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成绩考核及管理办法.docx
XXXX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成绩考核及管理办法学生成绩考核是教学质量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环节,是正确评价和检验学生对所学知识掌握程度的重要手段。为了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使我院学生成绩考核工作进一步规范,现制定学生成绩考核及管理办法如下:一、成绩考核(一)考核组织1、学生成绩考核工作由分管院长领导,教务处负责统筹管理,各教学系具体组织进行。2、考核工作原则:规范、科学、公正。(二)考核方式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都要进行考核。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核可采用笔试、口试和实践技能考试等方式进行,笔试可以根据课程性质分别采用闭卷、开卷等方式。(三)考核方法1、考试(1)命题原则考核内容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着重考核学生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题量以多数学生在规定考核时间内答完为宜。题目在突出重点的前提下,要基本覆盖授课内容。(2)命题要求由教学系组织任课教师根据教学大纲和学期授课计划确定考核内容。可采用试题库试题组成考试卷。(3)试卷要求题意明确,字迹清楚,图形比例合适,尺寸标注规范。题型及比例基本题:主要考核学生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理解掌握程度,其分值占试卷总分70吼综合题:主要考核学生对所学基本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分值占试卷总分的20%o提高题:主要考核学生创造性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分值占试卷总分的10%o学生学科结业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两部分构成。平时成绩占30%,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作业、回答问题,阶段测试等环节评定,期末考试成绩占70%,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答卷情况和技能操作具体评定。(4)期末理论考试及组织期末理论考试由教务处和教学系共同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如下:教务处于考试前两周排定考试日程。教学系于考试前一周将试题及评分标准和考试日程安排表报送教务处。每门课程均出A、B卷,教学系从中抽取任何一份试卷作为期末考试卷,由专人负责按教务处排定的试卷印刷日期到学院印务中心统一印制,并分卷、加封和保管。统考。学院组织统考时,由教务处安排有关教师组织试题,并协同相关教学系落实考务工作。统考结束后,教务处组织教师统一批卷、填报成绩,并作出试卷分析。期末考试实行单人单桌制,每个考场安排考生30名,监考教师1名。监考教师必须认真监考,考试结束后,将核实无误后将试卷及考场记录单一并交回。对考试中的舞弊现象监考教师要视具体情节给予不同的严肃处理。考试结束后,阅卷教师要客观公正的评定学生考试成绩,并填写成绩报告单,作出试卷分析。(5)口试考试口试考试由主考和监考考教师组织进行。口试试题每张考签的难易程度要均衡。主考或监考教师依照考前编好的顺序对学生进行口试。口试结束时,考生要交出考试准备草稿并离开考场。2、考查(1)考查课主要依据学生平时学习态度、课堂提问、作业、测验、实习、阶段性考试等环节来评定成绩。因此,教师对学生平时成绩要客观、公正地进行记载。(2)教师评定考查课成绩时,要根据该课程总学时定出采分次数,平时成绩一般不少于3次。(3)教师也可以在期末通过考试卷来评定考查课成绩,但期末试卷成绩之多只能占该课程总成绩的60%,其余40%的成绩必须根据学生上课过程中的作业、提问、测试等环节评定。3、实践技能考核实践技能查核是考核学生掌握基本知识应用与技能掌握程度的关键环节,因此,实践技能考核要严密组织,认真准备,并尽可能与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考核接轨。(1)实训成绩考核各种实训课应该根据相应的考核标准,采用边实训边考核或实训结束后集中考核等方式进行。内容应包括:操作规范、操作安全规程,仪器、仪表和设备的基本课程和操纵方法与步骤;故障检查与排除;结果分析与处理等。(2)实习成绩考核实习成绩应实习报告、操作技能、实习理论考核、实习纪律和安全等,其中以技能考核为主。4、补考学生在学期内课程结业考试未合格者,允许其进行补考,补考应在新学期开始后的前三周内完成。(四)成绩考核有关规定1、以课程为单位,学期内学生作业(含实验报告)有30%未交者,不得参加该课程成绩考核,其成绩按零分处理。2、学生因故不能参加考核时,必须事先写出书面申请,由班主任、教学副主任、系主任逐级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按缓考处理。缓考的学生,于下学期开学后与补考的学生同时考试,成绩合格,按正常考核计算成绩。3、无故不参加考核,按旷考处理,该课程按零分计,并按学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经境遇后有悔改表现的,参加毕业前的补考二、成绩管理为加强学生成绩管理,充分发挥教学部门在教学管理中的职能作用,保证教学秩序的稳定和教学质量的提高,学生成绩实行院、教学部门两级管理体制。(一)考核成绩评定根据职业技术教育要注重学生技能培养的要求,课程考核要注重学生学习过程的控制,充分体现教学质量的过程控制,加大对学生学习态度、平时成绩的评定力度。1、考试课程成绩,平时占30%,期末占70%,成绩合格,获得相应学分。2、考查课程按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7079分)、及格(6069分)和不及格(59分以下)。(二)成绩登记和报送1、学生成绩应在成绩核定后由任课教师填写学生成绩单,并由任课教师签字后报送学生所属教学部门。2、任课教师报送学生成绩要及时,应在考试结束后三日内报送3、学生考试卷由任课教师按班级和学科装订完好后送学生所属教学部门保存,保存期限为三年。4、教学系期末整理好学生成绩后,用电子版报教务处一份。(三)学生成绩记载和管理1、学生成绩评定后,由班主任组织学生在学分卡上填写成绩。此卡片一式三份,学生自存一份,学生所在系存档一份,报教务处存查一份。2、学生成绩必须按照学校统一的学分卡格式准确。详实的填写学科成绩。3、各教学系负责组织本系各班级班主任以学分形式为学生建立学生成绩档案。4、学生成绩档案时班主任填写学生成绩通知单,确定补考名单,组织学生补考的依据。5、学生毕业离校时,必须凭学生成绩填写齐全的学分卡办理离校手续,五学分卡或学分卡学科成绩填写不合格者,教务处不予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