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公共建筑能效评估标准.docx
公共建筑能效评估标准1 总则12 术语43 基本规定64 能效评估方法145 建筑能效理论评估18Sl一般规定1852理论能耗204 1能效指标235 4综合评估436 建筑能效实测评估446J一般规定456.2实测能耗4861性能检测5964综合评估627节能管理63附录A公共建筑能效理论评估能耗计算65附录B公共建筑能效理论评估表76附录C公共建筑能效实测评估表79本标准用词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引用标准名录错误!未定义书签。Contents1 总则12 术语43 基本规定64 能效评估方法1441一般规定1442评估方法155建筑能效理论评估18AI一般规定185.2理论能耗2041性能指标2354综合评估436建筑能效实测评估4561一般规定45&2实测能耗48A1性能检测5964综合评估627节能管理63附录A公共建筑能效理论评估能耗计算65附录B公共建筑能效理论评估表76附录C公共建筑能效实测评估表79.o.为推进建筑节能工作,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提高公共建筑能源利用效率,规范和引导公共建筑能效分级评估,制定本标准。【条文说明】根据中国建筑节能年度发展研究报告2020,截至2018年我国建筑面积总量约601亿n?,其中公共建筑面积约128亿n?,占全国房屋建筑总面积的21.3%,但公共建筑总能耗(除北方供暖)为3.32亿tee,占建筑总能耗的33%,相比2014年公共建筑能耗比例降低了17.5%,这些节能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我国持续开展的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工作。从近年我国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可以看出发展脉络:(1)提升新建公共建筑节能目标。对于新建公共建筑,由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节能目标50%提高到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节能目标65%,再到全文强制性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通用性标准GB55015节能目标提高至72%;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背景下,下一步将在适宜的气候区,全面推动超低能耗建筑,通过节能标准不断引导新建建筑向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能耗、零碳建筑发展。(2)提升既有公共建筑能效水平。通过实施重点城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以及城市更新,逐步将能效提升对象由新建建筑扩展到既有建筑,由单体建筑扩展到区域建筑。通过“十二五”“十三五”先后启动了两批11个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试点城市,完成了895项、3807万?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工作,平均节能率基本达到20%以上。另外在2017年启动了北京、天津、石家庄、保定、太原、长治、呼和浩特、包头、上海、南京、杭州、温州、宁波、合肥、福州、厦门、济南、聊城、济宁、青岛、郑州、新乡、鹤壁、深圳、南宁、海口、重庆、贵阳、兰州29个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改造工作,任务面积为6959万m2。表1两批公建节能改造试点城市任务目标完成情况批次城市任务面积(万m2)完成面积(万m2)项目数平均节能率1上海4004007320%深圳40040716720%重庆4004089922.50%天津40040510220.30%2青岛3203573421.60%济南230.4234.52723.40%福州210223.95022.50%厦门300303.94723.20%西宁2652653520.70%重庆350354.38221.80%百色243.5243.710215%哈尔滨200204.77723.90%(3)在技术措施和手段上,逐步由围护结构性能提升和高效机电设备扩展到可再生能源应用及能源互联网。