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家嘴街道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docx
陆家嘴街道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目录1 ,总则11.1 1编制目的1编制依据11.3适用范围11.4 工作原则32 .组织机构32 .1领导机构33 .2处置机构43 .预警预防63.1 预防工作63.2 预警级别63.3 预警行动63.4 警情报告74 .应急处置84.1 信息报送84.2 先期处置94.3 专业(响应)处置104.4 应急响应114.5 5应急解除115 .后期处置125 .1善后处置126 .2事故调查与总结126 .保障措施136.1经费保障136.2信息技术保障136.3队伍装备保障136.4物资保障147 .监督管理157.1 宣传教育157.2 培训157.3 演练15167.4预案管理168.监督管理19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适应浦东新区推进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发展需要,实现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完善的组织管理、精准的风险防控、即时的监测预警、强韧的灾害防御和快速的响应处置”六大能力,建立健全“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有效有序预防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城市运行安全和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上海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上海市突发事件总体预案浦东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关于深化推进陆家嘴街道应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本街道行政区域内各类突发事件的防控和应对工作。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台风、强对流、雨雪冰冻、洪涝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和森林火灾等。(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危险化学品、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火灾事故,水上船舶污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空气重污染事件,突发环境事件等。(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和药品安全事件,动植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刑事案件,油气供应中断事件,金融突发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校园安全事件,旅游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上述各类突发事件可能同时发生、相互交叉和关联,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由高到低分为四级: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并结合陆家嘴实际分为:(1) 一般。造成人员伤害轻微、无死亡的突发事件。(2)较大。造成人员一定伤亡的突发事件(指死亡1人及以上或重伤3人及以上)。(3)重大。造成人员较大伤害或有死亡的突发事件(指死亡3人及以上或伤亡10人及以上)。(4)特别重大。造成人员严重伤害或有死亡的突发事件(指死亡5人及以上或伤亡10人及以上)。各类突发事件分级标准,按照国家或市政府规定,在相应专项应急预案中予以明确。对突发事件有上级部门或条线发布事件等级的,从其规定。1.4工作原则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统一指挥、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为主;预防为主、依法管理;智慧联动、科学应对;社会动员、区域协同。2 .组织机构2.1 领导机构街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街道办事处是街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根据党工委、办事处的决定,设置陆家嘴街道城市运行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组长由党工委书记和办事处主任共同担任,成员由街道职能部门、直属单位、相关社区单位负责人以及各居民区书记组成。2.2 处置机构街道党政办公室加挂城市运行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行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下称“城运应急办”)工作职能,城运应急办主任由党政办主任兼任,常务副主任由综管办平台保障科科长兼任。城运应急办作为领导小组日常办事和组织协调机构,负责综合协调街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对既定工作进行落实、检查和监督。(1)应急指挥中心。街道城运分中心加挂“应急指挥中心”牌子,具体承担全天候值守应急,信息汇总报送及协同处置指挥。(2)职能专项预案部门。职能专项预案部门由各职能专项预案部门及所辖处置队伍组成,执行日常管理及突发事件的各级处置。(3)片区联勤联动站。依托辖区内分区域驻点管理的东昌、崂山、梅园和中心区4个片区联勤联动站,强化对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就近响应、先期到场处置。(4)居民区。各居民区建立应急指挥体系,组建社区应急响应队,完成应急基础设施建设,配置必要应急物资,开展普及培训和演练,重点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发现和报告,着力打造基础牢固、措施得当、反应及时的突发事件初级警戒网。同时,设立综合协调组、治安秩序组、应急抢修组、医疗保障组、通信保障组、人员防护组、减灾救助组、应急处置组、新闻舆情组等9个专项工作组:(1)综合协调组。负责综合协调街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对既定工作进行落实、检查和监督。(2)治安秩序组。负责灾期治安交通管理、安全保卫工作和社会秩序管理,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辖区良好秩序和安全稳定。(3)应急抢修组。负责协调相关施工抢险队伍和物业公司做好社区和居民区在灾期的现场抢险抢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状态。(4)医疗保障组。负责组织医疗救护队伍,协调相关医疗单位设立医疗点抢救伤员,开展群众救护工作。