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油田石油开发中心有限公司新滩联合站大罐密闭治理提升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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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油田石油开发中心有限公司新滩联合站大罐密闭治理提升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docx
胜利油田石油开发中心有限公司新滩联合站大罐密闭治理提升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山东实华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资质证书编号:APJ-(鲁)0132023年8月3日胜利油田石油开发中心有限公司新滩联合站大罐密闭治理提升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法定代表人:任红艳技术负责人:安风菊评价项目负责人:杨志刚报告完成日期:2023年8月3日为响应国家及集团公司的环保要求,建设绿色企业,从源头减少Nox、VOCS排放,胜利油田石油开发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油开发中心)拟对新滩联合站储油罐进行密闭治理,新建100Om3/d大罐抽气装置、120m3h天然气干燥器各1台,对站内7、8号注水泵进行降噪治理,配套改造工艺流程一级电力、自控系统等。工程投资控制在670.75万元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2021)第88号修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局令(2010)36号发布,安监局令(2015)77号、应急部公告(2018)12号修正)等规定的要求,为实现建设项目的本质安全和生产、经济的同步增长,石油开发中心委托我公司对本工程进行安全预评价。我公司接到委托后,成立了评价项目组,按照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和石油天然气行业建设项目(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写细则(SY/T6607-2019)的要求,进行了资料与标准收集、现场调研、工程分析、危险与有害因素分析、评价,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安全对策措施建议,最后编制完成了本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此次安全评价工作,自始至终都得到了石油开发中心领导和员工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评价项目组2023年8月1 总则11.1 评价目的11.2 评价依据11.3 评价范围71.4 评价程序72工程概况92.1 工程基本情况92.2 建设及生产管理单位简介92.3 自然环境概况92.4 改造方案112.5 安全管理113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析123.1 主要物质危险、有害特性分析123.2 施工过程危险有害因素分析143.3 生产运行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173.4 主要设备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193.5 环境因素分析213.6 重大危险源辨识233.7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结论234评价单元划分及评价方法选择254.1 评价单元划分254.2 评价方法选择255安全评价295.1 施工作业单元295.2 生产工艺设施单元315.3 公辅工程单元355.4 安全管理单元376典型事故案例416.1 自我保护意识差半截拇指作代价416.2 本工程借鉴417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437.1 本次评价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437.2 本次评价提出的安全管理建议448评价结论488.1 安全评价结果488.2 安全评价结论49附表1原油的物质特性及危险性分析表50附表2天然气的物质特性及危险性分析表51附件1可行性报告批复52附件2原油伴生气物性分析52附件3专家评审意见53附件4报告修改说明551总则1.1评价目的(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建设项目中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保证项目建成后在安全方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2)通过对新滩联合站大罐密闭治理提升工程的环境条件、地理位置、物料特性、设备设施等进行调研、分析,辨识分析建设项目、生产经营活动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3)通过本次安全预评价,针对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以利于提高项目的本质安全化水平,避免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危害的发生。(4)为建设单位安全管理的系统化、标准化和科学化提供依据和条件。(5)为政府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实施监督、管理提供依据。