建筑能效反映了建筑物用能系统效率和能源消耗量,我国通过制定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技术导则、建筑能效标识技术标准JGJ/T288建立了建筑能效标识体系,但是在10多年实施过程中发现了一些问题:(1)能耗计算边界不协调:建筑能效标识技术标准JGJ/T288能耗计算范围主要为供暖、通风、空调、照明能耗,缺少现有标准体系中生活热水、电梯、可再生能源等;(2)能效分级少:建筑能效标识技术标准JGJ/T288主要针对优于公共建筑节能标准GB50189-2015的公共建筑,公共建筑能效分为一星、二星、三星,对于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能耗、零碳建筑更高性能建筑以及2005年之前的更低能效的既有建筑不能进行有效的区分;(3)缺乏标准化基准建筑,建筑能效计算边界、供暖空调系统形式等不统一;(4)缺乏系统性、全面性检测程序和评估方法。因此,基于上述问题,为了规范和引导公共建筑能效分级,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的制定使建筑使用单位、运营单位了解建筑能源情况和利用水平,掌握建筑能效所处等级,为各级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相关节能政策、推动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树立公共建筑能效引领标杆提供依据。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扩建公共建筑和既有公共建筑的能效评估。【条文说明】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既有公共建筑的能效评估,对于实施围护结构改造、机电系统节能改造和未实施节能改造的公共建筑也可以按本标准规定的能效评估方法和分级方法进行评估。1.0.3公共建筑应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在保证室内环境参数条件下,改善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提高建筑设备及系统的能源利用效率,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降低建筑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及电气系统的能耗。【条文说明】公共建筑节约能源不以降低室内热舒适度作为代价,应在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要求的室内热舒适环境的基础上,改善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提高建筑设备及系统的能源利用效率,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降低能源消耗和碳排放。1.0.4公共建筑能效评估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条文说明】公共建筑类型多样,包括办公、旅游、商业、科教文卫、通信及交通运输用房等,鉴于不同类型公共建筑能效特点不同,在公共建筑能效评估时涉及到多种节能技术、节能指标、测试方法,因此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2.0.1建筑用能系统buildingenergysystem为公共建筑使用功能服务的用能设备及其配套设施的集合,主要包含供暖、通风、空调、生活热水、照明、电梯、可再生能源等系统。2.0.2建筑能效理论评估theoreticalevaluationforbuildingenergyperformance通过文件审查、现场检查、计算、统计分析等方式确定反映建筑物能源消耗量及建筑物用能系统性能指标,并给出建筑物能效分级的活动。2.0.3建筑能效实测评估measurementandevaluationforbuildingenergyperformance对建筑物实际使用能耗进行实测,对建筑物用能系统性能指标进行现场检测与核查,并给出建筑物能效分级的活动。2.0.4理论能耗theoryofenergyconsumption在计算条件下,建筑冷热源、输配系统、末端系统,生活热水系统,照明系统及电梯的终端能耗,利用能源换算系数换算为电,并扣除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计算能耗。2.0.5实测能耗measuredenergyconsumption在建筑使用过程中由外部输入的能源,包括维持建筑环境的用能和各类建筑内活动的用能。【条文说明】维持建筑环境的用能,一般有供暖、通风、空调和照明等的用能;建筑内活动的用能一般包括办公、电器、电梯、生活热水等的用能。2.0.6基准建筑benchmarkbuilding形状、大小、朝向、内部的空间划分和使用功能等与能效评估建筑完全一致,用于计算符合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要求的理论能耗的假想建筑。2.0.7能耗基准值energybaseline建筑能效理论评估时,以满足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的基准建筑为模型计算的理论能耗值。