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养老机构“风险+信用”综合评价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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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养老机构“风险+信用”综合评价实施方案》.docx
附件1北京市养老机构风险+信用综合评价实施方案为推进北京市养老机构一体化综合监管体系建设,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根据北京市养老机构综合监管暂行办法北京市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创新和加强事中监管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管体系的工作方案北京市关于加强风险分类管理提升监管效能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养老机构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北京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科学构建风险分类和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形成“风险+信用”综合评价机制,根据综合评价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提升公平公正、科学精准、无事不扰、无处不在的监管能力,促进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二、工作目标建立完善“风险+信用”综合评价体系和分级分类监管机制,针对不同级别的监管对象,合理确定检查主体、比例、频次。对风险低、信用好的养老机构,降低检查比例和频次,精简检查内容;对风险高、信用差的养老机构提高检查比例和频次,严格实施检查。有效配置监管资源和力量,全面提升监管效能和服务水平,实现精准监管、高效监管和智慧监管。三、主要内容(一)统筹推进四级风险评级在综合考察养老机构设施设备、运营管理、服务的基础上,探索建立科学精准的风险指标体系,开展风险定量评价。1.建立风险分类指标体系模型风险分类指标体系设置了3个一级指标、24个二级指标(详见附件DO2 .开展风险定量评价风险评价方法采用指标评分的方式,总体风险分值范围为O600分,分数越高风险越低。其中,设施设备45分、运营管理131分、服务424分。3 .划分风险分类类别对监管对象风险等级划分为四个等级,按照由低到高,分为低风险(A类),一般风险(B类),较高风险(C类)和高风险(D类)。具体分值范围如下:风险分类风险类别名称得分范围A低风险500W分值W600B一般风险400分值V500C较高风险300W分值V400D高风险OW分值V300(二)实施四等九级信用评价以公共信用信息和行业监管信息为基础,按照四等九级信用分级标准,构建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开展信用评价。1.建立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养老机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由正向指标和负向指标两部分组成,包括4项一级评价指标、9项二级评价指标和25项三级评价指标(详见附件2)。(1)正向指标养老机构信用评价正向指标反映养老机构信用状况的正面信息,总分值不超过300分,包括:履约行为指标:服务承诺履行、相关方履约;激励行为指标:运营发展、荣誉情况、守信激励。(2)负向指标养老机构信用评价负向指标反映养老机构信用状况的负面信息,总分值由单项指标项得分相加计算得出,包括:信用信息指标:基础信用、公共信用;履约保障指标:服务质量、安全管理。2.开展信用评价养老机构信用评价初始分值设置为650分,以初始分值作为基数,对照附件2所列指标项进行加分、减分,并逐项进行核算。将初始分值加上正向指标总分值,减去负向指标总分值,计算得出养老机构信用评价最终评价分值(最终得分分值最低限制为350分,低于350分的,按350分计算)。计算公式为:养老机构信用评价最终评价分值=初始分值+正向指标总分值-负向指标总分值(1)养老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等级不高于B级: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不满两年;在评价时点,已被列入异常名录(状态)且尚未解除;在服务质量日常监测、养老机构星级评定、社会组织评估等行业评价中被评为最低等级。(2)养老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评定为D级: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发生群体性(50人及以上)投诉,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事件;发生刑事或治安案件;发生欺老虐老事件、案件;存在非法集资行为;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发生重大违法犯罪问题或纳入失信名单;在有关行政部门组织的检查中,服务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存在风险隐患问题突出且限期整改不到位;出现其他因服务质量或安全问题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存在国家和北京市规定应当列入的其他严重失信情形。