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电子技术基础实训室设备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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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术学院电子技术基础实训室设备项目招标文件.docx
竞争性磋商文件职业技术学院电子技术基础实训室(扩建)设备购置项目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前附表7、总则9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0三、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13四、磋商规则、程序14五、授予合同19第三章磋商项目服务范围及要求21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34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8第六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59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批准(财政审批编号:湖财采确临202316164号),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湖州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就湖州职业技术学院电子技术基础实训室(扩建)设备购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一、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CTZB-2023080105二、磋商项目概况:标项采购内容数量技术参数采购预算(万元)1光伏电子工程设计实施实训工作站1台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项目服务范围及要求26.82电子产品设计与制作实训工作站1台13.53嵌入式系统综合应用创新实训开发装置、智能移动机器人、任务板排障套件、智能交通与嵌入式技术应用开发综合训练沙盘1项24.3954碳纤维开源无人机套装3套1.305注:1、本项目4个标项按标项顺序开标,前一个标项中标候选人可以参加后续标项的评审,但是不得作为后续标项的中标候选人(即同一供应商只能中一个标项)。2、供应商参加4个标项投标的,需按标项分别制作上传投标文件。三、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中国政府采购网(WwW)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5、本项目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否。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8月10日至2023年8月22日全天(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2、报名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浙江省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登录后进行报名,网站为http:W03、网上报名操作指南:“浙江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4、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潜在供应商登录浙江省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项目文件获取”菜单中选择项目,在线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不收取工本费。注:竞争性磋商文件同时以本公告附件形式发布,该竞争性磋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注册并下载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在浙江省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磋商。已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代表已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磋商评审小组在磋商评审前根据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认定。五、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递交方式:1、本项目于2023年8月22日14:30整磋商响应截止。2、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传输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浙江省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拒收。3、供应商应当在政采云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外,还应于2023年8月22日11:00前递交以jmbs和PDF格式保存的数据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盘)一份。数据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盘)建议通过邮寄方式送达(为确保按时送达,建议顺丰、EMS优先),邮寄地址为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部(,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负责接收,到付件拒收。4、通过邮寄数据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盘)的供应商,需留足邮寄时间,确保数据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盘)于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磋商失败的,责任自负。注:供应商应权衡利弊考虑是否提供数据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盘),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做强制性要求,若因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原因,须启用数据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盘)时,而供应商未提供的,视为放弃磋商响应资格,作无效标处理。六、磋商响应时间及地点:本次磋商将于2023年8月22日14:30整(北京时间)在)举行。七、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评标,应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浙江省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使用浙江省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专用编制工具)。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浙江省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2、潜在供应商应在磋商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3、潜在供应商通过浙江省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潜在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电子投标具体流程详见“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4、因本次竞争性磋商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请各供应商自备可联网的电脑及CA锁,最终报价由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浙江省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在线完成。浙江省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在线报价操作失败的,供应商应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或电话传真提供。5、质疑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6、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磋商公告要求在政采云系统上获取并报名成功)其可质疑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7、答疑内容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磋商响应失效的,责任自负。8、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成交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或“政采贷”平台网页()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政采贷”联系电话:)。9、本项目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与要求1项目名称湖州职业技术学院电子技术基础实训室(扩建)设备购置项目2编号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CTZB-2023080105财政审批编号:湖财采确临202316164号3磋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4磋商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磋商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标项一代理服务费3500元,标项二代理服务费3500元,标项三代理服务费3500元,标项四代理服务费5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获得成交通知书当日一次性缴纳给采购代理机构。5磋商答疑时间供应商如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2023年8月14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于2023年8月16日前将答疑内容以浙江省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网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己报名的供应商;答疑内容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因其他紧急情况影响本项目正常采购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于磋商响应截止日期5天前书面通知所有已报名的供应商°6磋商响应文件份数1、磋商响应文件的制作:本项目实行电子形式。2、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及数据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盘),具体内容如下:2.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浙江省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超过上传时间的视为放弃磋商响应资格,作无效标处理;2.2数据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盘):以PDF格式和jmbs格式存储于U盘内,内容须与浙江省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一致。注,供应商应权衡利弊考虑是否提供数据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盘),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做强制性要求,若因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原因须启用数据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盘)时,而供应商未提供的,视为放弃磋商响应资格,作无效标处理。7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22日14:30前8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响应(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文件格式“jmbs”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响应。响应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作无效标处理。9磋商时间(磋商截止时间)2023年8月22日14:30整10磋商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举行。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传输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浙江省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拒收。2、整个磋商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数据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11磋商有效期60天(日历天)12质保期本项目产品质量保证期(包含维护期)为2年;自项目验收合格后计算。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应负责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和维护服务,确保故障得到及时解决。13付款方式1、采购人自采购合同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预付款为合同总金额的40%,采购人在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预付款之前,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与预付款金额相对应的担保措施,担保措施可以是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若成交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2、项目建设完成并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余款。