建筑能效实测评估时,以满足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能耗标准GB/T51161-2016能耗指标引导值为基准建筑的实测能耗值。2.0.8相对节能率relativeenergysavingrate能效评估建筑全年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与基准建筑全年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之间的差值,与基准建筑全年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之比。3基本规定3.0.1公共建筑能效评估应包括理论评估和实测评估两个阶段。【条文说明】公共建筑能效评估分为理论评估和实测评估两个阶段。建筑能效理论评估是指通过文件审查、现场检查、计算、统计分析等方式确定反映建筑物能源消耗量及建筑物用能系统性能指标,并给出建筑物能效分级的活动;建筑能效实测评估是指对建筑物实际使用能耗进行实测,对建筑物用能系统性能指标进行现场检测与核查,并给出建筑物能效分级的活动。3.0.2公共建筑能效评估应在建筑通过竣工验收、正常使用一年后,且使用率大于30%时进行。【条文说明】公共建筑能效评估根据能源消耗量及用能系统性能指标等获取方式的不同,划分为理论评估和实测评估;但无论哪种能效评估方式,首先要在建筑通过竣工验收、正常使用一年后,且使用率大于30%时进行。建筑能耗、系统性能与多种因素紧密相关,为了更为准确地反映建筑能耗水平,对使用率以及系统运行时间做了规定。3.0.3公共建筑能效评估应以单栋建筑为对象。对于兼有居住、公共建筑双重特性的综合建筑,当公共建筑面积占整个建筑面积的比例大于10%,且面积大于100om2时,应按公共建筑进行能效评估。【条文说明】裙房连通的公共建筑群,当与塔楼功能一致时,视为单栋建筑;与塔楼功能不一致时,视为不同单体建筑;只有地下车库连通的建筑群视为不同单体建筑。3.0.4公共建筑的室内环境质量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民用建筑室内热湿环境评价标准GB/T50785、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要求时,方可进行能效评估。【条文说明】公共建筑进行能效评估的目的是为了了解各建筑的能源使用情况,分析所处的能效等级水平,从而降低能源消耗,但节约能源不能以降低室内环境质量为代价,所以本条规定了室内主要房间和公共场所环境质量主要指温度、相对湿度、风速、舒适度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民用建筑室内热湿环境评价标准GB/T50785,室内主要房间和公共场所照度、照明均匀度等应满足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要求时,方可进行能效评估。实测评估时,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根据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177进行测试。3.0.5公共建筑能效评估应包括计算相对节能率,核查或检测建筑外围护结构热工性能、供暖通风空调系统、给水排水系统、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及电梯、监测与控制系统、可再生能源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公共建筑能效理论评估应以满足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的建筑为基准建筑,并计算基准建筑能耗值;外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用能系统及设备性能指标应满足本标准第5.3节的规定;2公共建筑能效实测评估应以满足国标标准民用建筑能耗标准GB/T51161-2016引导值的建筑为基准建筑,并核算修正基准建筑能耗值;外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用能系统及设备实际性能指标应满足本标准第6.3节的规定;3计算相对节能率时,应先将电能之外的其他能源折算为标准煤,再根据上年度国家统计部门发布的发电煤耗折算为耗电量进行计算。【条文说明】我国建筑设计阶段,运行阶段的标准体系不同,建筑设计阶段执行节能设计标准体系,运行阶段执行能耗标准体系,因此本标准在理论评估和实测评估时应与现有标准体系协调。在计算相对节能率时,理论评估采用了满足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的建筑作为基准建筑,并计算其能耗,作为理论评估建筑的能耗基准值,实测评估采用了满足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能耗标准GBT51161-2016能耗指标引导值,作为实测评估建筑的能耗基准值。