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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青县交通运输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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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青县交通运输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

    高青县交通运输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提高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快速反应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社会影响,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安全保障。1. 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鲁应急发(2023)5号)等文件要求,县政府高青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淄博市交通运输局的相关预案。1.3分级分类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交通运输设施毁损,交通运输中断、阻塞,道路、水路交通运输或交通运输建设施工事故等;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疏散或者救援人员,提供应急运输保障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2021年9月19日,省政府印发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预案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确定了I级(特别重大)、11级(重大)、Ul级(较大)和W级(一般)的分级标准(下称分级标准),这是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作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县交通运输系统管理范围之内的涉及人身、财产和环境安全,影响正常交通安全,给社会和人们生活带来不良影响的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1.5工作原则(1)政府主导、广泛参与、依法依规。构建政府统一领导,专业力量与社会力量相结合,多部门参加、全社会参与的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格局。严格依法制订和规范管理预案,在职责范围内积极参与应急准备、预警预防、应急响应和善后处置,使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2)统一指挥、分级分类、属地管理。建立健全在县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的领导下,“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型和等级,在属地为主的前提下,实施分类、分级响应。(3)以人为本、科学施策、快速高效。充分发挥交通运输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和信息化平台的辅助决策作用,快速开展应急响应,提高应急效能和水平。(4)平战结合、资源共享、团结协作。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积极完善各项应急准备,并按规定认真组织预案培训和演练工作,确保战时“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在资源共享机制下,团结合作,与相关部门合力应对各类突发事件。1.6应急预案体系局突发应急事件预案体系包括:(1)局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应对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预案以局名义发布,并在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报送县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备案。(2)局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是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而制订的应急预案,由局属行业管理机构牵头制订,主要包括高青县交通运输局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高青县交通运输局运力保障应急预案高青县交通运输局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高青县交通运输局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淄博市交通运输局公共汽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高青县交通运输局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等6个专项应急预案,各专项应急预案作为附件列入总体预案。(3)县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县交通建设发展中心等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县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县交通建设发展中心根据局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本单位职责,为应对突发事件制订的应急预案。预案由本单位制订印发,报局安委会办公室备案。(4)基层和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处于生产经营一线的基层、企业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制定,并经本单位或基层组织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签发后执行的预案。(5)重大活动应急预案。由主办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实际需要,组织制定和修订。2组织体系及职责2. 1领导机构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是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其他局领导担任;成员由局属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的基本职责:(1)对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协调。(2)指导编制、修订、发布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3)决定和部署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工作的重大事项。(4)贯彻落实县政府、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关于应急管理的其他工作。2.2办事机构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环科,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局领导兼任,安环科科长任副主任。具体职责如下:(1)协调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应急保障等工作。(2)组织编制、修订局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审核专项应急预案。(3)负责搜集、核实和处理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督促落实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有关决定事项和局领导批示、指示精神。(4)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应急保障队伍建设,组织、指导综合应急培训和演练。(5)负责与县政府有关部门、市交通运输局有关单位的联络与协调工作。