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梅州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docx
广州市梅州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目录1 编制说明1.1 编制目的和适用范围1.2编制依据1.3编制原则1.4突发事件分级1. 5预案版本受控和修订2 突发事件及其后果分析1. 1水库工程概况2. 2突发事件分析3. 3突发洪水事件及其后果分析3 应急组织体系1 .1应急指挥机构2 .2专家组3 .3应急抢险与救援队伍4运行机制1. 1预测与预警4. 2应急响应5. 3应急处置6. 4应急结束4 .5善后处理5应急保障4.1 应急抢险与救援物资保障4.2 交通、通信及电力保障4.3 经费保障5 .4其他保障6 宣传、培训与演练6.1 宣传6.2 培训6.3 演练附件L梅州水库工程特性表附件2:溢洪道(3孔全开)泄流能力表附件3:汛期各时段防洪限制水位一览表附件4:锥形阀(输水隧洞全开)泄流能力表附件5:梅州水库水位库容关系表附件6:险情记录表附件7:险情报告表附件&市东江北干流流域事务中心防汛物资储备一览表1 编制说明1.1 编制目的和适用范围为提高梅州水库应对突发事件与应急处理的能力,建立统一、快速、协调、高效的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保证工程及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编制本预案。本预案适用于梅州水库大坝发生突发安全事件时的应急处理,包括:(1)自然灾害类事件。因暴雨、洪水、地震、地质灾害、上游水库溃坝、上游大体积漂浮物撞击等原因导致的漫顶、溃坝、重大工程险情、超标准泄洪事件。(2)事故灾难类事件。因工程质量缺陷、调度与运行管理不当等原因导致的漫顶、溃坝、重大工程险情、超标准泄洪事件。(3)社会安全类事件。因恐怖袭击、人为破坏等原因导致的漫顶、溃坝、重大工程险情、超标准泄洪事件。(4)其他可能导致漫顶、溃坝、重大工程险情、超标准泄洪的突发事件。梅州水库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按广东省、广州市、惠州市相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由广州市和惠州市共同处置。1. 2编制依据本预案的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2011年);(5)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8年);(6)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2018年);(7)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年);(8)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9年);(10)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06)131号);(三)广东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12)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编制导则(SL/Z720-2015);(13)洪水风险图编制导则(SL4832017);(14)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1年);(15)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粤府办(2008)36号);(16)广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3年);(17)广州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2019年);(18)惠州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2019年)。1.3 编制原则体现“以人为本”原则,贯彻风险管理理念,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实行分级管理,明确职责与责任追究制;强调“预防为主”原则,通过对水库大坝可能突发事件的深入分析,事先制定避免事故发生和减少损失的对策和措施;突出“可操作性”原则,预案以文字和图表形式表达,形成书面文件;力求“协调一致”原则,预案应和本地区、本部门其他相关预案相协调;实行“动态管理”原则,预案应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不断补充完善。1.4 突发事件分级根据事件后果严重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等因素,梅州水库大坝突发事件分为I级(特别重大)、级(重大)、m级(较大)、IV级(一般)四个级别。(1)当事件导致下列情形之一的,梅州水库大坝突发事件级别为I级(特别重大):表1-1梅州水库大坝突发事件I级判定标准洪水水库水位超过校核洪水位(56.63m),库区近3小时累计R持续上升,中短期天气预报一周内有暴雨,可能出现特大-工程事故水库水位超过防洪高水位(54.15m),又遭遇50年一遇以坝体中有一条出现超过100m2的滑坡且相应坝体背水坡出J能导致某一坝体溃坝。