(5)通信保障组。负责通信设备的维护与保养,确保网络畅通,同时做好应急车辆调度、物资供应及后勤保障。(6)人员防护组。负责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公众的安全和有序转移、疏散。(7)减灾救助组。负责做好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受灾人群衣、食、住、行等生活需求。(8)应急处置组。负责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突发事件的现场核实处置。(9)新闻舆情组。负责各类舆情监测,及时收集舆情动态,统筹指导、协调管理辖区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工作。针对媒体的不实报道,及时进行澄清并做好相关对应工作。3 .预警预防3.1 预防工作预防工作是避免突发事件发生的重要环节,通过加强“一网统管”建设工作,全力打通信息“孤岛”,利用大数据分析打造预警系统,采用“精细化”管理等手段提升预防预警能力。同时依托城运体系和各级预案职能部门,充分发挥灾害信息员、社区应急响应队的作用,通过日常巡查管控,建立全天候、全覆盖的安全隐患预防监控网络,做到对突发事件的“应发现、尽发现”,及时落实措施消除隐患。3.2 预警级别针对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依据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分为四级: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预警级别的划分标准按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执行,由相关专项预案予以明确。1.3 预警行动收到预警信息后,街道各部门、各居民区要根据预警级别,及时分析本条线、本居民区可能受到影响的范围、程度等,落实预警响应措施。主要包括:(1)加强观察观测,开展现场调查,及时收集、研判、报告有关信息。(2)加强公众沟通,向辖区群众宣传采取的有关特定措施、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和劝告等。(3)组织应急队伍进入待命状态,视情预置有关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4)调集应急处置和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5)加强对重要部位和重要设施的巡视检查。(6)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7)转移、疏散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8)街道、部门、居民区加强值班值守工作。1.4 警情报告迅速准确的警情报告可以为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争取到宝贵的反应时间,从而达到控制事态、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的目的。各部门、居民区要加强对应急专业队伍和应急响应队的教育培训,提高对已发现突发事件警情的判断和甄别能力,强化“早预警、早报告”意识,为事件处置争取宝贵的反应时间。应急指挥中心在接到突发事件警情后,要快速分析情况、判别真伪和等级,按设定程序启动突发事件预警流程。4 .应急处置4.1 信息报送城运应急办充分利用新区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形成以网络直报为主,电话、传真为辅的信息报送机制,严格落实突发事件信息”30分钟口头报,1小时书面报”工作要求,并加强跟踪续报,增加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1)基本原则快报事实、慎报原因。各部门、居民区如遇突发事件和其他需要报送信息的情况,应立即向街道相应各级报告。报告应准确描述事件时间、地点、事件类别和已造成的后果、损失等信息;杜绝主观臆断或推测事件起因,更不应将此作为正式结论报告和擅自宣扬。条块同步报告。各部门在向街道相应各级报告的同时,还应向条线上级报告突发事件信息;须向区政府报告的信息,由指挥中心负责报送。持续报送。各部门、居民区应及时跟踪了解事件的动态变化和处置进展情况,如属渐变性突发事件的,要持续报送变化情况,直到处置结束。(2)报送程序首报。事件发生后,职能部门要在30分钟内以口头方式向相应各级和指挥中心初步报送基本情况,并在1小时内书面报送。续报。对过程较长、动态变化较大的事件,职能部门应根据实时变化连续报送,除特殊情况外,续报以书面形式为主。终报。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职能部门要以终报形式,对整个事件总结评估,按规范流程报相应各级。4.2 先期处置突发事件发生后,先期处置机动队在15分钟内到达事发现场,负责维持秩序、设置警戒和协助调查,摸清灾情或伤情等现场处置工作。(1)警示和疏散。事件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发出警报,采取初期救援抢险、引导疏散、控制隔离等紧急措施。(2)控制和引导。机动队和先期到达的人员应立即设置警戒区域,按对应专项预案要求对事发现场人流进行导向控制;处置居民区发生的火灾、水淹等事件时,社区应急响应队及志愿者应协助做好消防水带铺设、特种设备就位等引导工作。(3)统计和报告。在初步控制现场后,现场处置负责人要对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首次统计,尽快上报确切的人员伤亡和大致的财产损失,以便城运应急办续报信息;报告应准确描述事件的总体情况,对事件的发展态势作出评判,为专业(响应)处置作决策依据。4.3 专业(响应)处置对应牵头部门接报后,应根据事件等级立即启动专项预案,专业处置队伍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牵头部门负责人接手现场处置指挥,并视情调配联动资源。各联动部门应服从现场指挥的处置指令,完成专项预案指定职责。(1)减灾与救援。专业队伍到达后,应根据不同的灾情与事态,立即执行封锁、管制、扑救、排水、人员疏散解救、财产物资转移等减灾行动,以及采取其他必要的紧急措施;做好受灾群众的统计和临时安置,有人员伤亡的,应立即抢救送医,同时更新损失数据。(2)现场专业处置。根据处置需要,由专业人员对水、电、气及其它危险源进行安全控制,杜绝次生伤害的发生;疏通救援通道、视情调整警戒范围、开辟必要的工作面,确保应急物资供应及各种设备的使用效能;根据灾情和事态变化,及时调整处置方案,迅速有效掌控局面,减少伤亡和损失。如灾情或事态程度超出街道处置范围的,应立即上报区政府。(3)固守与现场保护。处置目标达成后,处置指挥应布置好现场的警戒固守,防止灾情和事态反复、确保起因勘察等后续工作顺利进行。居民区常见的火灾及水淹事件,此阶段可在保证安全、不破坏现场的前提下,由工作人员引领、护送受灾群众进入住所取用应急物品、保全贵重财物,但应限时撤出。受灾情况较轻、安全情况允许的,应及时恢复现场状态和群众的正常生活。4.4 应急响应一旦发生先期处置仍不能控制的紧急情况,报请或由街道城运应急委直接决定,明确应急响应等级和范围,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处置工作。(1) 一般突发事件。对应牵头部门负责人担任现场指挥。(2)较大突发事件。对应牵头部门负责人担任现场指挥,街道条线分管领导到场。(3)重大突发事件。