(6)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办上级及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2. 3工作机构根据事件分类和单位职责,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设置道路运输、城市交通、水上交通、公路管理、交通工程建设等领域5个专业工作组,作为交通运输应急日常工作机构。各应急工作组由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各相关责任单位和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责任单位及职责是:(1)道路运输领域工作组:由局分管道路运输业务的领导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局运输管理科。由局运输管理科(货运科)、客运科、各服务所和相关企业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道路运输领域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道路运输领域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工作;组织建立应急运力保障队伍,督促加强应急车队及相关装备、设备管理,确保遂行应急运输保障任务;负责建立健全道路运输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组织编制修订高青县交通运输局运力保障应急预案;指导道路运输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实施;负责道路运输应急信息的收集、上报和处理。承办局应急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2)城市交通领域工作组:由局分管城市交通业务的领导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局客运科。由局客运科、汽修科、驾培科和相关企业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公共交通领域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共交通领域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工作;组织建立行业领域应急抢险队伍,督促加强应急装备、物资器材储备和管理;负责建立健全公共交通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负责起草修订高青县公共汽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编制修订高青县交通运输局公共汽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公共交通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实施;负责公共交通应急信息的收集、上报和处理。承办局应急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3)水上交通领域工作组:由局分管水上交通业务的领导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局港航科。由局港航科和相关企业有关人员组O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县辖内河通航水域水上交通(以下简称水上交通)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负责起草修订高青县县辖内河通航水域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编制修订高青县交通运输局县辖内河通航水域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指导水上交通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实施;组织建立水上交通应急救援力量,督促加强应急装备、物资器材储备和管理;负责水上交通应急信息的收集、上报和处理。承办局应急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4)公路管理领域工作组:由局分管公路管理业务的领导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局路政养护科。由局路政养护科、规划建设科、规划科、各服务所和相关企业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农村公路管理领域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负责起草修订高青县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编制修订高青县交通运输局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公路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实施;组织建立行业领域应急抢险队伍,督促加强应急装备、物资器材储备和管理。指导各服务所做好本辖区内农村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参与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县境内高速公路、国省道主干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承办局应急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5)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工作组:由局分管交通工程建设业务的领导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局规划科。由局规划科、规划建设科、路政养护科、各服务所和相关企业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交通工程建设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工作;负责建立健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负责组织编制修订高青县交通运输局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指导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实施;组织建立行业领域应急抢险队伍,督促加强应急装备、物资器材储备和管理;负责交通工程建设应急信息的收集、报告和处理。承办局应急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2.4局机关协调机构建立健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在局机关成立综合协调组、恢复重建组和总结评估组,与局相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一道共同开展处置工作:(1)综合协调组:由办公室、安环科、法制科组成,办公室主任任组长。负责起草重要报告、综合类文件,统一向县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和相关部门报送应急工作文件、信息和对外宣传,负责收集、处理相关新闻报道,及时消除不实报道带来的负面影响,负责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应急处置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与典型,承办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2)恢复重建组:由局规划建设科、规划科、路政养护科、财审科相关人员组成,规划建设科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负责交通运输受灾情况统计,组织灾后调研工作,拟定交通运输灾后恢复重建方案并组织实施,承办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3)总结评估组:由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按照事件类别指定组长,由相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专家组、局安环科等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编写应急处置工作大事记;对突发事件情况、应急处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并向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提交总结评估报告;承办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综合协调组在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决定终止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时自动解散;恢复重建组、总结评估组在相关工作完成后,由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宣布解散。