生命经济社会影响生命损失不小于30人,或直接经济损失不小于1.0亿元,(2)当事件导致下列情形之一的,梅州水库大坝突发事件级别为11级(重大):表1-2梅州水库大坝突发事件11级判定标准洪水水库水位超过设计洪水位(54.73m)但低于校核洪水位(5洪流量超过20(3s,库水位持续上升,中短期天气预报一工程事故水库水位超过防洪高水位(54.15m),又遭遇20年一遇以坝体中有一条出现超过50m2的滑坡且相应坝体背水坡出现应急抢险可以解除险情。生命经济社会影响生命损失小于30人且不小于10人,或直接经济损失小于重大。(3)当事件导致下列情形之一的,梅州水库大坝突发事件级别为m级(较大):表1-3梅州水库大坝突发事件In级判定标准洪水水库水位超过防洪高水位(54.15m)但低于设计洪水位(5泄洪流量达到200m7s,库水位持续上升且中短期天气预报工程事故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47月为48m,89月为51m)隹无法开启,七条坝体中有一条坝体出现3条IOIn长的裂缝处无翻砂现象,通过应急抢险可以解除险情。生命经济社会影响生命损失小于10人且不小于3人,或直接经济损失小于0.大。(4)当事件导致下列情形之一的,梅州水库大坝突发事件级别为IV级(一般):表1-4梅州水库大坝突发事件IV级判定标准洪水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47月为48m,89月为51m)fE降雨量已达100mnb泄洪流量达到150m7s,且中短期天气-工程事故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47月为48m,89月为51m)隹坝体出现1条IOm长的裂缝且相应坝体背水坡出现3处的F生命经济社会影响生命损失小于3人,或直接经济损失小于0.1亿元,或社专1 .5预案版本受控和修订梅州水库为广州市市属中型水库,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责权对等、协调一致的原则,本预案报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广东省水利厅和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备案。水库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制定与本预案有效衔接的预案或实施方案,确保本预案顺利实施。广州市东江北干流流域事务中心每三年至少对本预案进行评估一次,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本预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等,可以向广州市东江北干流流域事务中心提出修订建议。本预案所采用的高程基准为珠江高程基准,与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的关系为: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二珠江高程基准+0.557(IT1).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龙门县人民政府于2016年8月批准的广州市梅州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同时废止。2 突发事件及其后果分析2.1 水库工程概况2.1.1 水库地理位置及流域自然情况梅州水库位于增江中游支流永汉河干流上,南昆山东麓,惠州市龙门县永汉镇北三公里处,控制集雨面积133km2,占增江流域面积的4.2%。坝址以上干流河长24km,平均坡降为0.0157,坝址上游的南昆山一带为增江流域暴雨中心,也是广东省三大暴雨中心之一;坝址以下3公里处汇入三坑河、油田河,在增城区正果镇九龙滩南注入增江。梅州水库对惠州市龙门县永汉镇和广州市增城区的防洪、供水、水环境均有直接的影响。2. 1.2水库水文气象增江流域属亚热带气候,受东南亚季风影响很大,且处于低纬度地区,太阳辐射强,日照时数多,平均气温高,气候炎热多雨,夏季长。根据荔城站的气象观测资料,多年平均气温为21.6,平均最高气温为28.5,平均最低气温为12.1,极端最高温度为38.2,极端最低气温为-1.9。流域内多年平均风速2.4ms,多年平均最大风速12.9ms,全年最多风向是东北偏北。增江流域雨量充沛,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820mm,受地形和气候的影响,降雨量时空分布很不均匀。年降雨量总体趋势由西北向东南递减,变化范围在1500270OnIm之间。增江流域的暴雨高值区为中、上游的南昆山一带,多年平均降雨量在200Onim以上。2.3 3社会经济概况梅州水库上游是惠州市龙门县的南昆山生态旅游区,下游是惠州市龙门县永汉镇以及广州市增城区的正果、小楼、荔城、荔湖、增江、石滩等街镇。2021年,永汉镇辖区面积265.69平方公里,全镇总人口52900人,地区生产总值(GDP)26.16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35.08亿元;增城区增江沿岸6街镇辖区总面积756.59平方公里,总人口584686人,规模以上工业生产总值244.8亿元。2.4 4水库工程基本情况梅州水库始建于1975年,完建于1984年,是一座以防洪为主,结合供水、灌溉、发电等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库,总库容8091万m3,正常蓄水位48.00m,调洪库容2975万m3,兴利库容4841万m3。