3 .划分信用评价结果等级标准养老机构信用等级参照国际通行的350-950分范围划分等级,由高到低依次分为A、B、C、D四等。并细分为A、A-.B+、B、B-、C+、C、C-.D共九级。级数越高,表示养老机构在评价期内的综合信用水平越高。评价结果等级的具体划分标准及信用提示如下:信用等级标志得分范围信用提示A900分值W950表示在一定期限内,信用极好,几乎无风险;处于良性循环状态,不确定因素极小A-800V分值W900表示在一定期限内,信用很好,基本无风险;处于良性循环状态,不确定因素很小B+750V分值W800表示在一定期限内,信用较好,风险很小;处于正常循环状态,不确定因素较小B700V分值W750表示在一定期限内,信用尚好,风险小;处于正常循环状态,不确定因素小B-650V分值W700表示在一定期限内,信用一般,稍有风险;处于一般循环状态C+600分值/650表示在一定期限内,信用欠佳,有一定风险;有不确定因素C550分值W600表示在一定期限内,信用较差,有较大风险;有不确定因素C-500V分值W550表示在一定期限内,信用很差,有很大风险;有很大的不确定因素D350V分值W500表示在一定期限内,信用极差,有极其严重风险;有极大的不确定因素4 .信用信息修复养老机构为积极改善自身信用状况,在纠正失信行为、履行相关义务后,可适时向认定失信行为的单位(以下简称“认定单位”)提出信用信息修复申请。由认定单位或者归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移除负向指标后,民政部门根据养老机构信用信息修复情况重新计算其信用评价分值。(三)构建“风险+信用”综合评价体系采用信用等级和风险等级就低评价方式,开展“风险+信用”四级综合评价,形成“一业一评”机制。1.“风险+信用”综合评价等级标准明确不同的风险等级和信用等级对应的综合评价结果,如下表所示:“风险+信用”综合评价等级标准险等级信用等或A(低风险)B(一般风险)C(较高风险)D(高风险)AABCDA-ABCDB+BBCDBBBCDB-BBCDC+CCCDCCCCDC-CCCDDDDDD2. “风险+信用”综合评价周期实行动态评价周期,以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北京养老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变化情况实行动态调整。3. “风险+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公开和应用(1)根据北京市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管理行业领域信用评价结果的要求,按实际情况,确定“风险+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公开程度范围,通过北京养老服务网向社会公开。(2)推进“风险+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应用,开展差异化精准监管,联合有关部门每年现场检查次数不少于4次,每次对A级养老机构抽查数量不少于其总数的10%;对B级养老机构抽查数量不少于其总数的30%;对C级养老机构抽查数量不少于其总数的50%;对D级养老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民政部门要提高对数据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面实施对相关信息数据的归集,推进“风险+信用”综合评价及结果应用,增强对养老机构的公平性与准确性的监管能力,实现无事不扰、无处不在的监管。(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区民政部门要总结并积极推广实际工作中的优秀经验和实践策略,构建并培育领先的典型示范,营造正确的市场导向、公正的市场竞争、诚信的守法态度、合规的商业运营、优质的服务供应以及繁荣有序且安全的养老市场环境。(三)加强智慧监管搭建北京养老服务无感监管系统,聚焦服务过程与服务质量数字化监管需求,建立“风险+信用”监管规则模型,打通数据壁垒。通过数字化管理自动归集数据,充分运用数据碰撞等技术手段,及时发现养老机构服务过程中的数据异常,实施分类分级监管,科学合理调配监督力量。(四)加强监管协同推动数据信息共享,建立信息数据快速共享机制,有效实现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快速传递。建立起跨部门、跨区域的数据共享机制,统一数据传输标准和数据格式,形成信息交流的快速通道,及时、准确、有效地掌握社会养老机构的基本情况,更好地对养老机构进行统一管理。附件:1.北京市养老机构风险评价指标体系2.