1.2 评价依据1.2.1 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2021)第88号修正)(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2007)第69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2008)6号发布,主席令(2019)29号、主席令(2021)81号修正)(5)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主席令(2008)第7号)(6)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2011)第52号,2018年修正)(7)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2013)第4号)1.2.2 行政法规(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2019)第708号)(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3)第393号)(3)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2010)第586号)(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2007)第493号)(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发布,国务院令第549号修正)1.2.3 部门规章(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2010)36号发布,安监总局令(2015)77号、应急部公告(2018)12号修正)(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令120063号发布,安监总局令(2013)63号、安监总局令(2015)80号修正)(3)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安监总局令(2007)13号发布,安监总局令(2011)42号、安监总局令(2015)77号修正)(4)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44号,安监局令(2013)63号、安监局令(2015)80号修正)(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6)第88号,应急管理部令(2019)第2号修改)(6)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修订)(中国气象局(2013)第24号令)(7)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7)29号)(8)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安监管人字(2002)123号)1.2.4 地方政府规章(1)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鲁人常(2021)185号)(2)山东省消防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0号发布,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0号修正)(3)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鲁人常(2015)113号)(4)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60号发布,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1号修正)(5)关于印发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鲁安办发(2021)50号)(6)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2021)第341号)(7)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2011)第236号公布,山东省人民政府令(2022)第349号修正)(8)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2022)第347号)(9)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山东省政府令(2020)第331号)(10)关于印发山东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暂行办法和山东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标准(试行)的通知(鲁安监发(2015)151号)(三)关于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意见(鲁应急发(2019)75号)1.2.5 