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工程样板引路制度.docx
地产工程样板引路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开发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切实抓好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工作,将设计要求、质量标准等实物化,作为质量检查和质量验收的判断标尺,施工管理人员、现场操作人员严格对照执行。第二条通过样板引路强化工程质量的预控管理,统一作法和标准,规避系统性质量风险,明确各阶段各单位的职责,规范工程样板的管理行为,提升工程品质,特制定本制度。样板分为三大类:材料样板、施工样板,交房样板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一条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在施项目及新开工项目。第三章样板引路原则第一条样板工程必须体现设计意图、满足图纸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保证样板工程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严禁样板工程中出现不规范做法。第二条样板工程必须体现主要分项工程、主要(或关键)工序、主要施工工艺和质量标准,样板经验收确认后,方可大面积展开施工。第三条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工程必须做施工样板。第四章样板引路范围第一条材料样板:展示本项目工程所用主要施工材料,明确材料规格、尺寸、参数、外观、颜色等性能,以便对进场材料的验收。按K2DC-SJ-LC08-材料设备选型定版流程选定材料样板后,工程部设置专门样板室留存样板,样板室面积根据项目每期的工程规模进行确定,参照下表执行:序号N期总建筑面积(X平米)样板室面积(平米)1XqO万20210万WXW30万353X>30万45样板室材料放置架体根据样板室面积确定,材料样板按施工使用先后顺序摆放整齐第二条施工样板:展示主要分项工程、主要工序、施工工艺和质量标准,样板经验收确认后,方可大面积展开施Xo施工样板范围:各个项目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钢筋绑扎样板(墙、板、柱、楼梯)、模板分项样板(墙、板、柱、楼梯)、於分项样板(墙体)、砌体分项样板(含堵缝)、构造柱施工:(钢筋绑扎、模板支设、浇筑)、抹灰样板(包括水泥砂浆、粉刷石膏等样板,配电箱宜完成)、给水、排水样板、电气箱体、安装面板、安装线槽样板、门窗安装(框、扇及配件)样板、地热样板、地面样板、内墙腻子样板、大理石(门套及地面)样板、铁艺样板(包括楼梯间栏杆、护窗栏杆、装饰栏杆等)、防盗门样板、防水(卫生间防水、屋面防水)、外墙保温及抗裂砂浆样板、外墙腻子及涂料样板、百叶样板、精装修施工样板、各项外立面装饰工程、景观小品(适当施工段,包括地面砖材铺贴样板、地面板材铺贴样板、特殊景观样板等),其它有必要做施工样板的工程。第三条交房样板:根据交房标准,完成交房样板,如果项目户型较多,由工程部抽选需做样板的户型,以“0A工作沟通”的方式报工程中心确认后实施,工程部组织设计部、营销部、客服部、工程中心验收通过后,方可大面积开展施工。第五章样板引路管理程序第一条项目启动会阶段,应结合样板引路制度,甲方工程部确定本项目样板实施方案,内容主要包括:样板实施范围、固化图、排版图、材料选择、工序搭接、质量标准、开始及完成时间、样板点评时间等。甲方工程部需依据样板实施方案对监理单位、总包单位主要管理人员进行交底,留存签到表。样板实施方案及交底签到表报备工程中心。第二条分项工程(每道工序)施工之前,先由施工单位组织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人员,根据样板实施方案和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设计图纸、质量内控标准编制样板作业指导书(或企业标准、工法等)用以指导建造样板单元,包括样板分项工程样板间、样板段等。作业指导书必须含有针对工程质量通病的预防与控制措施,其措施经过以往工程实践检验是可行、有效的。作业指导书应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总监及甲方工程部审批,并报送甲方工程部、工程中心备案,工程中心定期检查。第三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甲方工程部等工程管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全过程监控,包括目测观察与实体检测,核定其不存在质量通病并达到质量内控验收标准优良等级后,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初验评定,并在完成初验评定后报监理及甲方工程部经理,由监理总监及甲方工程部经理根据样板标准组织相关专业人员验收并检查评定、对样板实施方案进行回顾和修正,形成最终的实施方案及检验标准,作为大面积工程实施的依据。样板全部完成并经甲方工程部及监理单位验收通过后,甲方工程部将样板照片及修正后的样板实施方案以“oa工作沟通”的方式报备工程中心,工程中心确定检查方式,检查后进行评分,工程中心验收通过后施工样板确定。第四条样板确定后,在单位工程全面铺开施工之前,施工管理负责人及质检员应组织每一个参与作业的班组人员观看样板,根据作业指导书作技术交底,确保分项工程(每道工序)质量符合样板标准。第六章相关单位工作职责第一条施工单位工作职责(一)项目经理是工程样板制度执行的主要负责人,应根据施工承包合同的工程质量目标和甲方要求,及时制定工程样板创优工作计划及工程样板质量标准,成立工程样板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二)项目技术负责人是实施工程样板创优的直接责任人,根据本单位制定的工程样板创优工作计划及工程样板质量标准,在项目部内成立强有力的工程样板创优管理机构,并进行合理分工,明确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制定相应的工程样板目标和作业指导书,适时下达给施工班组或个人。施工班组长对所负责的班组施工质量负责。(三)总承包单位应对工程质量样板制定本单位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其质量验收标准应达到或超过国家、北京市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并应满足设计要求。(四)工程中有分包工程项目的,总承包单位应督促分包单位对其分包的工程制定工程样板创优工作计划、工程样板质量标准及实施方案,并报监理及甲方项目部审批,总承包单位应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负责。第二条监理单位工作职责(一)总监在工程施工之前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制定工程样板监理计划与创优监理目标,编制工程样板监理细则,报甲方工程部审批。(二)监理单位要制定严格有效的控制措施,尤其要重视事前控制。(三)监理单位要建立工程样板监理责任制,明确职责、落实到人。(四)监理工程师要加强规范、标准、细则等相关文件的学习,提高工程样板达标的监理水平。(五)监理工程师要加强工程样板达标的监控、对不能达到工程样板标准的工序要果断发出监理通知书,要求返工。第三条甲方工程部工作职责(一)甲方工程部审核监理和总承包单位上报的工程样板创优工作计划、工程样板质量标准及作业指导书。工程部经理是工程部执行样板引路工作的责任人;工程中心负责样板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二)根据样板标准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工程样板检查评定、确认验收,并办理相关验收手续。(三)督促、检查各监理单位及总承包单位开展工程样板实施情况,检查其组织机构是否健全、人员是否到位、岗位责任制及管理体系是否完善、质量管理资料及施工技术资料是否齐全、有效。(四)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工艺是否合理、质量控制措施是否可行、有效。(五)不定期地对样板引路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督促,确保样引路制度的贯彻执行,发布检查报告并跟踪整改。第四条工程中心职责(一)工程中心负责审核项目样板实施方案。(二)不定期地对样板引路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督促,确保样引路制度的贯彻执行,发布检查报告并跟踪整改。(三)参加样板工程验收工作。(四)对优秀样板做法进行固化推广。第七章罚则如发现工程部未按样板引路制度执行,每发现一次,根据违反的严重程度,扣除工程质量考核绩效得分。第八章附则第一条本制度由工程中心负责制订、修改、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