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教育专题调研报告.docx
主题教育专题调研报告按照区委的统一安排,近期我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就农民工欠薪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选题的背景意义近些年,随着城镇化步伐加快,农民工进城务工人员数量不断增加,据统计,目前全市2.76万农民工中,有约1.35万人在我区务工。维护好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益,既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举措,更关乎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为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我区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当前离实现“无欠薪”城市创建目标的时间已经很紧,加之每年冬季都是农民工因欠薪问题上访的高峰期,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对保障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二、基本情况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始终将治欠保支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按照“谁分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把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及维权信息公示制度等各项工资支付保障政策措施,落实到每个在建工程项目,基本实现了国企项目欠薪案件、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欠薪案件“两清零”目标。目前,全区建设施工领域55个在建项目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劳动合同签订率,均做到了100%全覆盖。同时,评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级企业100户、B级企业62户,向社会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6起,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10件,有效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2022年,实现了农民工欠薪举报投诉案件数、人数、金额、群体性事件数,农民工欠薪案件办结率、工资清欠率的“四降两升”的目标;多年来第一次实现了国庆节期间农民工讨薪“零”上访;全区没有发生50人以上的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全区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我区的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国家和省市的标准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做出重要批示,省、市、区也多次进行了安排部署,组织开展了多轮督查检查和督促整改。但从目前情况看,部分乡镇、部门和单位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视程度依然不够,还认为解决拖欠工资问题是人社部门一家的事,本部门本单位只是配合人社部门工作,在行动上也没有把根治农民工欠薪问题作为自己的应尽职责,精力投入不够、管用措施和办法不多。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还是一些部门和单位政治站位不高,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的不牢。二是源头根治不够彻底。表面上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是企业业主依法履行工资支付义务意识淡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不到位,但实质上是由于建设资金不到位拖欠工程款、工程层层转包分包、以包代管,施工企业和包工头带资垫资建设、工程款支付过程中层层扒皮等原因造成。如,金领广场、春泰园等建设项目,都是因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以房抵顶工程款,造成了严重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这些问题反映出,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源头治理上,一些部门还存在监管缺位的问题。三是责任落实不够有力。调研中还发现,一些建设工程项目还存在建设单位设置类似“项目在政府验收拨款后支付工程款,以房抵顶工程款”等合同陷阱问题;租借资质、挂靠承包、层层分包转包等市场乱象问题;以及不缴纳农民工资保证金等制度落实问题,这些都为日后建设单位以存在合同争议为由,拒不结算工程款,规避欠薪责任寻找理由,导致一些包工头和施工企业只好通过鼓动、唆使农民工以讨薪为名,以群体性上访等方式向政府施压。说明部分主管部门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责任感缺失,对国家重大政策落实还不到位。四是执法力量还显薄弱。近年来,随着形势变化,劳动保障监察业务范围从处理欠薪案件已经扩展到全方位劳动关系领域,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也呈逐年增长态势,加之市级执法职能下放,我区工作量成倍增加。特别是*年以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纳入了政府工作考核,这就要求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必须按月逐企业、逐项目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资料的规范指导和监督检查,但现有人员力量已远远无法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四、对策建议为实现“无欠薪”城市创建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保B争A”目标,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工作责任要再靠实。各乡镇、各社区和各部门要结合主题教育,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团结协作、协调配合,形成根治农民工欠薪的强大合力。为进一步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区政府专门成立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人社部门要尽快建立健全领导小组运行机制,配套完善务实管用的工作制度,通过一系列制度机制的建立和落实,倒逼各单位履行好根治农民工欠薪的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以及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二是源头治理要再深化。一要严把项目审核关口。在项目申报阶段,发改部门不得审批没有明确资金来源、资金筹措方案不落实的项目;对长期不结算工程款或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不得批准其开工建设新项目。二要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财政、住建、交通、水务、农业农村等部门,要严格按照上级项目审批和预算内基建资金计划筹措配套资金,严禁施工单位以垫资承包方式投标和施工,严控概算和预算外建设。三要严格落实支付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监督建设单位落实好农民工工资(劳务费)分账管理、工资专户开设、实名制管理、工伤保险等规定,与人社部门共同落实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劳动合同、委托银行按月足额代发工资制度。四要严格建筑市场管理Q住建、交通、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把好市场准入关口,对违法分包转包、借用挂靠资质、带资垫资建设、越级承揽工程行为,要下狠手加大整治,情节严重的要坚决依法清理出区内市场Q三是研判整治要再加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守牢底线,绝不添乱”的总体要求,全面加强各自分管领域企业劳动关系问题的分析研判和动态监管,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欠薪苗头性问题做到及时发现、迅速处理,努力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人社部门要充分发挥好区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对照根治欠薪工作任务目标,从现在开始到春节前,按月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排查检查,特别是对列入重点监控名单的企业和项目部要加大检查频次,既要解决当前问题、又要发现新问题,既要落实整改要求、还要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消除欠薪隐患。四是惩戒措施要再硬化。针对劳动保障监察力量薄弱的问题,可通过招聘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方式补充工作力量,采取分组划片、责任包干的办法,将人员下沉到项目建设现场,紧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资料规范、工程款支付、工资发放等重点,进行全方位督查,及时发现问题,积极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要依法严惩。同时,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健全完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格落实“两办法一名单”,做到执法办案“零拖延”、打击违法“零容忍”,持续加大欠薪违法行为高压态势,确保农民工合法利益得到有效保障。五是宣教力度要再加大。要用好用足舆论监督这把“利器一方面,人社部门要加强与融媒体中心等新闻媒体的沟通衔接,收集近年来欠薪逃匿的相关素材,拍摄制作警示教育专题片,通过电视和公益广告等形式以案说法。另一方面,要积极邀请公安、司法等部门专业骨干,采取集中法制讲座、警示防范等方式,定期对区内重点用人单位解读相关法律法规,通报典型案例,从源头上遏制恶意欠薪逃匿行为的发生。同时,各行业主管部门也要深入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提高农民工自我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