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docx
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一、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是护理人员根据规定的要求和途径,上报已发生的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建立是医学发展的需要,目的是通过护理安全(不良)事件的上报,收集分析护理安全(不良)事件发生的原因,从而发现整个护理服务系统中存在的影响患者安全的因素,从系统入手,改进相关流程,避免这些影响患者安全因素的出现,以防范护理安全(不良)事件的发生,保障患者安全,推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二、护理安全(不良)事件处理原则倡导主动性上报,处理中遵循非处罚性原则。三、护理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与范围1.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常规治疗护理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护理纠纷或护理事故,以及影响护理工作的正常运行和护理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2.护理安全(不良)事件内容涵盖给药错误、识别患者错误、输血错误、输液反应、院内压疮、跌倒、坠床、管道脱落/拔出、误吸/窒息、药物外渗、烫伤/烧伤、运输途中发生病情变化、走失、自杀、猝死、咽入异物、意外伤害、咬破体温计、约束伤害事件。四、根据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结合医院实际护理工作,将对患者造成影响的严重程度分为0-6个级别。0级:接近失误,即错误虽发生了,但在到达患者之前被发现并得到纠正。1级:错误已发生在患者身上,但未造成不良伤害。2级:给患者造成轻微痛苦,没有延长治疗时间和增加不必要的经济负担。3级:给患者造成一定痛苦,延长了治疗时间或(和)增加了不必要的经济负担。4级:给患者造成严重伤害,需要提升护理级别和采取紧急抢救措施。5级:给患者造成永久性伤害。6级:造成患者死亡。五、上报和核对时限及程序0-1级护理安全(不良)事件:发现人须在12小时内上报病区护土长,病区护士长须在24小时内填报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单上报至科护士长,经科护士长核实后,每月28日之前上报护理部。2-3级护理安全(不良)事件:发现人须立即上报病区护士长,病区护土长须在2小时内口头上报科护士长,在24小时内填报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单,科护士长在接到上报后24小时内予以核实并协助调查处理,每月28日之前上报护理部。4-6级护理安全(不良)事件:发现人须立即上报病区护士长,病区护土长在处理事件的同时立即逐级上报至护理部,在24小时内填报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单,护理部和科护士长于抢救或紧急处理措施结束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处理。根据事件处置和发展情况,及时补充、修正相关内容。六、报告程序和处理流程1 .当发生护理安全(不良)事件后,由报告人或科室填写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记录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过程、采取的措施等内容,节假日由报告人首先上报至科室负责人,同时按照以上时间要求上报至护理总值班。2 .护理部接到报告后主动与报告人联系,了解情况,作出初步分析,必要时上报分管院长组织专家论证会,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建议,然后反馈给报告人或科室。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并制定改进措施。3 .由护理部统一收集、核查、分析护理安全(不良)事件,采取防范措施,每季度进行安全信息分析。七、激励及奖惩措施1.奖励年度末,对全年所发生的护理安全(不良)事件进行总结,对潜在护理安全(不良)事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事件处理及时,事件未造成不良后果且整改措施落实较好的科室(病区)进行表彰。4 ,处罚(1)对非责任性护理安全(不良)事件处理及时、上报及时的科室(病区)免于处罚。(2)对护理安全(不良)事件造成后果者,如按本制度规定执行,处理及时、上报及时及整改措施落实较好的,对责任人、责任科室按照医院规定减轻处罚,护士长(病区负责人)免于处罚。(3)对各级护理安全(不良)事件隐瞒不报、漏报者,未达到医院规定的年上报件数(医疗相关不良事件大于50%),对科室(病区)、责任人、护土长(病区负责人)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加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