北京市养老机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附件1北京市养老机构风险评价指标体系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分值评判标准设施设备(45分)厨房和就餐空间(15分)15(1)厨房基本设置符合以下全部条件(得1分):满足卫生防疫要求,环境明亮、整洁、无异味(售餐窗口内外之间采取局部隔断措施,将老年人和厨房加工人员适当隔开,隔离高度应2米);不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与主要污染源(包括:污水池、暴露垃圾场或垃圾站、旱厕、粪坑等污染源)保持25m以上距离;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加工制作、半成品加工制作、成品供应的原则设置各功能区;根据分开设置原料入口及通道、成品通道及出口、使用后餐饮具的回收入口及通道。(如无法分开设置时,应在不同时段分别运送原料、成品、使用后的餐饮具,或者使用无污染的方式覆盖运送。)(2)厨房的食品处理区设置在室内,并根据清洁程度的不同分为一般操作区、准清洁操作区、清洁操作区,食品处理操作过程符合以下全部条件(得2分):一般操作区:粗加工、切配、餐饮用具清洗消毒、食品库房;准清洁操作区:烹饪、餐饮用具保洁存放;清洁操作区:专间、专用操作区。(3)厨房功能区、配备相应设备设施,符合以下条件时(符合5项得2分,全部符合得3分):有粗(初)加工过程的,分别设置与加工品种相对应的食品原料(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清洗水池和切配区域/设备,水池和设备与加工食品的数量相适应;烹饪区配备与加工制作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如烹饪设备、工用具、操作台、货架等设备设施,设备设施摆放顺序应按照加工制作流程设置;特殊膳食加工按DBl1/T1789要求设置专间,或在独立区域设置专用操作区;应设立收集、清洁、消毒餐饮用具的区域,配备与处理能力相匹配的清洁、消毒设备设施,设备设施应按照清洁消毒流程顺序设置;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饮用具清洁消毒水池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清洗水池分开设置;餐饮用具保洁区可单独建立在清洁操作区,或设置在餐饮用具清洁消毒区内(应与餐饮用具清洁消毒操作进行分离),配备与加工制作和供餐需要相适应的保洁设施设备,并设有明显标识;根据食品贮存条件,设置相应的食品库房或贮存场所,配备冷藏冷冻设施,并设置通风、防潮及防止有害生物入侵的装置(设置挡鼠板的,高度应不低于60cm):设置更衣室/空间,与厨房位于同一建筑内。(4)设施设备符合以下条件(符合3项得1分,全部符合得2分):炊具功能齐全,无有碍健康的制品;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并标识,分开定位存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一分值评判标准放: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在同一库房或场所内贮存应分离设置,不同区域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库房内设置货架的,距离墙/地面大于IOCm;冷冻(藏)库设有温度计和防寒保护用品;配备留样专用冷藏设备和容器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配备清洗、消毒用品,并设有洗手消毒方法标识;具备油烟净化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DBl1/1488要求。(5)安全要求符合以下条件时得相应分数:厨房及灶台有排风排烟设备和调温装置,得0.5分;设有感烟火灾探测器、感温火灾探测器、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自动灭火喷头、灭火器、灭火毯等消防设施设备,灶具操作、气瓶储存、燃气管线设置空间符合安全要求,得0.5分;厨房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OO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墙上的门、窗采用乙级防火门、窗且厨房和餐厅之间有隔离、隔热、隔气味的有效措施,得0.5分;燃气表间符合相应燃气安装验收规范、防爆要求,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设备,得0.5分。(6)环境管理符合以下条件(全部符合得1分):厨房有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设施设备;食品处理区设存放废弃物或垃圾的带盖容器,并有垃圾分类标识;有排污及专门放置临时垃圾的设施,并保持其封闭,符合卫生和环保要求;设置独立隔间或区域专用于清洁、消毒用品工具,其位置不会污染食品,并有明显的区分标识;油烟净化设备应按照DBU/1488要求,定期清洗维护、保证正常运行。(7)公共就餐空间餐位数量充足,能满足老年人的用餐需求,位置便于老年人到达,与厨房备餐间或餐梯邻近,能保证送餐流线顺畅、近便,得1分。(8)就餐空间符合以下条件(全部符合得1分):就餐空间内设置服务人员备餐、分餐和老年人用餐空间;就餐空间干净整洁,保持空气流通;集中就餐空间入口附近设有等候休息区,能满足老年人餐前等候、餐后休息及助行器停放的需求。(9)公共就餐空间设施设备符合以下条件时得相应分数:就餐空间配有适合老年人使用的餐桌、餐椅、公告栏、洗手池、漱口池、防蝇设备,得0.5分;桌椅牢固稳定、无尖锐棱角,且方便移动、清洁,餐椅带有扶手、靠背,得0.5分;留有供轮椅老年人使用的餐桌,得0.5分;餐厅空间布置能满足餐车进出、送餐到位服务的需要,并应为护理人员留有分餐、助餐的空间,得0.5分。