理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的公文。鼓励各地对以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和工作部门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健康影响评估工作。市政府内设机构、市政府工作部门内设机构发布的公文,以及转发上级政府或部门的文件,不属于本方案评估对象。(二)重大工程和项目。指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由政府投资的重大工程和项目。探索在重大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开展健康影响评估工作,并单独形成章节。二、评估主体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健康影响评估。以市政府工作部门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公共政策制订部门组织实施健康影响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市卫生健康委备案。工程项目实施部门在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纳入健康影响评估内容,相关工作按照现有流程开展,结果报市卫生健康委备案。三、评估方法(一)定性评估。专家观点;专题小组访谈;利益相关者研讨会;关键知情人访谈;公众听证会;头脑风暴法;德尔菲法(专家调查法);情景评估。(二)现有资料的定量评估。系统的文献回顾;现有人口统计和健康数据(如人口普查、调查数据,监管项目和机构报告等);绘制人口统计、健康状况统计或环境测量结果分布图。(三)调查测量。一是环境测量措施:评估有害性物质。空气、土壤和水里的有害物质/污染物;噪声;放射性或危险环境,如洪水、火灾、滑坡或伤害风险。评估公共健康资产和资源。水体、土地、农场、森林和基础公共建设设施、学校和公园等。二是实证研究,尤其是流行病学研究(调查、成本效益分析、测评):描述健康决定因素和健康结局之间的关联;必要时,量化关联的强度。四、工作流程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以下流程执行:(一)递交登记。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文件起草部门在完成起草工作、报市政府决策前,填写市健康影响评估备案登记表,连同起草文件一并提交市卫生健康委组织评估。(二)成立专家组。市卫生健康委根据拟订公共政策所涉及的领域,从健康影响评估专家库中遴选相关领域专家,组建健康影响评估专家组,由专家组按照健康影响评估技术流程完成后续评估工作。为充分发挥专家领域和学科优势,保证健康影响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科学,专家组可采用“(2+X)模式”,其中“2”为卫生健康领域和法律法规领域专家,“X”为根据拟订公共政策领域,选择相关学科专业的专家。专家组人数以“奇数”定员,原则上不少于5人,具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必要情况下,选择可能受拟订公共政策影响的人群代表参加阶段性的讨论。(三)分析评估。专家组成员个人分别依据健康决定因素清单,对公共政策进行评估,专家分别填写健康影响评估筛选清单,汇总意见后形成专家组筛选意见。如所拟订公共政策涉及清单中所列的健康相关因素和相应健康问题,则继续开展健康影响分析评估;如不涉及,则不再进一步分析评估,专家组将专家组筛选意见报市卫生健康委备案,由市卫生健康委反馈起草部门。对于需要进一步分析评估的公共政策,由专家组成员分别作出健康影响评估分析,专家组召开会议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形成整体评估分析意见。(四)报告建议。专家组在完成对拟订公共政策的健康影响评估后,形成健康影响评估意见反馈及备案,主要反馈原公共政策条款可能存在的健康影响问题以及相应的修改意见,提出的建议应充分考虑到科学性、适宜性和可行性,有效提高健康水平,降低或尽可能减少健康消极影响,并提交市卫生健康委。市卫生健康委予以备案,并反馈公共政策起草部门。(五)反馈确认。公共政策起草部门在收到市卫生健康委反馈的健康影响评估意见后,需对照修改建议清单逐条进行分析,根据实际情况对所起草公共政策进行修改完善,并将健康影响评估结果采纳情况书面反馈给市卫生健康委存档。评估过程及形成评估报告时长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以市政府工作部门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实施的重大工程和项目的健康影响评估,可参照本工作流程组织实施。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管理。各级政府是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实施健康影响评估的责任主体,各部门是健康影响评估的执行者。为确保健康影响评估试点工作有序推进,成立市政府健康影响评估试点工作推进办,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健康影响评估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科学有序推进健康影响评估工作。(二)构建工作网络。各部门要构建健康影响评估协同工作网络,畅通健康影响评估的信息沟通、资源共享、政策咨询等渠道,落实目标任务和夯实工作责任,强化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估责任追究机制。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估工作的具体组织工作,负责与本级卫生健康部门对接,保证完成本部门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估工作。(三)组建专家库。按照“卫生健康为主,涵盖各行业部门技术领域”的原则遴选专家组成健康影响评估专家库,为全市健康影响评估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资源共享。市级健康影响评估专家库负责本级政府及部门公共政策的健康影响评估,并对各地区开展业务指导;各地区健康影响评估专家库负责本区域内公共政策的健康影响评估。应充分发挥外部专家、专业咨询机构和技术支持部门的作用。可根据实际情况,与相关专业机构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合作机制,或委托其进行健康影响评估。(四)健全保障机制。各部门、各地区要制定和完善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估各项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评估主体机构的职责,各级财政部门要落实专项经费保障。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切实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意识,充分认识开展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估的重要意义。健康影响评估路径、健康决定因素清单、健康影响评估技术流程等相关材料由市政府健康影响评估试点工作推进办另行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