公共建筑类型多样,鉴于不同类型公共建筑能效特点不同和技术基础,在理论评估和实测评估时,对不同能效水平建筑的外围护结构性能、热源热效率、冷源性能系数、水泵的输送能效比、风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等性能指标提出了明确要求。建筑主要用能为二次能源电耗以及原煤、原油、天然气等其他种类的一次能源,建筑终端使用能源种类分别按照电力、燃气和标煤统计计算。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21年1-8月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一览表统计,截至8月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22.83亿kWh,其中水电装机容量约3.82亿kWh,占比约16.74%;火电装机容量约12.76亿kWh,占比约55.91%;核电装机容量约0.53亿kWh,占比约2.33%;风电装机容量约2.95亿kWh,占比约12.94%;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2.75亿kWh,占比约12.05%;全国供电煤耗率0.3042kgcekWh,因此本标准的能源换算系数按供电煤耗率0.3042kgcekWh计算,这一点在计算的过程中请予以注意。本条文根据电能之外的其他能源按平均低位发热量折算为标准煤,再根据2021年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发电煤耗折算为耗电量,表2给出常见不同能源转化换算系数,平均低位发热量数据来源于国家标准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20o表2常用能源转化换算系数能源类型平均低位发热量(kJkg)折标准煤系数(kgce/kg)标准媒29307kJkg0.7143kgcekg原煤20934kJkg0.7143kgcekg原油4l868kJkg1.4286kgcekg汽油43124kJkg1.4714kgcekg煤油43124kJkg1.4714kgcekg柴油42705kJkg1.4571kgce/kg天然气32238kJm311000kgcem3天然气38979kJm313300kgcem3热力3600kJkWh按供热煤耗法电力(光伏、风力等可再生)0.3042kgcekWh3.0.6公共建筑能效评估等级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以相对节能率,外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用能系统及设备性能指标作为能效评估等级划分的依据;2相对节能率应符合表3.0.6的规定;3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用能系统及设备性能指标应满足本标准第3.0.5条规定。表3.0.6公共建筑能效评估等级划分能效等级相对节能率()A+60%AS0%<60%A-20%<50%B0<20%C-40%<0%D-60%<40%E<-60%【条文说明】2017年3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三五”专项规划,提出在具备条件的园区、街区推动超低能耗建筑集中连片建设。开展超低能耗小区(园区)、近零能耗建筑示范工程试点,到2020年,建设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在I(XX)万?以上。随着碳达峰、碳中和双碳目标,我国主要是通过建筑节能标准逐步引导建筑物迈向“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能耗、零碳”。我国建筑节能标准以80年代建筑为基准建筑确定节能目标,在双碳背景下,未来新建建筑逐步通过国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GB/T51350-2019提升建筑能效。根据我国公共建筑节能标准节能目标,公共建筑能效评估等级划分基本情况如下:(1)建筑能效等级A+级为近零能耗、零能耗、零碳建筑,建筑节能率大于86%,与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基准建筑节能目标相比,相对节能率达到75%;(2)建筑能效等级A级基本为超低能耗,建筑节能率在82.5%86%,与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基准建筑节能目标相比,相对节能率达到50%75%;(3)建筑能效等级为A-级的公共建筑按照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设计建设,建筑节能率在72%82