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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大足第一中学校消防设施维修改造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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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大足第一中学校消防设施维修改造工程.docx

    重庆市大足第一中学校消防设施维修改造工程网上竞采文件采购人:重庆市大足第一中学校采购代理机构:明科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二。二三年九月第一篇网上竞采邀请书2第二篇竞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5第三篇竞采项目服务需求6第四篇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报价及采购终止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1-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仅供参考)-13-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18-第一篇网上竞采邀请书明科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大足第一中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市大足第一中学校消防设施维修改造工程进行网上竞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一、竞采内容名称最高限价(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备注重庆市大足第一中学校消防设施维修改造工程426559.641二、资金来源专项资金。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供应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四、竞采有关说明(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采购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中心O网上下载本项目竞采文件以及补遗等采购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采购实质性要求内容。(三)线上报价1 .线上报价时间:2023年9月26日09:00-11:OOo2 .线上报价要求:按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平台进行网上报价并按要求上传签字盖章完毕的响应文件电子档(PDF格式)。注:供应商上传的响应文件应按照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按无效响应处理。网上报价应与响应文件报价一致,若不一致按无效响应处理。(四)线下投标1.供应商线下投标时须提供纸质响应文件一正二副(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作为专家评审的材料。纸质响应文件须与网上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档内容一致,若不一致按无效响应处理。3 .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3年9月26日14:00纸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26日14:304 .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大足第一中学校博雅楼108会议室5 .线下评审时间:2023年9月26日14:30(北京时间)。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六、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报价。(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报价,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四)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竞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竞采。(五)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中心O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七)竞采费用:无论竞采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竞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采,否则按无效处理。(九)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十)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七、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大足第一中学校联系人:张老师电话:地址:重庆市大足第一中学校(二)采购代理机构:明科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舒老师电话: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源路7号第二篇竞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一、项目一览表项目名称数量/单位备注重庆市大足第一中学校消防设施维修改造工程1项施工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内容。施工工期:30日历天二、项目概况(一)建设地址:重庆市大足第一中学校(重庆市大足第一中学校校内)。(二)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内容对校园消防进行维修改造,包括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应急照明及消防报警系统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三)采购范围:具体以采购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三、技术要求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四、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五、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见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2)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3)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称黑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4)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5)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供承诺。六、项目管理人员配备要求(一)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供应商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2、项目经理承诺要求:供应商须承诺拟派项目经理按注册建造师的相关规定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5.1 到岗履职承诺要求:承诺拟派项目经理中标后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与响应文件中的项目经理一致,并满足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相关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约的,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拟派项目经理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5.2 未被禁止参与投标承诺要求:承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若被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但仍参加投标,将被否决投标;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身份证等材料复印件,拟派项目经理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的承诺原件(承诺格式见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注:(1)提供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或重庆市二级建造师注册人员的,必须提供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该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由建造师本人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2)重庆市以外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未规定使用电子注册证书的,可提供纸质证书复印件。(3)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本人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是否一致不作为否决投标的情形。特别说明:1、需提供项目经理和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养老保险证明材料,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为2023年3月至2023年8月。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上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单位编号(或单位社保编号)、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一并装入响应文件中。2、本竞采文件要求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并装入响应文件中。3、供应商须自行承诺其提供的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格式自拟)。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供应商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七、附件1、重庆市大足第一中学校消防设施维修改造工程工程量清单第三篇竞采项目服务需求一、项目工期、地点及验收方式(一)项目工期30日历天(二)项目地点重庆市大足第一中学校(重庆市大足第一中学校校内)。(三)验收方式工程完工后,按国家相关标准验收程序和规程进行验收。二、报价要求1、竞采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亦包含建设工程一般风险费、管理费、利润、措施费(含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规费、税金、采购代理服务费等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2、本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3、供应商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定额参照2018年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文件、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8】195号)文件等及其他相关配套文件,供应商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4、供应商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采购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供应商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5、报价函中的总报价必须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否则由评审小组作无效报价处理。6、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应于报价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采购人核查,除非采购人以修改的形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7、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供应商不得修改。8、本工程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426559.64元(大写:肆拾贰万陆仟伍佰伍拾玖元陆角肆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15145.67元(大写:壹万伍仟壹佰肆拾伍元陆角柒分)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审小组作无效报价处理。本工程招标将设置全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供应商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审小组作无效处理。9、安全文明施工费:5.3 根据重庆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5.4 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采购人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建设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的通知(渝建管(2020)97号)、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单列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为:15145.67元(大写:壹万伍仟壹佰肆拾伍元陆角柒分)。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采购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否则视为对竞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0、本工程人工工日单价按照2023年第二季度渝西片区人工信息价计算;材料价格参照2023年第7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大足地区材料价格并结合当地近期市场价格进行调整,材料价格为不含税价格。三、付款方式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和材料设备备料款以及进度款,根据专项资金和财政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发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后二年内支付全部工程款。如财政专项资金未到位,付款日期则相应顺延。四、结算原则1、结算总价二中标单价*实际完成工程量土增减(变更)工程造价土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最终结算金额以审计单位审定的金额为准,若结算审减率在10%(含10%)以上的项目,则审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程结算费用按发包人委托的审计机构审定的金额为准)。2、增减(变更)工程结算:(1)工程内容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的子项或类似子项,则按投标时的相同子项或类似子项的综合单价执行(类似子项及综合单价由发包审定);(2)工程内容如有与己标价工程量清单不同的子项(既无相同子项,又无类似子项),按编制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定额参照2018年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文件、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8】195号)文件等及其他相关配套文件计算后,再按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承包人报价浮动率=(1-中标价/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100%进行下浮后结算【人工单价按2023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第2季度渝西片区人工信息价计算,材料单价按2023年第7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大足区地区材料价格并结合当地近期市场价计算,材料价格为不含税价。下浮基数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认质核价的材料费、规费、税金】。