工程按10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0年一遇洪水校核,设计洪水位54.73m,校核洪水位56.63m。工程枢纽主要由主坝、西副坝、东I、东H、东HI副坝、溢洪道、泄洪及发电输水隧洞、发电厂房、东西灌溉涵管等水工建筑物组成。主坝为均质土坝,全长240m,最大坝高40m,坝顶宽6m,坝顶高程59.13m,防浪墙顶高程为59.73m;主左小坝位于主坝左侧,在原山体经削坡而成,坝长75m,最大坝高18.2m;主右小坝位于主坝右侧,在原山体经削坡而成,坝长80m,最大坝高16.6m;西副坝为土坝,全长424m,最大坝高25m,坝顶宽6m,坝顶高程59.00m,防浪墙顶高程为60.00m;东副坝从北向南分为东I、东H、东HI副坝,均为均质土坝。溢洪道下游l-2km河道存在泄洪瓶颈,该段河道裁弯取直后宽度仅16米,安全泄量约为150m3so下游永汉河合口堤的现状设防标准为10年一遇,当遭遇10年一遇以上洪水时或存在漫顶、决堤等风险;永汉镇城区堤的现状设防标准为20年一遇,当遭遇20年一遇以上洪水时或存在漫顶、决堤等风险。2.1.5调度运用方案根据梅州水库调度规程(2023年修编)及其批复:洪水过程中,以库水位作为判定条件,在确保大坝安全的前提下兼顾下游防洪安全,实行分级调洪。具体调度方式如下:(1)当库水位低于48m时,按照来多少泄多少的原则下泄,且下泄流量不超过输水隧洞(发电和锥形阀)的最大下泄能力。(2)当库水位在48m52.5m之间时,按照来多少泄多少的原则下泄,且下泄流量不超过q=100m3s,兼顾永汉河干流堤防防洪安全;当库水位在52.5m54.15m之间时,控制下泄流量不超过q=15(3s,兼顾永汉河城区段(合口河以上段)堤防防洪安全。(3)当库水位超过54.15ITl时,转为保坝调度,按削减洪峰、控制库水位的办法控制运用,按照水库最大下泄能力进行下泄。(4)当溢洪道、锥形阀全开泄洪,库水位达到校核洪水位且仍继续上升时,应采取特别应急措施,开启非常溢洪道一一扒开东I副坝,确保大坝安全。2.1 .6水库水情监测及大坝安全监测情况当前,梅州水库已设置水雨情、坝体表面位移、渗流量、孔隙水压力和巡视检查等安全监测项目,搭建有水雨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平台。其中,已设置水位观测站3个,雨量观测站5个,孔隙水压力监测点37个,渗流量监测点5个,坝体表面位移观测点61个;除坝体表面位移采用人工观测外(汛期每月至少一次),水雨情、渗流量、孔隙水压力等均已实现自动化观测(且定期人工比测)。据统计分析,大坝安全监测数据均处于安全阈值以内。2.2 .7大坝安全状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解决措施根据2021年大坝安全鉴定成果,广州市东江北干流流域事务中心进一步加强维修养护和运行管理,开展了一系列的维修养护、达标加固措施:(1)加强维修养护,解决了“溢洪道闸门不能达到设计开度”等可以立行整改的问题。(2)加强控制运用,根据水库“二类坝”的情况和不完全年调节特点,按规定修编水库调度规程、编制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并获得批复;搭建了水库洪水预报与调度系统,提高洪水预见期和预报精度,强化“四预”措施的建设与运用。(3)结合广州市水务“十四五”规划,正抓紧推进主坝灌浆、金属和机电设备更新改造、安全监测设施升级改造等除险加固工程,可解决2021年安全鉴定成果提出的大部分整改意见。2.2突发事件分析梅州水库大坝安全鉴定为二类坝,其运行处于安全可控状态。按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编制导则(SL/Z7202015),梅州水库大坝突发事件可分为如下四类:(1)自然灾害类事件。因暴雨、洪水、地震、地质灾害、上游大体积漂浮物撞击等原因导致的漫顶、溃坝、重大工程险情、超标准泄洪事件。(2)事故灾难类事件。因工程质量缺陷、调度与运行管理不当等原因导致的漫顶、溃坝、重大工程险情、超标准泄洪事件。(3)社会安全类事件。因战争、恐怖袭击、人为破坏等原因导致的漫顶、溃坝、重大工程险情、超标准泄洪事件。(4)其他可能导致漫顶、溃坝、重大工程险情、超标准泄洪的突发事件。根据梅州水库实际情况,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为:超标准泄洪、重大工程险情、溃坝事件(洪水类事件)。2.3突发洪水事件及其后果分析2.3.1水库溃坝型式分析本次溃坝计算采用的设计洪水数据,主要参考2021年大坝安全鉴定成果和2023年调度规程修编成果及其批复,并经查算复核(在广东省暴雨参数等值线图查取暴雨参数,采用综合单位线法和新推理公式法分别计算设计洪水,最终采用综合单位线法的计算成果)。2.3.2洪水影响范围及损失估算当梅州水库发生突发溃坝事件或达到校核洪水位下泄流量时,下游沿岸将受到不同程度的洪水影响。3应急组织体系梅州水库为广州市市属中型水库,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责权对等的原则,广州市人民政府为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处置的责任主体。广州市水务局为梅州水库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广州市东江北干流流域事务中心为梅州水库的运行管理单位。