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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产3万吨预混饲料和6万吨浓缩_配合饲料生产线辅助多功能实验室环保改造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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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产3万吨预混饲料和6万吨浓缩_配合饲料生产线辅助多功能实验室环保改造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3万吨预混饲料和6万吨浓缩/配合饲料生产线辅助多功能实验室环保改造项目建设单位(盖章):艾地盟动物保健及营养(南京)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3万吨预混饲料和6万吨浓缩/配合饲料生产线辅助多功能实验室环保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304-320117-89-02-306760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深水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山路地理坐标(119度0分31.091秒,31度41分3.902秒)民齐业别国游行类M7451检验检疫服务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一98、研发(试验)基地一其他(不产生研发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Zlr建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技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南京市漂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裸审批投备(2023)278号总投资(万元)8环保投资(万元)3环保投资占比(%)37.5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是:用地(用海)面积(ri?)27883.80(全厂宗地面积)本次不新增用地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对照专项评价具体设置原则,本项目不设置专项评价,具体见表Mo表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是否涉及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花、制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不涉及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不涉及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不涉及出太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才训尸生念饵场、越冬场和涧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小抄.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_不涉及规划名称:南京市深水县经济开发区西区规划(研究)规划情审批机关:沸水县人民政府况审批文件名称:沸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县经济开发区西区规划的批复审批文号:漂政函(2008)26号规境评划影价况环响情规规境评合划划影价性析及环响符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南京深水经济开发区西区跟踪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南京市深水区环境保护局审查文件名称:关于南京漂水经济开发区西区跟踪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审查文号:漂环规(2016)4号一、与南京市涕水县经济开发区西区规划(研究)相符性分析1、园区概况南京涕水经济开发区成立于1992年,是江苏省人民政府首批设立的省级开发区。2008年深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委托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南京市深水县经济开发区西区规划(研究)并取得原漂水县人民政府批复(批复文号:漂政函(2008)26号)。规划范围为东至宁高高速,南至沙河路,西至秦淮河(一干河),北延伸至周家边,规划总面积约16平方公里。2010年3月31日,南京滦水经济开发区西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取得了原南京市深水县环境保护局的批复(批复文号:裸环审(2010)48号)。2016年委托编制了南京漂水经济开发区西区跟踪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6年9月20日取得了原南京市深水区环境保护局的批复(批复文号:裸环规(2016)4号)。2、发展布局漂水经济开发区西区以滨淮大道为产业发展轴、交通联系轴:滨淮大道除以其作为园区南北方向干道的地位而具有交通联系轴的特性之外,还是一条产业发展的序列轴;以秦淮河为城市景观轴:新河道紧邻片区西侧,老河道穿过片区南部区域,河道两侧的绿带景观,以及处于园区中心的位置都使其成为园区的景观轴线。漂水经济开发区西区分为汽车产业园、电子信息园、高新产业配套园。汽车产业园完善汽车产业链、核心技术研发等功能,重点发展新能源汽车,带动现有汽车零部件业发展;电子信息园重点发展智能家居家电制造和研发,形成具有区域辐射能力的电子信息产业基地;高新产业配套园结合汽车产业园和电子信息园,发展汽车、电子信息延伸产业链、电子信息、新材料。相符性分析:综上,技改项目符合南京市深水县经济开发区西区规划(研究)。二、与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分析1、与南京深水经济开发区西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相符性分析根据漂水经济开发区西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园区重点发展以汽车零部件制造与加工、食品药品加工、机械与装备制造等为代表的先进制造业;并且结合空港新城产业体系的要求,主动寻求机遇,引进发展部分临空制造业。同时依托优良的水系景观优势和相对独立的空间分区特点,着力引进和发展一批具备高科技含量和一定自主创新能力的高新科技企业。根据关于对滦水经济开发区西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源环审(2010)48号):园区应严整对照国家、省、市政策要求,禁止引进国家经济政策、环保政策、技术政策禁止的项目;园区在今后的发展中,项目引进须严格落实报告书中“鼓励、限制和禁止入园项目清单及最低环境准入条件''的要求,严格按照报告书提出的产业定位及工业用地布局规划,合理布置入园项目,非产业定位的项目不得引进,防止区外污染项目转移落户园区。相符性分析:技改项目为年产3万吨预混饲料和6万吨浓缩/配合饲料生产线辅助多功能实验室环保改造项目,企业主体工程年产3万吨预混饲料和6万吨浓缩/配合饲料生产线,属于食品药品加工类,技改项目属于配套项目,因此,技改项目属于深水经济开发区西区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重点发展的食品药品加工制造业,不属于国家经济政策、环保政策、技术政策禁止的项目。综上,技改项目符合深水经济开发区西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中的产业定位要求。2、与南京深水经济开发区西区跟踪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意见分析根据南京滦水经济开发区西区跟踪环境影响报告书,西区产业定位为:重点发展汽车制造业、电子信息、现代物流、新材料,适当发展食品药品加工和机械与装备制造。根据关于南京漂水经济开发区西区跟踪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漂环规(2016)4号):整个西区工业以加工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加工制造业重点发展以汽车零部件制造与加工、食品药品加工、机械与装备制造等为代表的先进制造业,引进发展部分临空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着力引进和发展一批具备高科技含量和一定自主创新能力的高新科技企业,为本地区产业结构升级奠定基础。相符性分析:技改项目为年产3万吨预混饲料和6万吨浓缩/配合饲料生产线辅助多功能实验室环保改造项目,企业主体工程年产3万吨预混饲料和6万吨浓缩/配合饲料生产线,属于食品药品加工类,技改项目属于配套项目,因此,技改项目属于南京深水经济开发区西区跟踪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中重点发展的食品药品加工制造业。