.5%,与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基准建筑节能目标相比,相对节能率达到20%50%;(4)建筑能效等级为B级的公共建筑按照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设计建设,建筑节能率在65%72%,相对节能率达到0%20%;(5)建筑能效等级为C级的公共建筑按照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设计建设,建筑节能率在50%65%,与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基准建筑节能目标相比,相对节能率为-40%0%;(6)建筑能效等级为D级、E级的公共建筑是公共建筑标准体系空白时期设计建设,建筑能效等级D级基本是2005年前建筑,建筑能效等级E级是亟须进行改造的2000年前的建筑。表3公共建筑能效评估等级划分能效等级相对节能率(11)与80年代基准建筑相比节能率设计标准建筑年代A+60%86%近零能耗建筑节能设计标未来趋势A50%<<60%82.5%86%准GB/T51350-2019未来趋势A-20%<50%72%82.5%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未来趋势B0<20%65%72%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20152022年能效等级相对节能率(r)与80年代基准建筑相比节能率设计标准建筑年代C-40%<0%50%6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20052015年D-60%<40%50%/20002005年E<-60%/2000年之前3.0.7建筑能效等级E级的公共建筑,宜近5年内完成节能改造;建筑能效等级D级的公共建筑,宜近10年内完成节能改造。【条文说明】建筑能效等级D级、E级的公共建筑是公共建筑节能标准体系空白时期设计建设,建筑能耗高,建筑节能潜力大,是既有建筑能效提升主要方向,因此规定了建筑能效等级为D级、E级的公共建筑宜优先进行节能改造。3.0.8公共建筑能效理论评估时,应提交下列资料:1 土地使用证、立项批复文件、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项目立项、审批文件;2建筑施工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及审查意见;3全套竣工图纸;4与建筑节能相关的设备、材料和构配件的产品合格证;5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及产品节能性能检测报告;6节能工程及隐蔽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记录和验收报告。【条文说明】本条第4款、5款涉及节能产品性能指标,对采用获得绿色建材标识(认证)或高性能节能标识(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产品,在公共建筑能效评估时,可直接认可其产品性能。节能设备、材料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保温材料;(2)外门窗、透明幕墙(含采光顶)及外遮阳设施;(3)防水透汽材料、气密性材料;(4)供暖与空调系统设备;(5)照明设备;(6)电梯设备;(7)太阳能热利用或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等可再生能源系统设备。3.0.9建筑能效实测评估时,应提交下列资料:1建筑能耗计量报告;2能源消费账单;3与建筑节能相关的设备运行记录;4与建筑能效相关的主要设备、系统等关键性能参数测试报告。【条文说明】分项计量的能耗数据直接反映了建筑运行实际能源消耗。在实测评估时,对于设置分项计量的建筑,应充分利用能源数据,对建筑总体能耗、分项能耗、季节能耗等进行分析,挖掘运行过程中存在问题和节能潜力;对于未设置分项计量的建筑,通过查阅能源消费账单、冷热源主机、水泵、风机、灯具、电梯等主要设备运行记录,了解与能耗密切相关设备的运行状态,同时对冷热源、水泵、风机、照明、电梯等设备进行检测,以现场检测得到的关键性能指标作为建筑能效实测评估确定能耗依据。3.0.10公共建筑能效评估报告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宜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委托单位和评估时间;2评估目的、范围、主要内容、依据;3建筑基本情况;4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评估;5供暖通风空调系统评估;6给水排水系统评估;7供配电系统评估;8照明系统及电梯评估;9监测与控制系统评估;10可再生能源系统评估;11其他相关;12综合评估、结论。