3.1 应急指挥机构为有效应对梅州水库大坝的突发事件,设立梅州水库大坝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水库应急指挥部)。由于广州市人民政府为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处置的责任主体,因水库位于惠州市龙门县境内,且水库大坝发生突发事件时将影响惠州市龙门县永汉镇以及广州市增城区的正果、小楼、荔城、荔湖、增江、石滩等街镇,故设立联合应急指挥部。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编制导则,水库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梅州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政府责任人(目前为广州市分管市领导)担任,负责指挥水库大坝应急抢险以及协调下游受影响地区的应急处置工作。水库应急指挥部的组织体系,如图3-1所示。图3-1水库应急指挥部组织体系图梅州水库应急指挥部由广州市分管市领导、增城区人民政府、惠州市人民政府、广州市水务局、龙门县人民政府和广州市、惠州市各相关职能部门组成。指挥长:广州市分管市领导副指挥长:增城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增城区人民政府分管应急负责同志惠州市分管市领导广州市水务局主要负责同志龙门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成员单位:广州市水务局、增城区人民政府、惠州市水利局、广州市应急管理局、惠州市应急管理局、武警广州支队、武警惠州支队、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惠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市教育局、惠州市教育局、广州市民政局、惠州市民政局、广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隙局、惠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隙局、广州市财政局、惠州市财政局、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惠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惠州市交通运输局、广州市农业农村局、惠州市农业农村局、广州市林业园林局、惠州市林业局、广州市卫生健康委、惠州市卫生健康局、广州市公安局、惠州市公安局、广州市气象局、惠州市气象局、广州供电局、惠州供电局、中国电信增城分公司、中国电信惠州分公司、中国移动增城分公司、中国移动惠州分公司、中国联通增城分公司、中国联通惠州分公司、龙门县人民政府、广州市东江北干流流域事务中心。3.1. 2应急指挥部职责贯彻执行上级印发的针对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指令和措施;组织梅州水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措施(见表4-3)的落实;负责预警信息的发布,发布预案启动、应急调度、应急抢险、险情监测和巡查、人员撤离、应急结束等指令;调动本级或向上级申请调动应急抢险与救援队伍、应急设备与物资开展抢险救灾工作。水库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为广州市水务局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局长。办公室设在广州市东江北干流流域事务中心(梅州水库),是水库应急指挥部日常办事机构。应急响应的日常准备工作由广州市东江北干流流域事务中心、增城区水务局水旱灾害防御中心、龙门县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按职责分别准备。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为:(1)负责落实水库应急指挥部的决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各指挥成员单位按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2)负责组织制定或修订广州市梅州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按规定组织演练,指导、督促水库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编制或修订与本预案有效衔接的预案或方案。(3)负责收集、了解和掌握水库有关的水文气象信息(含水雨风情等),加强对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的巡视检查;在紧急情况下,及时向水库应急指挥部汇报。严格按照应急响应程序,及时开展应急响应相关工作。(4)负责与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沟通联系,负责通讯设备的维护。组织、协调水库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为水库应急响应工作提供人力、物资和技术支持,建立健全应急联动工作机制,保障信息畅通、共享。(5)负责应急物资的管理、应急队伍的统计和登记。(6)负责协调应急救援、应急指挥及善后处理等工作。