综上,项目符合南京深水经济开发区西区跟踪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中的产业定位要求。1 .产业政策分析技改项目行业类别为M7451检验检疫服务,经查实,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版)中鼓励类、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淘汰类、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不属于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宁政发(2015)251号)中限制禁止类项目,对照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技改项目不属于禁止类项目。技改项目已于2023年5月12日在南京市深水区行政审批局取得备案(涕审批投备(2023)278号)。因此,技改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2 .“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与本项目距离最近的国家级生态红线区域为南京无想山国家级森林公园,位于本X”项目东南侧,与本项目直线距离约为7.7km,本项目不在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性分范围内,符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要析求;根据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与本项目距离最近的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为秦淮河(沸水区)洪水调蓄区(一干河),位于本项目西侧,与本项目直线距离约0.121km,本项目不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符合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要求。具体见表1-2。表11-2离本项目较近的国家级生态红线区域及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与本项目位置关系空护名态保域称生间区范围面积(平方公里)县(市、E)主导生态功能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总面积与本项目的位置关系秦淮河(涕水区)洪水调蓄区漂水区洪水调蓄漂水区境内秦淮河北起江宁交界三岔河口(118o53,48.954°E,31o47,29.691°N),沿河道向南经柘塘镇至天生桥河交汇处(118o59,43.145"E,31o40,30.090"N),河道水面及护坡。天生桥河(胭脂河)北起柘塘镇河西村河岔口,沿河道向南,南止于洪蓝河桥约9300米,天生桥河水面及护坡约1.63平方公里。/3.053.05西,0.121km南京无想山国家级森林公园漂水区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南京无想山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中确定的范围(包括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等)。东起永阳镇石巷双尖村水塘(119o3,15330uE,31°35,17.796"N)穿林向西沿防火通道向南至竹海大道观景台,沿竹海大道向西至最南官塘水库北岸无付路(119o35.678"E,31o34,35.264,N),沿道路至洪蓝镇东山头村,沿道路至洪蓝镇石岗村,沿林缘至无想寺水库坝坡,沿道路经洪蓝镇杜城王村至最西半山水库东岸(118。59,33.488"E,31o36,17.872"N),沿林缘经神山凹水库至最北水墨秦淮小区西侧东洪线(119。(),19.103,E,31o36,53.200"N),沿东洪线向西至无想山森林公园大门,沿林缘向西至永阳镇大山下村,沿林缘向东南至永阳镇宋家村,沿林缘向南至永阳镇石巷双尖村。不含无想寺庙、天池、毛家山村等景点周边区域。/20.72/20.72东南,7.7km6(2)环境质量底线环境空气:根据2022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中,项目所在区域03因子不达标,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判定为不达标区。由特征污染物监测数据可知(数据引用于江苏省百斯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号【H202306049】检测报告,监测时段2023年06月09日06月11日),项目所在区域非甲烷总燃监测浓度满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地表水环境:项目纳污河流为一干河。根据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2021-2030年)(苏环办(2022)82号),一干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根据2022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优良。纳入江苏省“十四五”水环境考核目标的42个地表水断面水质全部达标,水质优良(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HI类及以上)比例为100%,无丧失使用功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劣V类)断面。其他符合性分析声环境:本项目厂界外周边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相关要求,不开展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根据2022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全市区域噪声监测点位535个。2022年,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53.8dB,同比下降O.ldB;郊区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525dB,同比上升0.3dB0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良好。技改项目建设后会产生一定的废气、固废、设施运行噪声,但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能满足厂界和厂区内有机废气达标排放、固废零排放、厂界噪声达标排放的要求,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的不良影响,故本项目建设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不会明显降低周边环境质量,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技改项目所使用的能源主要为水和电能,水源来自市政自来水管网,用电依托于当地电力供应部门,因此项目用水、用电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当地土地规划要求,亦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项目各类资源消耗均在区域可承受范围内,因此,技改项目建设符合区域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技改项目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具体见表1-3。表13与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表准入内容符合性分析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版)经查,技改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版)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符合该文件的要求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经查,本项目不属于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中的限制、淘汰和禁止类项目,符合该文件的要求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宁政发(2015)251号)技改项目不属于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宁政发(2015)251号)中的禁止、限制建设项目,因此,项目不在南京市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经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不在其禁止准入类和许可准入类中,符合该文件的要求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经查,本项目不属于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禁止类项目,符合该文件的要求(5)与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相符性分析技改项目位于南京市深水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山路10号,对照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项目位于南京市漂水区重点管控单元江苏涕水经济开发区(西区),其生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如下。