国家标准(1)石油储罐阻火器(GB59082005)(2)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86)(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4)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GB15599-2009)(5)建筑抗震设计规范(2016年版)(GB500112010)(6)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7)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8)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9)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1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11)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12)油田油气集输设计规范(GB50350-2015)(13)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8163-2018)(14)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2008)(15)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16)油气田及管道工程仪表控制系统设计规范(GB/T50892-2013)(17)油气田及管道工程仪表控制系统设计规范(GB/T50892-2013)(18)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I-2010)1.2.6 行业标准(1)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AQ20122007)(2)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3)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4)石油储罐附件第1部分:呼吸阀(SY/T0511.1-2010)(5)石油储罐附件第2部分:液压安全阀(SYT0511.22010)(6)石油天然气工程管道和设备涂色规范(SY/T0043-2020)(7)石油天然气工程总图设计规范(SY/T0048-2016)(8)油气田防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Y/T0060-2017)(9)石油天然气工程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安全规范(SY/T6503-2022)(10)陆上油气田油气集输安全规程(SY/T6320-2022)(11)石油天然气行业建设项目(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写细则(SY/T6607-2019)(12)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21-2016)(13)油气生产场所HSE标志及警语设置规范(Q/SH10202152-2021)1.2.7 企业规章(1)胜利油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实施细则(胜油局发12022)23号)(2)胜利油田应急管理办法(胜油局发(2022)3号)(3)胜利油田承包商HSSE监督管理办法(胜油局发(2021)43号)(4)胜利油田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胜油局发(2022)95号)(5)胜利油田作业许可管理实施细则(胜油局发(2022)99号)(6)胜利油田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胜油局发(2022)103号)(7)胜利油田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胜油局发(2022)104号)(8)胜利油田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胜油局发(2022)98号)(9)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地面工程建设QHSSE监督管理办法(胜油局发(2018)84号)(10)关于印发石油化工企业储运罐区罐顶油气连通安全技术要求(试行)的通知(中国石化安技(2018)33号)(11)胜利油田大罐抽气系统罐顶气相连通安全技术要求(12)关于大罐抽气装置连通线安全设施配套实施意见1.2.8 建设项目有关技术文件、资料(1)石油开发中心新滩联合站大罐密闭治理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关于石油开发中心新滩联合站大罐密闭治理提升工程等2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备案的批复(胜油公司工单(2023)19号);(3)石油开发中心新滩联合站大罐密闭治理提升工程安全预评价技术服务合同;(4)其他与该工程安全评价有关的技术资料。1.3 评价范围本次评价对象为石油开发中心新滩联合站大罐密闭治理提升工程,具体内容如下:在新滩联合站内拟建1OOOm3/d大罐抽气装置、120n?/h天然气干燥器各1台,并对站内7、8号注水泵进行降噪治理,配套改造工艺流程以及电力、自控系统等。1.4 评价程序安全预评价工作程序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收集有关资料,详细了解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对工程进行初步分析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选择评价方法;第二阶段为实施评价阶段,运用适当的评价方法进行评价,提出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第三阶段为安全预评价报告书的编制阶段,主要是汇总前两个阶段所得到的各种资料数据,总结评价成果,通过综合分析,得出安全预评价结论,提出建议,最终完成安全预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具体程序见图1.4-10图1.41安全预评价程序框图2工程概况2.1 工程基本情况项目名称:石油开发中心新滩联合站大罐密闭治理提升工程项目性质:改建项目建设单位:胜利油田石油开发中心有限公司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项目投资:670.75万元2.2 建设及生产管理单位简介胜利油田石油开发中心有限公司组建于2003年1月30日,主要从事油田难动用储量及高成本原油区块的勘探、开发、经营与管理工作。