医疔卫生用房(10分)10(1)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用房,符合以下条件的相应分数:内设医务室:建筑面积不少于40肝,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处置室,每室独立,其中治疗室、处置室的使用面积不少于10mi(得1分);内设护理站:建筑面积不少于3户至少设有治疗室、处置室(得1分);紧急通道:紧急送医通道相对独立不穿越老年人主要活动空间(得1分)。(2)设有摆药室,有药柜和摆药操作台面,得1分。(3)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一分值评判标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方管理规定等的有关规定有独立药品存放空间,加锁保管,得1分。(4)摆药室和药品柜设锁,得1分。(5)医疗卫生用房附近设有方便老年人使用的公共卫生间、休息等候的空间和设施,得1分。(6)设有开展安宁服务的分区,区域相对独立,与周边环境关系协调,无相互干扰,得1分。(7)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卫生用房,根据服务功能,配置的设备用品满足基本诊疗、护理、药事和健康管理服务的要求,得分。(8)医疗废弃物存放和处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得1分。电气设备(5分)5(1)变配电室管理应根据DBl1/T527,符合以下条件(符合2项得1分,全部符合得2分,未设置变配电室的自动得分):设置变配电室的养老机构应按相关规范完善设施环境、安全保护、安全出口等设施设备;安全用具应符合相关要求,妥善保管,不应当作其他工具使用;变配电室的房间门应符合防火要求,且房间应设置挡鼠板等设施,配备适用的消防器材,变配电室操作区、维护通道铺设绝缘胶垫、设有电气系统模拟图板(屏),指定区域内应装设强制向外排风装置;配电室设置的电气系统模拟图板(屏)状态要与现场设备状态相符。(2)用电场所管理符合以下条件(符合3项得2分,全部符合得3分):电气线路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主要包括:短路、过载、漏电、接保护线;配电箱(柜)应标识所控对象的名称、编号等,且与实际相符合,有电气系统图和开关回路控制标识;配电箱(柜)的箱门应完好无损,柜门设有安全警示标识,柜前无遮挡、与可燃物品留有安全间距;电源插座采用安全型插座,位置高度符合要求,并结合建筑家具布置设置,满足电器安全使用要求;室内使用电器时,不应超负荷用电,用电安全保护装置应齐全,禁止私拉乱接;其他公共电器设备使用应符合电气线路设计规范。消防设施设备与安全疏散设施(10分)10(1)根据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及相关规范设置消防控制室,符合以下条件(得3分):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应独立设置消防控制室,与其他单位共用同一建筑的可不单独设置;配置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可燃气体自动报警系统。(2)设置微型消防站,配备相应人员和设备用品,且完整、有效,得1分。(3)设置室内外消火栓(含消防软管卷盘)、灭火器等消防设施,且完整、有效,得1分。(4)设置安全疏散设施、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符合以下条件(得3分):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保持畅通,不应占用、堵塞、封闭安全出口、消防车道和疏散通道,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行为;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设置具有蓄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一分值评判标准光型和发光型的标志,安全出口和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门正上方应设置灯光指示标志,各楼层和公共活动空间应在明显处设置疏散平面图。(5)各楼层和公共活动空间设置声警报装置、消防广播,按要求设置防排烟系统,得1分。(6)各楼层和公共活动空间在明显处设置及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等安全疏散辅助器材,且完整有效,得1分。特种设备(5分)5(1)压力容器(含气瓶)等设备的管理符合以下全部条件(得3分):设备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使用登记证及相关牌照和证书应悬挂或者固定在压力容器本体上(如压力容器本体无法悬挂或者固定的,应在附近墙面等显著位置悬挂或固定),并在压力容器及安全附件的明显部位喷涂使用登记证号码;设备的安装(含调试)、使用、检验、改造和修理等要求符合TSGGOOOl等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设备的外观、安全标志、安全提示、安全保护装置等符合GB/T7144、TSGROO06等相关安全管理规定。