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部教职工考核办法.docx
基础部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根据XX旅游职业学院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结合基础部实际情况,经基础部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如下考核办法。一、考核领导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XXX、XXX二、考核指导思想及原则1、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2、注重考核工作态度,突出教学能力和教学工作量及业绩,考核一定的科研能力,考核考勤、集体观等。3、分层考核。部门负责人参加学校管理人员考核。三、考核范围和对象(一)基础部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含在编及人事代理人员)(二)见习期的新进人员(含在编及人事代理人员)参加年度考核,考核表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转正、定级的依据。(三)当年因病、事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不参加考核。四、考核内容及等次(一)年度考核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坚持以“德”为先,以被考核人完成工作和廉洁自律为依据。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公共服务意识和遵纪守法情况;能: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及水平;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工作纪律情况;绩:主要考核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效率,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廉洁奉公情况。(二)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在编人员、人事代理人员优秀等次人数,不超过其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o五、考核程序(一)由被考人员面向基础部全体教师进行述职,时间为5-8分钟,之后同行评议。(二)考核领导小组按照考核办法对被考核人员一一进行量化考核并按学院要求相关要求确定考核等级。(三)公示一天(公布于基础部群共享)。(四)将考核结果上报学院考核办公室。六、量化内容、标准及要求(一)将被考核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五项等级分值满分100分。(二)以下考核内容为加分项:1、师德方面获得各级奖项,其中国家级加10分;省部级8分;厅局级5分;院级3分;系部级2分。2、超工作量(按学院现有规定,每周12节为满工作量,超过此标准为的教学课时量确定为超工作量),以周课时计算,大课乘以系数。每超过1-2节加1分,2.1-4节加2分,41-6节加3分,6.1-8加4分。3、实践教学:根据完成实践教学数量、质量由教研室主任及考核小组评定加1-4分。(含体育活动主要负责人、计算机通过率前2名)4、科研成果:著作(国家十二五规划教材):国家级出版社出版5分,其中第二作者为2分,第三作者及以下为1分;一般出版社出版,第一作者3分,第二作者1分,第三作者及以下不加分。论文:C刊每篇6分,第二作者4分;北大、南大核心期刊每篇4分,第二作者2分;公开刊物,每篇2分,第二作者1分。课题:国家级课题,结项10分,第二参与人5分,第三参与人3分;省部级课题:结项5分,第二参与人2分,第三参与人1分;厅局级课题(院级课题):结项2分,参与人不加分。以上各级别课题属重点课题分别给主持人加5分、3分、1分,参与人不加分。项目团队: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院级)团队负责人依次加分为10分、5分、2分,所有参与人员不分先后均加1分。5、各类奖项: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院级、系部级各项奖励者,依次加分为5分、4分、3分、2分、1分。指导学生获得奖励者,国家级加3分、省部级加2分、厅局级(院级)加1分。注明:指导学生参赛获奖者每等次只计1项,不累计。6、积极申报课题、项目、赛事等的教师即加1分,申报成功者负责人加2分。7、考勤:全年度全勤加5分,指上课、开会全勤。8、由学院或院系派出参加与教学科研有关的各类培训并获取证书: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分别加分为3分、2分、1分。注明:3次以下只计算等级最高的一次予以加分,3次及以上加5分封顶。9、承担的示范建设工作量,根据完成示范工作数量、质量由考核小组评定加1-6分(实践教学加分者不再重复加分)。10、学历、学位提升加2分。11、其他认为可以加分的项目。(三)以下内容为减分项:1、院级教学事故(有文件认定)或院级通报批评(有文件认定),视其影响程度每一次扣20-10分并取消当年评优资格,直接认定为合格,如一年度累计有2次及以上通报,并且影响恶劣视为当年度考核不合格。2、无故不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包括教研活动,必须有记载),酌情扣3-1分。3、缺勤:无故旷工,每旷工一次(2课时)扣5分。病事假每次(1天之内,当天有课)扣0.5分,连续5天扣3分,请假累计达到1个月,当年度考核认定为合格。婚假、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4、其他认为可以减分的项目。七、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协商而定并向全体教师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