街道分管领导担任现场指挥,主要领导到场。(4)特别重大突发事件。街道主要领导担任现场指挥。由区级及以上部门接手指挥的处置行动,街道相应部门负责人到现场协同配合。4.5 应急解除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由负责决定、发布或执行的机构宣布解除应急状态,转入常态管理。5 .后期处置1 .1善后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居民区及有关职能部门、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制定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按照规定给予救助、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妥善解决因处置突发事件引发的矛盾和纠纷。要确保救援物资供应链、消除环境污染、加强危险源监控等,防止事件造成次生、衍生危害,尽快恢复正常秩序,确保社会稳定。纪委、审计等部门要加强监督力度,确保救助资金和物资的公开、公正和合理使用。各居民区、各部门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统计、核实和上报。5 .2事故调查与总结突发事件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遵循“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预案职能部门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城运应急办报告,由城运应急办向区政府(总值班室)报告。6 .保障措施6.1 经费保障6.2 重大及以下等级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落实经费保障,由专项预案相关牵头部门负责;特别重大事件应急处置的经费保障,由城运应急委指定保障部门。6.3 各职能部门的应急工作保障资金列入本部门预算,预算资金由年度财政经费予以保障。6.4 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有关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6.5 信息技术保障(1)依托街道城运指挥平台、现有政务信息传输系统和政府办公自动化系统,结合“一网统管”建设工作,改进技术装备,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决策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平台,提高公共安全科技水平。(2)逐步规范应急处置程序,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重大决策和行动,进行科学论证和咨询,充分听取专业部门和人员的意见。6.6 3队伍装备保障全面统筹各职能部门、条线及居民区现有力量,依托街道城运体系资源,在原有“1+4+N"(“1”为城运机动中队、“4”为4个联勤中队、“N”为居民区志愿者等)应急管理队伍体系的基础上,组建社区应急响应队,形成先期处置、专业处置、志愿服务三支应急队伍,以适应新形势下应对突发事件的需要。先期处置队伍。是指以机动中队和4个联勤中队为主的队伍体系,遇突发事件,根据应急指挥中心指令,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作快速反应和先期处置。专业处置队伍。是指公安、城管、安监、市场监管、卫生防疫、绿化市容等专业职能条线和单位的处置队伍,根据相关指令,对突发事件进行专业处置。志愿服务队伍。以社区应急响应队为主,由居民区社工、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及居民志愿者等组成,日常协助开展防范、宣传、培训和演练,遇突发事件,为各处置队伍提供支援。6.7 物资保障街道各部要进一步优化健全“街道-居民区-家庭”三级物资储备体系,根据预案要求并结合实际,充实、调整应急物资的配置品种和数量,明确管理责任人和对应职责,对应急物资的配置、储存、使用、维护、更新等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多种方式结合的储备体系,并建立专项台账。所有信息应及时汇总至街道应急办。(1)实物储备。做好防汛防台、消防灭火、公共卫生、急救逃生等应急物资的实物储备,力求资源整合,防止过度储备和重复储备。(2)供应保障。利用社区资源,与相关企业、商家建立应急物资供应保障渠道,形成实物与协议供应相结合的科学储备机制。同时,积极争取将周边医院、学校、旅馆等单位的相关设施纳入应急管理体系,作为逃生急救和疏散安置的场所储备,实现“不为我所有,但为我所用”的目标。(3)家庭储备。各居委应鼓励有条件的居民尝试常用应急物资的家庭储备,达到自救和互助的目的。7 .监督管理7.1 宣传教育街道各职能部门、居民区要根据工作计划和实际需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管理知识宣传教育。加强应急管理理念宣传,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传授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注重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互动,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结合开展“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安全日、“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增强公众的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城运应急办负责面向全街道的应急知识普及培训。7.2 2培训(1)街道公务员、事业人员、社工应当自觉学习应急工作知识;要将应急法律、法规、规章和应急预案等应急管理知识纳入领导干部年度培训内容;(2)应急响应、抢险救援、信息报送等岗位的工作人员在上岗前,应当接受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培训,扎实掌握应急工作管理和应急处置的专业知识。7.3 演练各职能部门要根据专项预案制定年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实战演练计划,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开展演练,并督促、指导居民区开展演练。各居民区要根据各自小区实际,应自行筹划开展各类应急演练,广泛动员民众参与,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增强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本领。7.4 预案管理(1)预案体系。街道总体应急预案。街道总体应急预案是街道应急管理体系的导则,总体阐明街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工作要求等,同时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和任务,指导职能部门编制专项预案。