4能效评估方法4.1 一般规定4.1.1 公共建筑能效评估应首先收集资料、现场查勘,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用能单位意愿确定能效评估阶段;当能效评估建筑设置分项计量装置且具有一年的完整能耗数据时,宜进行实测评估。【条文说明】公共建筑能效评估分为理论评估、实测评估两个阶段,评估单位应对拟评估建筑进行全面系统了解,根据建筑竣工验收时间、运行年限、使用率以及建设单位意愿等确定能效评估阶段。理论评估能反映拟评估建筑在设计条件下能源消耗情况以及所处的能效等级水平;但是由于受到运营管理水平、用能行为、使用强度等众多因素影响,拟评估建筑实际运行能耗与理论评估建筑能耗差距较大,因此实测评估对建筑单位、运营单位了解建筑实际运行过程中能源使用情况、利用水平、建筑能效分级水平更有意义;尤其对设置分项计量装置或安装能耗监测平台的建筑,定期对能耗数据、分项能耗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发现运行过程中问题,总结节约用能的运行措施,挖掘节能潜力更有价值。4.1.2 公共建筑理论评估的能耗应包含下列内容:1暖通空调冷热源系统、输配系统及末端系统能耗;2给水排水系统能耗;3照明系统能耗;4电梯能耗;5可再生能源系统发电量。【条文说明】理论能耗包含暖通空调、给水排水、照明、电梯的能耗,扣除可再生能源系统的发电量。考虑到防排烟系统以满足必要的消防为主,能效提升潜力有限,其通风能耗也不考虑这部分。4.1.3 公共建筑实测评估的能耗应包含建筑运行中使用的由建筑外部提供的全部电力、燃气和其他化石能源,并应扣除下列能耗:1应扣除通过建筑的配电系统向各类电动交通工具等提供的用电;2应扣除集中信息机房以及厨房等特殊用能;3应扣除通过建筑的配电系统向建筑景观照明的用电;4与用能单位协商扣除的其他能耗。【条文说明】公共建筑实测评估的实测能耗包含了建筑使用过程中由外部输入的全部能源,对于由集中供热、集中供冷系统输入到建筑物内的热量和冷量,在实测建筑评估时需要根据实际提供的热量、冷量和冷热源及输配系统消耗的能源种类、系统实际能效折合为电力。另外本条文给出了公共建筑实测评估时实测能耗确定方法,对于目前出现的通过建筑的配电系统向各类电动交通工具提供电力以及应市政部门要求用于建筑外景照明的用电,明确规定应从建筑实测能耗中扣除。4.2 评估方法4.2.1 公共建筑能效理论评估流程应包括文件审查、现场检查、计算分析、撰写理论评估报告。【条文说明】建筑能效理论评估在对相关项目立项文件资料、构配件性能检测报告审查、现场检查及性能检测基础上,结合软件模拟或公式计算的理论能耗结果进行评估,并编制理论评估报告,给出理论评估建筑能效分级水平。4.2.2 公共建筑能效实测评估流程应包括文件审查、现场检测、数据处理、计算分析,撰写实测评估报告。【条文说明】同建筑能效理论评估文件审查,主要对立项文件资料、构配件性能检测报告审查。对于实测评估,由于能耗数据获取方式不同,需要对能耗数据进行处理、计算;对于能够获得能源消耗账单数据,通过对不同种类能源账单进行数据处理、计算,获得拟实测评估建筑实测能耗;对于能源账单不完整或近三年能源账单数据差异较大的拟评估建筑,需要对供暖空调实际运行效果进行现场检测,结合现场检测的数据对能耗数据进行处理、计算,获得拟实测评估建筑实测能耗;现场检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室内平均温度、湿度;(2)冷热源机组实际运行性能系数(CoP);(3)水泵实际运行效率;(4)冷却塔实际运行效率;(5)组合式空调机组、新风机组、送排风机组风量、输入功率;(6)风机单位风量耗功率;(7)照明功率密度和照度值。结合能源消耗账单、现场检测等计算拟实测评估建筑实测能耗,并编制实测评估报告,给出实测评估建筑能效分级水平。4.2.3 文件审查应对文件的合法性、完整性、科学性及时效性等进行审查;现场检查应采用现场核对的方式,进行符合性检查;性能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177、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工程检测技术规程JGJ/T260的规定。【条文说明】文件审查主要对本标准第3.0.8条规定内容进行审查。现场检查主要对外窗/透明寐墙气密性、热桥部位、门窗洞口密封(严寒寒冷/夏热冬)、外窗/透明幕墙可开启面积、设计新风量、负荷计算文件、设备选型计算文件、主要设备型号和性能检测报告、循环泵耗电输冷(热)比计算文件、风机单位风量耗功率计算文件等进行现场核对。主要性能检测主要对本标准第4.2.2条条文说明中的内容进行检测,检测方法参照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177、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工程检测技术规程JGJ/T260等。4.2.4 公共建筑能效实测评估宜采用账单分析法、测量分析法、校准化模拟法。【条文说明】对于设置用能分项计量的建筑,可直接通过分项计量仪表记录的数据,统计得到该建筑物的年供暖通风空调能耗、给水排水能耗、照明能耗、电梯、插座、特殊用能等能耗。