(2)电梯的管理符合以下全部条件(得2分):电梯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将电梯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显著位置;电梯的紧急报警装置(如:三方、五方对讲等)及相应操作运行应符合GBlOO60、TSG08的等规定;电梯定期进行维保,并符合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运营管理(131分)服务管理(40分)40(1)开展标准化工作的养老机构,配备专(兼)职标准化人员,明确任务、职责、权限,提供必备的工作条件,专兼职工作人员接受专业培训,具备与其工作相适应的工作能力;未开展标准化工作的养老机构,设置制度建设和管理的归口部门,配置专(兼)职工作人员,明确任务、职责、权限,提供必备的工作条件,得2分。(2)开展标准化工作的养老机构,根据养老行业发展、机构发展规划、老年人需求和自身服务、经营管理活动,形成标准化方针目标、工作规划及工作管理办法,并以文件形式发布;未开展标准化工作的机构,根据养老行业发展、机构发展规划、老年人需求和自身服务、经营管理活动,制定制度建设的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得2分。(3)养老机构构建的标准体系结合自身服务功能定位,结构完整、层次清晰、要素全面、重点突出、各子体系相互协调,形成标准体系结构图、标准明细表、标准统计表及编制说明;未开展标准化工作的养老机构,依据养老行业要求和机构特点,确定涵盖服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制度清单目录,得3分。(4)标准/制度制定符合机构实际情况,体现自身服务功能定位、经营管理活动要求,且标准的起草参考GB/TLl的规定,得2分。(5)安全、卫生、环境、老年人权益保障等领域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强制性标准,均有效实施,得3分。(6)开展标准化工作的养老机构,依据所制定的标准,利用多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一分值评判标准种形式开展标准的宣贯培训,实施过程中应有标准实施记录、标准实施检查记录,并有效完整;未开展标准化工作的养老机构,有制度实施的具体措施(按照工作规划、计划和实施方案,利用会议或其它有效形式进行广泛动员)及实施记录、实施检查记录,得3分。(7)结合服务发展变化和质量提升要求,对标准体系中标准进行动态维护,得3分。(8)建立持续改进工作机制,落实持续改进的工作方案和计划,针对标准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并有标准持续改进工作记录,得2分。(9)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度开展入院评估,定期评估(每年不少于1次),若老年人发生健康状况变化及时开展即时评估,得3分。(10)有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度,根据老年人评估结果与服务需求,制定或更新护理照料服务计划,主要包括:服务等级、服务项目、服务提供方式、膳食要求、风险防范、照护特点等内容,得2分。(Il)机构开展的主要服务项目服务范围明确,流程科学清晰,方便老年人获得服务,得2分。(12)有外包服务管理制度,有入驻机制、服务合同/协议,有记录,外包服务有单位资质审核及服务能力评估机制,得3分。(13)有服务纠纷调解制度,得2分。(14)有老年人及相关第三方出入、探视、请销假等制度,得2分。(15)老年人信息档案建档率100%,得2分。(16)健康档案建档率100乐得2分。(17)服务完成合格率达到100乐得2分。安全管理(30分)30(1)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得1分。(2)建立安全管理部门,依照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政府令(2019)285号)要求,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确定职责分工,得1分。(3)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逐级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得1分。(4)定期(每季度不少于1次)召开安全管理会议,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专项管理计划,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得1分。(5)建筑安全、设备设施安全(电气、燃气、特种设备、监控设备设施、器械、环境、安全标志等)、消防安全、危险作业安全、食品安全、服务安全(照料服务安全、医疗护理服务安全、康复服务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内部治安、信息安全、废弃物管理等,得1分。(6)结合实际需求编制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一分值评判标准置方案,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专(兼)职应急队伍,且应急预案应切实可行,得1分。