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室废物处置管理制度.docx
卫生室废物处置管理制度一、村卫生室应按以下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一)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应严格分类收集(用不同颜;二、村卫生室应将产生的医疗废物集中收集,盛装的医;三、村卫生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应由专人定期送各辖区内;贮存点;四、村卫生室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五、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六、禁止工作人员转让、村医疗机构废物处置管理制度一、村卫生室应按以下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一)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应严格分类收集(用不同颜色收集袋)。(二)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三)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四)废弃的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五)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六)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七)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二、村卫生室应将产生的医疗废物集中收集,盛装的医疗废物不能超过包装袋或者容器的3/4时,并使用有效的方式封口,同时应确保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三、村卫生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应由专人定期送各辖区内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卫生院),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送至服务中心的贮存点。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卫生院)不得拒绝接收村卫生机构送交的医疗废物,也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接收医疗废物要有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四、村卫生室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一般性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五、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六、禁止工作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物。七、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八、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照医疗废弃物置规范的有关规定采取紧急处理措施。九、镇卫生防保所及村卫生室确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工作。十、对违反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削拨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或暂停资质注册等,严重违法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