2.5现场指挥(指导)工作组发生突发事件,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和处置行动的需要,组成现场指挥(指导)工作组,赶赴现场组织实施、指导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当局作为政府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牵头部门时,由主要领导任现场工作组组长;由其他部门牵头政府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时,局可派出一名局领导或相关单位负责人任现场工作组组长。现场工作组具体职责如下:(1)贯彻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县政府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要求,落实行业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具体措施。(2)负责县级行政区域内交通应急救援力量的现场指挥和调度,提供交通运输方面技术支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3)掌握应急处置动态状况,报告应急行动的进展情况和结果,及时调整部署应急工作措施。(4)完成县政府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3预测和预警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风险评估与分级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3. 1预测预警的主要内容突发事件预警预防信息包括:诱发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风险因素、突发事件的影响、预警预防与应急对策等。3. 2预测预警的信息渠道(1)县政府应急管理及自然资源、水利、气象、卫健、发改、公安部门发布的可能引起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2)局属科室、单位提供的可能引起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3)其他有关单位及公众发布或提供有关的可能引起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信息。3.3预警级别依据突发事件分级,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预警(I级预警)、重大预警(II级预警)、较大预警(In级预警)、一般预警(W级预警),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I级(红色)特别重大。导致或可能导致主干线中断,处置、抢修时间预计需要48小时以上,通行能力影响周边省份。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需要承担紧急人员、物资运输以及其他应急救援任务的。11级(橙色)重大。导致或可能导致主干线中断,处置、抢修时间预计需要48小时以内、24小时以上,通行能力影响范围在本省以内。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需要承担紧急人员、物资运输以及其他应急救援任务的。III级(黄色)较大。导致或可能导致主干线交通中断,处置、抢修时间预计在24小时以内、12小时以上,通行能力影响范围在本市以内;急需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紧急物资运输或交通防疫措施。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需要承担紧急人员、物资运输以及其他应急救援任务的。IV级(蓝色)一般。导致或可能导致公路主干线中断,处置、修复时间预计在12小时以内,通行能力影响范围在本县内;急需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紧急物资运输或交通防疫措施。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IoOO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需要承担紧急人员、物资运输以及其他应急救援任务的。3. 4预警信息报送与处理(1)预警信息核实与确认。局属各科室、单位要及时、准确地向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突发事件的有关情况。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信息后,加以记录和核实,判定预警级别,按规定向局领导报告。对可能发生较大、重大或者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立即按程序向县政府及市交通运输局报告相关信息。(2)信息发布内容和渠道。相关单位要按照地方政府的授权,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宣传避免、减轻危害的常识,提出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预警通告发布后,预警内容需变更或解除的,应当及时发布变更通告或解除通告。各有关单位应充分运用广播、电视、门户网站、电子显示屏等方式通告相关信息。要积极与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运营商合作,建立交通运输应急信息平台,提高预警信息发送效率。(3)积极做好相应准备。各相关单位收到预警信息后,应采取下列措施:启动相应的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根据需要启动应急协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按照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的要求,指导交通运输企业采取相关预防措施;加强对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跟踪监测,加强值班和信息报告;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相关人员进入待命状态,调集应急处置所需的运力和装备,检测用于疏运转移的交通运输工具和应急通信设备,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加强对客货场站、水上设施、施工工地及主要道路等主要部位和环节的巡查维护。4应急响应完善应急处置各项制度,健全应急处置应对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4. 1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与处理突发事件信息的接收、流转和报送应遵循及时快速、准确高效、分级报告的原则。(1)报告的责任主体。突发事件发生所在地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局和相关单位报告。当地服务所、相关局属科室是受理报告和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的责任主体。(2)报告的时限和程序。对达到报送标准的突发事件和发生在敏感时间、敏感地点或涉及敏感人员的事件以及可能演化为重特大级别的事件,事发地服务所或局属相关科室要在事发后20分钟内将初步情况电话报告县局;事发后45分钟内必须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报告初步核实的概况,作为突发事件初步上报的口径。比较敏感的一般突发事件详细信息须在80分钟内上报。信息报出后必须进行电话确认。特殊情况不能在45分钟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报告的,应先以电话形式报告,并说明理由,待条件允许时再补充。(3)报告的主要内容。