(7)按要求组织演练,现场处置预案、专项预案演练不少于每半年1次,有记录,得1分。(8)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至少每半年开展1次对危险源、危害因素及服务过程的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价,分析风险产生的原因,确定风险等级,制定改进措施,得1分。(9)定期开展设施、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安全评价工作,符合GB38600、DBl1/T305、DBl1/T535、DBl1/T3002等相关规范要求,得1分。(10)服务过程及服务评价中发现的安全风险,应及时报告、整改、排除、持续检查,得1分。(Il)安全检查符合以下条件(得1分):每月组织一次综合检查,重大节日和重要时期、重大活动保障适时组织检查;做好定期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并落实O(12)建立消防、特种设备、医疗、食品等专项安全管理档案,至少包括:安全管理基本信息、动态管理信息和行业监管信息,得1分。(13)各类安全记录真实、完整、及时、准确,得1分。(14)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每年进行专业检测,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不少于1次,保证正常运转且有完整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得1分。(15)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燃气、电器使用正确,及时检查维护,得1分。(16)安全检查符合以下条件(得1分):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有隐患整改闭环管理记录;每日定时开展防火巡查,夜间防火巡查不少于2次并做好记录。(17)未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得1分。(18)建立健全电气安全使用、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与治理、应急处置等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电气安全知识宣传,得1分。(19)电气设备的选择、安装、使用、维修等符合GB/T13869的要求,得1分。(20)机构内浴场(室)、蒸汽房、游泳池等潮湿的公共场所,有特殊的用电安全措施,得1分。(21)变配电室运行管理符合DBl1/T527及相关要求,得1分。(22)电动自行车、电动轮椅等电池驱动工具停放及集中充电场所的设置、管理符合DBl1/1624及相关要求,得1分。(注: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一分值评判标准无集中充电场所,此项不得分)(23)购置、使用和更换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符合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得分。(24)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且资料齐全,并设置专人负责管理,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得1分。(25)定期接受专业单位检验,有正式检测报告并按国家相关要求在政府监管部门登记备案。每月组织不少于1次自行检查,每年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自行处理的,及时联系厂家或相关单位,并做好记录,得1分。(26)开展公共卫生知识宣传,建立院内感染管理组织,明确责任人,配有专兼职感染控制人员,有分工职责、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预防传染病和保障服务对象健康,为服务对象提供良好的卫生环境,得2分。(27)建立健全院内感染防控预防管理小组和传染病预防监测机制(主要包括预防传染病传播/处理、消毒和隔离等),有必要设施设备和物资储备,符合WS/T698、DBl1/T149要求,得2分。(28)有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演练,得1分。人力资源管理(16分)16(1)与所有员工签订劳动、劳务合同,得1分。(2)建立岗位职责、岗位工作要求以及绩效考核措施,并有效落实,得1分。(3)对志愿者进行规范管理,主要包括:登记,岗前培训、服务记录、服务评价等内容,得1分。(4)制定机构员工年度培训计划,并按计划有效开展岗前培训、在岗培训,有记录,得1分。(5)员工培训记录(包括:培训签到表、培训课件、照片、考核结果等)真实、完整,对不合格项目或考核不合格员工有分析和改进措施;四星级(含以上)养老机构建立员工(个人)培训记录或档案,得1分。(6)机构新入职员工接受职业道德、服务礼仪、行业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政策等基础培训,其中,安全教育的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并通过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考试,有记录,得1分。