3.1.3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水库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按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如遇责权不清晰、任务不明确等情况,由水库应急指挥部负责协调,紧急情况应服从水库应急指挥部调度。(1)增城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牵头组织辖区内各级应急响应的应急处置工作;协助水库应急指挥部做好水库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根据上级的指示,组织、监督、协调、指挥其辖区内的应急抢险、救援及应急资金使用等工作。(2)惠州市人民政府:参加各级应急响应的会商,协调龙门县人民政府、惠州市各相关部门执行水库应急指挥部发出的各项指令。(3)龙门县人民政府:组织龙门县相关部门执行水库应急指挥部发出的各项指令,做好属地受灾街镇的灾后恢复工作。(4)广州、惠州武警支队:组织部署武警部队及时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协助地方政府做好突发事件时属地人民群众的安全转移工作。(5)广州、惠州市应急管理局:配合做好梅州水库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属地有关应急避难场所及时开放使用。(6)广州、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突发事件时辖区内的无线电频谱资源调配,保障应急时合法无线电频率的正常使用;协调各通信运营商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7)广州、惠州市教育局:及时将相关信息传达到突发事件属地系统内教育机构;按有关规定做好突发事件属地停课安排工作;协助受影响区内的师生做好安全转移工作;核查突发事件属地本系统的因灾损失情况。(8)广州、惠州市民政局:负责指导突发事件属地慈善组织参与救灾捐赠工作,监督突发事件属地慈善组织依法从事救灾慈善活动。(9)广州、惠州市财政局:做好突发事件属地抢险救灾资金保障,按资金拨付程序办理拨款,保障资金及时到位。(10)广州、惠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做好突发事件属地范围内相关房屋建筑工程的抢险及相关职责工作。(11)广州、惠州市交通运输局:根据职能负责突发事件属地影响范围内相关公路的维修工作;负责受影响范围内公路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受影响区内道路运输保障,组织实施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受影响范围内交通运输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12)广州、惠州市农业农村局:统筹、协调、指导突发事件属地受影响范围内农业救灾复产工作,监测、报告农业灾情,协调种子、化肥、动植物疫病防控物资等救灾物资的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组织指导农业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负责协调指导农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相关工作;统计突发事件属地本系统的因灾损失情况。(13)广州市林业园林局、惠州市林业局:负责协调突发事件属地受影响范围内直属林业、园林绿化、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单位应急抢险监督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直属城市园林、森林公园水域的安全监管工作;统计突发事件属地本系统的因灾损失情况。(14)广州市水务局:负责组织开展防汛调度、抢险和供水保障等各项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水利工程抢险技术支持;组织督促水毁水务工程的修复等有关工作;负责配合水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做好突发事件的信息接收、处理、通报,协助发布相关应急指挥信息。负责配合水库应急指挥部做好应急救援、应急指挥及善后处理等工作。惠州市水利局:负责配合水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做好突发事件的信息接收、处理、通报,发布相关应急指挥信息;负责配合水库应急指挥部做好应急救援、应急指挥及善后处理等工作。(15)广州市卫生健康委、惠州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落实属地范围内在突发事件中受伤人员的救治与转运工作。(16)广州、惠州市公安局:负责属地范围内突发事件现场的治安、交通秩序维护和协助组织人员疏散等工作,必要时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措施,开辟绿色救援通道。(17)广州、惠州市气象局:负责突发事件属地范围内灾害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以及信息报送、发布工作;参与会商。