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等基本情况;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事发现场情况;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已经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人数、过火面积、直接经济损失等);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下一步的工作计划;信息报送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等。使用电话快报应当包括: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发生的时间、地点;已经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人数等基本信息)。对于情况不够清楚、要素不齐全的信息,要及时核实补充内容,并将后续情况及时上报。对突发事件处置的新进展、衍生的新情况要及时续报,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要进行终报。(4)信息的接收、流转和跟踪。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接收、核实突发事件相关信息;按照规定向局领导、县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报告;根据需要向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有关成员通报;及时将上级或局领导的指示传达给有关单位,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局属各科室、各服务所要及时掌握突发事件信息,对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区域、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较大以上突发事件信息的报送,不受分级标准限制。1 .2先期处置事发地服务所、局属相关科室和事发单位在发现或接到社会公众报告的突发事件后,立即启动相关应急响应,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4 .3分级响应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等级启动相应预案,做出应急响应。I级、II级、HI级、W级应急响应分别由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市交通运输局和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启动和实施。一般事件(IV级)由县交通运输局在县政府或市交通运输局的领导下,启动并实施本级交通应急响应。除W级预警或应急响应外,局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可控性、敏感程度、影响范围等,还负责处置如下突发事件:(1)已引起县政府和公众特别关注的、局认为需要予以协调处置的突发事件;(2)根据县政府应急管理要求,需要局协调处置的突发事件;(3)按照县政府部署由局负责协助处置的突发事件。4. 4应急响应启动程序1、II、III级应急响应时,按照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和市交通运输局部署进行处置。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按下列程序和内容启动W级响应:(1)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突发事件W级应急响应启动建议。(2)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启动W级应急响应。如同意启动,则签发W级应急响应启动文件,宣布启动应急响应。(3)IV级应急响应宣布后,局机关协调机构、相应工作机构分别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处置工作;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根据需要指定现场指挥(指导)工作组,赶赴现场指挥(指导)处置工作。需要有关应急力量支援时,由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及时向市交通运输局及有关单位提出请求。4. 5应急响应终止程序IV级应急响应终止时,采取如下终止程序:(1)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掌握的事件信息,向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提出W级应急响应状态终止建议;(2)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决定是否终止IV级应急响应状态,如同意终止,签发W级应急响应终止文件,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后续处理意见。4. 6应急响应终止条件(1)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基本完成;(2)交通基础设施功能得到恢复;(3)应急运输保障任务基本完成;(4)现场抢救活动结束;(5)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基本消除;(6)受危人员安全离开突发事件危险区并得到良好安置;(7)县政府宣布应急响应解除。5恢复与重建5. 1善后处置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及各专项应急工作组配合县政府或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突发事件损害调查核定工作,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的各类车辆、装备和物资,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5. 2调查与评估总结评估组具体负责W级响应的调查与评估工作,并于应急响应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形成调查评估报告报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查评估报告包括突发事件情况、应急处置措施、成效、预案的适用性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建议等主要内容。5.3 恢复重建局恢复重建组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区域恢复重建规划,提出恢复重建的建议和意见,按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5.4 新闻发布与宣传综合协调组负责组织发布交通突发事件新闻通稿、预案启动公告、预警启动与应急响应启动公告、预警终止与应急响应终止公告,传递事态进展的最新信息,解释说明与突发事件有关的问题、澄清和回应与突发事件有关的错误报道,宣传交通应急管理工作动态。6应急保障6. 1专家组公路保通保畅、水上交通、道路运输、交通工程建设等4个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责任单位根据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应急管理专家组或与市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专家库建立联系渠道,为行业领域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和技术咨询,必要时参加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参与拟定、修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规章制度;(2)负责对应急准备以及应急行动方案提供专业咨询和建议;(3)负责对应急响应终止和后期分析评估提出咨询意见;(4)承办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委托的其他事项。6. 2应急队伍局属相关科室按照“平急结合、因地制宜,分类建设、分级负责,统一指挥、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队伍。6. 3应急保障队伍的组建(1)公路应急抢险保通队伍:路政养护科负责本级应急抢通保障队伍的组建和日常管理。(2)交通应急运输保障队伍:运管科、港航科按照“平急结合、分级储备、择优选择、统一指挥”的原则负责组建本级应急运输保障队伍。应急运输保障车船的技术等级要求达到二级以上技术标准,从事应急运输的人员年龄原则上控制在20-50岁之间、身体健康、政治素质高、熟悉有关政策法规等。(3)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在交通运输自有应急力量不能满足应急处置需求时,向县政府提出请求,请求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处置工作。