公司油区分布在东营市5个县区,管理着乐安、王庄、新滩、大王庄、渤南、盐家、义和庄、陈家庄、桥东等25个油田中的采油区块。2019年原油产量99.86X10"、天然气产量96XIO%?,截至目前,全厂共有油井1321口、水井185口、计量站40座、配水间23座、接转站17座,注水站8座、含油污水处理站1座、超稠油处理站1座、集输干线40470m。本项目隶属于石油开发中心胜海采油管理区。胜海采油管理区管理着垦东6、孤东9两个主要区块,共有油井94口,开井32口,日产油量47吨,综合含水84.4%。设备共有93台,其中游梁式抽油机28台,皮带式抽油机32台,螺杆泵8台,高架罐25台。现有职工83人,采油站1个,接转站1座。2.3 自然环境概况2.3.1 地理位置本工程位于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地理位置见图2.3-1。图231石油开发中心新滩联合站地理位置图2.3.2 自然条件项目所在地区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冬季寒冷干燥,夏季炎热多雨,年温差较大,年降水量少。冬季盛行偏北风,夏季盛行偏南风。(1)气象条件累年平均气压101.6IkPa累年平均气温12.5累年最热月平均气温26.3累年极端最高气温39.7累年最冷月平均气温-3.2累年极端最低气温-18.1°C累年平均降水量556.8mm累年最大积雪厚度17Omm累年最大风速21.1ms标准冻结深度36Omm累年平均最多风向SE,S(2)工程地质条件抗震设防烈度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0.IOg2.4 改造方案涉及企业机密,不予公开。2.5 安全管理涉及企业机密,不予公开。3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析3.1 主要物质危险、有害特性分析本工程为站内改造项目,根据胜海采油管理区提供的原油天然气组分分析报告,本项目来液中不含硫化氢。项目涉及的主要危险有害物质为原油、天然气。原油、天然气物质特性及危险性见附表1、附表2、附表3。物质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如下:3.1.1 原油原油是各种烧类组成的一种复杂混合物,含少量硫、氮、氧、有机物及微量金属。外观是一种流动和半流动的粘稠液体,颜色大部分是暗色的(从褐色至深黑色)。原油的主要危险性分析:(1)易燃、易爆性原油的闪点低,挥发性强,在空气中只要有很小的点燃能量,就会闪燃。原油蒸气和空气混合后,可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遇火即发生爆炸。原油的爆炸范围较宽,爆炸下限浓度值较低,爆炸危险性较大。(2)毒性原油及其蒸气具有一定的毒性,特别是含硫原油的毒性更大。油气若经口、鼻进入呼吸系统,能使人体器官受害而产生急性和慢性中毒。(3)静电荷积聚性原油的电阻率较高。原油在输转、储运过程中,当沿管道流动与管壁摩擦,在运输过程中与罐壁的冲击,或泵送时,都会产生静电,且不易消除。(4)原油的热膨胀性容器内的原油受热膨胀会造成容器内压增大而膨胀。当储油容器内灌入热油进行冷却或排油速度太快而超过呼吸阀的能力时,又会造成容器承受大气压的外压作用(负压)。这种热胀冷缩作用往往损坏容器,造成原油泄漏。(5)低温凝结性本项目原油凝固点较高,若在事故状态下抢修不及时,就有可能造成原油集输管道内部的原油凝固而造成管道凝管。3.1.2 天然气根据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中可燃物质火灾危险性分类,天然气火灾危险等级为甲B类,其火灾、爆炸特性参数如下:爆炸极限:515V%;自燃温度:482632。天然气的危险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易燃天然气的主要成份是甲烷,极易燃烧。(2)易爆天然气的爆炸极限较宽,爆炸下限较低,泄漏到空气中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燃烧分解产物为CO、CO2O在储运过程中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天然气与空气混合时其体积占总体积的15%以上时着火正常燃烧,若占5%15%时点火即燃爆。(3)易扩散天然气的密度比空气小,泄漏后不易留在低洼处,有较好的扩散性。(4)毒性天然气侵入人体途径主要是吸入,大量泄漏或雾天积聚等原因导致浓度过高时,使空气中氧含量明显降低,可致人窒息。当空气中甲烷含量达25%30%时,可引起头痛、头晕、乏力、注意力不集中、呼吸和心跳加速。若不及时脱离,可致窒息死亡。3.2 施工过程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在施工过程中主要涉及到动火作业、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管道敷设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如下:3.2.1动火作业在管线对接、罐体开孔等安装过程中需要对设备、管道进行焊接和切割,动火作业之前要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若现场监护不到位、防护措施不落实等,焊接过程中熔渣和火星的四处飞溅等,易导致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在旧管线切割前应对设备和管道内部进行吹扫置换,若旧管线内部介质处理不当、含有残留油气,在切割时遇明火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若作业人员接触残留油气也可能发生中毒窒息事故。焊接过程存在的弧光辐射会对操作人员造成身体危害;焊接时使用的压力气瓶使用不当,如乙快瓶倒放等,或者由于受热受冲击等原因,导致容器内气体压力升高,超过容器的极限压力,引发气瓶的物理性爆炸或喷射。3.2.1 动土作业构筑设备基础时,需要挖土、打桩、埋设接地极或地锚桩等对地面进行开挖和填埋。