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保险业标准化技术组织建设行动计划.docx
加强保险业标准化技术组织建设行动计划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等重大任务,创新保险业标准化工作机制,优化保险业标准体系架构,增强保险业标准化治理效能,以高标准助力保险业高质量发展。一、基本原则坚持创新驱动。全面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和改革要求,创新保险业标准化工作机制,建立标准需求和标准供给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优化保险业标准化组织架构和组织方式,完善保险业标准化工作流程,提升保险业标准化工作效率,保障标准质量。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人民群众需求和经济发展需要,聚焦保险业发展改革战略目标和重要任务,增强保险标准需求获取的及时性和精准性,加强急需紧缺标准、支柱性标准、关键技术标准和公益性标准研制工作,持续优化保险业标准体系,实现保险标准化发展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坚持开放共享。对标国际高标准,推动保险标准化工作由国内驱动向国内国际相互促进转变,提升保险标准化参与者的多样性,增强保险标准化工作活力,加强标准的宣传贯彻和应用实施,使标准成为行业经验成果共享的重要载体。坚持统筹发展。加强顶层设计和全局筹划,推动保险标准与保险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兼顾发展和安全,助力防控金融风险。二、面临形势随着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机遇和挑战并存。立足新发展阶段,保险业标准化工作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支撑和保障保险业服务新发展格局,聚焦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等重大任务,以高质量标准服务和支持保险业高质量发展。1.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要求。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是高质量发展的内涵要求。保险业标准化工作要深刻把握保险业贯彻新发展理念带来的新变化,以标准化引领和支持保险业创新发展,推动建立保险业内外部协调发展的良好生态,助力保险业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推动保险业制度型开放,提升保险业国际竞争力,促进保险业共享发展。2 .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对保险业提出新要求,也对保险业标准化工作提出新目标。保险业标准化要深刻把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大背景,支持保险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保险业加大供给能力、优化供给结构,提供更加丰富的保险产品、更加优质的保险服务,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扩大普惠型保险覆盖范围,充分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加快保险业与国际接轨,提升保险业国际竞争力,更好地支持“一带一路”等重大战略。3 .防控金融风险的要求。防范风险是保险业永恒的主题。当前我国保险业面临的内外部形势仍然严峻复杂,行业自身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结构性问题逐步凸显,部分重点公司、重点领域面临的困难与风险不容忽视。提升风险防控能力,需要树立预防为主的意识,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建立全面、主动、长期的风险管理模式。保险标准化工作要紧密围绕防控风险这一主题,积极服务监管,着力促进风险管理体系的规范化、风险信息共享交换的便利化、风险识别评估预警的智能化,促进保险业整体风险管理能力的提升。4 .保险业数字化转型的需要。数字化转型是保险业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随着数字化转型的深入推进,保险业在治理、文化、业务、技术等方面面临着全方位改革与创新的挑战。保险业既要主动抓住数字化转型带来的重大机遇,也要面对保险业务价值链重塑带来的冲击和挑战。数字化转型过程中要更加注重发挥标准的作用,用标准引领和规范创新,用标准畅通和加强协作,用标准沉淀和共享成果,促进数字化转型发挥更大效用。三、标准化促进保险业数字化转型加大保险科技技术标准供给。在保险科技领域加强行业标准供给,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服务、区块链、下一代互联网、智慧健康、物联网等领域制定相关应用标准,以标准凝聚行业共识、积累行业经验、规范引领保险科技创新。加强跨行业生态标准建设,促进保险业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与第三方合作机构、数据服务提供商、其他行业产业合作,发挥更大的协同效应。同步加强网络和数据安全及个人隐私保护领域行业标准建设,兼顾发展和安全。推动信息科技基础能力标准建设,夯实发展基础。推动保险中介行业标准化工作。研究制定保险中介业务数据和信息交互标准,促进中介业务数据质量提升,规范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间的业务信息交互。推动金融领域各类机构、人员、产品及业务标准在保险中介行业落地应用、规范实施。加强保险业基础通用标准建设。进一步规范保险单证中的术语、表述和格式,扩展保险单证电子化标准,规范客户数据定义和格式。研究制定保险投保、核保、理赔、服务等重要业务流程规范及流程数据标准。制定保险数据分类分级标准,拓展保险业数据和信息交换技术标准,促进数据的安全保护和交流共享。四、标准化支持保险业服务社会民生加强养老和健康保险领域标准建设。支持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建设,制定养老保险产品和服务标准,促进保险机构开发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多样化养老保险产品。进一步规范行业共用的与医疗、疾病、意外相关的分类、代码、术语、数据交换格式标准,支持保险机构为人民群众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满足不同收入群体需要的健康保险产品。推动健康管理、长期护理、养老服务的标准化,促进保险和民政养老制度的有效衔接。推动制定商业保险与医疗、社保部门的数据共享和交换标准,促进普惠型保险的健康发展。推动责任保险和保证保险领域标准建设。积极开展责任保险和保证保险领域的标准建设,支持保险机构在污染治理、安全生产、校园安全、医疗纠纷、建筑质量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领域发挥辅助社会治理的作用,与环境、卫生、教育、应急等领域标准化组织加强协作,加强保险标准与相关领域标准的联动。加强巨灾保险标准建设。制定巨灾分类和巨灾保险产品规范,推进共保体、政保合作、巨灾债券等巨灾保险机制标准建设,统筹制定巨灾风险责任累积管理和单一标的责任累积管理标准,增强再保险市场机构间的服务水平,优化风险防范机制,提升应对巨灾的社会保障能力。五、加强保险业标准化技术组织建设优化保险分委会构成,加强保险分委会秘书处建设,提高工作能力和运行效率。建立专项工作组,提升标准制定效率,增强标准制定的专业性,加大标准供给能力。建立保险业标准化人才队伍以及保险标准化专家库。不断完善保险分委会信息平台建设,推动保险业标准化信息交换与资源共享,推进行业标准公开,全面提升保险业标准化信息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