6.4物资保障局属各相关科室单位应根据应对突发事件的需要,牵头建立车辆船舶、工程机械、抢险设备等应急物资数据库,并采取商业储备、生产能力储备以及与有关企业签订合同等方式,保证处置与救援所需物资需要。数据库要明确储备物资类型、数量、性能和位置等,应急装备拥有单位要建立相应的登记、维护、保养和调用等制度,强化对物资储备的管理,并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确保“调动及时、满足需要”。6. 5资金保障交通运输应急保障所需的各项经费,应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由财审科进行总体编制报请县财政部门负责安排解决,按规定程序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负责建立有效的监管和评估体系,对突发事件交通运输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7监督管理7. 1宣传与培训局属各相关科室单位应当通过编发培训材料、举办培训班、开展工作研讨等方式,对与应急预案实施密切相关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救援人员等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同时,还应将应急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工作。7. 2预案演练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同有关单位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并组织综合应急演练活动。局属各相关科室和各服务所要结合单位和所辖区域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预案演练,每三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项应急预案。7. 3责任与奖惩严格交通运输应急处置工作责任追究。对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及时地给予宣传、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信息或者应急管理工作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 1应急预案备案本应急预案报县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备案。8.2 与其他预案的关系当发生洪涝、台风、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局需要承担道路抢通保通、人员及物资设备运送等应急任务时,本预案与高青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高青县地震应急预案高青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高青县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政府专项预案同时启动。当发生的突发事件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时,本预案与县危险化学品相关专项预案同时启动,并根据现场情况组织实施。局属各相关科室、服务所等有关单位制定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确保与本预案相衔接。8.3 预案管理与更新全县交通运输行业预案管理工作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本预案根据相关规定,发布后满3年要进行修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及时修订:(1)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县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5)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6)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各预案牵头制定单位应根据形势变化和实际需要,及时修订和更新相关应急预案,并报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8.4制定与解释部门本预案由县交通运输局制定并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8.5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2021年12月15日印发的高青县交通运输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高交安(2021)23号)同时废止。附件1高青县交通运输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成员联络表附件2高青县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工作流程示意图附件3山东省突发事件分级标准(试行)附件4高青县交通运输局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附件5高青县交通运输局运力保障应急预案附件6高青县交通运输局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附件7高青县交通运输局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附件8高青县交通运输局公共汽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附件9高青县交通运输局消防安全应急预案高青县交通运输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成员联络表职务姓名单位职务办公电话移动电话组长吕凯淄博惠青黄河公路大桥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副组长孙广义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李贡海淄博惠青黄河公路大桥服务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史泉淄博惠青黄河公路大桥服务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任传峰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县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主任马立冬淄博惠青黄河公路大桥服务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王超政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成员卢传宏县交通运输局一级主任科员赵学军县交通运输局二级主任科员孙永峰淄博惠青黄河公路大桥服务中心六级职员何象鹏县交通运输局正科级干部张莹机关党委副书记彭皓办公室主任陈汉忠财审科科长许德海安环科科长孙晓庆法制科科长张磊规划建设科科长胡涛运管科(货运科)科长郭兆军客运科科长宋开庆驾培科科长张洪让汽修科科长杨建勇港航科科长李钮规划科科长李宁路政养护科科长孙元强田镇服务所所长司志兵青城服务所所长翟成峰高城服务所所长郭锐黑里寨服务所所长付永江唐坊服务所所长魏金德花沟服务所所长高青县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工作流程示意图突发事件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结合实际,制定本标准,作为各地、各部门报送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突发事件信息的标准和突发事件分级处置的依据(文中数据“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一、自然灾害类(一)水旱灾害特别重大水旱灾害包括:1 .黄河花园口发生100OO立方米每秒以上洪水或运用东平湖分洪;2 .黄河堤防、险工、涵闸工程多处发生重大险情;3 .黄河滩区发生极度漫滩;4 .主要河湖发生超标准洪水或决口或恩县洼滞洪区运用;5 .某设区的市发生特大洪涝灾害或数市同时发生严重洪涝灾害;6 .大中型水库垮坝或数座大型水库同时出现重大险情;7 .我省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号;8 .