容易引起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坍塌、高处坠落等事故。3.2.2 临时用电(1)施工过程中的电气设备使用不合理、缺少保护装置,操作人员违章操作等原因,极易造成触电事故。(2)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工作人员误碰带电设备,以及在带电设备附近使用钢卷尺等进行测量或携带金属超高物体在带电设备下行走可能造成触电事故。(3)施工现场混乱,造成电气设备安全设施不健全或损坏漏电,绝缘保护层破损或保护接地失效等,如未能及时发现并整改,可能造成触电或电气火灾事故。(4)手持电动工具是在人的紧握之下运行的,人与工具之间的接触电阻小,一旦工具带电,将有较大的电流通过人体,造成触电事故。(5)电线裸露、乱拉、乱扯电线、湿手触动电器开关设备、绝缘胶鞋破损透水或用湿物去接触电气设备,有引发触电事故的可能性。(6)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作业,不符合安全距离或无监护措施,缺少安全标志或标志不明显等可能引发触电事故的发生。(7)敷设新电缆时,不慎将原来运行中的电缆损伤,能引起触电伤害,锯断电缆时,若锯错电缆或电缆带电,以及施工使用的机具若不慎碰触运行的电缆也能引起触电伤害。3.2.3 高处作业在罐顶、集气总管安装截断阀过程中,容易造成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主要因素有:高处作业时安全防护装置不完善或缺乏安全防护装置,人员安全培训不到位,作业时未正确使用安全带或安全带存在缺陷,作业中存在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3.2.5吊装作业在天然气干燥器以及罐顶、集气总管安装截断阀、新罐接入大罐抽气时,需要对设备进行吊运,在吊运过程中,因违章作业、起重设备的安全装置及保护措施失灵、吊车吊钩、钢丝绳、吊索具超载断裂,吊运时钢丝绳从吊钩中脱出,吊货物捆扎不牢固或作业时吊物下有人等情况,易发生起重伤害事故。326管道敷设管道敷设过程危险有害因素:管子串动和对口时,无人指挥或指挥信号不准确,易造成物品打击伤人或设备损坏。管件对口时手与管件无安全距离,易发生伤手事故。切割管件不固定,易发生管件移位伤人事故。操作手持电动工具无绝缘防护,易发生作业人员触电事故。管件未固定就放开索具,易发生伤人事故、天然气管道架设施工,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阻火器、截断阀等设备安装过程,由于管道中的天然气吹扫、置换不彻底,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3.2.7 交叉作业施工过程中难免出现交叉作业,可能出现因交叉作业引发的安全事故。施工作业时未告知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分工不明确,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遵守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违章操作,防护措施不到位,安全监督失职等引起的施工安全事故。本工程截断阀、天然气管道安装等过程中垂直交叉作业,施工过程中工具、边角料等掉落,可能砸到下层作业人员身体,造成物体打击。交叉施工时工具、材料等未使用工具袋进行上下传输,乱投郑,造成物体打击。施工现场的隔离层、栏杆、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任意拆除,施工作业时可能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3.2.8 其他作业(1)项目施工过程,若流程未切断或管道、设备中可燃物质未置换彻底,设备拆除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火灾爆炸事故。(2)在施工过程中,来往各种运输车辆可能对工作人员造成人身伤害。3.3 生产运行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危险因素是指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的因素,有害因素是指能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坏的因素。危险和有害因素的分类有许多种,本次评价将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86)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分类方法,结合本工程特点,进行生产过程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和分析。3.3.1 火灾、爆炸正常生产过程中,采用密闭工艺,天然气在生产或储运过程中仅有轻微泄漏或少量释放,不具备发生火灾爆炸的条件,但在异常情况下,天然气泄漏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导致火灾、爆炸事故的主要原因如下:(1)大罐抽气装置在运行过程中,如果大罐系统发生故障,抽气造成憋罐,导致原油天然气泄漏,易引发火灾爆炸事故。如果大罐抽气系统联锁控制发生故障,当储罐压压力低于设定值,大罐抽气压缩机未停机,自动补气阀未启动,人员未及时关闭集气总管截断阀,导致储罐内压力过低,抽气造成瘪罐,导致原油、天然气泄漏发生火灾爆炸。(2)由于生产装置跑、冒、滴、漏,可以使天然气从设备的连接点、管道的连接部位、阀门等处的破裂处泄漏出来,与空气形成混合气体,达到爆炸极限时,遇到明火即发生爆炸,爆炸时产生的冲击波、高热会破坏生产设备,导致火灾迅速蔓延扩大,造成人员伤亡。(3)电气设备缺陷或导线过载、电气设备安装或使用不当等,从而造成温度升高至危险温度,引起设备本身或周围物体燃烧、爆炸。检修时由于设备制造缺陷或现场焊接施工缺陷,出现阀门、法兰、焊缝等部位漏或破裂,导致含硫天然气泄漏释放,遇引火源发生燃烧爆炸事故。3.3.2 中毒和窒息本项目涉及的有毒、有害物质是天然气,接触的主要部位有天然气压缩机及切断阀等,若违章操作、人员未加防护、通风不良,均会引起中毒和窒息等事故。