表14与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管控类别内容相符性分析空间布局约束(1)执行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相关要求。(2)优先引入:西区:加工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3)禁止引入:西区:铅锡软膏管、药用天然胶塞以及生产国家明令限制和淘汰的产品或使用国家明令限制和淘汰的工艺的食品药品加工类企业。经分析,技改项目符合规划的相关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按照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要求进行管技改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在区域内平衡。与“污染物排放管控”相符。控。环境风险防控(1)园区建立环境应急体系,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储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2)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3)加强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建立健全各环境要素监控体系,完善并落实园区日常环境监测与污染源监控计划。江苏涕水经济开发区(西区)建立了环境风险防范体系,本项目建成后企业应编制应急预案。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均须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2)按照国家和省能耗及水耗限额标准执行。(3)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园区建设,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技改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各资源利用效率较高。与园区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根据南京深水经济开发区西区跟踪环境影响报告书,西区产业定位为:整个西区工业以加工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加工制造业重点发展以汽车零部件制造与加工、食品药品加工、机械与装备制造等为代表的先进制造业,引进发展部分临空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着力引进和发展一批具备高科技含量和一定自主创新能力的高新科技企业,为本地区产业结构升级奠定基础。西区禁止引进的项目清单和鼓励、限制进入区的行业具体要求见下表。表15禁止入区行业名称序号要求行业禁止企业类型1不符合产业定位、不符合国家政策、工艺落后,大排水汽车零部件制造与加工生产国家明令限制和淘汰的产品或使用国家明令限制和淘汰的工艺的汽车零部件制造与加工类企业2食品药品加工铅锡软膏管、药用天然胶塞以及生产国家明令限制和淘汰的产品或使用国家明令限制和淘汰的工艺的食品药品加工类企业3量,大废气量机械与装备制造生产国家明令限制和淘汰的产品或使用国家明令限制和淘汰的工艺的机械制造类企业4其他化工、冶金等三类工业表16鼓励、限制入区的行业名称序号行业鼓励类限制类1汽车零部件制造与加工汽车、摩托车整车及发动机、关键零部件系统设计开发、先进的轿车用柴油发动机开发制造、城市用低底盘公共汽车开发制造农用运输车项目(三轮汽车、低速载货车)、单缸柴油机制造项目(先进的第二代单缸机除外)2食品药品加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开发与生产、重大传染病防治疫苗和药物开发与生产无新药、新技术应用的各种剂型扩大加工能力的项目(填充液体的硬胶囊除外)、维生素C原料项目、青霉素原料药项目3机械与装备制造新型传感器开发及制造、数控机床关键零部件及刀具制造、大型、精密、专用铸锻件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普通金属切削机床制造项目(数控机床除外)、普通剪板机、折弯机、弯管机制造项目相符性分析:技改项目为年产3万吨预混饲料和6万吨浓缩/配合饲料生产线辅助多功能实验室环保改造项目,属于深水经济开发区规划的食品药品加工中的鼓励类,不属于生产国家明令限制和淘汰的产品或使用国家明令限制和淘汰的工艺的企业,不在裸水经济开发区西区禁止或限制入区名单。因此本项目建设与漂水经济开发区西区产业规划是相符的。表L7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对照分析序号管控条款本项目情况是否属于禁止范畴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技改项目不属于码头或过江通道项目否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技改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或风景名胜区否3禁止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技改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否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题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O技改项目不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或湿地公园否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技改项目不占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用划定的岸线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保护区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否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技改项目不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否口7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技改项目不涉及捕捞否8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技改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及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项目否9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技改项目不属于石化、现代煤化工项目否10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技改项目不属于过剩产能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否11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技改项目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等相关文件要求否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苏长江办发(2022)55号),技改项目不在其禁止范畴内,对照分析见表1-8。表1-8苏长江办发(2022)55号文对照分析序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属于禁止范畴1禁止建设不属于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年)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年)以及我省有关港口总体规戈I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干线通道项目。