(18)广东电网公司广州、惠州供电局:负责保障突发事件属地范围内应急重点部门的电力供应;负责提供救灾抢险用电;及时组织抢修各自权属范围内受损的电力线路,保隙所管辖范围内供电网络的安全运行。(19)广州、惠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协助突发事件属地受影响区内的职业培训机构做好安全转移工作。(20)广州、惠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部署消防救援队伍及时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协助地方政府做好突发事件时属地人民群众的安全转移工作。(21)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增城和惠州分公司:主要负责提供突发事件属地范围内应急指挥、抢险救援、防洪调度的通信保障,必要时调度或架设应急通讯设备,确保通信畅通。(22)广州市东江北干流流域事务中心:主要负责IV级应急响应前的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在发生险情时的监测与巡视检查、抢险、应急调度、信息报告等工作;全程参与预案的实施;参与应急会商;完成水库应急指挥部交办的任务等。3.1.4水库应急指挥部下设工作组水库应急指挥部下设7个工作小组,分别为:工程抢险组、交通保障组、治安保障组、卫生救护组、电力保障组、通信保障组、转移安置组。(一)工程抢险组1.增城片区组长:增城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组员:广州市水务局、武警广州支队、广州市东江北干流流域事务中心。职责:当水库由于突发事件引发洪水或可能出现梅州水库工程及增城区辖区内工程险情,需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抢险时,负责抢险救灾和现场处置工作;领导、协调各专业抢险和现场救援力量。2.龙门片区组长:龙门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组员:惠州市应急管理局、惠州市水利局、广州市东江北干流流域事务中心、武警惠州支队。职责:当水库由于突发事件引发洪水或可能出现龙门县辖区内工程险情,需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抢险时,负责抢险救灾和现场处置工作;领导、协调各专业抢险和现场救援力量。(二)交通运输组1.增城片区组长:增城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组员: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广州市公安局。职责:负责协调抢险救灾运输车辆,保障辖区内受灾群众、抢险救灾人员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2.龙门片区组长:龙门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组员:惠州市交通运输局、惠州市公安局、广州市东江北干流流域事务中心。职责:负责协调抢险救灾运输车辆,保障辖区内受灾群众、抢险救灾人员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三)治安保障组1.增城片区组长:广州市公安局分管领导组员:增城区人民政府。职责:组织警力对灾区进行警戒控制,落实交通管制、疏导工作,保障疏散、转移人员安全,维持灾区治安安全。2.龙门片区组长:惠州市公安局分管领导组员:龙门县人民政府、广州市东江北干流流域事务中心。职责:组织警力对灾区进行警戒控制,落实交通管制、疏导工作,保障疏散、转移人员安全,维持灾区治安安全。(四)卫生救护组1 .增城片区组长: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组员:增城区人民政府。职责:组织医疗卫生应急处置队伍做好灾区医疗救援、卫生防疫等工作,预防和控制灾区传染病、疫情传播。2 .龙门片区组长:惠州市卫生健康局分管领导组员:龙门县人民政府。职责:组织医疗卫生应急处置队伍做好灾区医疗救援、卫生防疫等工作,预防和控制灾区传染病、疫情传播。(五)电力保障组组长: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分管领导组员:增城区人民政府。职责:负责水库应急指挥部及其他重点防护对象的电力供应;负责抢险救灾现场的临时用电保障。2.龙门片区组长:广东电网公司惠州供电局分管领导组员:龙门县人民政府。职责:负责水库应急指挥部及其他重点防护对象的电力供应;负责抢险救灾现场的临时用电保障。(六)通信保障组1.增城片区组长:增城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组员: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国移动增城分公司、中国电信增城分公司、中国联通增城分公司。职责:负责辖区内无线电频谱资源调配,保障应急合法无线电频率的正常使用;通信运营商负责应急指挥、抢险救援、防洪调度等部门的通信保障,组织应急抢修队伍对受损线路、设施进行维护和抢修,确保应急通信网络畅通。2.龙门片区组长:龙门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组员: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国移动惠州分公司、中国电信惠州分公司、中国联通惠州分公司。