3.3.3 高处坠落作业人员有时需要检修设备。如果登高作业未系安全带或安全带固定不可靠,未抓牢踩稳而打滑踩空,气象条件差或者作业平台、护栏、梯子等损坏和不符合规范等情况可能发生高处坠落事故。3.3.4 物体打击在对大罐抽气压缩机、罐顶上的切断阀等设备在检维修作业过程中,多人交叉作业若配合不当,高处的机械部件或工具若掉落打到低处人体,会造成物体打击伤害。设备维修过程中,因工具、零部件摆放不当,维修现场混乱,违章蛮干,而发生工具、设备的砸伤。搬运设备、零件过程中因物体摆放不当或摆放过高,有发生物体坠落对人员的砸伤、挤伤的可能。天然气管道等均为带压运行,对天然气管道等设备进行带压检修操作时,如带压更换压力表、拆装阀门、安全阀等过程,使用的工具或更换的部件在压力的作用下可能飞出,打到人体会造成物体打击伤害。3.3.5 触电各类电气设备、带电导线是引发触电事故的危险源。触电是电流对人体的伤害,包括电击和电伤。电击可破坏人的心脏、神经系统和肺部的正常工作,包括直接接触触电和间接接触触电;电伤包括电弧烧伤、烫伤、电烙印等。绝大部分触电事故是指电击。人体触及带电的导线、漏电设备的外壳或其他带电体、雷击放电等,都可能导致触电事故发生。3.3.6 容器爆炸本项目大罐抽气压缩机进出口分离器、天然气干燥器属于压力容器,如果设计不合理、制造材质不符合要求、焊接质量差、过度腐蚀、流程切换误操作、长时间超压运行或安全泄放装置失灵等,均有可能使设备承受能力下降,存在发生爆裂的危险。3.3.7 车辆伤害在生产、检修过程中会使用到相关车辆,若车辆存在故障、视野不好、路面不平、天气恶劣或驾驶人员违章操作、行人违章等,都可能发生车辆伤害事故,对工作人员及设施等造成伤害和损害。3.4 主要设备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3.4.1 大罐抽气系统(1)火灾、爆炸发生火灾爆炸的原因主要有:选材不合格、内表面磨损和腐蚀、焊接不良、人员疏忽以及大罐抽气系统故障等。1)大罐抽气装置在运行过程中,如果大罐系统发生故障,抽气造成憋罐,导致原油天然气泄漏,易引发火灾爆炸事故。如果大罐抽气系统联锁控制发生故障,当储罐压压力低于设定值,大罐抽气压缩机未停机,自动补气阀未启动,人员未及时关闭集气总管截断阀,导致储罐压力过低,抽气造成瘪罐,导致原油、天然气泄漏发生火灾爆炸。2)设备或管线的选材不合格,使设备或管线的实际承压达不到设计要求,腐蚀状况加剧,运行时超压爆裂导致天然气泄漏。可能会发生火灾爆炸事故。设备或管线的内表面磨损、腐蚀穿孔等造成天然气泄漏。如选材不当,使设备或管线的材质不达标,造成抗腐蚀性能差;另外天然气中含水将导致管道内壁腐蚀。3)制造、焊接缺陷。主要表现为焊接人员素质不高:焊接方法及焊接材料不符合要求:不按要求检查焊缝质量或漏检焊缝:焊缝检验。人员水平不够。压缩机上开孔接管的焊缝、阀门或与之相连的仪表引压管线因维修作业不当引起的泄漏;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形成设备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或管线憋压以及其他原因造成设备或管线破裂,造成天然气泄漏,另外还有阀门、法兰、垫片等选择不当或老化、损坏等造成的天然气泄漏。可能会发生火灾爆炸事故。(2)容器爆炸大罐抽气压缩机进出口分离器属于压力容器,由于设计、制造原因存在先天缺陷,因腐蚀致使承压能力降低,或因操作失误超压运行,若受力超过强度极限,极易发生破裂,可导致物理爆炸。压力容器、管道若存在设计、制造、施工存在质量缺陷;腐蚀致局部强度降低;操作不当,安全附件失效,管道局部压力剧升,超出承压范围等,将有可能使脱硫塔等压力容器发生破裂,严重时将造成爆炸事故。3.4.2 工艺管道、阀门工艺管道输送的介质是天然气。其在输送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压力,正常情况下是在密闭的管线中输送,管线及其焊缝、接头、垫圈、仪表、阀门等易发生泄漏等异常现象,天然气泄漏后,遇火源会发生火灾事故,如果其在空气中形成爆炸性气体且达到爆炸极限,遇火源会形成爆炸事故。造成管道泄漏的原因主要有:(1)设计误差:管线埋深、壁厚、材质、抗震设计、防冻设计、防腐层等设计不合理。(2)设施不完整:防护等级不够、自动控制系统故障、超压保护装置失效、安全放空系统故障、阴极保护系统故障、防冻设施故障等。(3)不良环境:如暴雨、低温、地震、土壤中腐蚀介质、地下水、介质含二氧化碳、水、违章施工等。(4)施工焊接缺陷:管沟不符合要求、防腐层损伤、管线本体机械损伤、管沟回填不符合要求等。(5)操作与管理危险控制措施不充分:应急能力不足、操作规程不完善、工人技能低、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蓄意破坏等。以上原因造成的阀门泄漏、接头泄漏、管线爆炸或穿孔等遇静电火花、雷电、撞击火花、电气火花、机械火花、检修动火或其他明火,会发生火灾事故。新旧管线对接时,管线没有按操作规程进行封堵、吹扫或吹扫不彻底,又没有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此时进行新帽管线对接或动火时.就可能发生天然气泄漏甚至火灾、爆炸事故。3.4.3 天然气干燥器天然气干燥器属于压力容器,由于设计、制造原因存在先天缺陷,因腐蚀致使承压能力降低,或因操作失误超压运行,若受力超过强度极限,极易发生破裂,可导致物理爆炸。压力容器、管道若存在设计、制造、施工存在质量缺陷;腐蚀致局部强度降低;操作不当,安全附件失效,管道局部压力剧升,超出承压范围等,将有可能使脱硫塔等压力容器发生破裂,严重时将造成爆炸事故。3.5 环境因素分析3.5.1 自然环境351.1地质灾害本工程项目可能遭遇的地质灾害为地震,强烈的地震可能造成管道、建(构)筑物及设备设施的破坏,严重时可导致管道发生泄漏,可引发火灾、爆炸等灾害事故,同时造成建构筑物坍塌,造成人员伤亡。3.5.1.2气候灾害气候灾害主要包括:干旱、寒潮、雷电、低温、雪暴、大雾、暴雨、台风、热浪和沙尘暴等。对本工程来说,受影响较大的气候灾害有雷电、暴雨、洪水、低气温等。(1)雷电由于雷电具有电流很大、电压很高、冲击性很强等特点,有多方面的破坏作用,且破坏力很大。就其破坏因素来看,雷电具有电性质、热性质和机械性质等三方面的破坏作用。1)电性质的破坏:可能毁坏发电机、电力变压、断路器、绝缘子等电气设备的绝缘,烧断电线或劈裂电杆,造成大规模停电;绝缘损坏可引起短路,导致火灾或爆炸事故;二次放电的电火花也可能引起火灾或爆炸,二次放电也能造成电击;绝缘损坏后,可能导致高压窜入低压,在大范围内带来触电的危险;数十至百千安的雷电流流入地下,可能导致接触电压电击和跨步电压的触电事故。