(7)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员工常规培训,包括职业道德、行业规范教育、国家及行业相关政策标准规范、机构内部制度/标准等;每半年开展不少于1次岗位安全、职业安全教育,考核合格率不低于80%,有记录,得1分。(8)养老护理员每月接受超过1次或每年接受多于12次技能培训,有记录,内容包括培训时间、时长、地点、培训内容等,培训合格率不低于90%得1分。(9)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者和相关从业人员每年接受的在岗安全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换岗、离岗6个月以上的,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一分值评判标准以及采用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的,均不少于4学时;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参加安全和专业技能培训,并考试合格;机构内医师、护士、养老护理员和其他人员定期接受感染知识培训,并每半年至少考核1次,得1分。(IO)机构内从事服务提供相关的工作人员接受专业技术培训,每半年不少于1次;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医师、护士等人员,定期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等继续教育,得1分。(11)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职工购买意外险),组织员工每年度参加健康体检;根据岗位工作内容提供劳动保护措施和用品,得1分。(12)建立并落实轮休制度,为劳动强度大和特殊岗位员工开展心理疏导和精神慰藉;禁止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工作人员上岗,得1分。(13)机构内照护服务管理者(护理部主任/护理主管)熟悉并有效实施机构内照护培训、照护质量管理、照护服务风险防控,对以上内容应知应会,得2分。(14)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者和相关从业人员熟练掌握本机构基础设施设备情况,对与岗位相关的安全知识应知应会,得2分。行政办公管理(10分)10(1)有组织结构图及部门划分,服务部门且职责清晰,满足机构服务运营需求,得1分。(2)建立功能性党支部,引导政治思想、凝聚党员力量,得1分。(3)有合同管理工作机制(包括:管理人员、签署流程与要求、合同审核/审批、执行合同管理等内容),并有效落实,得1分。(4)依据北京市养老服务合同(养老机构版)示范文本与入院老年人或其亲属、单位签订服务合同及合同附属的协议书、承诺书、告知书等文件,得1分。(5)外包事项签订外包合同,合同内容应包含外包服务项目和质量要求,对合同履行有日常监管措施,得1分。(6)有档案管理工作机制(包括:管理人员、档案信息采集/查验、定期更新、使用管理等),并有效落实;对机构内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文件记录,由指定部门/岗位统一管理,无缺损、遗失等现象发生,得2分。(7)建立入住老年人信息档案,主要包括:服务协议、健康检查资料、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老年人照片、联系人等,项目齐全,保存年限符合相关规定,得2分。(8)信息收集与管理符合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时效性原则;并遵守国家保密法和保密守则,不泄密,得1分。后勤管理(15分)15(1)设备和物资采购符合养老服务使用要求,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建立台账,账物相符,得1分。(2)有捐赠管理制度/标准,有捐赠物品登记明细表、分配登记表,按捐赠方意愿和相关规定使用受赠物品,接受上级主管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一分值评判标准部门对捐赠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得1分。(3)有库房管理制度/标准,建立库房物资出/入库记录,账物相符,得1分。(4)设施设备、车辆运行正常,有设施设备档案、车辆管理档案,定期检查维护、检定校准,有维护记录及检查维修记录,得1分。(5)制定环境管理方案并严格执行,包括垃圾、污水、油烟、绿化等管理,与第三方签订垃圾运送协议;做好废弃物管理工作,有记录,得1分。(6)以合法合规方式筹集资金,得1分。(7)建立支付管理制度、支付实行审批流程并予以执行,得1分。(8)对入院老年人押金有规范管理,得2分。(9)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标准,及时、准确地进行会计核算,规范票据管理,编制财务预决算和财务会计报告,财务档案完整,得1分。(10)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对资产进行分类管理,得1分。