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工作者考核管理办法.docx
社区工作者考核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管理,增强社区工作者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正确评价社区工作者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促进社区工作者队伍能力素质的整体提升,根据中共德城区委组织部和街道相关要求,结合社区实际,制定本管理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社区工作者,是指纳入“3岗18级”薪酬体系的社区“两委”和上级备案认可的社区专职工作者。第二条管理考核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以社区工作者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第二章履职管理第三条社区工作者承担下列基本工作职责:(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居民自觉遵纪守法、履行法定义务。(二)执行党组织和社区会议的决定、决议,抓好社区党的建设,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三)协助街道及上级职能部门依法做好社区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工作,积极回应解决居民群众的意见诉求,促进社区和谐稳定。(四)推动共驻共建,动员居民群众、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矛盾风险排查化解和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促进社区共建共治共享。(五)完成街道委托的事项和社区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第三章考核内容和程序第四条社区工作者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分值占年度考核总分值的60%o第五条平时考核实行按月百分制考核,重点考核社区工作者出勤情况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考核内容后附)。第六条年度考核是对社区工作者在本年度工作中的整体表现、工作实绩和工作成效的全面考核,每年年底与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同步进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不超过参加年度考核的社区工作者总人数的20%o第七条社区工作者考核结果报街道办事处存入本人档案。第四章考核结果的运用第八条社区工作者平时考核结果与当月工资待遇挂钩,并作为年度考核依据。年度考核的结果作为社区工作者职位调整、薪酬和奖惩、培训,以及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依据。第九条社区工作者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根据相关规定,可提升岗位职级、上调绩效、晋升职位。第十条社区工作者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根据相关规定,予以诚勉谈话,扣除绩效工资。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予以辞退并解除劳动合同。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新聘用的社区工作者在本社区工作超过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未超过半年的,只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第十二条社区工作者不进行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增加薪级工资的考核年限,不发放绩效工资。第十三条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社区工作者,予以辞退并解除劳动合同。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第十四条本管理考核办法自2022年7月施行,本办法与上级文件有冲突的以上级文件为准。社区工作者管理考核评分表考核项目考核指标分值考楼结果考勤管理(30分)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脱岗及其它违反纪律行为。10分迟到、早退、脱岗每次扣1分,其它违反纪律行为根据情况扣1-5分。请假休假要履行相关手续,由社区负责人进行审批。10分除法定节假日及婚育病丧规定的假期外,一般事假按照日工资标准扣除请假当天工资。如未履行请假审批手续,视为旷工,扣罚两倍工资,井一次扣5分。按时参加社区及上级部门的各类会议、学习、业务培1()分迟到一次扣卜2分,无故不参加者扣5分。训1。工作任务(40分)按照社区岗位职责要求做好社区工作,在本岗位上按时按量完成各项工作。20分没有按时、按要求完成扣每次1-5分。服从社区安排,完成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10分推诿扯皮、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工作拖延、工作任务不达标扣1-5分。积极主动配合街道、社区的重大活动。1()分不配合影响工作的一次扣1-5分。综合结果(30分)工作中不存在重大失误,未造成不良影响。1()分发生一次,视情节严重程度扣1-5分。工作结果未受到上级部门通报批评。10分发生一次,视情节严重程度扣1-5分。工作结果不影响社区工作进展,未对居民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1()分发生一次,视情节严重程度扣卜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