职责:负责辖区内无线电频谱资源调配,保障应急合法无线电频率的正常使用;通信运营商负责应急指挥、抢险救援、防洪调度等部门的通信保障,组织应急抢修队伍对受损线路、设施进行维护和抢修,确保应急通信网络畅通。(七)转移安置组1 .增城片区组长:增城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组员: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广州市公安局、武警广州支队。职责:负责辖区内受影响地区人员的搜救、安全转移、安置和生活救助,重要财产转移等工作。2 .龙门片区组长:龙门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组员:惠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惠州市应急管理局、惠州市公安局、武警惠州支队。职责:负责辖区内受影响地区人员的搜救、安全转移、安置和生活救助,重要财产转移等工作。3 .2专家组成立梅州水库突发事件应急专家组,由广州市三防专家智库及广州市水务局、惠州市水利局专家库成员组成。包含水工、地质、水文、金属结构、工程管理、气象、卫生、环保、通信、救灾、公共安全等不同领域,熟悉工程设计、施工、运行管理及参与过本预案编制及审查的工作人员等。专家组应根据水库实际情况进行充实和完善;必要时,可请求上级机构派出专家指导。专家组对水库应急指挥部负责,主要负责收集技术资料,参与会商,充分发挥技术参谋作用、及时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3. 3应急抢险与救援队伍应急抢险与救援队伍负责组织水库下游洪水淹没区的人民群众(风险人口)进行撤离转移,包括营救被困人员、搜救失踪人员、紧急医治受伤人员等,并在撤离转移过程中提供必要的帮助。(1)广州市东江北干流流域事务中心与永汉镇(武装部、民兵、消防)组建了一支100余人的应急抢险队伍,可作为应急启动前的工程巡逻和工程抢险使用。(2)增城区人民政府、龙门县人民政府的应急抢险队伍为水库突发事件的首要应急抢险和救灾力量。必要时,可随时、快速投入抢险救灾工作。(3)广州市与惠州市武警、公安、消防救援队伍为水库突发事件的主要应急抢险和救灾力量。必要时,可随时、快速投入抢险救灾工作。(4)广州市与惠州市应急、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卫生健康、通信、供电等部门的应急抢险队伍,按职责参与水库突发事件应急抢险与救灾工作。4运行机制4.1 预测与预警针对梅州水库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建立预测预警工作机制,做好风险分析,对水库大坝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监测和预警。4.1.1 水情与工情监测广州市东江北干流流域事务中心应按规定开展水库大坝安全监测和巡视检查,及时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整理。要建立环境安全预警机制,广泛收集、充分利用公众信息,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开展对环境及污染源信息、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常规环境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与判断。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一切安全事故发生。当监测数据异常或巡查发现重大问题时,要视情况加密观测和分析,跟踪其发展趋势,为应急响应决策提供支持。4. 1.2通信增城区人民政府、龙门县人民政府、广州市东江北干流流域事务中心要利用有线电话、移动电话、卫星电话、网络、无线电台等通信设备,确保各类信息、指令能及时传达至应急体系中相关成员单位的负责人。5. 1.3预警系统梅州水库预警系统包括仪器监测、人工巡视检查及警报系统。仪器监测通过布置于大坝内、外部的渗流、变形、应力等监测设施,基于实时数据收集与分析技术,对大坝安全运行状态进行监控,出现异常时可以实时预警。重视人工巡视检查的作用,将人工巡视检查作为大坝预警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险情警报信息由水库应急指挥部审定后,通过广播、电视、电话、信息网络、警报器、喇叭、铜锣等方式进行。增城区人民政府、龙门县人民政府负责将险情警报信息向可能受影响的镇、街、村发布,确保通知到每家每户。广州市东江北干流流域事务中心负责在工程管理范围内配备警报装置,发布险情警报信息。4.1.4预警级别梅州水库大坝突发事件按可能发生的严重程度分为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IV级(一般),预警级别划分为I级、11级、In级、IV级,预警级别标识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4T梅州水库突发事件预警级别划分标准预警级别可能突发事件可能突发事件描述IV级一般蓝色洪水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47月为48m,89月为51m)但低4.15m),库区近3小时累计降雨量已达100mni,泄洪流量达至期天气预报一周内仍可能有暴雨。