(三)有年度财务审计与审计报告,得1分。(注:事业单位由上级主管部门审计的,出具审计结果。)(12)政府补贴经费、政府购买服务经费、医保基金单独核算、专款专用、账目清晰,得2分。(13)有价格管理制度/规范,执行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向老年人收取的服务费价格产生变动应提前告知老年人,未发生强制收费现象,得1分。评价与改进(20分)20(1)建立及时受理老年人投诉问题的工作机制和受理流程,得1分。(2)在机构内部醒目位置设置意见箱,每周至少开启1次,当班院长及时接待投诉,对所提意见有反馈、有记录;四星级(含以上)养老机构应设立院长接待日,得1分。(3)日常采用微信/个别访谈/电话访谈等方式,听取老年人及相关第三方对服务管理的反馈,有记录,得1分。(4)有老年人参与机构管理的管理委员会,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有记录,得1分。(5)根据MZ/T133相关要求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满意度测评,参与满意度测评的服务对象(含老年人及相关第三方)数量满足以下要求(得2分):当入住老年人数量在200位(含)以内时,应对每一位老年人进行调查;当入住老年人数量大于200位时,可进行抽样调查,抽样样本数量不低于200+5%N,N为入住老年人数量。如果机构未按要求开展满意度测评,评审现场需随机抽取在院老年人数的20%的样本数量开展满意度测评。(6)建立全部服务项目和主要安全风险的控制指标,得1分。(7)建立各岗位考核细则,内容全面,具有可操作性,得1分。(8)建立服务质量检查计划,检查考核工作机制,按计划和工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一分值评判标准作机制予以落实,并与岗位绩效考核挂钩,得1分。(9)养老机构按内部组织架构,由各部门每月至少组织1次服务质量检查,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全院服务质量检查工作,并按岗位进行考核,得1分。(10)对老年人的投诉、意见/建议处理由专人/岗负责,对信息进行核实/处理,并及时反馈,得2分。(11)对满意度调查进行分析总结,并形成测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测评范围、测评过程、测评结论及改进方案等,并向老年人公布,得1分。(12)对每月岗位考核进行分析汇总,每半年至少一次服务质量讲评会,对考核和服务质量检查所发现的问题与不合格项目有原因分析和整改措施,得1分。(13)对机构内发生的老年人意外风险事件和其他不良事件有原因分析和改进措施,得2分。(14)对外部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的检查、评价工作所提出的问题/整改要求,及时进行分析,落实整改措施,按要求向第三方及时反馈,得2分。(15)建立评价与改进长效工作机制,建立信息收集、分析、整改落实、持续跟踪的闭环流程,得2分。服务(424分)出入院服务(40分)40(1)出入院服务包括入院评估、出入院告知和手续办理,得3分。(2)入院评估原则上应在老年人入院当天或之前完成;服务人员态度和蔼,使用老年人或第三方可以理解的语言进行沟通,开展评估服务,得1分。(3)入院评估由至少两名评估人员同时开展评估工作,且有一人具有医学或护理学背景,其他评估员应获得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或为养老护理员(取得二级养老护理员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经过评估培训,掌握评估知识和技能,得5分。(4)入院评估内容全面(至少包括老年人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精神状态、感知觉与沟通、社会参与),使用专业量表,结果准确,得2分。(5)向老年人或相关第三方出具评估和服务等级结果,由评估人员、老年人或相关第三方签字确认。老年人或相关第三方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组织更核,得2分。(6)根据评估结果和老年人服务需求,制定个人照顾计划:包括服务等级;服务项目;膳食要求;风险防范;照护特点等,得3分。(7)在入院前向老年人或相关第三方书面告知本机构入院须知或入院前准备事项,得2分。(8)在入院前或入院当天与入院老年人或相关第三方签订服务合同,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权利义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合同及附件内容及签字(盖章)完整,得4分。(9)老年人出入院时有专人引导办理相关手续。养老机构为新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一分值评判标准入院老年人提供不少于1周的环境适应与心理支持,得1分。(10)老年人入院一周内向老年人提供日常出行、服务项目等内容告知,有记录,得1分。(三)制定完整的出入院服务流程,服务人员熟悉服务流程,得1分。(12)建立老年人入住档案,包括入住申请表、养老服务合同、体检报告、入院评估结果、老年人身份证复印件、户籍卡复印件、紧急联系人/担保人的身份证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