同时应明确界定街道突发事件的等级和对应的处置指挥权限,详细规定发现预警、启动响应、先期处置、专业处置、信息报送、善后处置和舆情应对等突发事件处置流程的行动标准和工作要求。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为应对某种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数个部门职责的计划、方案和措施,是街道组织、指导和开展各项应急管理工作的依据和具体抓手。根据浦东新区规范应急预案种类要求,结合实际应对需要,陆家嘴街道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共19个。专项预案的编制原则为:针对性、预见性、可操作、可核查。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在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进行。风险评估:对辖区内固定危险源进行排摸,对特定时期、特定活动可能产生的流动风险点进行预测、分析,对可能产生的直接及次生、衍生后果进行危害程度评估,并提出应对治理措施。应急资源调查:全面调查本条线的应急响应队伍、应急物资、装备器械、安置场所等资源状况,同时了解联动城运体系中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为应急预案制定提供依据。专项预案由各职能部门、条线负责编制,报街道办事处批准后实施。居民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居民区应急预案是街道进一步深化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预案应明确居民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职责对应,全面反映小区安全概况,因地制宜制定工作计划,真实记录基层应急管理全覆盖广延伸工作的落实情况。具体编制要素为:1 .应急管理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和工作重点;2 .管理体系,社区应急响应队伍、志愿者情况;3 .小区安全概况,危险源、风险点具体点位;4 .应急管理工作站和应急实训点建设进展,急救箱等设置情况;5 .应急物资状况,疏散安置场所资源等;6 .宣传栏、电子屏设置点位;7 .宣传、培训及实战演练的各项计划和实施安排;8 .“巡查管控”等各项初级警戒体系的工作安排;9 .自主创新举措。居民区预案由各居民区负责制定,经城运应急办审核后实施。(2)预案评估。应急预案编制部门应当建立定期评估修订制度,应急预案应每2年至少进行1次评估,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与处置、应急预案演练后,应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3)预案修编。对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应急队伍、物资、装备等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的;以及预案制定部门认为应当及时更新的其他情况,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8.督导与考核城运应急办将根据街道年度工作重点及专项任务要求,对各部门、各居民区应急管理的工作推进和计划执行进行过程督导,并定期汇总、公布情况。对在应急联动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或个人,应根据相关规定视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有隐瞒、缓报、谎报信息,工作措施不力、延误处置等行为的部门和个人,由街道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城运应急办还将会同街道纪检监察部门开展事后评估及效能监察,其结果将纳入各部门、各居民区的年度绩效考核。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附件:1.陆家嘴街道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目录2 .陆家嘴街道突发事件预警流程图3 .陆家嘴街道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流程图陆家嘴街道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目录序号预案名称对应事件类型职能部门1陆家嘴街道防汛防台应急预案自然灾害社管办(5个)2陆家嘴街道应对雨雪冰冻灾害专项应急预案自然灾害3陆家嘴街道公用事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事故灾难4陆家嘴街道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公共卫生5陆家嘴街道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事故灾难6陆家嘴街道地震应急专项预案自然灾害服务办(5个)7陆家嘴街道突发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公共卫生8陆家嘴街道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社会安全9陆家嘴街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应急预案社会安全10陆家嘴街道社会救助(流浪乞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社会安全11陆家嘴街道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社会安全平安办(3个)12陆家嘴街道反恐防暴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社会安全13陆家嘴街道轨交车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社会安全14陆家嘴街道民族宗教人员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社会安全宣统文化办(2个)15陆家嘴街道突发事件舆情应对应急预案社会安全16陆家嘴街道民防应急预案社会安全武装部(1个)17陆家嘴街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事故灾难应急管理中心(3个)18陆家嘴街道居民区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事故灾难19陆家嘴街道(商务楼宇)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事故灾难陆家嘴街道突发事件预警流程图警情接收指挥中心当班人员分析判别真伪、等级(电话核实、图像跟踪等方式)如事态平息启动处置流程警情事态 (一般)警情事态 (严重)电话通知 应急管理员电话通知 应急管理员通知职能牵头部门 同时通知城运应急办步知心责 同通中负陆家嘴街道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流程图警情接收街道相应各级1上级条线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