洪水造成铁路繁忙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和主要航道中断,48小时无法恢复通行;9 .某设区的市发生特大干旱或数市同时发生严重干旱;10 .某座大型城市或数座中型城市同时发生极度干旱。重大水旱灾害包括:1 .黄河花园口发生600010000(不含10000)立方米每秒的洪水;2 .黄河某处堤防、险工、涵闸工程发生重大险情;3 .黄河滩区发生重大漫滩;4 .数条(座)主要河湖同时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且发生重大险情,或某条中型河道发生决口漫溢;5 .某设区市发生严重洪涝灾害或数市同时发生较大洪涝灾害;6 .数座中型水库同时发生重大险情,或某座大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或数座大型水库同时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7 .我省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8 .洪水造成铁路繁忙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和主要航道中断,24小时无法恢复通行;9 ,某设区的市发生严重干旱或数市同时发生中度干旱;10 .某座中型城市发生极度干旱或数座大中型城市同时发生重度干旱。较大水旱灾害包括:1.黄河花园口发生40006000(不含6000)立方米每秒的洪水,滩区部分漫滩或防洪工程出现重大险情;2 .黄河疏导工程发生重大险情;3 .黄河滩区发生中度漫滩;4 ,数条(座)主要河湖同时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或某条(座)主要河湖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且发生重大险情,或数条中型河道发生重大险情,或主要河湖的重要支流发生决口漫溢;5 .某设区的市发生较大洪涝灾害或数设区的市同时发生一般洪涝灾害;6 .小(一)型水库垮坝,或某座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或某座大型水库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或数座中型水库同时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7 我省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8 .洪水造成铁路繁忙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和主要航道中断,12小时无法恢复通行;9 .某设区的市发生中度干旱或数市同时发生轻度干旱;10 .某座中型城市发生重度干旱或数座大中型城市同时发生中度干旱。未达到上述标准的水旱灾害为一般水旱灾害。(二)气象灾害特别重大气象灾害包括:1.台风、暴雨、暴雪、强对流天气、沙尘暴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影响重要城市和50平方公里以上较大区域,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或造成特别重大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2 .我省或包括我省在内的多个省(区、市)范围内出现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或极强灾害性天气过程,并造成特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3 .因各种气象原因,造成机场、港口、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24小时以上的。重大气象灾害包括:1.台风、暴雨、暴雪、强对流天气、沙尘暴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等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紧急转移安置1万人以上,或重大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2 .我省或包括我省在内的多个省(区、市)范围内出现较强灾害性天气过程,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3 .因各种气象原因,造成机场、港口、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12小时以上的。较大气象灾害包括:1.台风、暴雨、暴雪、强对流天气、沙尘暴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紧急转移安置5千人以上,或较大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4 .我省或包括我省在内的多个省(区、市)范围内出现明显灾害性天气过程,并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较大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5 .因各种气象原因,造成机场、港口、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6小时以上的。未达到上述标准的气象灾害为一般气象灾害。(三)她震灾害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包括:1.在本省内陆地区发生M25.0级地震,出现以下情况之一:造成300人以上死亡,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万间以上;2.本省内陆地区发生M27.0级以上地震,可初步判定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重大地震灾害包括:1 .在本省内陆地区发生M25.0级地震,出现以下情况之一: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紧急转移安置0.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0.3万间以上、1万间以下;2 .本省内陆地区发生6.0M<7.0级地震,可初步判定为重大地震灾害。较大地震灾害包括:1 .在本省内陆地区发生M25.0级地震,出现以下情况之一:造成50人以下死亡,紧急转移安置0.5万人以下,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0.3万间以下;2 .本省内陆地区发生5.0M<6.0级地震,可初步判定为较大地震灾害。一般地震灾害包括:1 .地震灾害各项指标均明显小于较大地震灾害标准,但部分建筑物有一定损坏,造成较大范围人员恐慌;2 .本省内陆地区发生4.0M<5.0级地震,可初步判定为一般地震灾害。(四)她质灾害特别重大地质灾害包括: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O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3 .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100O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的灾害险情。重大地质灾害包括: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因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O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4 .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O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灾害险情。较大地质灾害包括: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5 .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灾害险情。未达到上述标准的地质灾害为一般地质灾害。(五)海洋灾害特别重大海洋灾害包括:1 .风暴潮、海浪、海啸、赤潮、绿藻、海冰等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500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海洋灾害;2 .对沿海重要城市或者50平方公里以上较大区域经济、社会和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的海洋灾害。重大海洋灾害包括:1 .风暴潮、海浪、海啸、赤潮、绿藻、海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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