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备救护物资管理规定.docx
常备救护物资管理规定经综合管理处研究,决定为各工序常备救护物资,同时进行管理。现将有关事宜规定如下:一、常备救护物资内容着香正气口服液、消毒纱布、消毒药水、创口贴、烫伤膏;药品箱;洗眼器。二、管理办法1、各工序负责人在各物资达到配置下限之前向综合管理处安全员申请,但申请后的总量不得超过配置上限。2、各工序对常备救护物资须妥善管理,综合管理处随机抽查实物资备用情况。3、工序负责人在申请各类救援物资时必须提前核查现场物资存量,提前3日告知综合管理处安全环保管理员。4、管理人员应当告知现场人员医药箱配置地点所在,现场抽查存在现场人员不知道配置点的,管理人员承担连带责任。5、应常检查洗眼器和药品储量情况,如有破损和缺失应立即至综合管理处更换和领取。6、洗眼器需要放置在桶装水附近,保持清洁,表面不得积灰。7、药品箱需放置在值班室明显位置,保持清洁,表面不得积灰。二、配置地点和配置数量(一)配置地点1、生料车间:五线磨机工值班室,六线磨机工值班室,四五线原料值班室,六线原料值班室。2、烧成车间:五线机修值班室,六线值班室。3、水泥车间:四线磨机工值班室,六线磨机工值班室。4、余热发电:四五线汽轮机房中控室,六线汽轮机房中控室。5、CKK:CKK值班室。(二)配置数量1、单个药品箱所供给使用人员在20人以下的,其配置为:着香蕾香正气口服液,2-10盒;消毒纱布,5-10张;碘伏,1瓶;创口贴,10-50张;烫伤膏,1支;药品箱,1个;洗眼器一个。2、单个药品箱所供给使用人员在20人-30人的,其配置为:善香着香正气口服液,2-15盒;消毒纱布,5-15张;碘伏,1瓶;创口贴,10-50张;烫伤膏,1支;药品箱,1个;洗眼器一个。3、单个药品箱所供给使用人员在30人以上的,其配置为:着香蕾香正气口服液,2-30盒;消毒纱布,5-20张;碘伏,1瓶;创口贴,10-100张;烫伤膏,1支;药品箱,1个;洗眼器一个。4、药品箱与洗眼器的设置,由生产管理处管理人员决定后报综合管理处备案。三、考核各工序须对药品、药箱、洗眼器等应急物资妥善管理。1、若因管理不善,造成变质不能使用的,或损坏的,各工序应至综合管理处补齐缺损物资,并处罚工序100元/次。2、对于现场药品箱内某样药品缺少,且管理人员又无法提供员工使用依据的,对工序罚款100-200元/次。3、对洗眼器和药品箱放置不规范或表面积灰的,责令整改,对工序处罚100-200/次。4、以上3条被重复考核的,将连带考核管理人员执行力作处罚相关管理人员100-500元/次。5、对于现场发生伤害事故后,需要使用急救用品时,无法找到急救物品的,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