五、履约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一)履约保证金1、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采用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且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供应商采用银行转账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须从其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汇至以下采购人指定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履约保证金”字样(项目名称可简写)。2、履约担保的金额:成交金额的10%。3、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成交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7日内,施工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担保,若未按时提交,则视为成交人放弃中标,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应当由成交人予以赔偿。4、履约担保的期限:自提交履约担保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5、履约担保的退还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退还(不计息)。(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缴纳形式:银行转账或电汇,供应商采用银行转账方式递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须从其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汇至以下采购人指定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农名工工资保证金”字样(项目名称可简写)。2、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金额:成交金额的2%。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时间:成交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7日内,施工合同签订前提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若未按时提交,则视为成交人放弃中标,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应当由成交人予以赔偿。4、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期限:自提交履约担保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5、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退还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退还(不计息),退还时成交人需向采购人提供本工程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书面承诺。六、安全生产(一)成交供应商对施工安全(包含但不仅限于施工现场及施工周边的施工人身安全、行人安全等)负责,若发生安全事故及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二)在施工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须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并做好相应的施工安全公告及警戒标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处理。成交供应商应当与其施工人员建立劳动关系,承担全部用人用工主体责任。七、现场踏勘不组织。各投标人务必自行现场踏勘,以便获取本工程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数据。踏勘现场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含因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和产生的其他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情况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赔偿,或延长工期等要求。八、其他(一)特别说明:(1)本文件要求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并装入响应文件中。上述要求,有一条不满足则响应文件由评审小组作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须自行承诺其提供的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格式见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供应商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第四篇采购程序、评标办法、无效响应及采购终止一、采购程序(一)竞采按竞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二)评审小组对已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竞采。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竞采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特定资格条件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二)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2)符合性审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签署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响应方案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采购文件要求。3响应程度审查实质性响应对采购文件第二篇和第三篇的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三)澄清有关问题。评审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四)评审的依据为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评审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二、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一)评审小组将依照本采购文件相关规定对技术(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报价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二)若供应商的报价相同,按技术(质量)的优劣顺序排列;以上都相同的,按服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以上都相同的,由采购人以现场随机抽取方式排列。(三)成交价格二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三、无效响应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审查的;(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签署或盖章的;(四)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包)报价的;(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七)供应商的投标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八)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的。(九)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第五篇供应商须知一、采购文件(一)采购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技术(质量)需求、项目服务需求、采购程序、评标办法、无效响应及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采购文件的解释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采购文件。一经进入评审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采购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二、竞采要求(一)响应文件1、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2、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二)投标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90天。(三)修正错误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2、评审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四)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供应商须在平台报价并上传签字盖章后的响应文件电子档一份,线下竞采时提供纸质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若不一致按无效响应处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采购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密封送达线下竞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六)供应商参与人员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名代表参与投标,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三、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底到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四、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平台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五、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 .质疑时限、内容1.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 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8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 .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 .其他3.1 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二)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 .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 .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 .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六、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为:6400元大写(陆仟捌佰捌拾元整),另咨询服务费为中标金额的千分之三;采购代理服务费和咨询服务费都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七、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采购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八、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重庆市大足第一中学校消防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合同第一节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重庆市大足第一中学校消防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法定代表人:法定注册地址:承包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注册地址:发包人为建设重.庆市大足第一中学校消防设施维修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经招标,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担本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并维修其任何缺陷的投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共同达成并订立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本项目主要内容对校园消防进行维修改造,包括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应急照明及消防报警系统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具体以发包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三、合同工期工期总天数30日历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五、合同形式木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形式。六、签约合同价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其中已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元)。工程结算以发包人委托的审计机构审核的金额为准。承包人要认真准确办理结算,若工程结算审减率在10%(含)以上的,则审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七、承包人项目经理姓名:;职称:;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号:;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O八、承包人项目主要管理人员1、项目技术负责人姓名:;职称:;身份证号:;证书号:;2、质量员姓名:;职称:;身份证号:;证书号:;3、安全员姓名:;职称:;身份证号::证书号:;4、材料员姓名:;职称:;身份证号:;证书号:;5、施工员姓名:;职称:;身份证号::证书号:;6、造价师或造价员姓名:;职称:;身份证号::证书号:;7、资料员(城建档案员)姓名:;职称:;身份证号::证书号:,九、合同文件的组成下列文件共同构成合同文件:(1)合同协议书:(2)中选通知书;(3)专用合同条款;(4)通用合同条款;(5)发包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6)竞采公告;(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9)工程质量保修书;(10)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三)其他合同文件。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十、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定义与合同条款中的定义相同。十一、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承担维修责任。十二、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十三、本协议书自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了履约保证金后,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章后生效,本协议连同其他合同文件正本一式1份,合同双方各执L份;副本一式2份,发包人工份,承包人二份,其中一份在合同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留存。十四、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背离本协议第九条所约定的合同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发包人:重庆市大足第一中学校(盖单位公章)承包人:(盖单位公章)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电 话:传 真:电子邮箱:开户银行:账 号:邮政编码:年 月 日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电 话:传 真:电子邮箱:开户银行: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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