技改项目不属于码头或过江通道项目否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条例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纺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自然保护区、风景名册区由省林业局会同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技改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或风景名胜区否3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一技改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否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投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应当消减排污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由省生态环境厅会同水利等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4严格执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国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分别由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会同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技改项目不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或湿地公园否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长江干支流基础设施项目应按照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岸线保护等要求,按规定开展项目前期论证并办理相关手续。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技改项目不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及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否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技改项目不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否7禁止长江干流、长江口、34个列入率先全面禁捕的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及省规定的其它禁渔水域开展生产性捕捞。技改项目不涉及捕捞否8禁止在距离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长江干支流一公里按照长江干支流岸线边界(即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边界)向陆域纵深一公里执行。技改项目不属于化工园区或化工项目否9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技改项目不属于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项目否10禁止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内开展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的投资建设活动。技改项目不涉及太湖流域否11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扩建未纳入国家和省布局规划的燃煤发电项目。技改项目不属于燃煤发电项目否12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合规园区名录按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合规园区名录执行。技改项目位于南京市深水区经济开发区南山路10号,属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否(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合规园区名录,本项目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13禁止在取消化工定位的园区(集中区)内新建化工项目。技改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否14禁止在化工企业周边建设不符合安全距离规定的劳动密集型的非化工项目和其他人员密集的公共设施项目。技改项目周边无化工企业否15禁止新建、扩建尿素、磷铉、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新增产能项目。技改项目不属于前述项目类型否16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化学合成类)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技改项目不属于前述项目类型否17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技改项目不属于前述项目类型否18禁止新建、扩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目。技改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否19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技改项目不属于高能耗高排放项目否20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技改项目从严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否由上表可知,技改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政策、不属于负面清单中的项目。综上,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6)与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苏环办(2020)225号)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苏环办(2020)225号)相符性分析详见表l-9o表1-9与苏环办(2020)225号相符性分析序号文件相关内容本项目情况是否相符严)生态环境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开发建设活动不得突破区域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确保“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一)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地方环(1)经分析,技改项符合当地生态保护红线要求,不降低项目周边环境质是质量底线境质量标准,且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的,一律不得审批。(二)加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对不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的项目环评,依法不予审批。规划所包含项目的环评内容,可根据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予以简化。(三)切实加强区域环境容量、环境承载力研究,不得审批突破环境容量和环境承载力的建设项目。(四)应将“三线一单”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从严把好环境准入关。量底线,不超出当地资源利用上线,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2)技改项目符合南京市深水区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二、严格重点行业环评审批聚焦污染排放大、环境风险高的重点行业,实施清单化管理,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切实把好环境准入关。