供应商应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正规税务发票。【注:本服务项目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14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15解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代理机构。16成交通知书领取成交公示结束后,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成交人必须提供一正一副二份完整的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商务文件、首次报价文件、最终报价文件,最终报价文件应附有在初次报价基础上同比例下浮后的报价明细表。未提交或未按初次报价基础上同比例下浮后的报价明细表的,不予签订合同)给采购代理机构,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须与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一、总则1、概况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已向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备案。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解释权归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3本次磋商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组织和实施。1.4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磋商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1.5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磋商、成交、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如法律、法规或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供应商的资格条件2.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未被“信用中国”(WWW)中国政府采购网(WwW)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2.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2.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1. 5本项目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否。3、定义1、“采购人”系指湖州职业技术学院。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受采购人委托组织磋商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叙述的货物的企业。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1.1竞争性磋商文件为本次采购人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为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提交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1.2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磋商项目服务范围及要求(4)合同主要条款(5)磋商响应文件格式(6)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7)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如有)1.3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1.4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均应在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在1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包括补充内容)等所有内容,若供应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没有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答疑报名供应商应在2023年8月14日17:00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将需要澄清或质疑的事项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采购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答疑内容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磋商响应失效的,责任自负。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3.1 在磋商截止时间前,磋商人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供应商提问的澄清,均可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3.2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已购买同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每一供应商。补充文件将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该补充文件后,应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4、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对供货期限、售后服务、合同主要条款及其它要求等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条件的承诺)。5、磋商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商务资信文件、首次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5.L资格审查文件(条款缺失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1)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认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等; (2)磋商响应声明书、信用承诺书; (3)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 (5)自磋商公告发布之后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二者缺一不可)(以磋商当日采购人或由采购代理机构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6)供应商相关信息表。5. 2.技术商务文件(1)产品性能;(2)项目实施能力及保隙措施;(3)项目实施团队;(4)售后服务;(5)认证证书;(6)质保承诺;(7)供应商业绩;(8)技术/商务响应表。6. 3首次报价文件(1)磋商响应函;(2)磋商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3)磋商报价明细表(根据本文件提供的服务内容进行报价);(4)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注:以上磋商响应文件组成内容中均须加盖供应商CA电子签章。6、磋商报价说明(1)本项目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方案。(2)磋商报价指完成服务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的总和,应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其市场风险由供应商承担。(3)供应商要按磋商项目内容、数量及服务要求,就采购事项按格式要求规范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未经磋商人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改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暂定价、暂估价、暂列金额,否则有可能被视为无效磋商。(4)供应商如需用外汇购入的采购设备,须折合人民币计入总报价中(含税价),但应申明免税价格并注明成交后采购人应办理的有关手续。(5)磋商分二轮或多轮(本项目分二轮报价,即首次报价和最终报价)进行,首次报价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体现;最终报价通过政采云系统进行在线磋商、报价,若因系统原因无法在线磋商、报价时,通过如下方式: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向各供应商指定的电子邮箱发送最终报价的通知函,供应商在收到此函后30分钟内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应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并以邮件的形式提供,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最后报价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提交至磋商评审小组,并宣读最后报价,采购人及监督人在最后报价表上签字确认。各供应商事先应做好充足准备,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最终报价,作自动放弃处理。7. 6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或万元)为单位。8. 7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7、磋商有效期1 0.1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天内。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0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磋商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8、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1 .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若因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8 .2数据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以jmbs和PDF格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IJ盘)内容须与浙江省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一致。三、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修改和撤回:1.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传输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浙江省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拒收。1.2数据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浙江省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1.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评标的形式磋商,数据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文件(U盘)应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为确保按时送达,建议顺丰、EMS优先),邮寄地址为:,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负责接收,到付件拒收。供应商须留足数据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邮寄时间,确保数据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盘)于2023年8月22日11:00前送达指定地点。供应商应权衡利弊考虑是否提供数据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盘),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做强制性要求,若因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原因,须启用数据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盘)时,而供应商未提供的,视为放弃磋商响应资格,作无效标处理;1.4整个磋商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数据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1.5数据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盘)的外包装封面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竞争性磋商文件名称、磋商项目名称、标项及项目编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规定密封、包装或标记的数据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盘)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数据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盘)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6因网络或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未成功解密,且供应商提供了数据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盘)的,以数据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盘)作为评审依据,否则视为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撤回,作无效标处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已成功解密的,数据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盘)自动失效,不予启封。