工程事故水库水位在汛限水位(4一7月为48m,89月为51In)但低于15m),七条坝体中有一条坝体出现1条IOnI长的裂缝且相应处的局部渗漏,但渗漏处无翻砂现象,险情可控。In级较严重黄色洪水水库水位超过防洪高水位(54.15m)但低于设计洪水位(54.7时累计降雨量已达100nln1,泄洪流量达到200m3s,库水位持2气预报一周内暴雨到大暴雨天气仍将持续。工程事故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47月为48m,89月为51m)但低4.15m),溢洪道有1孔闸门无法开启,七条坝体中有一条坝彳的裂缝且相应坝体背水坡出现3处的局部渗漏,但渗漏处无Il急抢险可以解除险情。级重色H严橙洪水水库水位超过设计洪水位(54.73m)但低于校核洪水位(56.6时累计雨量已达100mn1,泄洪流量超过200113s,库水位持续一预报一周内仍有暴雨到特大暴雨。工程事故水库水位超过防洪高水位(54.15m),又遭遇20年以上一遇*闸门均无法开启,同时七条坝体中有一条出现超过50面的滑J坡出现3处及以上的渗漏,但渗漏处无翻砂现象,通过应急抢I级特别严重红色洪水水库水位超过校核洪水位(56.63m),库区近3小时累计雨毒洪流量超过200Ms,库水位持续上升,中短期天气预报一周I现特大暴雨。工程事故水库水位超过防洪高水位(54.15m)又遭遇50年以上一遇洪二门均无法开启,同时七条坝体中有一条出现超过100nl2的滑土坡出现3处及以上渗漏,渗漏处有翻砂现象,很有可能导致身备注:当表中“可能突发事件描述”内容一并触发时,启动相应“可能突发事件”的预警级别。例如:IV级的洪水预警条件为“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4-7月为48m,89月为51In)但低于防洪高水位(54.15m),库区近3小时累计降雨量己达100nIn1,泄洪流量达到150m3s,且中短期天气预报一周内仍可能有暴雨”,各子条件需同时满足。表4-2梅州水库汛期防洪限制水位时段(月日)水位(m)4.17.31488.19.30514.2应急响应(1)预警信号发布后,水库应急指挥部分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并立即采取应急响应措施,指挥机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开展相应工作,如表4-3所示。表4-3梅州水库大坝突发事件应急启动及响应表应急响应级别启动条件启动人员应急响应措IV级应急响应发布蓝色预警广州市水务局主要领导L水库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坐镇指挥(增城区人民政府夕龙门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增城区人民政府分管应:分析大坝突发事件的发展趋势,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况通报至水库应急指挥部其他副指挥长和各成员单位。2 .广州市东江北干流流域事务中心由主要领导值班,密土及时上报。3 .广州市东江北干流流域事务中心按照上级批复文件Z护。4 .水库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彳5.梅州水库防洪调度应按照(章节2.L5调度运用方案:m级应急响应发布黄色预警水库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在落实IV级应急响应处置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1.水库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坐镇指挥(增城区人民政府4龙门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增城区人民政府分管应监视突发事件发展变化,加强应对突发事件工作的指导,4h内派出专家组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突发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级别。2 .增城区人民政府、广州市水务局、龙门县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做好应急抢险工作。3 .水库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J4 .水库应急指挥部定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突发事能受到突发事件的危害情况。5 .水库应急指挥部视情况请求支援,组织物资、抢险队f6 .广州市东江北干流流域事务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加强观急指挥部汇报水库雨情、水情及工情。7 .对于水库工程管理范围以外的受影响区域,应立即组4发现险情时应立即报告水库应急指挥部,制定抢险技术措8 .水库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属地镇(街)应急抢险队士11级应急响应发布橙色预警水库应急指挥部提请广州市应急委主任启动在落实m级应急响应处置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1.水库应急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