2)热性质的破坏:热性质的破坏作用表现在直击雷放电的高温电弧能直接引燃邻近的可燃物,从而造成火灾。3)机械性质的破坏:机械性质的破坏作用表现为被击物遭到破坏,甚至爆裂成碎片。这是由于巨大的雷电通过被击物时,在被击物缝隙中的气体剧烈膨胀,缝隙中的水分也急剧蒸发为大量气体,致使被击物破坏和爆炸。空旷地区的室外设施,有可能遭受雷击,若防雷装置不符合规范要求,会遭到侵袭破坏,引起火灾爆炸事故。(2)暴雨、洪水当雨量过大,大量降雨不能及时外排,可能淹没仪表、阀门等设施,造成停产,给生产造成严重损失。(3)低气温在严寒天气中,如果对人的防护做的不到位,可能造成对人体的直接冻伤,同时因地面或操作平台结冰,易造成人员滑到跌伤,发生人身伤害。低温也可能导致设备和管线冻堵、冻裂,影响正常生产或引发生产事故。3.4.2社会环境(1)周边环境对本工程的影响分析由于本工程设备、设施均在原站内改造,工程周边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生活对本工程影响较小。(2)本工程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分析该工程中存在的天然气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一旦发生事故,会对周围的环境、人员造成危害。3.5重大危险源辨识本工程涉及的天然气属于危险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规定:长期或临时地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则构成重大危险源,本项目大罐抽气系统属于临时储存设施,天然气的数量未超过临界量,因此本工程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3.6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结论(1)本项目涉及的主要危险有害物质为原油、天然气。(2)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触电、起重伤害、物体打击、中毒和窒息、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车辆伤害等。(3)本工程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容器爆炸、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高处坠落等。(4)主要设备设施的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容器爆炸等。(5)自然环境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雷击、气温、地震和腐蚀等,自然条件中的不利因素在本区无明显突出现象,均可通过一定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得到有效控制。社会环境的不利因素主要是受到第三方的破坏。(6)本工程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4评价单元划分及评价方法选择4.1 评价单元划分4.1.1 划分原则评价单元是指在对工程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根据评价目标和评价方法的需要,将整个系统划分成若干个有限的确定范围而分别进行评价的相对独立的装置、设施和场所。划分评价单元的一般性原则是按生产工艺功能、生产设施设备相对独立空间、危险有害因素类别及事故范围划分评价单元,使评价单元相对独立,具有明显特征界限。常用的评价单元的划分原则有:(1)以危险、有害因素的类别为主划分;(2)以装置和物质的特性划分。通过对本工程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和具体情况,本次预评价按工艺流程,兼顾危险、有害因素的相似特性等进行评价单元的划分。4.1.2 划分评价单元根据本工程的生产工艺特点、危险有害因素的分布状况、便于实施评价的原则,本报告将评价单元划分为5个主要评价单元,具体如下:(1)施工作业单元;(2)生产工艺设施单元;(3)配套设施单元;(4)安全管理单元。4.2 评价方法选择为了达到对工程项目进行系统、科学、全面评价的目的,针对本工程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分析,遵循充分性、适应性、系统性、针对性和合理性的原则,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选择安全评价方法。根据本工程特点,本次评价选择以下两种评价方法:预先危险性分析法(PHA)和安全检查表法(SCL)o在具体评价中,针对各单元的不同特点,可有选择地应用上述评价方法。各评价方法的具体操作程序如下表:表4.21各单元评价方法表序号评价单元评价方法1施工作业单元PHA2生产工艺设施单元SCL、PHA3公辅工程单元SCL4安全管理单元SCL4.2.1安全检查表法(SCL)安全检查表是系统安全工程的一种最基础、最简便且广泛应用的系统危险性评价方法。安全检查表是由一些对工艺过程、机械设备和作业情况熟悉并富有安全技术、安全管理经验的人员,事先对分析对象进行详尽的分析和充分的讨论,列出检查单元和部位、检查项目、检查要求、检查结果等内容的表格(或清单),在对工程设计中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符合情况做出分析和判断,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潜在的危险,并据此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安全检查表以下列格式列出,对于设计方案中已经涉及且符合要求的检查内容,在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