对于没有设置用能分项计量的建筑,建筑物年用能能耗等可根据建筑物全年的运行记录、设备的实际运行功率和建筑的实际使用情况等统计分析得到。统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于冷水机组、水泵、电锅炉等运行记录中记录了实际运行功率或运行电流的设备,运行数据经校核后,可直接统计得到设备的年运行能耗;2当运行记录没有有关能耗数据时,可先实测设备运行功率,并从运行记录中得到设备的实际运行时间,再分析得到该设备的年运行能耗。5建筑能效理论评估SJ一般规定5.1.1 公共建筑能效理论评估时,应综合考虑围护结构、用能系统和设备性能等因素,计算单位建筑面积暖通空调冷热源、输配及末端系统,给水排水系统,照明系统及电梯系统的全年能耗及相对节能率,相对节能率应按下式进行计算:(-B1+BlrA_j)_1_xl()%(5.1.1)I¾J式中:相对节能率;用一一理论评估建筑暖通空调冷热源、输配及末端系统,给水排水系统,照明系统及电梯理论能耗(kWhm2);综基准建筑暖通空调冷热源、输配及末端系统,给水排水系统,照明系统及电梯能耗基准值(kWhm2);%理论评估建筑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利用量(kWhm2)0【条文说明】本标准中的可再生能源类型包括可再生能源发电、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太阳能热利用和生物质能。理论评估时,考虑暖通空调冷热源、输配及末端系统,给水排水系统,照明系统及电梯的能耗和可再生能源系统发电量,利用能源换算系数换算后计算相对节能率。本标准中可再生能源系统发电量主要考虑为评估建筑设置可再生能源发电系统,并应用于建筑内部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利用量。5.1.2 建筑能效理论评估时,评估建筑理论能耗和基准建筑能耗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采用同一计算方法;2计算条件应符合本标准第5.2.2条、5.2.3条、第5.2.4条规定;3当采用软件计算时,应采用同一软件,气象参数应采用相同典型气象年数据。【条文说明】评估建筑理论能耗和基准建筑能耗的计算主要采用建筑能耗计算分析软件或公式计算,为避免计算方法引起建筑能耗差异,本条规定两者在计算时采用同一计算方法。建筑能耗计算分析软件种类较多,在绿色建筑评价、建筑能效标识测评、权衡判断等领域应用比较普遍,因此本标准推荐采用该方法。另外,气象条件、建筑功能、建筑特性(外形、布局、朝向、围护结构性能)、内扰(人员、照明、设备等)、室内环境等因素直接影响建筑能耗,为了避免由于计算条件引起建筑能耗差异,本条对计算条件也进行了规定。5.1.3公共建筑理论评估计算软件应具有下列功能:1能进行全年8760h逐时负荷计算;2能计算围护结构传热、太阳辐射得热、建筑内部得热、通风热损失四部分形成的负荷,并考虑建筑围护结构的蓄热性能;3能计算10个以上建筑分区;4能分别逐时设置工作日和节假日室内人员数量、照明功率、设备功率、室内温度、人均新风量、暖通空调系统运行时间、房间人员逐时在室率、照明开关时间、新风运行情况、电气设备逐时使用率等;5能计算新风热回收、热桥和气密性对建筑能耗影响;6能进行外遮阳、内遮阳、中置遮阳、自然通风设置;能根据末端需求实时控制;7能计算供暖、通风、空调、照明、给水排水、电梯的全年能耗;8能计算可再生能源利用率、利用量和产能量。【条文说明】由于建筑能耗不仅仅依赖围护结构、供暖通风空调系统、照明系统、给水排水系统、电梯、可再生能源系统等单项系统性能,而且依赖总体性能;另外,公共建筑一般较为复杂,建筑与室内外环境、建筑构造、能源系统具有动态耦合特性,获得相对比较准确的建筑能耗值,需要利用建筑能耗计算分析软件建立模型进行动态模拟分析,计算软件是建筑能效评估重要技术支撑工具,因此提出了上述功能要求。工2理论能耗5.2.1 理论评估建筑全年能耗计算所需数据应按下列方法确定:1建筑物构造尺寸及围护结构构造做法应按竣工图纸确定;2对于透光幕墙和不具有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的外窗的传热系数、气密性能及遮阳系数,应以施工进场见证取样检测报告为准;当存在异议时,应现场抽样检测,并以检测数据为准;对于具有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的外窗的传热系数、气密性能及遮阳系数,可按标识证书和标签确定;3外墙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应以施工进场见证取样检测报告为准,其厚度应按现场钻芯检验的厚度和施工验收时厚度的平均值确定;当差异较大时,应现场抽样检测,并以检测数据为准;4屋面及楼地面、楼梯间隔墙、地下室外墙、不供暖地下室上部顶板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应以施工进场见证取样检测报告为准,其厚度应按施工验收时的平均厚度;也可现场抽样检测,并以检测数据为准;5供暖、通风、空调、照明、给水排水、电梯等主要设备的参数以施工进场产品说明书和检测报告为准。