(五)对纳入重点行业清单的建设项目,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和简化环评内容等改革试点措施。(六)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水平原则上应达国内先进以上水平,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执行超低排放或特别排放限值标准。(七)严格执行江苏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行业中的高污染项目。禁止新建燃煤自备电厂。(八)统筹推动沿江产业战略性转型和在沿海地区战略性布局,坚持“规划引领、指标从严、政策衔接、产业先进”,推进钢铁、化工、煤电等行业有序转移,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推动绿色发展。技改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不属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及江苏省实施细则中禁止类项目。是-L、优化重大项目环评审批重大项目建设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树立鲜明的服务导向,为重大项目落地提供有效指导和有力支持。(九)对国家、省、市级和外商投资重大项目,实行清单化管理。对纳入清单的项目,主动服务、提前介入,全程做好政策咨询和环评技术指导。(十)对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战略新兴产业和重大产业布局等项目,开通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实行受理、公示、评估、审查“四同步”,加速项目落地建设。(十一)推动区域污染物排放深度减排和内部挖潜,腾出的排放指标优先用于优质重大项目建设。指导排污权交易,拓宽重大项目排放指标来源。(十二)经论证确实无法避让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的重大项目,应依法履行相关程序,且采取无害化的方式,强化减缓生态环境影响和补偿措施。技改项目不涉及。是四、认真落实环评审批正面清单积极推进环评豁免和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着力提高环评审批效能,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十三)纳入生态环境部“正面清单”中环评豁免范围的建设项目,全部实行环评豁免,无须办理环评手续。(十四)纳入江苏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苏环办(2020)155号)的建设项目,原则上实行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但对于穿(跨)技改项目不涉及。是越或涉及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和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的、未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年产生危险废物100吨以上的建设项目,不适用告知承诺制。I本项目符合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苏环办(2020)225号)中相关要求。4.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相符性分析表I/O技改项目与国家及地方政策相符性分析一览表文件内容项目情况相符性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五号)长江流域水质超标的水功能区,应当实施更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流域河湖管理范围内倾倒、填埋、堆放、弃置、处理固体废物。技改项目为年产3万吨预混饲料和6万吨浓缩/配合饲料生产线辅助多功能实验室环保改造项目,不新增员工,无生活废水产生,新增实验室清洗废水,全部作为危废,不外排:技改项目不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技改项目固体废物均按要求处理处置,不随意倾倒、填埋、堆放、弃置、处理。相符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1第四章第二节工业大气污染防治中第三十五条企业应当使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采用最佳实用大气污染控制技术,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技改项目实验室检测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处置后有组织达标排放,减少废气的排放。相符由上表可知,技改项目符合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中相关要求。5,与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环大气(2020)33号)相符性表1-11技改项目与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相符性分析序号指南要求项目相符性分析1一、大力推进源头替代,有效减少VoCS产生: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2020年7月1日起,船舶涂料和地坪涂料生产、销售和使用应满足新颁布实施的国家产品有需物质限量标准要求。督促生产企业提前做好油墨、胶粘剂、清洗剂及木器、车辆、建筑用外墙、工业防护涂料等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实施准备工作,在标准正式生效前有序完成切换,有条件的地区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要提前实施。将全面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企业严格把关原辅料的采购,技改项目不涉及油墨、胶粘剂等原辅材料,技改项目实验室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处置后有组织达标排放。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和政府绿色采购清单。生产设施防腐防水防锈涂装应避开夏季或采用低VOCS含量涂料。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均低于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推进政府绿色采购,要求家具、印刷等政府定点招标采购企业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鼓励汽车维修等政府定点招标采购企业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将低VoCS含量产品纳入政府采购名录,并在政府投资项目中优先使用;引导将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胶粘剂等纳入政府采购装修合同环保条款。2二、全面落实标准要求,强化无组织排放控制:2020年7月1H起全面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落实无组织排放特别控制要求。各地要加大标准生效时间、涉及行业及控制要求等宣贯力度,通过现场指导、组织培训、新媒体信息推送等多种方式,督促指导企业对照标准要求开展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辅材料、含VOCs产品、含VOCS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环节排查整治,对达不到要求的加快整改。指导企业制定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规程,细化到具体工序和生产环节,以及启停机、检维修作业等,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健全内部考核制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生产。企业在无组织排放排查整治过程中,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加强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储存环节应采用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钢瓶,封闭式储库、料仓等;装卸、转移和输送环节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生产和使用环节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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