四、磋商规则、程序1、磋商规则1.1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磋商会,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参加磋商会。参加磋商会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出具其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参加磋商会或迟到的,事后不得对磋商相关人员、磋商过程和磋商结果提出异议;1.2磋商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1.3对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处理;(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上传、传输的;(2)二分之一以上的磋商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的;(3)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4)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5)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采购人不能接受的;(6)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磋商有效期、服务质保期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7)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未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的;(8)磋商响应货物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的;(9)磋商响应货物载明的验收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国家规定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10)磋商响应文件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磋商评审小组一致认为难以确认);(三)未改变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的最终报价高于首次报价的;(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磋商评审小组一致认定)的;(13)电子磋商响应服务的服务指标、参数等存在实质性偏离(磋商评审小组一致认定)的;(14)未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实质性条款。1.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其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2)不同供应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3)不同供应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4)不同供应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1.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其成交无效;(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3)供应商之间互相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的;(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的;(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1.6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进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以上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数据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重新采购。2、磋商评审小组与磋商原则磋商评审小组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负责磋商活动。磋商评审小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则。3、磋商过程的保密3.1 磋商会开始后,直至授予成交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判和比较的有关资料、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依法严格保密。3.2 2在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判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磋商人和磋商评审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3.3 磋商评审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技术商务资信及价格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评审小组成员不得透露其他供应商的磋商信息,严守商业秘密。4、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判和比较,磋商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供应商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说明或承诺。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小组和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己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5、磋商程序与方法5、1资格性审查磋商评审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在进行下一步评审:(I)未提供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认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2)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内容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3)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写的或填写错误的;(4)未提供磋商响应声明书、信用承诺书的;(5)未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6)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与授权人身份证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7)未提供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截止日内“信用中国网”截图的或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的;(8)未提供磋商响应截止前“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的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的;(9)资格审查文件内容不全的,或者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5.2初步审查磋商评审小组对通过资格性检查的供应商进行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初步审查,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在进行下一步评审:(1)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签字或盖章;(2)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3)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经磋商评审小组一致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4)磋商有效期、服务期(工期)、服务质量保证期、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5)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者磋商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7)磋商报价(首次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或单项报价高于或等于单项最高限价的;(8)磋商报价(最终报价)高于首次报价的;(9)磋商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磋商报价与磋商响应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5.3磋商评审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与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各供应商在在线答复的同时,须对磋商中所涉及的澄清、修改、承诺等补充资料等在规定的时间内以邮件形式提交至磋商评审小组,其书面文件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作为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如该供应商成为成交人,则该供应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含所有补充资料)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5.4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磋商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一览表为准;(2)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技术商务资信部分磋商结束后,所有供应商须按电子评标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二次报价或最终报价以浙江省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传输形式提交至磋商评审小组。5.5确定成交人(1)在全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高低确定成交人;(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将磋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采购人应当在收到磋商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排列顺序依法确定成交人;(4)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第一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6、成交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采购人书面确定的成交人通知后将成交结果在原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体上予以公告。公告期按有关规定执行。7、成交通知1.1 在磋商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所选定的成交人。通知也可以传真、信函的形式,但需要以书面确认,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完成以下事项:(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精神,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必须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供应商的注册工作,经初审、终审及公示后方可正式领取成交通知书。(2)根据湖建专项办20111号文件的规定,如属于廉洁谈话范围的项目,须由拟成交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接受廉洁谈话,并由法定代表人签订廉洁承诺书,廉洁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送达廉政监察组后,政府采购机构方可凭由廉政监察组签发的廉洁承诺书签订告知书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7. 2成交通知书为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7.3成交人应根据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8、废标在磋商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8.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特殊情况经审批同意的除外);8.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8.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8. 4供应商的报价均超采购控制价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8. 5未提供或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资质要求的;8. 6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8. 7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本磋商规则及程序只适用于“湖州职业技术学院电子技术基础实训室(扩建)设备购置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CTZB-2023080105)竞争性磋商文件”。五、授予合同1、授予合同的依据采购代理机构签发的成交通知书;1.2竞争性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