【条文说明】本条文明确规定了理论评估建筑围护结构性能和用能系统设备性能的获取方式,主要采用竣工文件及验收测试数据。5.2.2 理论评估建筑全年能耗计算时,计算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筑的形状、大小、朝向、内部的空间划分和使用功能、建筑构造尺寸、建筑围护结构做法和传热系数、外窗(包括透光幕墙)太阳得热系数、窗墙面积比、屋面开窗面积等应与建筑设计文件一致。2外遮阳装置与建筑设计文件一致,不考虑内遮阳装置。3评估建筑供冷和供暖系统的运行时间、室内温度、照明开关时间、电梯运行时间、房间人均占有的使用面积、在室率、人员新风量、新风机组运行时间表、电器设备功率密度及使用率应按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的规定设置;照明功率密度值与设计文件一致。4供暖、通风、空调、照明、给水排水、电梯的系统形式和能效应与设计文件一致;用水量应与设计文件一致,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的规定。5电梯的系统形式、运行参数、运行时间应与设计文件一致。6可再生能源系统形式及效率应与设计文件一致。【条文说明】理论评估建筑的全年能耗计算条件的设置原则上应完全与设计文件一致,设计文件未明确规定的,则与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规定一致。由于内遮阳装置通常在装修阶段完成,且其是否安装、安装后按照何种模式开启主要受建筑房间用途影响,难以从节能角度做硬性规定,因此不考虑内遮阳的节能效果。523基准建筑全年能耗计算时,计算条件应按下列要求设置:1基准建筑的形状、大小、朝向、内部的空间划分和使用功能应与理论评估建筑完全一致;2基准建筑无活动遮阳装置和内遮阳装置,建筑窗墙面积比应与理论评估建筑一致;3基准建筑供冷、供暖系统的运行时间、室内温度、照明功率密度、照明开关时间、房间人均占有的使用面积、在室率、人员新风量、新风机组运行时间表、电器设备功率密度及使用率应按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的规定设置;4基准建筑的冷源系统采用电驱动冷水机组;严寒寒冷地区热源采用燃煤锅炉、其他气候区热源采用燃气锅炉;用户侧水管路应采用一次泵定频系统,冷(热)源侧水管路循环水泵应采用定频泵;5基准建筑的给水排水系统形式和用水定额应与设计建筑一致,热源为燃气锅炉,其能效应符合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的规定;6基准建筑的电梯系统形式、类型、台数、额定载客人数、年启动次数应与设计建筑一致,电梯待机时的能量需求(输出)为200W,运行时的特定能量消耗为1.26mWh/(kgim);7基准建筑无可再生能源发电系统。【条文说明】基准建筑是一座与理论评估建筑同地区、同功能、符合节能标准、更接近常规做法的建筑。作为理论评估的能耗基准,相同地区、相同功能、相同规模的评估建筑不宜对应能耗差异过大的基准建筑,因此在规定基准建筑全年能耗的计算条件时,基准建筑的设定应尽量与理论评估建筑剥离,使其更符合节能标准和常规做法。形状、大小、朝向、内部的空间划分和使用功能属于难以剥离的个性化部分在基准建筑中予以保留。建筑供冷、供暖系统的运行时间、室内温度、房间人均占有的使用面积、在室率、人员新风量、新风机组运行时间表、电器设备功率密度及使用率等与室外气象参数一样,都是影响建筑能耗的重要输入因素,基准建筑与理论评估建筑的上述参数的设置必须一致,以保证理论评估建筑的节能量是通过建筑围护和供暖空调系统节能设计获取的,而不是由于上述参数设置的不同而获取的。照明功率密度的设定除了影响供暖空调能耗外,对照明能耗的影响更大,因此基准建筑与理论评估建筑取不同的设定值。供暖、供冷系统形式应按照长期实践过程中形成的适合该地区该类型建筑的形式设置。给水排水系统形式和用水定额、电梯系统形式、类型、台数、额定载客人数、年启动次数等作为理论评估建筑不可剥离的个性化部分在基准建筑中予以保留。电梯待机时的能量需求(输出)和运行时的特定能量消耗应符合节能标准。5.2.4公共建筑能效理论评估全年能耗计算方法可按本标准附录A执行。【条文说明】建筑能耗计算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在建筑能耗模拟计算中,采用建筑能耗计算分析软件动态计算的方法虽然更为准确且能够更接近理论评估建筑实际情况,但存在一定的难度,需要耗费较大的精力和时间。对于建设单位、运营单位管理者快速、简单地了解建筑能源使用情况、利用水平、建筑能效分级水平,本标准给出了附录A简化计算方法。Sl性能指标I围护结构5.3.1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评估宜包括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