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总经理工作条例.docx
某公司总经理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总经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行为,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工作条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与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对董事会负责。第三条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受总经理的委托分管公司某项业务,具体组织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开展业务工作,对总经理负责。总经理暂不能主持工作期间,可授权委托一名副总经理代为主持工作。第二章总经理的任职条件和任免第四条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的任职条件,应符合国家对国有大中型企业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条件。第五条总经理及副总经理人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正式行文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聘任职务的意见或建议,由公司董事会按公司章程规定依据法定程序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解聘同聘任程序。第六条总经理任期同公司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连聘连任。副总经理任期与总经理相同。第七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职务:(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违反前款规定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聘任无效。第三章总经理的职责第八条遵守公司章程并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对董事会职权范围决定的公司经营管理事项,及时提请董事会讨论研究并贯彻实施董事会的各项决定、决议。第九条根据市场要求,结合任期责任目标,组织拟订公司发展规划、各年度经营计划。第十条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完成公司各项生产经营计划指标,严格履行经济合同。第十一条研究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和调整方案;规范对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讨论公司重要管理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废除方案;健全完善管理运作机制;加强企业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使公司的经营管理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第十二条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严格的质量管理,保证公司产品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或合同的要求。第十三条注重市场信息,不断开发新产品,增强公司竞争能力。采取切实措施,推进技术进步和现代化管理,降低成本费用才是高经济效益,增强公司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第十四条采取切实措施,注重人才开发,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文化、业务教育;组织职工进行技术革新,支持合理化建议;注重精神文明建设,培育良好的企业文化;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充分调动和发挥职工生产经营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第十五条严格贯彻实施劳动法,履行与职工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支持和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认真搞好环境保护。第十六条支持工会等群团组织的工作,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保障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行使职权。第十七条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的审计、监督;支持和配合审计、监察部门对任期工作的审计、监察。第四章总经理的职权第十八条主持公司的全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第十九条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第二十条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之外的公司管理人员。第二十一条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第二十二条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二十三条拟订公司的具体规章。第二十四条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第二十五条向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推荐公司聘请的专业顾问。第二十六条按管理权限决定公司职工的奖励和处分。第二十七条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五章总经理工作程序第二十八条总经理应将公司经营管理各项任务、指标分解到副总经理和职能部门,副总经理、职能部门按其职责组织落实具体业务工作。总经理对副总经理、职能部门的工作及公司各项生产经营计划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解决处理应由总经理解决处理的事项。第二十九条总经理通过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贯彻上级部门和公司董事会的决定、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处理公司经营管理重要工作问题。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重大事项,总经理应采取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分工负责制度。第三十条总经理可通过召开行政工作例会、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情况和实际调查情况汇报,掌握各项工作状况,协调处理具体问题,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有序进行。第三十一条总经理可通过召开中层管理者会议、班组长以上管理者会议及其它形式,安排布置有关工作,通报情况,组织动员公司职工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第三十二条总经理在职权范围内所做的决策、决定,应充分考虑副总经理、职能部门的意见;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广泛听取职工的反映和征求工会的意见。第三十三条总经理日常事务工作,由总经理办公室协助安排。总经理及总经理办公会议所做的决策、决定,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督办、催办和信息的反馈。第六章附则第三十四条总经理的薪金及对其完成公司经营计划任务与否的奖罚,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并上报上级公司批准。第三十五条对总经理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由公司董事会作出处理决定。第三十六条本条例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